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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福建福建传媒业如何利用好先行先试政策生

最后更新时间:2024-02-0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9573 浏览:83912
论文导读:【关键词】福建传媒传媒合作先行先试“两岸传媒共同市场”的构建,是“一国两制”政策之下两岸深化交流合作的必然选择。2008年,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张铭清教授提出“‘一国两制’下的新闻理论与实践研究”的课题,开始了“一国两制”下的两岸传媒交流合作的探索。“两岸传媒共同市场”的核心在于传媒资源依托市
【摘 要】随着两岸交流的深化发展,构建“两岸传媒共同市场”的时机已经成熟。海峡西岸经济区有着对台交流合作的天然优势,是两岸传媒合作先行先试的良好选择。福建省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主体,其传媒业能否利用好先行先试政策将会对“两岸传媒共同市场”的构建产生巨大影响。本文重点通过研究先行先试权的现实情况,结合福建传媒业现状,从政策制定、平台利用与文化合作等角度对海西传媒先行先试的现有政策和未来可能的政策进行前瞻探索。
【关键词】福建传媒 传媒合作 先行先试
“两岸传媒共同市场”的构建,是“一国两制”政策之下两岸深化交流合作的必然选择。2008年,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张铭清教授提出“‘一国两制’下的新闻理论与实践研究”的课题,开始了“一国两制”下的两岸传媒交流合作的探索。“两岸传媒共同市场”的核心在于传媒资源依托市场经济规律实现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最终达成两岸传媒业的良性发展。
鉴于两岸传媒体制的差异,构建“两岸传媒共同市场”需要试点先行先试,海峡西岸经济区具有对台交流合作的天然优势,作为海西主体的福建省,更是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先行先试政策实施的重点区域。
按照目前广为接受的说法,“先行先试”最吸引人之处, “便是以‘试验’的名义向地方让渡了的部分职权,使地方在完善市场经济的探索中拥有更大的自主权”①。即先行先试权是向地方下放权力的结果,拥有先行先试权,也就意味着拥有了更多的地方自主权。②具体到海西层面而言,先行先试政策并不是现成的,是可以根据海西乃至福建传媒业的实际进行制定的,先行先试政策需要在“试错”的过程当中不断完善,继而为推动“两岸传媒共同市场”的构建发挥巨大作用。
本文将通过梳理现有的关于先行先试政策的理论文献与文件,研究先行先试的权力与原则,结合两岸传媒发展情况,从政治、经济与文化等角度探索福建传媒业如何利用好先行先试政策。

一、政策层面的先行先试

1、现有政策梳理与问题分析

就政策层面而言,从宏观来看,2009年5月14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2010年6月29日海协会会长陈云林和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签署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ECFA”)为福建传媒业的先行先试提供了政策保障。《意见》对于海西的四个定位中,第一个就是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要求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独特的对台优势和工作基础,努力构筑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实施先行先试政策,加强海峡西岸经济区与台湾地区经济的全面对接,推动两岸交流合作向更广范围、更大规模、更高层次迈进。旨在消除两岸投资和贸易障碍的ECFA将有利于两岸传媒资源的流动与优化配置,为传媒合作提供了机制保障,促进两岸传媒合作向产业化方向发展。
在国家大政方针的引导下,2009年7月福建省通过了《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2009 年8 月,厦门市通过了《厦门市贯彻落实党、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决策部署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发挥在海西建设中的先行先试和龙头示范作用,特别是在对台工作上先行先试,全力打造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③2011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同意平潭全岛放开,并在通关模式、财税支持、投资准入、金融保险、对台合作、土地配套等方面赋予平潭综合实验区更加特殊、更加优惠的政策。
然而,纵观现有的从到地方的政策文件,对于两岸传媒合作的规划只有寥寥数语,仅仅停留在媒体互设常驻机构等方面,各项意见与规划的着重点均在于经济领域的合作,对于传媒合作的设想明显不足,政策层面的缺失将不利于福建传媒业对于先行先试政策的有效利用。

2、政策层面的改进空间

在政策层面,首先应当进行全面细致的规划,从指导思想、方针政策到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考量,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进行政策制定,利用好国家赋予的政策优势进行探索与实践,大胆尝试,拓宽合作思路与路径。
两岸媒体互设办事处作为传媒合作的优秀成果应予以政策保障与支持,使其成为常态化的合作形式,将十分有利于加强对两岸的深入采访和全面客观报道,降低媒论文导读:作,进而合作成立影视公司与基地,共同发掘文化资源。通过多种形式的合作,两岸传媒业向着常态化的深度合作不断发展,为传媒共同市场的构建奠定文化与产业基础。福建传媒业要利用好先行先试政策,首先要在政策层面进行先行先试,结合已有经验与国家大政方针,大胆尝试,全面规划;将两岸传媒互设办事处予以常态化与机制化,为进一
体的运营成本,并且有利于媒体人的个人生涯规划,这是两岸媒体和媒体人多年的夙愿。

