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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演进价值共创品牌化演进与营销学演进逻辑比较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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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价值的共同创造者;FP7:企业不能交付价值,只提供价值主张;FP8:以服务为中心的观念内在地是顾客导向的和关系的;FP9:所有经济和社会的行为人都是资源整合者;FP10:价值总是独特地和情境地被受益人所决定。(三)G-D逻辑与S-D逻辑及其主要区别G-D逻辑被表述为:(1)经济活动的目的是生产和分配商品;(2)为
摘要:通过对营销学从G-D逻辑到S-D逻辑演进过程的对比分析,本文发现从品牌的发展阶段看,基于品牌价值创造的品牌理论从商品聚焦的品牌阶段逐步演进到价值聚焦的品牌阶段、关系聚焦的品牌阶段和利益相关者聚焦的品牌阶段,这种演进平行于并反映了营销学从G-D逻辑到S-D逻辑的演进,形成了品牌化演进的方向。
关键词:价值共创;品牌化;S-D逻辑;G-D逻辑;品牌价值共创(BV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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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3-03-24
作者简介:詹刘满(1967-),男,西安人,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工业品牌。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0CGL028;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0YJC630190;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CX-2012-345/ CX-2011-373。
多年来众多学者一直致力于品牌化研究,以期理解和诠释品牌价值形成和创造的过程。这其中是否隐含着品牌理论演进的逻辑?该演进逻辑是否平行于并反映了营销学理论的演进逻辑?

一、围绕价值创造的营销学理论演进

营销学从经济学承袭了交换的模型,拥有了基于商品(生产产出)交换的主导逻辑——G-D逻辑。该逻辑聚焦于有形资源、嵌入的价值和交易。

(一)营销学理论演进

营销学理论认为规范的学术营销学是20世纪初期从新古典经济学承袭了它的基础发展起来的,因此它被建立在以商品为中心的经济交换的模型框架下,并以嵌入了生产过程中的价值的产出单位为交换对象。这种以商品为主导的交换逻辑就是G-D逻辑。G-D逻辑认为公司生产和创造价值,而消费者外生于价值的创造,因此,消费者只是构成了商品的操作对象资源(Operand resources),商品作用于消费对象而产生价值。 然而在过去的几十年时间里,新的观点开始涌现(见表1),营销学理论的主导逻辑发生了根本的转变:从聚焦于被执行的操作对象资源转变到了能产生效应的操作性资源;放弃了有形的产出被嵌入了价值的观念,转而接受了消费者价值共同创造的观念,聚焦于无形资源、价值共创和关系,如图1所示。

(二)S-D逻辑及其基础性前提

Vargo 和 Lusch(2004) 归纳了营销学新的演进逻辑,提出了营销学新的演进逻辑——服务主导的(S-D)逻辑,认为形成新兴S-D逻辑的基础性前提是:
FP1:服务(对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应用)是交换的基础单位;
FP2:间接交换遮蔽了交换基础;
FP3:商品是服务供给的分配机制;
FP4:操作性资源(如知识)是竞争优势的根本性来源;
FP5:所有的经济是服务经济;
FP6:顾客总是价值的共同创造者;
FP7:企业不能交付价值,只提供价值主张;
FP8:以服务为中心的观念内在地是顾客导向的和关系的;
FP9:所有经济和社会的行为人都是资源整合者;
FP10:价值总是独特地和情境地被受益人所决定。

