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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论语《论语》中第一人称代词“吾”和“我”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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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
摘 要:本文采用穷举式的方式分析《论语》中所有第一人称代词“吾”和“我”的用例,通过数据统计的方式来总结二者的语能差异,并由此进行语用上的分析。最后,运用焦点理论进一步探究造成两者用法区别的原因。
关键词:《论语》 吾 我 焦点摘自:毕业论文格式模板www.7ctime.com
一、前言
关于上古汉语中的第一人称代词“吾”和“我”的区别,研究成果已有不少。元朝赵德在《四书笺义》中提出“就己而言则曰吾,因人而言则曰我”,这是从语义上区分两者。近代以来,马建忠、胡适、高本汉、王力等对此都有研究。马建忠在《马氏文通》(2007:43)中从语法结构上分析“吾”和“我”,指出“发语者‘吾’字,按古籍中用于主次、偏次者其常,至外动后之宾次,惟弗辞之句则间用焉,以其先乎动字也。若介字后宾次,用者仅矣。‘我’‘予’两字,凡次皆用也。”以上指出了两者格位上的差异,即“吾”多用于主次、偏次以及否定句前置宾语,“我”则各格位都可。1918年2月,胡适在《北京大学日刊》发表的《吾我篇》(2003:240~242)中首次从语法角度较为全面地考察了“吾”和“我”的区别,指出:“吾”用作主语、定语,不可用作宾语;“我”用作宾语、定语,有时也用作主语,以示故为区别或故为郑重之辞;“吾”用作定语时,单数为常,复数为“变”,“我”作定语,复数为常,单数为“变”。高本汉则认为,“吾”与“女”用于主格和领格,“我”和“尔”用于役格或目的格(高名凯,1986:34~35)。王力先生明确主张“吾”和“我”有语法上的分工:“吾”字用于主格和领格,“我”字用于主格和宾格(王力,2004:304~305)。这几位先生的说法都有可取之处,但并不全面,存在阙误。
当代中外学者仍有不少观点,争论不断,然而因为“上古人称代词的形态问题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王力,2004:311),至今仍未有较为统一的定论。

二、《论语》中“吾”“我”的格位比较

根据杨伯峻的《论语译注》,《论语》中的“吾”共出现113次,“我”共出现46次,根据这个数据作“吾”和“我”的格位和频次比率①表。具体如下表所示:
通过分析比较发现:
1.“吾”字的使用量是“我”字的两倍多。“我”不存在格位限制,各格位都可;“吾”以主语、定语为常,用于宾语则为否定句前置宾语。
2论文导读:
.X在宾语位置上,《论语》中89%的情况下选用“我”,“我”在宾语格位上出现的可能性更大。“我”字主要用于作宾语,包括动词后宾语,介词后宾语,否定句前置宾语。“吾”字作宾语只有三例且都为否定句前置宾语。
3.在主语位置上,“吾”字充当主语的比例最高,不论就“吾”字总数而言还是与作主语的“我”次数相比,《论语》中“吾”的比率=0.83>0.71,“吾”在主语上的比率高于“吾”出现的总比率。由此可见,“吾”在主语格位上出现的可能性更大。“我”作主语的比率较低,但从绝对数量上看,“我”作主语的频次也不低,共16次,在“我”字总数中约占40%。可见,“我”作主语不存在严格的格位限制。同为主语,“吾”、“我”的选择有一定的内在倾向,即《论语》中主语以“吾”为常,且“吾”本身主要用作主语。“我”作主语可能仅限于少量的特殊语言环境。
4.在定语位置上,“吾”较占优势:“吾”作定语占“吾”字总数的14%左右,“我”作定语仅一例,在“我”字总数中约占2%。
王力(2004:305)认为“吾”和“我”有明确分工,“当‘我’用于宾格时,‘吾’往往用于主格;当‘吾’用于领格时,‘我’往往用于主格”。有些学者将此归纳为“我宾吾主”和“吾定我主”(夏先培,2002)。
实际上以上论断都不成立,“吾”“我”同时存在于一段话中有多种情况,笔者在统计《论语》中两者格位组合情况后,制作了表2以显示《论语》中同时出现“吾”“我”时两者的语法成分具体如下表所示:
A-a:我不欲人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

5.12)②(此例中讨论第一个“我”)

