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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现象学胡塞尔现象学:叙事奠基与预演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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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语》“纪言以叙之,述意以导之”,其意则为陈述、记述。诚如当代法国思想家保罗·利科反复指出的,叙述过程所带来的秩序或者统一性、连续性,实际上正是整个价值世界的基础。以此可见,中西古今智者对“叙事”具有建构价值秩序之功能的认知竟然是相当一致的。1990年代前后,中西方文论界不约而同地出现了“学转向”。在我看
摘要:叙事活动具有建构价值秩序之功能。叙事是1990年代前后伴随着“学转向”兴起的新的研究领域,它不仅意味着一种批判性地料理现代知识的态度与方法,同时也体现出某种在后现代文化语境中重建人文价值的努力。本文通过对“现象”、“朝向”、“意义”、“总体性”、“普遍陈述”、“生活世界”、“交互主体性”等七大胡塞尔命题的解释与修正,认为胡塞尔现象学的面向,对叙事研究的思想基础与理论方位有着非同寻常的定向作用,并为理性与叙事之结合,为理性转换为叙事,作出了别出心裁的铺垫。
关键词:胡塞尔;现象学;叙事;奠基
1009—3060(2012)05—0001—07
关于“叙事”这一用语,大致可从三个不同的方面来加以理解:首先是指叙事活动与价值问题存在着长期的内在纠缠与相互生成关系,因而两者不可分割;其次指叙事活动有道德的与不道德的、秩序性的与非秩序性的区别,这也是承认,存在着非的或反的叙事;再次指叙事活动本身即具有性质,这一性质会因叙事活动具有建构多种价值序列的可能性而显得紧张。很显然,对“叙事”的不同预设,将制导不同的理论旨趣、材料选择和论述方向。
古代汉语世界早已注意到叙事活动的价值奠基作用。在甲骨文里,“叙”为形声字,以又(手)为形,余为声,本义即指排列出高下和先后的次第;用作名词,如《尚书·洪范》“五者来备,各以其叙”,指的是次序、秩序;用作动词,如《周礼·天官·司书》“以叙其财”,指的是排顺序;而《国语·晋语》“纪言以叙之,述意以导之”,其意则为陈述、记述。诚如当代法国思想家保罗·利科反复指出的,叙述过程所带来的秩序或者统一性、连续性,实际上正是整个价值世界的基础。以此可见,中西古今智者对“叙事”具有建构价值秩序之功能的认知竟然是相当一致的。
1990年代前后,中西方文论界不约而同地出现了“学转向”。在我看来,选择“叙事批评”或“叙事研究”,不仅意味着一种批判性地看待现代知识分类的态度,同时也体现着某种在后现代文化语境中重建人文价值的努力。虽然,目前尚未形成叙事学的系统理论和批评范式,但从叙事角度来重新料理现代性知识,或回应后现代价值困境时所显示出来的思想活力和有效性,已日益引起各国学者的重视。
叙事研究,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叙事研究,当指一种新兴的文学批评方式,其研究对象主要是小说、纪实、影视、戏剧等叙事作品。它关注的题域非常宽广,尤其注重各种关系研究,例如:文学与审美、政治、宗教的关系,叙事与规范或日常的区分与联系,具体的、历史的文学评价变迁和普遍的道德法则的关系,叙事秩序的一与多、显与隐,文学修辞的价值表征作用和价值生成能力,叙事的机制及其效果,文本中竞争与合作的双重性,如何应对语言中心主义和语言技术主义,如何处理消费主义的诉求或快感、趣味的弱满足,以及更重要的,叙事实践穿越权力话语的可能性等等。
广义的叙事研究则将考察更大范围的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的叙事表达,文学叙事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当前它主要回应的是现代化、全球化过程中所遭遇的价值危机和主体间交往困境,例如抽象化、多义性或多神论、相对主义、世界的虚拟化和不可理解、意义的缺失性和历史感的消失、方言的价值和翻译的意义、由于缺乏共享价值而造成的认同困难等等。
后者应是前者的背景,前者则是后者在文学批评层面上的积极表现。可见两者之间关系密切,根本难以断然分离,尽管如此,但就具体研究所采用的视野、材料、方法、侧重点来讲,还是可以有相当的不同。但不管是广义的还是狭义的叙事研究,都会在不同层面与20世纪以来已被意识到的语言学和学方面的诸多悖谬打交道,如语言及物/语言不及物、个体/集体、文本他律/文本自律、再现/虚构、描述/祈使等等。以关系悖谬和界面意识为契机,叙事研究当能帮助我们从思维方式上摆脱哲学家张志扬先生一再批判的“普遍主义/相对主义、本质主义/虚无主义、整体主义/零散主义的两极振荡”。然而,对语言实践之效果和意义认同问题的深重关切,肯定是叙事研究的核心旨向。