(三)G -D逻辑与S -D逻辑及其主要区别

G -D逻辑被表述为:(1)经济活动的目的是生产和分配商品;(2)为了将商品销售出去,必须在生产和分配过程中嵌入价值和效用,并相比竞争者提供更卓越的价值;(3)公司应该确定决策变量,以最优化产出来最大化公司利润;(4)为最大化生产控制和效率,商品应该是标准化的;(5)商品能够存储,直到被需求,然后交付给消费者而取得利润。
S -D逻辑被表述为:(1)识别和发展核心竞争力——代表潜在竞争优势的基础性的知识和专业技能;(2)识别能从这些竞争力中获益的潜在顾客;(3)培育关系,围绕顾客以发展化的、竞争性驱动的价值主张满足特定的需求;(4)通过分析财务绩效检测市场,从反馈中学习怎样改善公司的供给和提高公司绩效。
从操作性资源(Operant resources)和操作对象资源(Operand resources)的角度看,S-D逻辑与G-D逻辑的主要区别如表2所示。S-D逻辑强调价值是共同创造的、过程导向的和关系的,其中,顾客是内生于价值创造,构成了操作性资源,产品只是分配服务的机制和实现服务的媒介,但G-D逻辑认为厂商是价值的创造者,顾客是价值的使用者,是操作对象资源;S-D逻辑信奉过程导向,强调了在使用中的价值,G-论文导读:
D逻辑下的结果导向模型框架视价值为交换中的价值;S-D逻辑认可的价值总是独特地、情景背景地被受益人所决定,这种价值的形成是受益人集成了供给者的资源连同自己的私人资源及外部的环境资源而得到的,因此也被认为是情景背景价值(value-in-context)。这意味着交换是关系的,公司不能交付价值,仅仅只能做出价值主张。总之,价值必须在复杂的环境背景下理解,这种环境背景是动态的服务生态系统中的一部分,不仅由公司与顾客构成,而且由背景社群和所有利益相关者构成。

二、品牌化演进

品牌的价值是如何产生和创造的?对其认识是否也同营销学一样在演进?是否品牌化逻辑的演进也经历了从G-D到S-D逻辑?是否相平行于并反映了营销学的这种演进逻辑?
依照品牌怎样被认为和品牌价值的主要聚焦点可以将品牌化演进过程划分为四个阶段:商品聚焦的品牌阶段、价值聚焦的品牌阶段、关系聚焦的品牌阶段和利益相关者聚焦的品牌阶段。这种演化正在聚合到一个新的主导逻辑——服务主导的逻辑,而且,这种新的逻辑平行于并反映了营销学理论的演进逻辑,即G-D到S-D的演进逻辑。

(一)商品聚焦的品牌阶段

品牌被介绍到营销学的文献是在20世纪早期,其核心概念是品牌成为一种使顾客识别和辨认商品的方式。按照Low和Fullerton(1994)[3]的观点:品牌化的产品有清晰和鲜明的个性,在视觉上可识别、辨认,品牌成为一种识别器(符号),使重复购买成为可能。此观点与美国营销学会所定义的品摘自:本科生毕业论文www.7ctime.com
牌概念相一致。Copeland(1923)在他的批发商分销系统研究中发现,品牌化的产品很容易被消费者识别,因此产生了更高的需求,提高了制造商在分销系统中的议价能力[4]。正如Copeland所说:“品牌是识别制造商产品或分销商品的一种方式,品牌的意义在于它被当做线索被识别和辨认”。 因此,在20世纪早期,营销学的文献认为品牌是一个识别器(符号),主张公司使用品牌来说明所有权关系和对他们的商品负责,其结果有助于消费者识别和辨认品牌化的产品。正是基于这种观点,在这个时期,品牌和品牌化的研究大多都围绕检验品牌与非品牌相比对顾客购买选择的影响(Copeland,1923)[4]。《哈佛商业评论》(1929)的案例研究报告称,在一战后纺织企业有品牌名称的产品很容易被识别,品牌化这种新的营销方式成就了很多成功的案例。
这一阶段是商品聚焦的品牌阶段,品牌价值创造的焦点在于独特的商品上,品牌的价值被认为是被嵌入在物理性的商品上,只有通过交换才能实现和体现。嵌入了品牌价值的产品是交换的基础单位,是操作对象资源,潜在的顾客是品牌定位的目标对象,而在品牌价值的创造过程中顾客处于被动状态。可见,这个时期的品牌化本质上是G-D逻辑的品牌化。

