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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神药致死

最后更新时间:2024-03-2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968 浏览:5487
论文导读:
河南省一位糖尿病患者吃了在诊所买的几盒标注为保健食品的“弥来丹”后,造成肾功能不建全、高钾血症、低血压休克,于今年四月初死亡。让人诧异的是,这个被众多患者追捧的“弥来丹”的包装盒上的国食健字、许可证号和备案号全系假冒或伪造,其包装盒上标明的生产地址、企业地址也都是假的。近日,经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中心检测,“弥来丹”里含有两种国家禁止添加的西药成分。这种自称是糖尿病终结者的“弥来丹”在网上盛行多年,也暴露出网络监管存在盲区。
家属质疑“弥来丹”
2013年9月份,家住方城县杨集乡代庄村的常三,经方城县中医院检查患了糖尿病。这年11月份,常三被方城县人民医院确诊为Ⅰ型糖尿病。在治疗期间,经打胰岛素,常三病情比较稳定。2月1日前,经检查,常三空腹血糖

6.2左右,饭后8.2左右,体重由原来的49公斤增加到55公斤。

此前,常三的三姨李德珍听别人说县城西关有一个叫吕某的中医擅长治疗糖尿病,他卖的一种药治疗糖尿病有奇效,不少糖尿病患者吃后血糖都正常了。于是,李德珍带着常三慕名来到吕某诊所。据常三亲属介绍,吕某听说患者是糖尿病,也没有测试血糖,就开了三盒“弥来丹乌梅苦瓜胶囊”(以下简称“弥来丹”),一盒60元。并说吃了“弥来丹”后再高的血糖也能降下去。最后,吕某叮嘱常三,服用“弥来丹”每日两次,每次三粒。让常三家人始料不及的是,常三服用后,开始拉肚子,一天三四次。2月6日,常三的母亲李德幸带着儿子去吕某诊所复诊,并向吕某说了服用“弥来丹”之后的不良反应,吕某开了四副中药和一盒“弥来丹”。中药吃完后,常三家人又去吕某诊所抓了五副中药。但是,常三头晕肚疼,一天拉六七次肚子。
3月1日这天,常三的哥哥常东海去找吕某反映弟弟的病情。吕某听后说是正常反应。临走时,常三哥哥又买了两盒“弥来丹”。从3月15日开始,常三的不良反应加重,每天拉肚子的次数更多,失眠、浑身乏力、头晕、腹疼,喘不过来气。4月3日早上,常三服了三粒“弥来丹”后,病情加重。到了晚上12点左右,常三感觉胸闷、头晕,实在受不了了,他就用拳头不断捶打胸部。家人见状,于4日凌晨两点多钟,将其送往方城县中医院救治,医生检查血糖仅有2。4月5日下午,病情严重的常三被转到南阳市中心医院。
经南阳市中心医院诊断,常三肾功能不建全、高钾血症、低血压休克。医院抢救到6日中午时分,34岁的常三不幸死亡。常三家属怀疑“弥来丹”是导致其死亡的元凶。为了取得证据,后来常三的哥哥常东海对吕建立谎称替弟弟再买两盒“弥来丹”,找机会拿到了两盒“弥来丹”和吕某开的处方笺。此前,吕某为常三开的“弥来丹”处方笺也被他们拿到了。
“弥来丹”是“黑户”
4月21日,常三家属拿着“弥来丹”来到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工作人员核查后告诉他们,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查不到“弥来丹”的任何信息,且包装盒上的国食健字、许可证号和备案号均是假冒或伪造。据笔者了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提醒消费者,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品。一些具有辅助降压、降脂、降糖功能的保健食品只具有辅助保健作用,绝不能以保健食品代替药品使用,以免延误病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提醒说,保健食品产品外包装上有蓝色草帽样标志,标志下方为批准文号和批准部门。目前市场上存在卫生部(1996年11月至2003年7月)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3年10月之后)批准的保健食品产品。每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只能对应一个产品,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栏目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
常三家属看到“弥来丹”包装盒上标明“国食健字G2004143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字样。他们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查询后,查不到有关弥来丹的任何信息,而“国食健字G20041432”是“牌鸣琪胶囊 ”的批准文号。显然这是“弥来丹”在假冒上述产品的批准文号。经调查,“弥来丹”不时假冒其他企业产品的批准文号。
2012年2月28日,有网友在“药品315网”上发帖称:“有一个叫弥来丹的药,是降血糖的,国食健字G20041475,我们周边邻居吃的,我想查一下这个药是不是真的?”药品315网回复称:“经查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批准名称为“弥来丹”的药品或保健食品,“国食健字G20041475”是上海绿泰宝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金鑫玉牌铬桑胶囊’的批准文号,这是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用于治疗疾病。”其实,患者想识别“弥来丹”的真面目也不难,只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进行查询就可知道。
网上大肆宣传
在方城县城,60岁左右的吕某是一个名气较大的中医。2013年,吕某被南阳市人社局、南阳市卫生局、南阳市中医药管理局评为南阳市第三批基层名中医。吕某诊所坐落在方城县西关的一个偏僻的胡同内。对于常三及其家人在诊所购买“弥来丹”一事,吕某称,他听郑州的一个朋友说,“弥来丹”治糖尿病效果不错,就到位于郑州市高新区的“弥来丹”生产企业去看了,很正规,就开始销售“弥来丹”,企业还给了他各种手续的复印件。后来,都是通过物流发货。
笔者在一张食品卫生许可证上看到,“弥来丹”的生产企业是郑州谷雨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地址是郑州市高新区银屏路5号,经营范围是人人康牌乌梅苦瓜胶囊。许可证有效期为2008年6月3日至2012年6月3日。药品315网是中国最大的医药健康消费门户网站,2011年6月12日,该网针对网友“‘弥来丹’的豫卫食证字(2009)410109-1995号是不是真的”回复:“豫卫食证字(2009)410109-1995号”只是一个卫生许可证的证号,是2010年以前卫生行政部门对普通食品的生产或经营企业的一个行政许可,不针对具体的产品,不是药品或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
不管是在包装盒上还是网上,“弥来丹”都在夸大其疗效。其包装盒上注明:“弥来丹是中老年人群尤其是高血糖患者理想的食疗佳品”。功能是“消渴、增强免疫力”,适宜人群是“高血糖人群”。 全文地址:www.7ctime.com/zylw/lw41433.html上一论文:研讨臭氧联合塞药治疗56例妇科炎的疗效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