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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村委会选举制度实施状况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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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
【摘要】村民委员会选举是农村基层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在我国农村实行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和前提条件,加强对村委会选举制度的研究,对于推动基层建设的推进具有积极作用。本文主要以浙西S村为例,从社会学视角分析村委会选举制度的实施状况。
【关键词】村委会;选举制度;实施状况;社会学视角
1006-0278(2014)07-095-02

一、S村的基本情况

S村位于浙江省西部,地理环境属于丘陵地区,扩镇并乡后,全村有10个村民小组和2106人口,包括三个自然村的人口。2014年人均年收入约为21000元,集体经济处于发展阶段,人民生活基本达到村委会选举制度实施状况的社会学论文资料由论文网www.7ctime.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地址.小康水平。该村有1个大姓6个小姓,大姓为舒姓,约占全村人口的52%,小姓有毛、陈、陶、吴、梁、徐等姓氏,其中毛姓和陈姓分别占有23%和11%。

二、S村选举的基本情况

S村2014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实行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乡党委、村党支部对本次村委会换届选举都比较重视。本次选举前的宣传工作形式单一,主要是在平时粘贴公告的地方粘贴公告进行宣传,宣传的内容主要是与本次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选举办法。本次村民选举委员会的组成是由党支部召开干部会议建立的选举领导小组选出的。村支部开过选举会议后张榜公布了选民名单,并在公告中说明了对选民登记有异议的处理办法。本次选举中有选举权的选民是1700多,其中,舒姓1000多,毛姓450多,陈姓200多,还有姓陶、吴、梁、徐等小姓几百人参加选举。本次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是先由村民自荐,到乡政府报名,并在党员干部会议上演讲后产生的。选举正式开始后,选民到自己所在的选区领取选票,实行无记名,地点在村公共祠堂,选民将选票投到已经设置好并由监督人员监督的箱内。结束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人员当众开箱,由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当众提票,读票,划码。

三、村民对待选举的基本情况

此外,笔者还对以下理由进行了走访调查:
1.对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认识:村民对选举的认识,是很实在很简单的,在受访的20人中有18人都是按照村选举委员会的安排,但是深层意识中对选举基本程序都不是很了解,不清楚选举法律法规赋予他们的权利。从这一方面来看,村选举委员会的公告宣传是相当欠缺的。另外,受到村民文化程度、空闲时间等的制约,大部分的村民也只能按部就班地进行,而不会对选举过程中存在的理由进行质疑。
2.村民的选举倾向:能为老百姓说话的人成为群众心中的首选,其次是精通法律、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的人,最后是当地群众熟悉的领导干部。这是一些与候选人没有亲戚朋友等关系的选民的选举倾向。这说明老百姓的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对政治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但是,这些结论有一个重要的前提,那就是选民与候选人直接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利益或人身关系。走访中,笔者发现宗族内部的95%以上的人都会选择自己本族和熟悉的人,这也反映了传统的家族地位观念非常浓厚,没有充分认识到选举的严肃和严重性。
3.村民的法律意识:占到70%的村民已经认识到选举是自己的一项政治权利,在调查中笔者发现所有的村民不管自己愿意与否,在实际中都会去参与选举,这说明了在农村,农民的法律意识已经不再停留过去,对自己法律权利的认识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从另一方面反映出民众维权意识的觉醒,这对于我国现代化法制建设进程具有强大的推动力。但是,在这些可喜的背后,仍有20%的选民对待选举的态度比较冷漠,这部分村民愿意参加选举也是由于“领导动员”,据少数村民透露,所谓的“动员”其实是领导拉票。此外,还有10%的选民会直接放弃自己的选举权,主要理由是因为选举的结果对他们的利益没什么影响,所以持无所谓的态度。
4.村民的维权意识:从村民的态度和作法分析,大部分村民在选举中遇到纠纷时都倾向于自己解决,很少有人说要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而自己解决的方式又无外乎是用起哄、撕毁选票、捣毁票箱等暴力手段。此外,在选民登记的过程中,有些村民有异议也只是向选举委员会提异议,最后没有解决也不会再寻求法律手段向法院提起选民资格的诉讼。在笔者了解的全村自村委会选举以来有六起选举纠纷,只有一次是向上申诉的,其他都是或者私下解决,或者不了了之。村民的这些做法反映出了我国选举过程中很现实的理由,说明村民的法律维权意识不强。
5.选举中常见的现象和理由:走访中发现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拉票、买卖选票的现象具有普遍性。户籍的限制在农民工身上显得更加明显,我们曾经看到有农民工包车甚至坐飞机回家乡参加选举的新闻,会让人产生这样的误解,以为农民特别是外出打工的农民,意识大大增强了,对选举非常重视,实际上远不是这么回事,这样的情况毕竟是少数。在S村的此次选举中,某候选人为了当选用专车将在外工作、学习的村民接回村为其。这反映了候选人思想作风等方面的不纯洁及村民法制意识的淡薄。其实,不管是买卖选票、私自涂改,还是偷换他人选票,甚至撕毁选票、捣毁票箱以及候选人非法拉票等理由都突显出我国选举制度上的欠缺及监督机制的不完善。
6.村民对选举制度完善的倡议和期待:监督制度的不完善是村民最不满意的方面,这是因为村民认为程序方面不公平。村民的法律意识与二十年前相比已经有了巨大提高,他们有学习法律知识的愿望,都希望能够跟上时代的步伐。

四、社会学视角看待村委会选举制度

下面,笔者将从社会学的角度对在S村此次换届选举中存在的理由进行分析。虽然,S村只是一个个案,并不一定具有十足的代表性但是其在一定程度上也可反映出现有制度的缺陷与不足。
1.从结构功能主义来看,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是有其功能的,功能分为正功能、负功能、显功能与潜功能。村委会选举制度也不例外。虽然现存的村委会选举制度存在存在着上诉理由,但是它依然存在,并没有被其他制度所取代,必定是有其发挥作用之处。现存村委会选举制度的不完善使其可能使其很那达到制度所追求的预期目标,但是不可否认,它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某论文导读:继续为之服务。同时,作为强势群体,其拥有足够的力量与资源去保障现有制度的运转与发挥作用。其次,家族群体是另外一个收益群体。我国农村目前仍是所谓的“熟人社会”,“人情”“面子”的作用往往大于制度或者法规。正是如此,才会有人把票投给那些虽然能力不强,也不能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人,仅仅因为是自己的亲戚或者朋友,
些群体的利益,否则,它将会被取而代之。那么,这部既得利益群体是哪些?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首先,由于上诉六大理由,村委会选举选出来的人可能并不是能真正代表广大村民利益的人,这个通过制度漏洞产生出来的村委会,作为现存制度的受益人,必定维护现存制度,使其能继续为之服务。同时,作为强势群体,其拥有足够的力量与资源去保障现有制度的运转与发挥作用。其次,家族群体是另外一个收益群体。我国农村目前仍是所谓的“熟人社会”,“人情”“面子”的作用往往大于制度或者法规。正是如此,才会有人把票投给那些虽然能力不强,也不能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人,仅仅因为是自己的亲戚或者朋友,为将来自己的可能利益打下基础。“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用在这里虽然不太适当,却反映了选民时的一种心理。这在一种程度上又将使现存制度得到延续。村委会选举制度实施状况的社会学由提供海量免费论文范文的www.7ctime.com,希望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