(二)价值聚焦的品牌阶段

这一阶段,公司通过建立清晰的品牌形象既能使消费者将品牌从竞争者中区分开来,又能满足品牌所承诺的消费需求。品牌已不仅仅是识别符,而且具有了形象(Gardner and Levy,1955;White,1959)[5-6]。创建品牌价值的焦点在于品牌形象的建立,它包括功能性形象和象征性形象两种。品牌的功能性形象联想是指品牌是否满足消费者对其功能性需求的感知;品牌的象征性形象联想是指品牌是否满足了消费者对其象征性需求的感知。
1.功能性价值聚焦的品牌化:品牌作为功能性形象。这一阶段,品牌通过向潜在的消费者承诺了某种功能性利益而给商品附加了价值,焦点在于功能性利益,品牌也往往定位于某种功能性利益。正是基于功能性利益联想,消费者在做出购买决策时,品牌的名称成为有用的信息来源。在检验消费者购买此品牌的产品而非它品牌的产品时,研究者发现是品牌所具有摘自:本科毕业论文致谢www.7ctime.com
的鲜明的功能性利益,使消费者有效地感知品牌论文导读:化了品牌信息(Kapferer,1992;Keller,1993),以理解品牌价值的共同创造怎样发生在顾客的心智中;相比较于前面的价值聚焦阶段所主张的品牌价值嵌入在物理性的产品中,价值通过交换来决定,该阶段强调品牌价值是顾客感知的品牌在使用中的价值,不再是品牌提供了什么类型的价值和顾客关于品牌的什么类型的联想(功能或形象)。总的
所能满足的消费者的功能性需求。例如:FedEx所承诺的隔夜送达的功能性利益,使消费者有效地感知品牌所能满足的消费者对邮递隔夜就能到达的功能性需求,为商品增加了价值。 泰诺所承诺的治感冒快,能在30分钟见效的功能性利益,使消费者有效地感知品牌所能满足的消费者对治感冒快的功能性需求,为商品增加了价值。
在功能性形象价值聚焦的阶段,品牌是公司制造出来的,品牌作为商品的一部分(附加和增加价值)是商品的延伸,品牌的价值被嵌入在物理性的商品中,构成了操作对象资源;潜在的顾客是品牌定位的目标对象,消费者在品牌价值的创造过程中处于被动状态,构成了操作对象资源,这些都与G-D逻辑相一致。
然而,品牌价值建立的焦点在于功能性品牌形象的建立,这促进了消费者对商品功能利益的感知,顾客对品牌功能利益的感知影响了他们的购买选择,这一点符合于S-D逻辑的基础前提FP7,即公司不交付价值,仅提供价值主张,因此这一阶段,品牌的演化仅小部分地满足了S-D(服务主导的)逻辑的基础前提,品牌开始向S-D逻辑演进。
2.象征性价值聚焦的品牌化——品牌作为象征性形象。由于产品同质化越来越普遍,在功能上越来越相同或相似,顾客很难基于功能性利益联想区分市场上的供给物,聚焦于功能的品牌化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公司为获取竞争优势转向承诺满足顾客的象征性需求,这些象征性需求是顾客内在产生的对社会地位、身份认同、自我形象等内在的、意欲实现的需求等(Park,1986)[7]。学者们认识到顾客看中产品是否能满足其对象征性利益的需求。
在这一阶段,诸多的研究集中在检验象征性需求的满足对顾客购买选择的影响,关注顾客“除了功能利益之外的产品的社会和心理特征意识”,认为“品牌的公众形象、个性化特征和社会地位的象征性属性比产品本身技术方面的指标重要很多,因为消费者购买品牌产品不仅仅在意产品能干什么,更在意产品意味着什么”(Gardner和Levy,1955)[5]。相较于功能性形象的品牌产品,消费者更多地购买了具有象征形象的品牌产品,因为消费者看中和购买了品牌的象征性价值。例如,劳斯莱斯代表了奢华、尊贵,是社会地位和身份的象征,有奢华、尊贵的形象利益价值,满足了消费者追求崇高的社会地位和尊贵的个人身份的需求。
在象征性价值聚焦的阶段,品牌独立于产品的市场供给,构成了操作性资源,这一致于S-D逻辑的基础性前提FP4,即:操作性资源是竞争优势的根本性资源;顾客仍然被认为是操作对象资源,而顾客选择品牌是基于对品牌象征性价值的感知,品牌价值创建的焦点在于象征性品牌价值形象的建立,这符合于营销学S-D逻辑的基础性前提FP7,即:企业不能交付价值,只提供价值主张。因此这一阶段品牌的演化具有了部分S-D逻辑的前提,正在向S-D逻辑演进,并部分达成。

