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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新中国新中国早期经济进展道路经验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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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
摘要:新中国早期的两次重大经济变革,对新中国早期经济发展道路的目标模式选择和经济关系变化及生产力的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但在“共同纲领”指导下所建立起来的新的生产关系容纳生产力发展的空间仍然是很大的,在这种情况下过早地结束新民源于:本科毕业论文www.7ctime.com
主主义发展阶段不能不说是一种认识上的失误与局限性。“总路线”和“一五计划”既有积极正确的一面,也有局限性。三大改造的指导思想、选择的时机、采取的方法和实践的效果等有些是值得反思的。
关键词:共同纲领;过渡时期总路线;“一五计划”
1007-2101(2012)06-0081-04
新中国早期的经济发展道路,主要指建国初期和“一五计划”时期的经济发展与目标模式选择。如果单从时间跨度上讲,这两个时期前后加在一起也不过八年左右,但这个时期的经济变革对中国经济进程所起的作用和影响却是极为重大的。新中国早期的经济发展道路,主要是在“共同纲领”和“过渡时期总路线”指导下确立和发展的。“共同纲领”是建国初期的指引经济航程的基本指导思想,它所指明的经济任务与目标是通过变革与调整旧的生产关系,建立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形成独立自主的带有过渡性的新主义的经济体系。过渡时期总路线是在共同纲领规定的奋斗目标完成以后,根据新的形势发展提出新的发展目标与任务。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导下,制定并比较顺利地完成了“一五计划”中发展生产力的任务,并通过三大改造,实现了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使国民经济走上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政府主导型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发展道路。新中国早期所走过的经济发展道路,给我们留下许多宝贵的经验与启示,值得我们深思、总结与借鉴。

一、“共同纲领”指导下的新主义经济的确立与反思

新中国早期经济的第一次重大转变,是在共同纲领指导下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向新主义经济的转变。这次转变是在“共同纲领”的指导下完成的。《共同纲领》是在1949年9月21日至30日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通过的。《共同纲领》所规定的主要经济政策是:取消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一切特权,没收官僚资本归人民国家所有,有步骤地进行土地改革,变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发展新主义的人民经济,稳步地变农业国为工业国。它的财政金融政策是:在财政方面,建立国家的财政预决算制度,划分和地方的财政收支范围,厉行精简节约,平衡财政收支,努力积累国家的生产资金。税收应以保证革命战争的供给和照顾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及国家建设的需要为原则,做到简化税制,实行合理负担。在金融方面,强调国家对货币金融的严格管理,货币的发行权属于国家,禁止外币在国内的流通,外汇外币金融买卖应由国家银行统一。凡依法经营的私人金融业,应接受国家的监督和指导。对社会的金融投机予以严厉打击。
建国后的新主义经济就是在“共同纲领”指导下确立起来的。它的基本内涵和主要之点是:彻底否定和清除三座大山所代表的经济基础,使之转化为公有制的经济成分,铲除这个长期以来压榨、掠夺中国人民,使中国贫穷落后的经济根源。顺应历史发展规律,正确认识新中国成立后的国情和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在不断壮大公有制经济成分、加强公有制主导地位的同时,建立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在从制度上废除地主土地私有制的同时,建立维护并加强广大农民和城乡手工业者的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使劳动者在经济上的权利通过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充分体现出来。保护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产权与合法经营权,发挥其在国家经济恢复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限制其惟利是图的错误倾向,等等。以上内容构成了建国初期建立新主义经济的基本内涵。它的贯彻落实,使新中国经济彻底摆脱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状态,走上了新主义的发展道路,实现了新中国经济的第一次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深远影响的历史跨越。