在《学讲座》中,维特根斯坦曾正确地指出,学的核心其实是“生活的意义”,或者说“什么使生活值论文导读:
得生活”。借此表述的逻辑,叙事的核心其实就是“叙事的意义”或者“什么使一部作品值得存在”。值得或不值得,显然是个价值问题。与一般价值一样,叙事价值也分两类:第一类是关系价值,即满足约定的规范及特定的社会或个体的需求;第二类是自足价值,即满足叙事活动自身的目的。关系价值和自足价值之间的矛盾,使价值信息的传达和接受充满了张力。由于生活世界中存在着大量被迫的或自发的叙事表达,它们的涵义、指向和效能是那样纷繁、暧昧而不同,因而,不断地对它们进行意义辨析和价值比较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不可避免的。叙事研究正是要通过意义与效果的追问、比较,来参与社会、文化、历史的价值选择过程,它要告诉人们:什么是且为什么是值得一写或值得一读的。
从叙事研究的问题意识出发,我深感胡塞尔能带给我们和教会我们的东西,仍有大力发掘的必要。“面向实事本身”的基本主张,悬搁、中止判断、还原、生活世界、交互主体性等方法和理论,实际上都体现着胡塞尔现象学特有的面向,这一面向不仅奠定了叙事的基本原则,开启了叙事研究的路径,而且从哲学上预演了理性与叙事相结合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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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胡塞尔一直将他所开辟的这一研究领域叫做“先验现象学”,这里有必要先触及一下“经验”、“先验”、“超验”等相关概念。人们知道,这三个概念源自中世纪经院哲学,在近代哲学尤其是康德那里获得了明确的区分性的联系,胡塞尔继承和改造了康德的“先验论”思想路线,他的“意向性”虽也属先验领域,但又完全不同于康德的“先天范畴”,而保持着与经验领域的亲密的张力。关于“经验”、“先验”、“超验”的涵义、区分、联系,中外哲学界至今仍有人在继续讨论,并存在相当分歧。但在一般意义上,现在被使用的这三个概念,通常意味着三个不同的对象领域和意识方式:“经验”的对象是有质料、可验证的客观事物,通过感性直观即可予以把握;“先验”与经验相对,它先于经验并使经验成为可能,如先天存在的形式、条件、范畴等,经验与先验的结合构成了知识;“超验”既超出经验范围,也超出先验范围,它指向直观感知和先天形式之外的非知识论的对象,诸如物自体、神、宇宙终极等,超验和先验都具有超越性,只不过后者的超越是“回问”性的或反思式的,所以仍不出认识论范畴。以此观之,胡塞尔意义上的现象学:不是神学,但它关切意识活动和精神价值;它是科学,但又不是关于“物”的科学,而是一门关于“人”的科学。以下,就撮要讨论几点与叙事研究密切相关的胡塞尔命题。
首先,关于“现象”一词的理解。以汉语“现象”对译德语Phanomene、Erscheinungen,不仅准确地传达了胡塞尔的原意,而且恢复了中国语境中“现象”一词的古义。自近代西学传入,现象/本质之二元论便开始在汉语世界流行,“现象”也逐渐名化而凝固下来,失去了原先的动词含义。但我们知道,汉语“现象”是一个复合词,依古汉语的使动用法,其原意即为“使象现”,既包括显现之动力、过程,也包括显现之样子、结果,二者浑然地结合于体验方式之中。作为“在被给予方式中呈现给意识的那个东西”,如胡塞尔为《不列颠百科全书·现象学》条目所写:“现象是指其对象性的统一的显现,这统一是指在这些显现中形成的意义存在的统一。因而这里表明了现象学描述在‘意识活动’和‘意识对象’方面的双重方向”。按海德格尔后来的说法,作为我们与事物的“照面方式”,现象即“就其自身显示自身”,也叫存在的“澄明”,或“被遮蔽状态的敞开”。
这里的三种理解其实都关涉叙事:因为首先,还原之对象既非“心”亦非“物”,而是心物相遇后发生的“现象”。这自然有利于去“心执”,也有利于去“物执”。而且意识与意识对象是统一体,如果人为割裂,抑或强加主观意愿,就听不到“现象”本身在说什么,就达不到“澄明”,反而加重“遮蔽”。再者,现象只是“显示”,故只能“体验”之、“描述”之,始能达到充分之还原,未及具体描述,就急于诉诸评价,乃是对现象的不尊重。而特别注重具体性的文学叙述与现象学描述不仅具有亲和力,而且还有交相融合的可能。另外,还原性描述还具有反思性,为了兼顾意识自身与意识对象这双重方向,实现双向关注,其描述过程与方式就要不断进行调整,不断折返自身,向自身发问论文导读:
,而不可一意孤行。还源于:论文结论www.7ctime.com