(三)关系聚焦的品牌阶段

这一阶段,品牌价值的主要驱动力从品牌形象已经转移到顾客作为行动者参与到品牌价值的共同创造,强调公司、品牌、顾客之间的互动和价值共创的过程;强调内部顾客和外部顾客作为品牌价值的共创者的重要性,且都是操作性资源,品牌价值是通过顾客在使用中感知的价值决定的。
1.顾客——公司关系的焦点:品牌作为知识。这一阶段,顾客——公司关系视角的焦点在于揭示顾客怎样内化了品牌信息(Kapferer,1992; Keller,1993)[8-9],以理解品牌价值的共同创造怎样发生在顾客的心智中;相比较于前面的价值聚焦阶段所主张的品牌价值嵌入在物理性的产品中,价值通过交换来决定,该阶段强调品牌价值是顾客感知的品牌在使用中的价值,不再是品牌提供了什么类型的价值和顾客关于品牌的什么类型的联想(功能或形象)。
总的来说,顾客——公司关系视角提供了品牌化演进的证据:从顾客外生于品牌价值到成为品牌价值的积极的共同创造者,不再孤立地强调顾客所形成的关于品牌的功能性的和象征性的形象联想(公司创造的、沟通给顾客的),而是从顾客——公司关系视角揭示了顾客做出购买选择时所经历的心智过程——顾客关于价值共创的联想。论文导读:基础性前提——FP4、PF6、FP7、FP8和FP10相一致,即:操作性资源是竞争优势的根本性来源;顾客总是价值的共同创造者;企业不能交付价值,只提供价值主张(更重要的,顾客同品牌形成了积极的双边关系,丰富了顾客的生活,也说明品牌的价值是被顾客感知的在使用中的价值);以服务为中心的观点内在地是顾客导向的和关系的;价值总是独特地
在这一阶段,实现了从视品牌形象为品牌价值的主要驱动力到顾客是品牌价值共同创造的积极参与者的转变,品牌价值由顾客感知的使用价值所决定,而不再是通过交换价值来体现。这种认为顾客是品牌价值的共同创造者的相关观点,与S-D逻辑的几个基础性前提相一致——FP6、FP10、FP1和FP3,即:顾客总是价值的共同创造者;价值总是被受益人所决定;服务是交换的基础;商品是服务提供的分配机制。因而,这一阶段品牌遵从了S-D演进逻辑。
2.顾客——品牌关系焦点:品牌作为关系伙伴。这一阶段,品牌价值研究的视角聚集在品牌在消费者生活中的作用和与消费者形成的品牌关系。学者的研究发现:顾客对那些与自己个人个性相匹配的品牌形成了较强的情感载荷关系,这些品牌成为顾客体现自我表达、自我识别和自我提升的一种方式,因此,品牌价值是通过顾客对品牌形成的情感关系共同创造的,通过对品牌使用和消费的直接接触或/和非直接接触的纯想象而决定的。换言之,品牌可以被看做是与消费者可行的关系伙伴,而且顾客——品牌关系在生活体验的层面上是有效的,品牌价值是通过顾客与品牌的双边关系共同创造的(Fournier,1998)[10]。
正如Gobe(2001)所说:“消费者不仅仅今天想把他们所选择的品牌带入他们的生活使生活更加浪漫,而且他们绝对想与品牌建立多方面的整体性的关系,这意味着他们期望品牌在他们的生活中发挥出主动的、积极的作用”[11]。
这一阶段,从顾客——品牌关系的视角进一步说明了顾客是品牌价值的共同创造者,顾客和品牌均被视为是操作性资源,这与S-D逻辑的基础性前提——FP4、PF6、FP7、FP8和FP10相一致,即:操作性资源是竞争优势的根本性来源;顾客总是价值的共同创造者;企业不能交付价值,只提供价值主张(更重要的,顾客同品牌形成了积极的双边关系,丰富了顾客的生活,也说明品牌的价值是被顾客感知的在使用中的价值);以服务为中心的观点内在地是顾客导向的和关系的;价值总是独特地和情境地被受益人所决定。因而,这一阶段,品牌遵从了S-D逻辑演进。
3.公司——品牌关系焦点:品牌作为承诺。这一阶段,品牌学者从公司——品牌关系的视角,主张外部顾客与内部顾客——公司员工共同创造了品牌价值,外部顾客和内部顾客均构成了操作性资源。由于顾客购买的是产品和服务的总和,因而,一个品牌要想取得成功,服务变得非常重要。顾客购买选择比较少的依赖于功能性利益的衡量,更多地依赖于品牌背后的公司的工作人员的技能、态度、行为和公司整个的文化。因此,员工是品牌价值共同创造过程中的重要因素,有助于公司成就竞争优势(King,1991)[12]。
进一步讲,是公司的员工而不是产品对品牌价值的决定起了非常大的作用。在服务行业中,是人的绩效而不是设备的绩效对于品牌的建设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品牌的意义对于顾客而言是体验,顾客的体验在品牌价值的创建过程是最为关键的,而内部顾客(员工)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和代表了品牌承诺(Berry,2000)[13]。
这一阶段,学者们的相关研究认为员工是操作性资源,成为品牌价值创造的重要来源于:论文资料网www.7ctime.com
源,通过与顾客的互动在任何的品牌接触点上公司员工都传递了品牌形象。这与S-D逻辑的基础性前提FP4和FP6相一致,即操作性资源是竞争优势的根本性来源;顾客(这里是内部顾客)总是价值的合作创造者。因而,这一阶段,品牌遵从了S-D逻辑演进。
综上所述,关系聚焦的品牌阶段已经将顾客置于品牌价值创造的中心,已经背离了前一阶段所强调的品牌价值是由公司创造的和品牌价值嵌入在物理性商品中的观点,这种品牌化逻辑的演进能够从品牌化模型的文献中观测到。学者们测量品牌资产/价值从原先的纯粹基于商品的观点很快就转移到基于顾客的观点(如Keller CBBE)。基于商品的观点测度品牌价值依据流、收益、市场份额,股票、销售额等度量方法,而基于顾客的观点测度品牌价值是依据顾客的联想、意识、忠诚、品牌的感知质量、品牌知识对公司营销的不同效应、顾客愿意支付给品牌的价论文导读:辑——从商品主导(G-D)到服务主导(S-D)的逻辑。(二)管理启示1.建立服务主导的公司哲学。因为公司并不创造价值,只提供价值主张,服务是交换的基础单位和内容。2.把品牌建设放之于社会网络和生态环境下,关注其过程互动,认识到是公司、员工、顾客、利益相关者在动态的生态环境下相互互动共同创造品牌价值,并发挥好各
格溢价。正是后者的观点认为顾客成为品牌价值的共同创造者。

