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法律制度经典
最后更新时间: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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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
摘要:非全日制用工对缓解现阶段就业压力有重要现实作用,但我国现行法律对非全日制就业者的劳动保护并不足够。笔者对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制度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浅析,并提出了关于改善我国该制度的倡议。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非全日制用工的法理浅析。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与全日制相比,一般有相当程度缩减,属于劳动雇用联系的范畴。在我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有着劳动合同联系,它有别于民事雇佣或劳务联系,而且有别于传统的全日制劳动合同联系,体现为劳动联系的人身附属性质显著弱化,由此非全日制劳动联系有其特殊性。非全日制劳动联系适用于当地劳动法律,但是在我国却对以传统劳动联系为核心的劳动法律制度产生了不适应性。第二部分是我国非全日制用工法律制度的近况。我国现行有关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有片面强调用工灵活简便、降低用人成本而忽略劳动者权益保护之嫌,体现为:劳动合同订立形式的任意性、对合同内容几乎毫无要求、劳动基准法适用未明确、社会保险制度也有着参保率低、责任不明确、劳动监察不到位等不足。第三部分是域外非全日制用工的立法措施与启迪。即使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非全日制劳动者的薪酬水平也普遍不高,然而在其他方面依然会得益于平等待遇原则,获得公平的劳动权益。这些权益主要为人身权益,如就业安全权和免受歧视;在劳动契约与社会保障方面,各国实践不尽相同,但是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保护与全日制几乎没有区别。这是值得我国借鉴的。第四部分是改善我国非全日制用工法律制度。为了保护非全日制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笔者认为:应该采取书面劳动合同形式,明确非全日制用工加班的法律性质认定和加班费计算策略,在兼顾解雇自由的同时适当规定解雇的限制条件,在社会保障方面应该建立适合非全日制乃至非正规就业人员特点的社会保险制度等等。关键词:非全日制用工论文劳动合同论文特殊性论文平等待遇原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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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5-8
引言8-9
第一章 非全日制用工的法理浅析9-18
第一节 非全日制用工的界定9-12
第一节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18-19
第三章 域外非全日制用工的立法措施与启迪25-31
第一节 平等待遇原则25-26
第六节 域外非全日制用工的立法措施对我国的启迪30-31
第四章 我国非全日制用工法律制度的改善31-38
第一节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订立31-32
第四节 非全日制用工社会保险制度的进一步改善34-38
后记40-41
致谢41
摘要:非全日制用工对缓解现阶段就业压力有重要现实作用,但我国现行法律对非全日制就业者的劳动保护并不足够。笔者对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制度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浅析,并提出了关于改善我国该制度的倡议。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非全日制用工的法理浅析。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与全日制相比,一般有相当程度缩减,属于劳动雇用联系的范畴。在我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有着劳动合同联系,它有别于民事雇佣或劳务联系,而且有别于传统的全日制劳动合同联系,体现为劳动联系的人身附属性质显著弱化,由此非全日制劳动联系有其特殊性。非全日制劳动联系适用于当地劳动法律,但是在我国却对以传统劳动联系为核心的劳动法律制度产生了不适应性。第二部分是我国非全日制用工法律制度的近况。我国现行有关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有片面强调用工灵活简便、降低用人成本而忽略劳动者权益保护之嫌,体现为:劳动合同订立形式的任意性、对合同内容几乎毫无要求、劳动基准法适用未明确、社会保险制度也有着参保率低、责任不明确、劳动监察不到位等不足。第三部分是域外非全日制用工的立法措施与启迪。即使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非全日制劳动者的薪酬水平也普遍不高,然而在其他方面依然会得益于平等待遇原则,获得公平的劳动权益。这些权益主要为人身权益,如就业安全权和免受歧视;在劳动契约与社会保障方面,各国实践不尽相同,但是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保护与全日制几乎没有区别。这是值得我国借鉴的。第四部分是改善我国非全日制用工法律制度。为了保护非全日制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笔者认为:应该采取书面劳动合同形式,明确非全日制用工加班的法律性质认定和加班费计算策略,在兼顾解雇自由的同时适当规定解雇的限制条件,在社会保障方面应该建立适合非全日制乃至非正规就业人员特点的社会保险制度等等。关键词:非全日制用工论文劳动合同论文特殊性论文平等待遇原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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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5-8
引言8-9
第一章 非全日制用工的法理浅析9-18
第一节 非全日制用工的界定9-12
一、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9
二、非全日制用工与相关概念的区别9-11
三、我国非全日制用工实践的特殊形式11-12
第二节 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性质12-15一、非全日制用工的一般属性12
二、非全日制劳动联系与劳务联系在本质上的区别12-13
三、非全日制劳动联系的特殊性——以属性的弱化13-15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调整15-18一、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适用15
二、非全日制劳动联系对我国现行劳动法制度的不适应15-16
三、非全日制用工法律调整的价值取向16-18
第二章 我国非全日制用工法律制度的近况18-25第一节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18-19
一、非全日制书面劳动合同的缺失导致权利救济的困难18
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内容规范的严重不足18
三、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解除程序之简化与经济补偿责任之免除18-19
第二节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基准法19-22一、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计算标准19-20
二、非全日制用工加班不足的法律适用不明确20-21
三、非全日制用工职业培训的忽略21-22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制度22-24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原则性规定和地方性的政策法规22
二、新《社会保险法》对非全日制劳动者参保的进一步明确22-23
三、非全日制用工适用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的不足23-24
第四节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监察24-25第三章 域外非全日制用工的立法措施与启迪25-31
第一节 平等待遇原则25-26
一、平等待遇原则的适用25
二、平等待遇原则的延伸——比例原则25-26
第二节 非全日制劳动者的酬劳和福利26-27一、非全日制用工的酬劳和福利普遍低于全日制用工26
二、“同工同酬”与有差别的福利待遇26-27
第三节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订立和解除27-28一、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27
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详细完备27
三、平等的解雇保护27-28
第四节 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制度28-29一、发达国家改善的社会保险制度覆盖所有公民28-29
二、进展中国家探讨性的社会保险计划29
第五节 非全日制用工的职业培训不足29-30第六节 域外非全日制用工的立法措施对我国的启迪30-31
第四章 我国非全日制用工法律制度的改善31-38
第一节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订立31-32
一、强制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31
二、简化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31-32
第二节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解除32-34一、非全日制用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合理性浅析33
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解除的适当限制33-34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的加班不足34第四节 非全日制用工社会保险制度的进一步改善34-38
一、坚持强制性参保的原则与提升社会认知程度34-35
二、建立适合非正规人员特点的社会保险制度35-37
三、推进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的建设37-38
参考文献38-40后记40-41
致谢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