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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融合视角下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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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使流动人口的本地归属感下降,造成整个就业市场的阴霾。(二)户籍管理理由。我省的流动人口长期受到“城乡二元化”和“地区差别二元化”户籍管理制度的限制,他们为福建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因为户籍制度这一壁垒,使他们在很多方面被差别化对待,如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等方面,子女在城市上学也成为一种奢望
摘 要:流动人口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之一,也对加快海西经济区福建进步发展具有推动作用。本文针对通过社会融合视角下得福建省流动人口的目前状况,探讨我省在就业、户籍、子女教育和社会保障理由方面的目前状况,提出海西背景动人口相关政策的制度创新理念,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指导作用。
关键词: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目前状况;制度创新
我国是当今世界上人口规模最大的国家,也是当今世界上流动人口最多的国家。我省人口流动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规模和结构在不断发生变化。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我省流动人口11074527人,其中省外流入4313602人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省内流动人口增长87.35%,省外流动人口更是增长10

1.08%。这是一个正在不断变化的数字。

2009年,福建省提出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战略由区域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推动海西建设刻不容缓,加快海西建设离不开流动人口本地化的管理。作者以海西经济区福建省为例,对当前我省流动人口本地化目前状况进行探究,并找出海西背景动人口本地化政策的改革路径,为完善我省发展战略,推动两岸和平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福建省流动人口本地化的目前状况分析

(一)就业理由。当前,福建省农村劳动力及人口大部分向厦门、福州、泉州等经济发达的地区流动,大多数人的基本动因就是经济利益。目前,我省流动人口就业率偏低,他们自身择业能力取决于他们受教育的程度和知识文化水平。较低的受教育水平,教育和培训的匮乏,大批量的流动人口仍旧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一方面他们缺少参加城市就业竞争的能力和信心,另一方面他们社会融合视角下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创新由专注毕业论文与职称论文的www.7ctime.com提供,转载请保留.也缺乏对信息应有的收集、判断和识别。我省人力资本具有偏向性,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有着不确定性风险,我省目前的就业处于大量待业人员和一些较高级就业岗位空位待聘并存矛盾。同时,城乡分割和地域分割问,劳动力流动不合理,阻碍外来农民工流动的政策,农民工流动的就业管理和服务不够,使流动人口的本地归属感下降,造成整个就业市场的阴霾。
(二)户籍管理理由。我省的流动人口长期受到“城乡二元化”和“地区差别二元化”户籍管理制度的限制,他们为福建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因为户籍制度这一壁垒,使他们在很多方面被差别化对待,如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等方面,子女在城市上学也成为一种奢望,导致新闻报道上常常出现很多所谓的“留守儿童”。户籍制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合度。01年,我省户籍制度经改革,包括取消户口登记二元管理;取消户口迁移指标制约,实行按政策条件落户;放宽户口迁移政策限制,推动社会经济建设发展。这一系列改革,推动我省流动人口的本地化,但理由依旧严峻,即流动人口的农民工毕竟没有城市户口,选择权较为薄弱。
(三)社会保障理由。我省的流动人口绝大部分户口仍在农村,中国社会明显的二元特征,使他们难以享受社会保障权益,成为城市的“边缘群体”,这也导致他们缺乏最基本的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我省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低,女性农民工生育保险缺失,这些流动人口的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几乎为零。07年,我省召开“全省农民工联席会议第二次(扩大)会议”,提出了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推动农民工转移就业;加大技能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农民工技能素质;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把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障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全面推进“平安计划”;做好农民工公共服务,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这些举措能给流动人口带来切切实实的便利和实惠。

二、福建省流动人口本地化政策的制度创新路径

我省面对大量的流动人口,他们的增加对我省大中城市的发展而言,利弊互现。一方面,他们能给福厦漳泉等城市注入新的劳动力和活力,城市经济和社会规模效益也能体现出来。但同时,本就人口众多的城市也因流动人口的增加而增加城市压力,各种”城市病”突现,如交通拥挤、环境污染、公共安全、住房紧张等理由。作者针对我省已经开展的流动人口管理机制,结合海西政策,提出流动人口本地化政策的改革路径,创新社会管理。
(一)增加相关法律保护力度,确保就业权和社会保障权益的实现和发展。随着国家政策和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流动人口的管理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总体来说,关于流动人口本地化的法律保护还是非常迫切的。我国宪法和劳动法都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应享有的权利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但我省目前很多地方通过行业或企业的限制来对当地的流动人口进行行业选择的限制。这种限制导致的结果是有悖于国家法律,对公民平等就业和择业是不利的。我国劳动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在社会保障形式上,流动人口因其成分的复杂性、流动的频繁性和收入的低下性,很容易出现“退保潮”现象,政府政策的不合理导致他们无法享受到公平的社保待遇。为此,我省要制定相关法规政策,取消阻碍流动人员的政策限制,来建立同工同酬、同城同策的就业服务体系,对劳动力市场进行规范,使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收到保护。工伤保险制度,应遵照《工伤保险条例》,企业及时为流动人口工伤保险手续,按时交纳他们的工伤保险费。在医疗保险等其他社保方面,福建省政府在立法等方面要积极加快推进步伐,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是这些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制度有法可依,使政府和雇主对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责任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要对流动人口养老保险,推动用工改革,消除制度障碍。
(二)加大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创新,推进相关政策的融合和优化。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不能局限在以前老式的管理方式,应该实现以人为本的本地化工程,使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的融合,克服排斥和轻视。为此,对流动人口的管理,需要政府将其纳入人口管理和社会发展的规划中,在文化、习俗和观念上最大限度的融合发展,这需要靠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在户籍管理创新方面,需要完善居民的制度,剥离附着在户口上论文导读:
的各种福利待遇。对地方经济发展而言,返乡创业的农民工是一支能推动城乡发展的力量。福建省政府应该充分认识农民外出打工到回乡创业这一变化的战略作用,真正把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城市化转移流动作为关系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来抓,在实行流动人口本地化的同时,也鼓励他们回乡创业发展,通过正确的舆论导向,推动城市和乡镇的共同发展和进步。要对回乡创业的流动人口进行鼓励和政策支持,还要进行社会大融合的管理服务创新方式。政府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参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建立流动人口信息共享平台,增强流动人口的情感归属,更加有益于管理和制度创新,形成社会大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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