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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探讨

最后更新时间:2024-04-1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710 浏览:14921
论文导读:
摘 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督效率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发展的具体体现。本文首先对我国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的历史沿革进行了回顾,再阐述当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质量
Abstract: Strengthening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is the inevitable requirements to improve the level, is the important measure to innovate the mode of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and is the the specific reflecttion of people oriented and comprehensively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The paper firstly reviews the history of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system of China, and then explains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of present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and finally proposes the improving 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ey word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project quality
2095-2104(2012)
随着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建设工程在工程管理上的要求也日益规范化、系统化。如何保证工程的质量将成为每一个工程质量监督者所应认真加以研究的重要课题。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针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作者结合自身实践,就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问题作出如下探讨。

1.我国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的历史沿革

第一阶段为自评阶段,即从建国初期到上世纪80年代初,这一阶段处于计划经济时期,高度的政企合一体制,决定了工程质量实行的是自检自评的管理方式。第二阶段是政府管理, 是以1984年国家颁布《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为标志, 建设工程质量改由专职质量监督机构代源于:论文的标准格式www.7ctime.com
表政府进行监督检验评定,开始将工程质量纳人国家监控轨道。第三阶段是市场监管,从 2000 年开始一直至今,是以国家颁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标记。该《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模式进人了第三个阶段,政府的角色也由责任主体向监督主体实行了转变。 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人, 建设工程规模的不断扩大,这些质量管理体系仍有待完善。

2.当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社会过多依赖工程质量监督核验,客观上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视为了工程质量的责任者。工程质量“谁核定、谁负责”,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变相成为工程质量的责任者,而直接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责任主体,反而“袖手旁观”。客观上造成了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的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与现行三部到位等级核定的工程质量监督运行方式的矛盾与不和谐。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无法实现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的全面监控。建筑工程工期长、多专业、多工种和材料设备多品种的特点。决定了传统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方式已远远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单纯依赖质量监督机构的几次到位。施工几百天,“判断” 一阵子,难免使监督的全面性受到约束,造成无
法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准确的核验、评定和有效控制。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现有人员素质,尚不能保证政府监督的有效性。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经过近20年的发展,监督机构的人员素质、设备、监督理论和经验乃至权威性虽然有了质的变化,但目前一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少现场施工管理经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较弱,设备相对滞后,这些势必影响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和深度,直接削弱了政府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亟待改进和完善。

3.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措施

3.1 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法规体系

为了有效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必须建立和完善一整套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管理法律、 法规和技术标准,它们是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法律准绳和规范依据。现行《建筑法》与全面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实际要求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鉴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特殊性,有必要从长远出发,借鉴发达国家的成熟做法,酝酿制定一部《建设工程质量法》,并在此基础上,颁布实施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法规,从根本大法上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奠定一个更加坚实的法律基础,合理确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制度的法律地位,明确规定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严格界定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及其相应的惩处标准。

3.2 转变质量监督管理理念

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要转变理念,转变职能,严格依法行政,不直接指挥、调控建设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使企业能真正按市场经济的规律组织自主经营、自我发展,建设主管部门首先应挣脱部门管理的约束,对不同所有制、不同隶属关系、不同地区的所有市场主体,无论是发包方、承包方,还是机构,都要一视同仁,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同样的保护,为他们创造一个在相同的条件下展开公平合理竞争的宽松外部环境。要深化改革,精简机构和人员,从大量的日常事务中摆脱出来,集中力量履行好决策性职能和宏观调控职能,研究有关产业经济,制定产业政策,规划产业战略,促进建筑生产力的发展;将过去包揽的许多不应由政府管的事交论文导读:
出来,有些属于企业自主经营范围内的事,应直接交还企业去办,有许多属于企业间的公共事务或服务性事务,交给行业协会承担;使政府致力于管理好必须由政府管的事,改变不作为、滥作为和封闭分割管理、政出多门的状况。

3.3 完善质量监督手段, 加快监督信息化

进一步提高监督管理水平随着科技进步和建筑业的不断发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必须增加建设工程质量的科学技术含量,加快监督信息化进程。在质监工作中,我深深地体会到,现代化的工程建设和管理一定要着眼于未来,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效能, 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对子孙后代负责,所以不仅要有一支技术业务过硬的队伍,还必须以新兴的信息技术为支撑点,实现监督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和科学化,不断地完善质量监督手段,创新和改进检测仪器设备,提高监督管理技术装备能力和监管效率,以适应建筑技术不断发展的需要,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证“三高标准”。
4.结束语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促进我国建筑行业发展的重要环节,我们只有努力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并结合现阶段我国的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来不断完善我国质量监管工作,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