二、利用经济交流平台与政治活动的先行先试

近年来,福建在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依托闽台“五缘”优势,积极拓展“六求”作为,充分用好赋予的政策,在两岸产业对接、农业合作试验、直接往来通道建设、旅游双向对源于:党校毕业论文范文www.7ctime.com
接和惠台政策实施等方面,构筑了内同比较齐全、功能比较完备、影响日益扩大的交流活动体系。“9·8”、“6·18”、“5·18”、花等综合性、行业性众多的对台经贸合作平台,正朝着多样化、系统化、高效化方向发展。
两岸多样化的经贸合作往来为传媒提供了交流的平台,两岸传媒业可利用常态化的经济交流平台展开深入合作,拓展合作的形式与内容。以经贸合作活动为契机进行共同报道,通过交换图片和互换版面等形式展开合作,以经贸合作平台为基础搭建传媒合作平台,形成常态化合作机制。在制度的保障下,两岸传媒业可以进行丰富的交流合作,不断增进默契与信任。通过不断拓展合作的深度与广度,加强合作平台建设,从依托阶段性经贸活动的被动合作向独立自主的长时间主动合作发展,两岸传媒主动挖掘优秀题材共同报道,推动传媒资源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以经贸合作为起点,向传媒共同市场的目标不断前进。
除经济交流平台之外,两岸的重大政治活动同样是媒体合作的良好契机,从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到以网络为代表的新媒体,两岸传媒可藉此实现全方位、高水平的深度合作。

三、以文化交流带动先行先试

闽台两地有着地缘近、血缘亲、文缘深、商缘广、法缘久的“五缘”优势,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与支持加快海西建设的多项政策,将会为福建传媒业的先行先试带来巨大机遇。从到地方的各项政策与意见,均将闽台文化产业合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与发展目标,如何利用好文化产业优势政策来实现传媒合作是福建传媒业的巨大机遇与挑战。
一方面,福建传媒业要深入挖掘对台文化资源,寻找传媒业合作的最佳契合点。两岸媒体共同努力对一些重点文摘自:本科论文www.7ctime.com
化合作项目展开常态化报道活动,增强两岸同胞的情感联系,为传媒资源的自由流动提供空间。除深入挖掘文化资源外,两岸媒体要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文化合作平台与传媒交流对话平台,如两岸媒体高峰论坛、两岸新闻传播高峰论坛、海峡两岸新闻与传媒论坛等交流与媒体平台。
2011年6月27日,第二届海峡两岸新闻与传媒论坛在厦门举行,来自海峡两岸各高校和媒体的近百名新闻人就“后ECFA时代下两岸新闻的交流与合作”这一主题进行探讨,并产生了许多对两岸传媒交流有指导意义的成果。在此次论坛中,与会者提出了许多可操作的问题,内容涉及广泛,从媒体人才培养、媒体常态化交流到传播理论建构进行了全面的探讨与建议,如两岸设置驻校专家联合开设共同的课程;两岸媒体互设常驻机构;成立海峡两岸新闻与传播理事会作为常设机构,使两岸新闻交流从单一项目交流向有组织架构的制度化交流转换;两岸携手建构“中华传播理论”等。
现有的文化与传媒交流论坛是两岸传媒业合作的珍贵平台,福建传媒业应利用好这些优秀平台,广泛参与其中,从理论建设到新闻实践不断发挥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为推动“两岸传媒共同市场”的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另一方面,要加快对台文化产业的发展。必须高度重视文化资源所具有的经济价值,将其充分挖掘,使之形成文化产业,以文化经济活动来推动文化建设和文化发展④,促进两岸传媒资源的流动。福建传媒业与台湾媒体相关行业展开合作,制作各种题材的广播电视节目,开展合拍、协拍影视剧工作,进而合作成立影视公司与基地,共同发掘文化资源。通过多种形式的合作,两岸传媒业向着常态化的深度合作不断发展,为传媒共同市场的构建奠定文化与产业基础。
福建传媒业要利用好先行先试政策,首先要在政策层面进行先行先试,结合已有经验与国家大政方针,大胆尝试,全面规划;将两岸传媒互设办事处予以常态化与机制化,为进一步深化合作提供基础与思路。其次要利用经济交流合作平台,构建传媒合作平台,从事件共同报道向稳定长期的合作模式发展。最后,要注重以文化交流带动先行先试,利用闽台同文同祖的文化优势,在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制作等方面展开形式丰富的合作。福建传媒业利用论文导读:
好先行先试政策,将会对闽台传媒合作发挥积极作用,继而为海西传媒先行先试乃至海峡两岸传媒共同市场的构建奠定基础、提供经验、开拓思路。□
【基金项目:厦门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基金项目“闽台传媒业合作先行先试研究”(编号:CXB2011003);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台湾新闻自由与闽台传媒交流先行先试研究(编号:2011A035);福建省科技厅软科学课题“闽台传媒交流合作先行先试的体制机制与政策研究”(编号:2011R0089)】
参考文献
①王诚:《改革中的先行先试权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②郑清贤,《先行先试视野下福建涉台地方立法研究》[J].《福建学院学报》,2010(3):102-109
③唐永红、刘坚,《两岸ECFA下厦门经济特区对台先行先试问题探讨》[J].《台湾研究集刊》,2011(4):35-43
④严静,《海峡两岸闽南文化交流先行先试研究》[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08(4):96-100
(作者:于鹏飞,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10级广告系广告学专业本科生;唐思涵,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10级传播系传播学专业本科生;指导老师:谢清果教授)
责编:姚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