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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共同体国有企业分化机制及其产权联系演变中新共同体

最后更新时间:2024-01-1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0573 浏览:36717
论文导读:业产权关系变化的重要路径。现存的一些限制介入性国有企业的产权关系已出现了凸显人与人关系的新共同体趋势。技术共同体首先是一定的技术体系对经济组织形式、空间地域布局、生产效率的要求,同时它又是一定的利益共同体形成的前提和保证。大型国有企业中的新共同体,起码是具有利益共同体和技术共同体的双重特征。在深化国企
[摘 要]国有企业的分化机制与市场化分化机制的区别,在于制约相关机制的制度与组织背景的不同。这种不同也必然会形成组织认同的差异,形成组织与组织之间,组织与组织成员之间关系的变化。这些变化也是新时期理解国有企业产权关系变化的重要路径。现存的一些限制介入性国有企业的产权关系已出现了凸显人与人关系的新共同体趋势。技术共同体首先是一定的技术体系对经济组织形式、空间地域布局、生产效率的要求,同时它又是一定的利益共同体形成的前提和保证。大型国有企业中的新共同体,起码是具有利益共同体和技术共同体的双重特征。在深化国企改革中,产权关系的改革不仅不再具有优先的地位,而且要从属于大型国有企业是否具备新共同体的特征。
[关键词]国有企业;分化机制;产权关系;新共同体
[]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3)06-0072-04
市场化改革以后,在转型社会学的中国研究中,中国的社会转型是在单边市场化的预期中开始的。但是,人们很快就发现了中国经济和社会结构异源于:本科毕业论文www.7ctime.com
常复杂的现实。如果在历史演进的辩证逻辑上把自由资本主义看作是历史发生的命题,社会主义就是它的反命题,而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就是合题。在对这个历史性合题的观察和探索中,一个成习已久的视角,是把产权关系的变革看成改革过程的实质和动力,经济成就和发展速度成为坚持产权变革思维的唯一注释。按照这个逻辑,在中国改革过程中人们最先关注的自然是上世纪80年代乡镇企业的产权问题,与农村改革关联密切的林权问题、地权问题,以及在学理层面对产权社会学的探讨。然而,近十年来令世人瞩目的国有企业的迅速发展,成就和问题的并存,也理当成为现阶段转型社会学中国研究的重点。但是,不论是把成就归功于产权变革,还是把问题归罪于产权变革,均不足以有效地解释国有企业多元的产权形式和发展机制。本文试图通过分析视角的转换,探索国有企业的发展机制和产权形式的新含义。

一、社会的分化和国有企业分化

改革开放以来,在人们总是习惯从发展的角度观察中国的社会发展和制度变迁。然而,对发展的动力和发展过程的另一个侧面——社会分化的关注与研究则是相对较少的。美国社会学家彼得·布劳将社会分化分为两大类,即在纵向上的不平等的扩大和在横向上的异质性的增加。社会分层研究侧重于前者,其潜在的假设是,阶层化的过程将是一个全社会或社区的一体化的结构化过程,阶层是跨组织、跨地区、跨民族的同等资源占有者的集群。在以往的研究中已经指出,在单一的市场经济机制的条件下,以资源的不平等占有来划分阶层,并以此反映一个社会?穴或社区?雪的社会结构,对于理解全社会/社区的资源分配与资源占有的状况、社会不平等的程度等等都是可以的。但是它对于认识改革开放以来正在发生的具有中国社会特点(非单一市场经济机制)的社会分化与结构化过程,特别是在组织层面认识国有企业的分化显然是不够的。
在已有的研究中我们已经分析了推动中国社会分化的体制内和体制外的两种社会力量。当前对于市场机制的分化力量,已是一种普遍共识,在这种共识下聚集了诸多的深化市场化改革的理论和构想。对体制内分化的研究不仅缺少应有的关注,还有诸多的误区。而对国有企业组织之间和组织内部的分化和分化后果的研究,可能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研究及其面对的各种社会问题与困境的重要的切入点。从不同的分化机制的角度认识不同的社会结构和制度变迁将是一个有潜力的学术视角。
国有企业的分化产生于1984年开始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从那时起,国有事业单位以至一部分具有不同管理职能的国家组织也发生了分化,不过在过去的30年中主要是国有企业组织的分化。这种分化首先是从国家对国有工商企业采取政企分开,放权让利,扩大生产经营自主权开始的。特别是政府推行利改税以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家放弃了国有产权的部分收益权。企业之间的分化借助于国有资产的使用权、处分权、分配权的内部化运作,使具有资源优势和受到政策保护的限制介入性国有企业在各行业中获得优势地位,而一般竞争性行业的大量国有企业则纷纷转制、破产。也可以说,国有企业的分化借助于国有企业对全民所有制条件下的优质资产和优质资源的占有和利用的程度,这种差别性的占有和利用,产生了各行业和行业所属企业间的分化。在资源效益的单位化分配的过程中,占有和利用优质资产和优质资源的限制介入论文导读:
性国有企业的内部职工享有更高的收入,更好的福利和更稳定的工作。在企业集团内部,处于不同层次上的企业,具有不同身份的职工(在职和下岗后再就业的员工之间、农民工和城市工之间、干部身份和工人身份之间,特别是大集体和全民职工之间)和不同的个人业绩,由此形成了国有企业内部的分化。[3]
在深化国有企业研究的过程中,经济学在关注不同类型国企经营效果的分化,社会学则要关注国有企业分化的内在机制以及这种机制所形成的单位共同体和国企产权关系等诸多方面的变化。当前,对国有企业之间和国有企业内部收入差距拉大的分化现象,在分析工具上主要使用行业垄断的逻辑进行解释。打破垄断就要引入市场机制,引入市场机制既要产权明晰从而保证激励,又要减少和避免政府的行政干预,于是,深化改革的一个惯性思维就是重抄民营化的旧路。但是,在表面的相似性上简单地用行业垄断来解释体制内的分化,不仅存在学理上的偏差,也不利于认清中国社会结构的性质,不利于形成改革方向和改革方式的理论自觉。因此,要区分两种不同的“垄断”,而这种区分首先要厘清限制介入性大型国企与一般垄断企业的区别。在一般的意义上,垄断企业是在企业竞争的过程中,在资本积聚和集中基础上为了追求超额利润而对技术、市场和其他相关资源的控制。它遵循的是市场竞争的自发规则,是依靠经济手段获得的。而限制介入性大型国企的所谓“垄断”,并不是在市场竞争中依靠经济手段形成对稀缺资源的控制,而是依靠非经济手段——以国家政策限制其他经济成分介入,通过对优势资源的占有与控制而形成的垄断现象。[4]源于:论文库www.7ctim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