C-a:子张曰:“异乎吾所闻:君子尊贤而容众,嘉善而矜不能。我之大贤与,于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贤与,人将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19.3)
A-b:如有复我者,则吾必在汶上矣。(6.9)
C-b:子曰:“回也非助我者也,于吾言无所不说。”(11.4)
如果第一人称“吾”和“我”在《论语》同一段话甚至同一句话中同时出现,那么两者的语法组合情况共有四种,分别为“吾主我主”(如例A-a),“吾定我主”(如例C-c),“吾主我宾”(如例A-b),“吾定我宾”(如例C-b)。另外,在“吾”和“我”非同时出现的文句中,还有“我主我宾”“吾主吾宾”“吾主吾定”现象,如:“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2.5)例中第一个“我”作宾语,第二个“我”作主语。“以吾论文导读:1.当对比焦点落在主语上时,主语用“我”,不用“吾”,与他人对比,读重音,后有停顿,因此常表示加强语气,强调自我。这类情况在“我”作主语的19例占10例。如:“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上一页123456下一页
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居则曰,不吾知也!”(11.26)例中第一个“吾”为主语,第二个和第三个“吾”都为宾语。“吾日三省吾身。”(1.4)例中第一个“吾”是主语,第二个“吾”为定语。
由上可知,“吾”和“我”并不存在固定搭配,“吾”和“我”的选用形式多样。由表

1、表2可知,“吾”和“我”并不存在严格的格位对立。

三、“吾”“我”的数的比较

“我”和“吾”既可指代单数,又可指代复数,两者均以指代单数为常。这在上古、中古乃至近现代汉语中都无太大变化,也得到了众多学者的肯定。
《论语》中的“我”都为单数,“吾”绝大多数用作单数主语,仅5%的情况用作复数。具体情况见表3:
胡适在《吾我篇》(2003:240、242)中指出:“吾”用作定语时,单数为常,复数为“变”;“我”作定语,复数为常,单数为“变”。根据《论语》文本,“吾”作定语时为复数的共有六例,分别为“吾党”三次(5.22 、13.18、13.18),“吾徒”一次(11.17),“吾大夫”两次(5.19、5.19),占“吾”定语总数16次的3/8,这一点符合胡适关于“吾”的结论。但是《论语》唯一用为定语的“我”却是单数。

四、根据焦点理论看“吾”“我”的差异

从两者的使用情况来看,“‘我’比‘吾’似乎更富有强调对比的作用”(蒲立本,2006:86)。笔者引入“焦点”概念 ,发现“我”和“吾”的使用情况符合“焦点/非焦点”的区别,这种差别反映在语音形式上是“重音/非重音”“后有停顿/后不能有停顿”的差别,反映在语义上即感彩的“自别、自信”和“谦逊、平和”的差别。“焦点”是跟预设或背景相对的、令人感兴趣的、具有交际价值的信息中心(克里斯特尔,19源于:本科www.7ctime.com
92:166)。一句话一般只有一个焦点。焦点多为重音。常见分类有常规焦点和对比/强调焦点。常规焦点的信息焦点总是在句末焦点这个正常位置,对比焦点则要根据强调的信息焦点来看,有时有焦点敏感成分/算子作标识。《论语》中“吾”“我”与焦点的关系主要体现为如下几种情况:
1.当对比焦点落在主语上时,主语用“我”,不用“吾”,与他人对比,读重音,后有停顿,因此常表示加强语气,强调自我。这类情况在“我”作主语的19例占10例。如:
“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论文导读:违背,这也符合否定句宾语前置的语法规则。因此“吾”不用作句尾宾语。3.“吾”一般不用于判断句。因为古汉语判断句主语后面有一个语音停顿,“所以,适宜作判断句主语,也就是能够较好地在语音停顿前站住,这同宜于作句尾宾语是一样的。古汉语人称代词中,凡是常作判断句主语的,也都能自由地用为句尾宾语。”(夏先培,2002) 
无违。”(2.5)
例中有孟孙和“我”的身份之别,对话的两者表现出个体差异,尤其“我对曰”强调了自身。
“尔爱其羊,我爱其礼。”(3.17)
句中“尔”和“我”对比,强调自我,多读重音。
可见“我”作主语的大多数情况都是用来表示与他人对比,强调自我的。因为“我”强调自我个体的性质,所以“我”在《论语》中的使用往往为单数,唯一用作定语的“我”也用作单数。相比而言,“吾”用于表示复数的较多,例如“吾党”三次(5.22、13.18、13.18),“吾徒”一次(11.17),“吾大夫”两次(5.19、5.19),“吾二臣”一次(1