“共同纲领”是新主义理论与建国初期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其理论基础是马列主义思想。在1940年1月发表的《新主义论》根据马列主义关于无产阶级革命的基本理论和中国的实际,并吸收孙中山有关节制资本和平均地权的思想,对新主义经济作了精辟的分析与表述。他指出:“大银行、大工业、大商业,归这个共和国的国家所有。”“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新主义共和国的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性质,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但这个共和国并不没收其他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并不禁止‘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这是因为中国经济还十分落后的缘故。”“这个共和国将采取某种必要的方法,没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实行中山先生‘耕者有其田’的口号,扫除农村中的封建关系,把土地变为农民的私产。”的这些论述,就成为建国初期制定“共同纲领”的思想基础。
建国初期对新主义经济模式的选择是符合当时中国的国情和形势发展需要的。这一选择坚持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正确地认识和把握了新中国的国情,党和国家以清醒冷静和非常慎重的态度,估计了当时新中国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深思熟虑,审时度势,严格按照历史发展规律和形势发展需要制定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没有提出过高的超越历史发展阶段的目标任务,而是以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加快经济的恢复与发展,有利于新中国政权的巩固和维护国家主权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建国初期所要实现的目标任务及其所规定的方针政策。无论是所有制变革与调整,还是财政金融体制与政策的目标模式选择,都非常注意与当时的历史条件相吻合,该彻底解决的就坚决彻底解决,该保护的保护,旗帜鲜明,毫不含糊,并严格规定了政策界限。没有头脑发热,好大喜功,急于求成的思想情绪。实实在在地坚持了、求真务实的精神。坚持以公有制为主导的多元化的所有制结构,使人民的意愿在产权与经营权上有充分的自主权与决定权,从而使激励机制得以发挥巨大的作用,大大加快了新中国经济恢复的步伐。如果我们转换一下思维方式,从另一个角度思考一下,新论文导读:
中国是在中国领导下经过长期武装斗争建立起来的人民政权,在人民中享有很高的威信,在当时的条件下,如果不过多地考虑当时国情及所处的历史阶段,而是以政权的力量,在没收了官僚资本、废除了不平等条约并解决了地主土地所有制后,不选择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而是通过指令性的行政行为,组织发动农民走集体经营的发展道路,同时把资本主义工商业也变为公有制企业,这在当时来讲也并不是完全做不到的。但如果那样做,就会脱离建国初期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超越历史发展阶段,违背经济发展规律,在政策与方法上就等于以行政手段解决所有的经济问题,不仅负面影响很大,而且最终还是会受到历史发展规律的制约,就可能重新走回头路。如果从资源配置的角度认识建国初期的新主义经济,它既不是计划经济,也算不上是完全的市场经济,但由于多种经济成分的存在,必须通过市场进行资源配置的份额占相当大的比重,在当时的背景下,国家虽然看重指令性的行政行为对经济的调节作用,但也认识到市场调节的客观必然性与必要性。在抗美援朝时期,曾出台过搞活城乡市场、帮助农民推销农副产品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扶持各类市场的发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成为建国初期重视市场作用的一个个亮点。在打击投机资本哄抬物价的斗争中,政府采取的手段和政策措施也是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区别的。对那些有反动政治目摘自:硕士论文答辩技巧www.7ctime.com
的和构成违法犯罪的投机资本,则坚决利用政权的力量和强有力的法制及行政手段予以打击。对那些惟利是图但尚未构成违法犯罪的投机资本,则根据市场运行规律,运用各种经济杠杆进行有效的斗争,同时注意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从而成功地稳定了物价,抑制了通胀的发展,缓解了总供给与总需求的矛盾。建国初期,“共同纲领”在指导建立新主义经济过程中,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不可能就资源配置的方式问题提出明确的指导思想,但在纲领指导下建立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也就同时决定了有些资源配置必须经过市场的客观必然性。这也就决定了政府在坚持公有制发展方向的同时,也认识到市场调节的客观必然性和必要性,注意发挥市场对经济的调节作用。
值得我们反思的是,建国初期建立起来的符合当时生产力发展需要的新主义经济关系,其存在发挥作用的时间实在是太短了。过去我们一直认为,新主义是一个过渡性的发展阶段,不是一个较长的发展时期,更不是一个完整的社会形态,现在看来这种认识有进一步研讨的必要。如果对此暂且不论,即便新主义经济是一个过渡性的经济,它所建立的新的经济关系也要有一个完善发展的过程。到1952年底,我国历时三年的国民经济恢复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只能说是处于基本完成阶段,国营经济刚刚进入规范有序的发展阶段,分到土地的农民享受热炕头也不过才一二年的时间,资本主义工商业经过合理调整正处于发挥积极作用的大好时机。也就是说,在“共同纲领”指导下所建立起来的新的生产关系容纳生产力发展的空间仍然是很大的,需要有一个巩固完善的过程。在这种情况下过早地结束新主义发展阶段,不能不说是一种认识上的失误与局限性。

二、新中国向计划经济转变中的理论与实践述评

新中国早期有关经济发展道路的目标模式选择的第二次重大变革是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指导下的“一五计划”时期。
