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结构性我国商业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法律理由任务书
最后更新时间:202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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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进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升,作为主要的理财途径之一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在市场上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与青睐。近年来,受金融危机影响,资本市场一路下行,导致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频频出现“零收益”甚至“负收益”现象。因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所引发的民众投诉、法律纠纷,也开始不断急剧增加。在上面陈述的理财产品纠纷中,以结构性理财产品类居多。结构性理财产品结构设计不规范、信息披露义务不改善是引发法律纠纷的主要理由。而消费者权益救济途径的缺失,使得消费者的权益更难得到保障。在结构性理财产品设计环节,由于产品结构设计过于复杂,银行缺乏独立的技术和人员,市场准入门槛过低,导致市场上结构性理财产品良莠不齐;在产品销售历程中,由于信息披露的标准模糊,信息披露义务不改善,导致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在纠纷处理环节,由于我国理财产品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健全,救济途径的缺乏,导致消费者权益很难得到有效救济。规范结构性理财产品的结构设计、改善产品信息披露义务和健全消费者权益救济途径,应成为银监会和商业银行当前的主要任务。借鉴英国和美国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成功经验,以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并结合我国银行业的现实,我国监管部门应转变监管理念,建立改善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系统。比如,确立金融消费者的法律概念,改善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审批制度,制定结构性理财产品信息披露的标准等。我国商业银行应转变风险防范理念,健全法律风险防范制度,由“事后防范”向“事前防范”转移。比如,建立改善的客户评估与风险产品分类制度,制定动态化的产品信息披露制度,设立改善的银行内部金融消费者投诉机构等。关键词:结构性理财论文金融消费者论文法律风险论文权益保护论文
本论文由www.7ctime.com,需要论文可以联系人员哦。摘要5-6
Abstract6-10
第1章 绪论10-16
3.
4.
5.
6.
6.
参考文献46-49
致谢49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进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升,作为主要的理财途径之一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在市场上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与青睐。近年来,受金融危机影响,资本市场一路下行,导致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频频出现“零收益”甚至“负收益”现象。因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所引发的民众投诉、法律纠纷,也开始不断急剧增加。在上面陈述的理财产品纠纷中,以结构性理财产品类居多。结构性理财产品结构设计不规范、信息披露义务不改善是引发法律纠纷的主要理由。而消费者权益救济途径的缺失,使得消费者的权益更难得到保障。在结构性理财产品设计环节,由于产品结构设计过于复杂,银行缺乏独立的技术和人员,市场准入门槛过低,导致市场上结构性理财产品良莠不齐;在产品销售历程中,由于信息披露的标准模糊,信息披露义务不改善,导致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在纠纷处理环节,由于我国理财产品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健全,救济途径的缺乏,导致消费者权益很难得到有效救济。规范结构性理财产品的结构设计、改善产品信息披露义务和健全消费者权益救济途径,应成为银监会和商业银行当前的主要任务。借鉴英国和美国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成功经验,以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并结合我国银行业的现实,我国监管部门应转变监管理念,建立改善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系统。比如,确立金融消费者的法律概念,改善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审批制度,制定结构性理财产品信息披露的标准等。我国商业银行应转变风险防范理念,健全法律风险防范制度,由“事后防范”向“事前防范”转移。比如,建立改善的客户评估与风险产品分类制度,制定动态化的产品信息披露制度,设立改善的银行内部金融消费者投诉机构等。关键词:结构性理财论文金融消费者论文法律风险论文权益保护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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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6-10
第1章 绪论10-16
1.1 选题的背景与作用10-11
1.2 文献综述11-14
1.3 文章的主要内容与探讨策略14-16
1.3.1 文章的主要内容14
1.3.2 文章的探讨策略14-16
第2章 商业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案引出的法律不足16-212.1 结构性理财产品案情介绍16-18
2.1.1 汇丰银行“双利存款”案介绍16-17
2.1.2 渣打银行“金通道投资系列”案介绍17
2.1.3 评析17-18
2.2 不足的提出18-192.1 产品设计是否合法与合理18-19
2.2 产品信息披露的内容是否准确与及时19
2.3 金融消费者权益如何保护19
2.3 小结19-21
第3章 结构性理财产品设计的法律不足21-273.1 结构性理财产品的设计近况21-23
3.1.1 产品的设计结构21-22
3.1.2 产品的准入制度22
3.1.3 产品设计的技术与人员设置22-23
3.2 结构性理财产品设计法律风险辨析23-273.
2.1 产品的设计结构浅析23-24
3.2.2 产品的准入制度浅析24-25
3.2.3 产品设计的技术和人员设置浅析25-27
第4章 结构性理财产品信息披露的法律不足27-334.1 结构性理财产品信息披露的近况27-28
4.1.1 产品营销和销售期间的信息披露27
4.1.2 合同缔约后的信息披露27-28
4.1.3 信息披露的标准界定28
4.2 结构性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义务的论述基石28-334.
2.1 正当性浅析28-31
4.2.2 必要性浅析31-33
第5章 结构性理财产品中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不足33-395.1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33-34
5.1.1 法律救济制度之近况33-34
5.1.2 救济路径选择之困惑34
5.2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路径选择34-395.
2.1 权益保护的国外走势34-37
5.2.2 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之构建37-39
第6章 我国商业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法律制度的改善39-436.1 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的产品设计39-40
6.1.1 改善理财产品的准入制度39
6.1.2 制定研发产品的设计标准39-40
6.2 改善商业银行对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义务40-416.
2.1 确立理财产品信息披露的标准40
6.2.2 建立动态化的信息披露义务制度40-41
6.3 建立健全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41-436.
3.1 改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理念与制度41-42
6.3.2 建立便捷的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救济途径42-43
结论43-46参考文献46-49
致谢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