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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广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行目前状况

最后更新时间:2024-02-1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4513 浏览:158837
论文导读:
【摘 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是国家重视农民养老理由的一项新惠民政策,其试点工作在广西地区全面覆盖,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在推进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理由。本文提出新老农保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理由,为农村养老保险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一些参考性倡议。
【关键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文章编号:1673-0380(2014)02 -0036-02
农村养老保险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我国有9亿农民,解决农民的养老保障理由刻不容缓,是解决民生理由,维护社会稳定与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环境的重要环节。广西是多民族聚集的西部地区,少数民族人口1944万,有12个民族自治县、58个民族乡,若要实现广西农村社会的快速高效发展,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必定要受到重视,存在理由必定要正视以待解决。

一、现行广西农村养老制度的基本内容

目前广西农村养老主要是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养老、五保、商业保险等多方式相结合的综合模式。

(一)农村五保、低保制度和民政部出台方案

1994年国务院公布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在家庭供养之外,针对无依无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人进行的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孤儿保教),供养标准为当地村民一般生活水平。实践中,五保分散供养存在着如标准低、经费不能足额到位的显著理由。 实践证明,农村低保制度在缓解农村低收入家庭生活压力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在制度运转过程中,农村低保变成了“关系保”,保障需要关系户,低保水平普遍低,低保普及范围窄,政府财力支持不到位等理由,使得农村养老保障不能落到实处。
1992年民政部门出台《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筹资模式是在个人交纳为主的基础上,集体可以依据个别经济状况给予适当补助,个人的交费和集体的补助,分别记账在个人名下。可见,农民的“个人账户”是农民通过现在的积累供自己未来养老的账户,而个人能够领取养老金的多少与个人缴费多少和缴费时间成正比。
据统计,到2008年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有14个市、88个县、937个乡镇、8531个村、215个乡镇企业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农村现有177.48万人已参保,其中

5.04万人已按照月份领取养老金。

(二)广西地区相关政策

199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广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开始起步。后期,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积极稳妥地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通知》,以加快农村养老保险进程。199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颁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暂行办法》,目的是为了推动老农保平稳发展,进一步规范老农保的准则,例如农村养老保险的对象、交纳、管理和发放等等。到1997年年底,广西有168万农民参加了当地的农村养老保险,累积养老保险金

3.7亿元。

自2012年1月1日起,广西将实现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覆盖,全区适龄农民逐步解决老有所养理由,为此,广西出台了《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将分为三个阶段实施。“新农保”实施方案将养老金标准定为每人每月55元,由个人自愿参保,财政补贴相指导,扩大覆盖面,坚持政府和个人共担责任,对于没有能力承担个人责任的困难个人由政府代为缴费,帮助其参保。同时,广西将要加强贫困地区农村社会养老服务机构项目建设,建立农村区域性综合福利机构。

二、农村养老保险在广西所面对的理由

(一)老龄化危机使农村养老的需求极速扩增

我国老人的分布,29.8%的老人居住在城镇,70.2%的老人居住在农村, 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理由在农村更甚。广西的人口老龄化程度高,步伐比全国略快一些,人口年龄结构已是典型的老年型,在农村养老保险方面遭遇的理由不言而明。

(二)传统的养老模式导致的养老供给不足

家庭是我国养老责任负担不可或缺的因素,据《中国老年人供养体系》的调查,在我国依靠家庭提供生活、精神照顾的老人占98.1%,由社会福利机构负责照料的老人仅占1.9%。养儿防老不仅是个传统观念,也是现实选择的反映。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独生子女增加,导致对农村老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抚慰难以顾及和全面,加重农村年轻一代的供养压力的同时也弱化了家庭养老的作用。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逐渐向城市集中,大量农业人口脱离第一产业,迁移入城市谋生,长期离开土地和家乡的农民越来越多,使农村老年人于子女生活上的分离,家庭在供养老人方面的功能消减。广西农村绝大部分劳动力已转移到第二、三产业,外出务工人员中受过初中文化教育程度最多,留在农村成为职业务农人员的多为文化水平低、年纪较大的人员。且广西直接为老人生活服务的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发展缓慢,基本上还处于自发状态,在农村,养老福利机构几乎是没有的。从职业、文化,经济等角度看,农村老年人的子女自身也多处于社会底层,赡养能力受限。

(三)土地保障能力在养老理由上的弱化

全世界以土地来实现保障主要通过附着在土地上的农作物和变卖土地所有权这两种方式来实现。我国农民仅享有土地经营权,依靠农作物来实现基本生活消费、医疗、教育等保障会随着自然灾害、作物自然生长条件、农作物的产出价值等状况的波动而不稳定。目前土地收入效益下降,耕地资源减少,使传统作用的耕地保障功能不再能够满足目前的养老保障需求。我国目前处于快速的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每年都会征收征用大量的农村集体土地,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并不能体现土地的潜在价值,未考虑到土地对农民的社会保障作用。广西属西部地区,工业较落后,农业经济占得比重却很大,山地多平原少,农业发展受限,经济发展滞后,农民收入不高,土地并不能保障好农民的老年生活。
三、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在广西适用中存在的缺陷 全文地址:www.7ctime.com/sxlw/lw24268.html上一论文:论社会医疗保险改革理由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