当时的主要背景是,在“共同纲领”指导下,新中国经济完成了由旧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向新主义经济的转变,与旧中国相比,这次转变使生产关系、所有制结构、经营体制、分配关系和产业结构及产品结构等诸多方面都发生了新的变化,而这种转变与后来的计划经济又有所区别,所以这可以看作是新中国经济的第一次具有历史意义的重大转变。当时认为这次转变到1952年底已基本完成了。既然“共同纲领”所规定的目标任务已经完成,新中国经济要继续向前发展,就需要有新的指导思想,而这种指导思想必须通过统领全局的纲领性路线、方针政策体现出来,“过渡时期总路线”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并通过“一五计划”的制定加以体现和实施的。由此,新中国经济也就开始了在变革中向计划经济转变的过程。
过渡时期总路线是于1952年底由建议,正式提出的。此后,又于1953年6月和8月作了多次说明。如果按照审阅周恩来在1953年夏季全国财经工作会议上的结论时所作的批示,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基本内容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在当时被看作是照耀各项工作的灯塔,并把违背总路线视为“左”右倾错误的原则表现,这说明总路线在过渡时期的指导地位和不可动摇性。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基本内涵是:通过有计划的发展生产力和变革非公有制的生产关系,建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发展模式,以此完成由新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经济转变,奠定工业化的初步基础,推动中国经济向现代化目标迈进。由1953年开始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就是根据“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导思想安排了发展生产力和三大改造计划。可以说,“过渡时期总路线”是“一五计划”的理论基础,“一五计划”是“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具体体现。其主要特点是,以实现工业化为中心,通过发展生产力与变革生产关系同步进行,推进中国经济发展的进程。
当时认为,“总路线”和“一五计划”体现了加强社会主义工业化同进行三大改造的辩证关系。认为发展社会主义工业既有利于提高我国工业生产力水平,又可以壮大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成分,有助于促进三大改造的实现。而三大改造的进行,又有助于工农业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加快我国工业化的进程。因此,过渡时期总路线是社会主义工业化与三大改造同时并举的路线,它以工业化为主体,以三大改造为两翼,推动我国由新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经济过渡,并逐步达到变农业国为工业国的战略目标。
新中国早期关于有计划的发展生产力的思想在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在计划的论文导读:的进程。这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是无可厚非的,是可以而且能够接受的。从这个意义上讲,20世纪50年代过渡时期总路线和“一五计划”所提出并实施的三大改造,一方面从当时的背景看有其必然性,是可以理解的一次重大的公有化制度模式选择的尝试,并积累了这方面的一些宝贵经验,在加快工业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奠定了一定的基础。由于新
制定、资金的安排和计划的执行过程中,注意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注意调查研究,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力求协调发展。既加强了重工业和基础工业,也促进了农业、轻工业、交通运输、科技、文教卫生的全面发展,从而有力地增强了民族经济的独立性,基本解决了旧中国经济畸形发展的不平衡状态,成功地进行了新中国经济结构的第一次战略调整。另外,在当时各种背景的影响下,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并指导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为国家有计划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实现了新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经济的转变。这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具有重大意义的探索与实践,对后来的影响是深远的。如果用历史唯物论的基本观点,结合历史实践经验,重新认识新中国早期有关经济发展道路变革的思想与实践,我们就会发现,“总路线”和“一五计划”既有积极正确的一面,也有局限性。提出发展工农业生产力,奠定工业化的初步基础这当然是正确的,是符合形势发展需要的。但提出在这个时期就基本实现国家工业化的目标是高了一些,因为“过渡时期总路线”为这个目标所规定的时限是在整个过渡时期以内,也就是到三大改造基本完成后,即1956年也就是在第一个五年计划完成的前一年就应实现。后来的事实证明,“一五计划”虽然一些主要指标完成的比较好,但是不是真正实现了国家基本工业化的目标,很难断定。因为,如果基本实现工业化,那就意味着我国农业国的状况已基本改变,这在当时来讲是不符合实际的。至于提出进行三大改造,把发展生产力同变革生产关系同步进行,在当时的情况下,在时机的选择上,在方式方法和实现的速度上等诸多方面是否是利大于弊的正确选择,则需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加以分析。按照历史唯物论的基本观点,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有反作用。但历史唯物论同时认为,生产力是最活跃的因素,生产关系有相对稳定性。并不是说,一发展生产力就要变革生产关系,在马克思看来,只有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生产关系容纳不了生产力的时候,生产关系的变革才真正提到历史日程上来。