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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城市道路城市道路工程规划编制取费

最后更新时间:2024-03-0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9481 浏览:133732
论文导读:
简要:城市道路工程规程规划的编制是城市发展与建设和有机更新的需要。依据现有的规划收费标准没有对道路工程规划专项收费标准提出建议和意见,为此在实际执行中难度较大,并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通过对现有取费标准和项目的取费统计分析,提出了新建道路工程规划及整治道路工程规划收费标准。
关键词:道路 工程规划 取费标准
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城市分区规划、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确立了城市的用地性质和用地规模、建设的技术指标和其它综合性技术指标,使得城市的发展全方位有序可控。在城市发展和有机更新中,城市道路工程规划文件的编制,对于完善城市交通出行条件,优化土地利用,衔接好城市公用设施、规划好路幅内各种管线,提升街景,协调建筑设计功能等都带来系统的整合作用,为实现各阶段的规划成果具有基础性的作用。
对《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的剖析。

1.1道路等级划分不科学。按《收费标准》主干道为路幅宽度D ≥

40米,次干道为20≤ D≤40米。然而主、次干道科学划分方法是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道路服务范围来确定的。一般主、次干道的标准宽度路幅宽度为D≥30米,支路为D<30米确定。主次干道的工程规划编制成本远远高于支路等级的编制。

1.2交叉口计价不科学。《收费标准》对于主要交叉口(道路红线

宽度40米以上)的计价是“城市主要平交口,按50工日/个”,没有对交叉口作等级的划分。有的次干道与支路的交叉口地下管线埋设也是比较复杂的,如果不给予计价显然是不合理的。

1.3立体交叉计价不科学。《收费标准》仅仅对二层、三层立交确

定了收费标准,随着城市的发展四层的全互通立交已经很多,这样的计价类别不能适应城市规划所需要的参照标准。

1.4管线综合计价不合理。《收费标准》对于管线是按“工日/公

里/根”来计价的,同时对于管线交叉系数(评价每公里累计达15次以上为1.2)及根数需要乘相应的系数(累计根数超过7根为1.1)。这对于设计人员而言计算工程量任务较重,同时对于工程量复核工作也难以实现准确性,造成高估毛算的状况。

1.5管线按管径计价意义不大。《收费标准》按不同的管径计

取相应的规划编制费用。规划管线在技术深度难度上与管径的大小相关性不大,而与管线的数量和种类有密切的联系。
对城市道路工程规划收费标准的研究过程
针对1993年版《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存在的问题,和规划编制与结算复杂等问题,我们于2009年根据《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04)中规协密字第022号],参照《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研究出台了相适应的城市道路工程规划收费标准。杭州市建委于2009年10月邀请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前期办、市综合交通研究中心对《杭州市城市新建道路工程规划收费标准》、《杭州市城市整治道路工程规划收费标准》进行了评估,并于11月23日发会议纪要(杭建计发[2009]501号同意试行。实施三年多来效果非常明显,计价定位科学,计量方便,结算快捷,减少了协商和估算的成分,满足了道路工程规划编制的取费标准要求。
三.《杭州市城市新建道路工程规划取费标准》
3.1.编制依据。执行《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04)中规协密字第022号]执行,参照《城市规划收费标准》(1993年)。
3.

2.计价原则。充分依据项目的规模及特征,体现项目规划的真实内容。

3.3.计价标准。工程规划收费按规划面积进行计价,基价根据《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04)中规协密字第022号]执行,对于城市河道桥梁没有基价依据的根据合理计价的原则确定。并根据项目所在的城市区域分为城市新区、城市一般地区、城市重点地区确定基价。综合系数根据难易程度及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等情况按0.8—1.3之间确定。重大规划调整根据原规划编制费用最高不大于50%计取。一般规划调整按原规划编制费用20%--40%计取。
3.4工程计算规则
3.4.1快速路:长度结合计划要求,按规划成果确定的,宽度为规划标准断面控制线外各50米。
3.4.2主干道:长度结合计划要求,按规划成果确定的,宽度为规划标准断面控制线外各40米。
3.4.3次干道:长度结合计划要求,按规划成果确定的,宽度为规划标准断面控制线外各3论文导读:
0米。
3.4.4立交桥:不分立交形式,按座计算,面积按立交桥建筑边线加20米。跨线桥地面辅道宽度超出道路部分另行按道路标准计取。

3.4.5过街设施:包括地道和天桥,按处计算。

3.4.6计算长度不足1公里的按1公里计算。

四.《杭州市城市整治道路工程规划收费标准》

4.

2.整治项目规划取费标准

五.结论 1.根据项目特性与难度来确定工程规划编制费用的取费标准能为工程规划编制人员提高工作积极性,同时能简化工程量计算和结算难度。
2.《城市新建道路工程规划收费标准》、《城市整治道路工程规划收费标准》是对《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04)中规协密字第022号]的深化和根据有准对性,使城市道路专项工程规划编制取费更科学合理。
参考资料:
1.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04]中规协密字第022号]

2.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城市规划收费标准》([1993]价费字168号)

作者简介:出生年月1961年 男 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