有,现象本身也是信号、标志、症候,已显示的总是携带着未显示的,所以要关注的不仅是静态的现象,还要“察风起于青萍之末”,跟进它的变化即“现象流”以形成“体验流”,始能使还原工作步步深入。最后现象学还原的目标是要出示意义关系或存在的统一性,而不是争一个对错,那种为了证明某一种观念的正确性而做出的现象描述,其实是一种“选择性描述”,亦即“伪描述”。
其次,关于“朝向”的启示。“意识总是关于某物的意识”,这一意识的“意向性”特征,帮助胡塞尔成功化解了笛卡尔的心物两元论。“朝向”一词,为胡氏在不同地方反复使用。记得托多罗夫也说过:“词语之于事物就像之于对象”,这道出了语言走向事物、迷恋事物、渴望占有事物又占有不了的奇妙特性。卡夫卡说得更形象、更深刻:“诗和祈祷是伸向黑夜的手”,一种触目的希望与绝望的悖谬式相关居然可以表述得如此动人。这里的“意向”、“朝向”、“走向”、“伸向”,异曲同工,都现象学地还原了一种“绝对真理”与“虚无主义”之外的状态,也是一种极为真实的存在状态。向,朝向,既显示了“意识”在其被给予性中的主动作为,又意味着意识活动无法依其“主动性”而终结自身,就好象“词语”最终占有了事物,一“手”抓住了真理。“向”意味着“当下”与意欲之“前景”之间的距离。但“向”还是不向,“手”伸还是不伸,所出示的生存姿态及其意义则大相径庭。事实上,人只要进入意识活动,意之所“向”也就避免不了,差别只是取“何”为向而已。这正可说明,佛家修行为何要从“断念”开始,那就是为了终止一切意识活动,让自我遁“空”。而现象学的(生存、叙事)态度,则是谦卑的又是决断的,或者说,是在谦卑中行动,又在行动中保持谦卑。
第三,关于“意义论”。现象学的逻辑既指向思维内部的逻辑,也指向意义的逻辑。比如,意识活动不仅有“被给予性”(即在意识、意向性、意识对象的相关项中,“意识对象”是自身被给予意向性过程的对象,也可以说,事物只能以被给予的方式呈现在人的意识活动中),还有其“权能性”(即每一个意识或意识者其实知道对象能被自己意识,有向自己呈现的可能,故总是寻求对被体验事物的直观的占有)。按黑尔德对胡塞尔的解释:“……意向不是一种与某物的静态联系,而是一种活的、朝原本性的趋向,……它们表明一种有意图的追求……即在对被体验之物的直观的占有中寻找满足。意识想达到明见性;它制定它的目标、它的目的。”这一意图、目的,导向了意识活动借助概念而形成的“构造性”(意识是有构造能力的,但不是无中生有,黑尔德认为,构造就是“世界的这种产生于意识的、有动机的、超越进行之中的建立”)。转而言之,这就是说,“意义”虽然是及物的、世界的,但又不是自发地及物的,它是在意向性活动中被给予,又通过“概念”的超越性建构而生成的。
这里有一系列关于“意义”的叙事问题:即首先意义是独立的、自由的,它可以与事实相对应,也可以与事实不对应。胡塞尔打过一个比方,像“四方的圆”,事实上不存在,但逻辑上却有意义,至少有指述“不存在”的意义。进而可以发现意义世界和真实世界之间存在着一种浮动的游离的关系,在“世界视域”之内,意义可以独立于所指对象,甚至可以和事实相剥离,这为文学“虚构的及物性”提供了别致的学依据。可再往前推一步,由于胡塞尔所指示的“现实的体验被包围在非现实体验的一个‘晕’之中;体验流永远不可能仅仅由现实性构成”,因而意识的目光不时会朝向“先前未被关注之物”,这就使得意义的“充实性”不可能一次性完成,而是需要在一个关联域中反复进行,不断累积。从而,修改、重写在现象学意义上获得了内在的运动着的尺度性,它们是一种对待叙述的方式,其目的是为了达到意义的充实、饱和。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意义”自身是一种非常单纯的东西,不能被随意分割,且因借助了“概念”的构造,所以就有一定的形式要求和形式规则。在叙事上,杂乱、无序、去形式化,恰恰是非的。正如胡塞尔所言,只有精神世界才有法可依,而事实世界反而是无法可依的。
第四,关于“总体性”。何谓思想?通常,人们要么把“思想”视为结构化的思维内容或思考的产物,要么心理主义地把“思想”当作思维运动本身。现象学的“思想”,即如其所宣称,“回到实事本身”。所谓“实事”,按胡塞尔的想法,并非某种自在的“纯客论文导读:这正道出了现象学“总体性”把握世界的要义。源于:论文要求www.7ctime.com源于:职称论文www.7ctime.com上一页1234
体”,而是发生性的自我与世界之相关性的起源,在本质直观的明见性中被还原出来。通俗地讲,也可把“实事”理解为对意识对象之状况、条件、情境的活的体验过程,以及在这一体验过程中产生的“绝对”知识。这样,“思想”一词对现象学来说就具有双重含义:它既是方式、过程,也是内容、结果。在我看来,这正道出了现象学“总体性”把握世界的要义。源于:论文要求www.7ctim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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