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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法律援助民族地区失地农民权益保障法律理由要求

最后更新时间:2024-04-1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6517 浏览:17872
论文导读: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人口以农村向城镇流动的走势日益显著。城市化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城镇的急剧扩张。而具体到本论文所涉及到的广西北部兴安县境内的县城区及其部分少数民族自治乡镇扩张造成部分民族聚居区农民的失地现象十分严重,部分失地农民生活困难,这都不利于和谐的民族联系的形成和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进展。故加强有关民族地区失地农民近况的探讨具有十分深远的现实作用由于兴安县的城乡远景规划过于急功近利,以项目资金“引得进,用得完”为第一考虑。却对民族地区失地群众权益缺乏足够的关注,这直接影响到了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有效实现。本论文拟以失地农民权益法律保障、和谐社会建设、民族地区可持续进展、法律改善、法律援助等角度着重浅析广西兴安县中心城镇及其部分少数民族自治乡镇扩张进程中有着的农民失地不足,并结合本民族聚居地区实情,提出自己的见解。关键词:民族地区论文失地农民论文立法改善论文法律援助论文
本论文由www.7ctime.com,需要论文可以联系人员哦。摘要8-9
Abstract9-10
导言10-12
第一章 民族地区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论述浅析12-19
第一节 民族地区失地农民的概念及类型12-14

一、 民族地区失地农民的概念12-13

(一) 失地农民概念的一般论述12-13

(二) 民族地区失地农民概念的界定13

二、 民族地区失地农民的类型13-14

(一) 按失地的意愿划分13-14

(二) 按失地的程度划分14

(三) 失地农民类型划分的作用14

第二节 民族地区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具体内涵14-16
第三节 探讨对象及作用16-19

一、 探讨对象16-17

二、 探讨民族地区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作用17-19

(一) 论述价值17

(二) 立法价值17

(三) 制度建设17-19

第二章 民族地区失地农民权益保障近况浅析19-26
第一节 民族地区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成效19-21

一、 对民族地区失地农民基本生活权利的保障19

二、 对民族地区失地农民就业机会权利的保障19-20

三、 对民族地区失地农民财产权利的保障20-21

第二节 对民族地区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不足21-26

一、 对民族地区失地农民基本生活权利的保障不足21-22

(一)忽略了对民族地区失地农民生活的保障21

(二)对民族地区失地农民的社保待遇的保障力度不足21-22

二、 对民族地区失地农民就业机会权利的保障不足22-23

三、 对民族地区失地农民受教育权利的保障不足23

四、对民族地区失地农民政治权利的保障不足23-24

(一) 民族地区失地农民选举权利的丧失24

(二) 民族地区失地农民在中心城镇的政治权利无法得到保障24

五、对民族地区失地农民权利救济手段的保障不足24-26

第三章 民族地区失地农民权益保障不足产生的理由26-34
第一节 社会保障系统不健全26-28

一、 对民族地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保障能力弱26

二、 对民族地区失地农民医疗保险的力度严重不够26

三、 对民族地区失地农民的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系统不健全26-27

四、地方立法对基本生活保障的规定过于空洞27

五、地方基本生活的保障范围亟待扩展27-28

第二节 现行征地补偿制度不健全28-29

一、 现行征地制度的缺陷28

二、和地方在土地补偿制度上的不衔接28-29

第三节 政府保障工作有所欠缺29-31

一、 政府行政显著滞后29-30

二、 政府行政协调不到位30-31

第四节 对民族地区失地农民受文化教育权利的保障不足31-32
第五节 对民族地区失地农民政治权利的保障不足32
第六节 民族地区失地农民获得的司法救济权利不足32-34

一、 民族地区失地农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尚不健全32-33

二、 专门的法律援助机制不健全33-34

第四章 民族地区失地农民权益保障法律制度的改善34-42
第一节 改善民族地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34-35

一、 初步增补城乡有差别的“五险”规定,兼顾家庭保障的作用34-35

二、 细化地方社会保障目标,将优惠落实到实处35

三、扩展地方上针对基本生活保障的立法范围35

第二节 改善现行征地补偿制度35-36

一、 加大对民族地区失地农民长期权利的保障力度35-36

二、 处理好地方和征论文导读:族地区失地农民的法律援助工作40-42第五章结语42-43参考文献43-46致谢46上一页12
地补偿衔接不足36
第三节 加强政府行政保障力度36-38

一、 加大行政部门介入就业权利保障的力度36-37

二、 加大县乡政府权利保障移转衔接工作力度37-38

第四节 加大对民族地区失地农民子女教育的投入力度38
第五节 加大对民族地区失地农民政治权利的保障38-40

一、 制定《民族地区失地农民权利保护法》38-39

二、 取消二元结构的户籍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39

三、 加强民族地区失地农民政治利益表达渠道的建设39-40

(一) 加大县级人大中民族地区失地农民代表的作用39

(二) 加大民族地区失地农民组织建设39-40

第六节 加强专门的司法救济系统的建设40-42

一、 改善土地征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40

二、 扩大民族地区失地农民获得的司法救济权利的范围40

三、 加强对民族地区失地农民的法律援助工作40-42

第五章 结语42-43
参考文献43-46
致谢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