(四)聚焦利益相关者的品牌阶段

这一阶段是品牌化理论演化的高级阶段,研究视角聚焦于利益相关者,主张:(1)品牌价值是在利益相关者的生态系统同创造的;(2)利益相关者形成了社会网络而不是简单的顾客与品牌间的双边关系;(3)品牌价值是不同的利益相关者间通过社会互动动态创建的。因而,品牌也被认为是连续的社会过程(Muniz et al. 2001)[14]。
这一时期最典型的概念是品牌社群, 它主张品牌价值的共同创建被品牌社群所驱动。Muniz 定义的品牌社群是特定的、非地域限定的社群,建立在品牌崇拜者之间的社会关系结构集上。品牌社群由特定的消费者集合构成,他们拥有品牌或不拥有品牌,但必须是以品牌为中心的社群单位,并坚守社群的基本特征:内在的联结意识、分享的仪式与惯例和道德意义上的责任感。典型的品牌社群的样本有:Harley-Didson(哈雷·戴维森),其他的还有Apple Cult, Star Wars fans、 Sun′s Ja center Community、Jeep fans和Apple Newton fans。
在品牌社群中,成员们直接或间接地分享了消费体验,促进了对品牌的相互鉴赏,这种高度忠诚的品牌社群使成员成为品牌最强烈的支持者、信仰者、甚至“顽固分子”,正是这种品牌社群成员的高度互动和动态过程才共同创造了品牌价值。
尽管品牌社群研究者的证据表明:品牌价值是通过公司和社群成员间的高度互动和动态的社会过程共同创造的,但这并不能因此而否定其它因素对品牌价值的使用。Jones(2005)的利益相关者的品牌权益框架主张品牌价值不仅是通过公司和顾客的双边关系创造的,而且是通过被影响的多方面的结构或关系的总和全部创造的,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贡献于品牌价值的创造,不论是否是品牌社群成员[15]。 简言之,在聚焦利益相关者的品牌阶段,品牌价值的共同创造不仅仅是通过孤立的公司与顾客的双边关系,而且是通过网络关系和所有利益相关者的生态系统间的社会互动共同创造的;品牌的价值被认为是品牌被感知的在使用中的价值,共同地由所有的利益相关者来决定。其中,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均是资源的整合者,以相互依赖的生态系统的方式共同发挥作用,共同创造了价值。这些与S-D逻辑基础性前提FP10和FP9相一致,即价值总是独特地情景地被受益人所决定;所有经济和社会的行为人都是资源整合者。在这一阶段,品牌演进到了S-D逻辑。
三、结语
(一)结论
总的来说,品牌化演进经历了:从商品聚焦的品牌阶段 价值聚焦的品牌阶段关系聚焦的品牌阶段利益相关者聚焦的品牌阶段(详见表3),从过去的认为品牌是一种识别器(符号)、品牌的价值嵌入在商品中,品牌的价值通过交换来决定,发展到一个新的逻辑,认为品牌是一个动态的和社会化过程,品牌价值是被感知的在使用中的价值,被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决定。这个演进逻辑平行于并反映了营销学新的演进逻辑——从商品主导(G-D)到服务主导(S-D)的逻辑。