6.1)。这也就解释了《论语》中“吾”“我”的数的问题。

当对比焦点落在句子其它成分上时,句子主语一般用“吾”,因为一句话的焦点只能有一个。在常规焦点的句子中,主语也用“吾”,因此“吾”作主语的数量远远高于“我”,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在主格上《论语》中“吾”和“我”的比率存在如表2显示的差异。
2.“吾”不作句尾宾语。常规焦点的句子中焦点在句末,“吾”不是句子信息的重点,为非焦点,后不能有停顿,必须有内容,因此“吾”不用于句末,也就不可能作句尾宾语。《论语》中的“吾”作宾语共三例,都为宾语前置,宾语前置既符合否定句的语法规则,又避免了句尾宾语的出现。子曰:“以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居则曰:‘不吾知也!’如或知尔,则何以哉?”(11.26)例中“不吾知也”,意思是“没有人了解我”,常规句焦点为句末“知”,“吾”不是句子信息的重点,为非焦点。因此此句中的“吾”只能在“知”前,若置后则句子焦点为“吾”,与本句信息重点相违背,这也符合否定句宾语前置的语法规则。因此“吾”不用作句尾宾语。
3.“吾”一般不用于判断句。因为古汉语判断句主语后面有一个语音停顿,“所以,适宜作判断句主语,也就是能够较好地在语音停顿前站住,这同宜于作句尾宾语是一样的。古汉语人称代词中,凡是常作判断句主语的,也都能自由地用为句尾宾语。”(夏先培,2002)
夏先培称“吾”的这个性质为“后倚性”,认为“吾”对它后面的语言成分有依附性,在语流中不宜与后面的音节隔开。这完全符合焦点理论,“吾”是非焦点,因此在语音上为非重音,后面不能有停顿。在《论语》中,判断句的主语都为“我”,例如:“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

7.20)例为判断句,主语后有语音停顿,而“吾”有后论文导读:

倚性,在语流中对后面的语言成分有依附性,不宜隔开,因此“吾”不能用作此句判断句主语。
4.“闻”字句都用“吾”。《论语》有7例。“闻”字句主要是两种格式:A:“吾+闻(之也):小句”;B:“小句,吾闻之也”。A句中的“小句”是新信息或者是对比强调的旧信息,所以焦点是“小句”;B句中的“小句”是上文提到的旧信息,“之”是指代“小句”的旧信息,所以焦点是句尾的述语“闻”。所以“闻”字句主语都用“吾”。例如:吾闻之也:“君子周急不继富。”(6.4)例中“吾闻之”常构成习惯语,用于比较正式的场合。这也是由于“吾”是非焦点,在语用上常表示谦逊、平和,因此表示礼貌的用法常用在比较正式的场合。
五、结语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在《论语》中,“吾”使用的总数量最多(由表1可知),但是相对于“吾”而言,“我”句能齐全。就作主语而言,“我”既可作一般句型的主语,也可以作判断句主语,既可作句子的主语,也可以作从句或者主谓短语的主语,比“吾”更为自由灵活。
2.“吾”主要用作主语,其次是定语,几乎不用作宾语,尤其不作句尾宾语。“我”以作宾语、主语为主,作定语者较少。 两者不存在固定的搭配,“吾”和“我”的选用形式较为多样, 两者不存在严格的格位对立。
3.《论语》中的“我”不论作主语、定语都指代单数,“吾”也以指代单数为主,少量表示复数。
4.从《论语》中“吾”和“我”的使用情况来看,“我”强调自我,区别于他人。“吾”不作句尾宾语,不用于判断句,与“闻”字搭配,表示谦和,常用于正式场合。综合分析两者的多种情况,发现这正符合焦点理论,可将“我”和“吾”的区别概括为“焦点/非焦点”的区别,并由此反映在语音形式上为“重音/非重音”、“后有停顿/后不能有停顿”的差别,反映在语用上为“自别、自信”和“谦逊、平和”的差别。
在语法没有成文规定的年代,随着日常交际和时间地域的变化,语法规则会逐渐变化,这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论语》中的“吾”和“我”的使用差别只是第一人称代词使用过程中的一个短时段内的语法规范,是人们的习惯用法,其标准并不严格。另一方面,“吾”和“我”的选用原因可能也是多项规则相互作用的结果。在当时可能有多种规则规范着“吾”和“我”的使用,这也是有些学者用单一的二分法来分析却无法完全解决问题的原由。因此,焦点理论也只能解释《论语》时代的情况,并且不论文导读:
是绝对的规则,只能说适用于绝大部分情况。
注 释:
①在某格位上,“吾”的比率=“吾”的比率/(“吾”的比率+“我”
的比率)。“我”的比率计算亦然。
②此处“

5.12”表示例句出自《论语》第5篇第12章。下文例句后

的数字与此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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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月 南京大学文学院 21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