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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社会保障与社会工作交融性发展

最后更新时间:2024-02-0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8860 浏览:33728
论文导读:社会群体,只是体现在服务手法和凭借依据的不同,社会保障更多的侧重于社会政策和法律的指引,而社会工作更多是采用个案或者团体工作的方式。作为一种制度的社会保障和作为一门专业的社会工作,都是“解决工业社会的社会理由的组织化的努力”。过分追求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理由,环境污染、就业压力大、人口老龄
【摘 要】社会保障是以国家和社会为主体,以法律为依据,通过发布各项制度来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的总称,社会工作是一种助人的专业,在“助人自助”“以人为本”等基本理念的指导下帮助社会弱势群体解决理由,并发展个人和社会的潜能以增进其福利,二者对社会的安定和发展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历程,二者在起源、宗旨和功能等方面体现出了更深层次的融合性。
【关键词】社会保障;社会工作;同源性;同旨性;功能互补性
据统计,美国政府花在社会保障管理局界定的“社会福利用途”上的资金从1950年的140亿美元上升到1994年的近14340亿美元。社会福利制度对一个国家的重要程度可想而知。我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社会福利的发放和实施更是关乎到国计民生的方方面面。社会保障与社会工作作为这项职责的主要承担者,其重要性更是与广大民众的福祉息息相关。自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大潮,我国各项事业都取得了蓬勃发展的成就,社会保障与社会工作在此过程中,通过不断地摸索更是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和积累了日益成熟的经验,二者之间具有非常紧密的联系:社会工作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衍生品,目前也成为其不可或缺的辅助部门;二者均以提升民众的福利、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为目标;二者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互相推动,互为补充,在完善自身发展的同时也帮助着更多的受助群体成就自我,贡献社会。交融性是指事物之间的交汇融合,在这里主要指社会保障与社会工作在以上三方面的发展交融。本文试从这三个方面展开讨论,以期能够推动二者的协调发展,促使社会保障与社会工作在和谐社会构建中功能的最大发挥。

一、社会保障与社会工作的同源性发展

郑功成教授认为:社会保障是具有经济福利性、社会化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的统称,包括经济保障、服务保障、精神保障三个层次,并包括了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性保障措施。而社会工作作为一项救助措施,更多的是利用民间的力量来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一种补充,日前也日渐得到完善和规范。李迎生教授在其主编的《社会工作概论》一书中,他将社会工作的功能主要分为五种,分别是复原的功能,提供和配置资源的功能,预防的功能,发展的功能和稳定社会的功能。由于社会保障与社会工作自身专门的发展背景和特征,其已成为对社会中处于困境的人们提供救助的有效机制。从历史上看,二者均起源于欧美国家的社会救助活动,在英、德两国的表现尤为明显。随着救助过程中国家责任主体的确立及专业化手法和职业化手段的逐步形成,社会救助活动本身在其发展过程中也逐渐出现了分化与分工,形成了两条不同的发展方向:一条是通过国家和政府的力量,以立法为基础,逐渐形成了政策性与制度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另一条是依靠民间和NPO(非营利组织)、NGO(非政府组织)的力量,在“受薪专业工作者”的推动下,形成了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工作。从而,由政策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和专业性的社会工作构成了一个完善的社会福利网络系统。至此,社会保障制度就在世界各个国家得到了蓬勃快速的发展。我国是从20世纪初才开始引入专业的社会工作的,由于当时特殊的时代背景,我国处于剥削阶级的统治之下,社会状态比较动荡,严重阻滞了专业社会工作的教育和服务发展,社会影响和作用也比较小。伴随着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改革和重建,社会工作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认可,其通过个案工作、团体工作以及现在的社区工作等多样化的策略和手段来为处于困境中的人们提供救助,1986年国家教委首次将社会工作与管理作为一门专业引入到北京大学等高等院校中。
由此可以看出,早期的社会济贫活动是社会保障与社会工作二者共同的起源,而且随着济贫活动的政策支持以及组织结构的变化,二者又呈现出了不同的发展轨迹。社会保障逐渐成为了国家层面上的全面的规范性的为处于困境中的人们提供政策性救助的社会安全制度,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六大项。而社会工作则从早期的个案工作发展到团体工作,并向现代的社区工作发展,逐渐形成了一门系统化的专业和职业,并处于不断地规范和发展中,二者共同支撑着现代社会福利体系的完善和成熟。

二、社会保障与社会工作的同旨性

社会保障与社会工作的同旨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指二者的对象同一性,二是指二者终极目标的一致性。在我国,社会保障与社会工作二者保障和服务的对象,都是指那些处于困境当中而通过自身的力量和身边亲友的帮助又无法回归到正常的生活当中的社会底层民众。他们或者身患残疾,或者由于某些理由失去了生活来源,或者患有某些心理疾病以至于深陷其中无法自拔等经济或精神困难,急需得到来自除却自身和亲友以外的救助。面对此种情况,国家和社会通过颁布各种社会保障制度,以法律为依据,通过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优待抚恤等方式来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受困民众的经济或精神压力。而社会工作者在“以人为本”“助者自助”等基本理念的指导下,通过采用个案指导或团体协助等多种方式,提供受助者寻求帮助的方式或者精神上的慰藉,“授人以渔”地使其摆脱困难,成长自我并造福社会,社会工作是对社会保障对处于困境中的人们进行社会救助的深层次的补充和完善。由此可以看出,二者都是从不同的角度服务于类似的社会群体,只是体现在服务手法和凭借依据的不同,社会保障更多的侧重于社会政策和法律的指引,而社会工作更多是采用个案或者团体工作的方式。
作为一种制度的社会保障和作为一门专业的社会工作,都是“解决工业社会的社会理由的组织化的努力”。过分追求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理由,环境污染、就业压力大、人口老龄化等理由逐渐被提上了议事日程。面对着个人能力的有限性,政府作为承担民众福祉的责任主体就毅然站了出来,通过颁布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和社会福利措施来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安全,例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劳动者就业保护制度等。而社会工作自成立之初,就以社会福利制度人的身份出现在广大民众的面前。工作的地点从刚开始的福利院和贫民窟逐渐发展到论文导读:
以后的医院、学校和企业等多个部门,服务的对象也从受困人士(尤其以社会底层民众为主)扩展到社会各个阶层各个领域经济或者精神各方面需要帮助的成员,服务的内容也从起初的“济贫”发展到以后精神健康、人际关系调解甚至包括种种社会“富裕”理由。为此,以社会保险为基本层面的内容各不相同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关于社会救助的各种社会工作规范和章程应运而生。由此可见,社会保障与社会工作在终极目标上是一致的,二者都是为了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的稳定,提升民众的福祉以及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至此,服务对象的同一性以及服务宗旨的一致性使得社会保障与社会工作成为完善并推动社会支持系统发展的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