(二)管理启示

1.建立服务主导的公司哲学。因为公司并不创造价值,只提供价值主张,服务是交换的基础单位和内容。
2.把品牌建设放之于社会网络和生态环境下,关注其过程互动,认识到是公司、员工、顾客、利益相关者在动态的生态环境下相互互动共同创造品牌价值,并发挥好各自的作用。
3.致力于品牌化战略的企业应发挥顾客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顾客是品牌价值的积极共创者,而不是品牌信息的被动接受者,顾客的心智体验将会取代说服性的和操纵性的品牌化战略。
4.企业应关注所有的论文导读:市场不同了,品牌的价值是否依然是顾客共同创造的?对工业品市场这种逻辑是不是又回到了商品主导的G-D逻辑,这需要进一步研究。此外,关于品牌价值共同创造(BVCC)模型的实际测量尚需进一步深入细致的研究。参考文献:Vargo,S.L.,&Lusch,R.F.Service-DominantLogic:ContinuingtheEvolution.JournaloftheAcad
利益相关者,包括品牌非使用者,他们都是品牌价值共创者。建立品牌价值宜自下而上,而不是自上而下,应积极调动和发挥所有利益相关者创建品牌价值的主观能动性。

(三)局限与不足

本文对品牌化演进逻辑的分析与归纳从品牌的发展阶段来看有其合理性,同时存在一定的不足:
1.视品牌的价值为使用中的感知价值有局限,这会随着不同的消费者、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消费者所注重的消费标的物的价值而转移。对于经济发达的地区、对于比较富裕的人和对于看重精神价值的人得到的度量结果与其情况相反的人就会不同,如对短缺经济阶段和温饱人群而言,品牌的功能利益更有价值,例如“去污力强”、“加量不加价”等广告对创建功能性的品牌价值会更有效,因此经济发达程度、消费者富裕程度和消费者类型(重精神体验VS重实物)可能会成为品牌演化的调节变量,而不是笼统地这样认为。
2.这种演进逻辑是否具有普适性值得商榷。对消费品市场(更接近社会科学的范畴)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对工业品市场(更接近自然科学的范畴)是否适合呢?在工业品市场中,采购产品时产品的属性大都有客观的度量标准,如速度、长度、重量、时间、硬度、张力等客观度量标准,满足某些技术指标才有可能购买,否则不能购买,这些都不完全是主观感知出来的。
3.品牌社群的品牌价值共创的形态在美国等发达国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而实际上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这种形态更多的还只限于是由企业主持操办的“消费者俱乐部”,消费者的自发性和主动性相对比较低,离品牌社群的概念尚有一定的距离。

(四)未来研究展望

工业品牌已经是一个并不陌生的概念,在工业品市场中,品牌的价值是如何产生、创造并演进的?是否遵循文中所说的品牌演进逻辑,这很值得研究。市场不同了,品牌的价值是否依然是顾客共同创造的?对工业品市场这种逻辑是不是又回到了商品主导的G-D逻辑,这需要进一步研究。此外,关于品牌价值共同创造(BVCC)模型的实际测量尚需进一步深入细致的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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