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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保险人环境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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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的主要内容29-31(四)创新点与问题之处31-341.创新点31-332.问题之处33-34一、环境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基本论述34-55(一)环境责任保险概述34-391.责任保险概述35-372.环境责任保险概述37-39(二)第三人直接请求权制度基础39-491.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论述基础40-452.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现实基础45-49(三)环境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进展,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不足不断出现,企业所面对着的环境风险也随之增多,如何有效的分散、化解这些风险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环境责任保险是化解环境风险的有效途径,它在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同时,更加突出了对环境损害第三人利益的保护。在环境责任保险中,赋予受害人直接对保险公司的求偿权可从使受害人变被动为主动,绕过被保险人而直接向环境责任保险的保险人请求赔偿。这一制度的设立使受害第三人的求偿更加便捷,同时也降低了被保险人的经济压力。由此越来越多的国家、地区开始设立环境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以保险进展的走势上来看,我国设立环境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制度是必要的,而且以国外的一系列立法经验和我国在其他领域的立法来看,我国设置该制度完全可行。本论文以环境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基本概念、性质等方面入手,体系地分析了第三人直接请求权行使的历程,最后对我国实行该制度提出了立法和具体措施两方面的保障倡议。具体来看,本论文主要以四个部分来理论:第一部分,阐述了环境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基本论述。以责任保险论述和第三人直接请求权论述入手,分析了环境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产生的基础。环境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突破了传统民法的合同相对性论述,将使保险合同之外的受害第三人纳入保护范围。接着分析了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性质。由于环境责任保险在方式选择上有强制责任保险与任意责任保险的区别,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性质在两种方式下也有所不同。任意责任保险中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性质是保险金支付请求权;而任意责任保险中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性质是损害赔偿请求权。最后本论文以必要性和可行性两个角度阐述了我国设立环境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制度的要求。第二部分,解析了环境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形式的整个历程,首先确定了第三人的主体和内容,然后阐述了第三人直接请求权形式的条件,只有满足必要的条件保险人才有支付赔偿金的义务。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行使离不开必要的保障,包括法律上的保障和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必要延伸。第三部分,针对受害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保险人享有抗辩权。这是为了防止第三人滥用直接请求权给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带来的损失。本部分以抗辩权发生的情形、事由和条件三个方面进行阐述。第四部分,当前我国环境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制度还不完善,需要以法律系统构建和保障措施两个方面入手,逐步完善该制度。以法律系统上看,首先要通过立法明确区分强制责任保险与任意责任保险。规定一定的免赔额。以具体措施上看,主要有被保险人的协助义务、向被保险人在追索、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等办法。关键词:环境责任保险论文第三人直接请求权论文保险人的抗辩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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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11-14
导论14-34

(一) 论文选题的背景及作用14-21

1. 论述背景及作用14-17

2. 现实背景及作用17-21

(二) 国内外探讨近况21-27

1. 国外探讨近况21-22

2. 国内探讨近况22-27

(三) 探讨办法与主要内容27-31

1. 论文的探讨办法27-29

2. 论文的主要内容29-31

(四) 创新点与问题之处31-34

1. 创新点31-33

2. 问题之处33-34

一、 环境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基本论述34-55

(一) 环境责任保险概述34-39

1. 责任保险概述35-37

2. 环境责任保险概述37-39

(二) 第三人直接请求权制度基础39-49

1. 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论述基础40-45

2. 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现实基础45-49

(三) 环境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49-55

1. 环境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特点49-50

2. 环境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性质50-52

3. 环境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必要性与可行性52-55

二、 环境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行使55-72

(一) 环境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行使的主体55-58

(二) 环境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行使的内容58-63

1. 强制环境责任保险与任意环境责任保险58-61

2. 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具体内容61-63

(三)论文导读:环境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控制72-82(一)抗辩发生的情形72-73(二)抗辩权的事由73-76(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76-821.被保险人的行为问题从导致赔偿责任的产生76-792.第三人的请求不在环境责任保险承保范围内79-803.第三人请求的金额超出环境责任保险合同规定的额度80-82

四、我国环境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完善

环境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行使的条件63-68

1. 被保险人应负明确的环境侵权责任64-66

2. 被保险人不履行赔偿义务66-67

3. 在环境责任保险承保范围内67-68

(四) 环境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行使的保障68-72

1. 通过法律途径保障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69-70

2. 对第三人直接请求权进行适度的延伸70-72

三、 环境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控制72-82

(一) 抗辩发生的情形72-73

(二) 抗辩权的事由73-76

(三) 抗辩权行使的条件76-82

1. 被保险人的行为问题从导致赔偿责任的产生76-79

2. 第三人的请求不在环境责任保险承保范围内79-80

3. 第三人请求的金额超出环境责任保险合同规定的额度80-82

四、 我国环境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完善82-93

(一) 完善环境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法律系统构建82-90

1. 区分强制责任保险和任意责任保险82-87

2. 建立完善的第三人索赔机制87-90

(二) 以具体权利内容上完善环境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90-93

1. 被保险人应对第三人负必要的协助义务90-91

2. 第三人特定状况下可从对被保险人再追索91-92

3. 适当延长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诉讼时效92-93

结语93-96
注释96-99
参考文献99-104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104-105
致谢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