三大改造要进行的生产关系变革,与“共同纲领”要解决的三座大山所代表的生产关系是有很大区别的。它原则上是要在人民内部把非公有制的经济成分变为公有制经济,这种改造要比建国初期对三座大山的改造难度要大得多。从一般意义上讲,当某种生产关系已经不能容纳生产力发展,为了加快生产力发展,在各种条件都比较成熟的情况下,通过生产关系的变革,搞全民所有制的大工业和集体农业、集体手工业,当然是可行的选择,但必须是出自于客观规律发展的需要,出自劳动者的自愿,尤其是应全面地分析形势,准确地把握各种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应该看到,“总路线”提出三大改造思想当时有一些可以理解的思想背景和现实背景,农业合作化是想消除农村因私有制经济产生剥削和两极分化的基础;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公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想从根本上消除工商业中产生惟利是图和剥削的温床。另外,当时认为,个体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规模有限,长此以往与农业机械化和工业化不相适应,不改变这种状况,会影响现代化的进程。这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是无可厚非的,是可以而且能够接受的。从这个意义上讲,20世纪50年代过渡时期总路线和“一五计划”所提出并实施的三大改造,一方面从当时的背景看有其必然性,是可以理解的一次重大的公有化制度模式选择的尝试,并积累了这方面的一些宝贵经验,在加快工业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奠定了一定的基础。由于新中国刚建立,人们对旧中国三座大山压榨下的私有制经济记忆犹新,不希望新中国成立后也因为大量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而出现贫富差别和两极分化,希望能通过走公有制的道路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所以,对个体农业、手工业走集体化道路容易接受,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最终能够接受改造也有信心。另一方面,三大改造的指导思想、选择的时机、采取的方法和实践的效果等有些是值得反思的。判断生产关系变革正确与源于:论文格式范文模板www.7ctime.com
否的一个重要标准是看其是不是真正适应当时形势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而能否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是收益中的激励机制。个体农民和个体手工业者是劳动者,他们在长期的个体经济中养成了浓厚的私有观念和自利心态,如果集体经济能够使他们的劳动收益和致富的速度与水平高于私有制条件下的水平,他们自然会有从事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否则就很难使他们保持在集体经济中的勤奋与自觉性。经过土地改革,我国农村的土地关系和生产生活资料进行了彻底的调整、规范与确认,特别是广大贫苦农民分到了土地和生产资料,实现了千百年来梦寐以求的愿望。这种生产关系对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勤劳致富,发展农业生产力,具有极大的激励作用,要取代这种生产关系,应该有一个发展稳定的过程。当生产资料掌握在农民自己的手里时,他具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他的劳动收益固然也包含着国家的利益,而在农民自已看来他确实是在为自己的收益劳动,他自然会自觉地精打细算,充分考虑他的生产资料的使用效率。在广大农民普遍存在私有观念与自利心态且尚未基本改变的情况下,在比较短的时间内通过合作化,把农民原有的土地与生产资料归于集体经济,而这种集体经济又基本是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分配方式,想让农民保持个体经济条件下的那种积极性是很难做到的。当千千万万的个体农民都是以这种心态进入集体经济,他们所形成的综合力量就会大大影响农业生产力的发展速度与效率,这是不言而喻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新中国早期关于新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转变的思想与实践,是有局限性的。
但我们同时也必须看到,“过渡时期总路线”和“一五计划”实施的过程,是新中国早期第二次经济大变革的过程,“一五计划”的完成,特别是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是我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确立的重要标志,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对于进行这样一场前所未有的经济大变革,尽管存在一些对形势估计和把握不当之处,如对土改后农村两极分化的判断,对汪洋大海的个体农民和城市个体手工业者在以往长期的生产经营中所养成的私有观念对集体经济不适应可能会论文导读:.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89.责任编辑、校对:杜莹上一页1234
产生的负面影响等诸多方面估计不足,在时机的选择和方式方法上,也存在过急、过快、过粗,过乱,大轰大嗡。但它毕竟是一次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公有制经济发展道路的前所未有的探索与实践,意义重大而深远。它的历史价值和对后世留下的经验与启示不可低估,是宝贵的思想财富,值得我们珍惜、分析、研究与借鉴。
参考文献:
[1].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89.
责任编辑、校对:杜 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