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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医疗行为法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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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片段—:青林書院,1992:10-44.[3]王利明.中国民法典学者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侵权篇[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265.[4]政勋.正当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346.[5]何颂跃.医疗纠纷与损害赔偿新释解[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29.[6]《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1条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行为的法律界定
[4] 艾尔肯. 医疗损害赔偿研究[M]. 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27-32.
[5] 李建光. 论医学法学上医疗的界定[J]. 中国高等医学教育. 2006,4:9-10.
[6] 于楠. 从医疗看医疗损害赔偿法律性质定位[EB/OL]. [2007-01-30]. www.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0701/30/23277

7.shtml.

[7] 曹凯宁. 浴室拔火罐是医疗?[N]. 绍兴县报. 2010-03-02(10).
[8] 钱矛锐. 医疗、非法行医及非医疗消费性服务之比较界定[J] . 中国医院管理. 2007,2:28-30.
[9] 王立民. 医患自我保护法律指南[M]. 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4:13-17.
注释:
[1] 李胜隆. 医护法规概论[M]. 台北:华杏出版股份有限公司,1993:54.
[2] 平野龍一等编. 注释刑法

5. :青林書院,1992:10-44.

[3] 王利明. 中国民法典学者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侵权篇[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265.
[4] 政勋. 正当论[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346.
[5] 何颂跃. 医疗纠纷与损害赔偿新释解[M]. 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29.
[6]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1条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上为可参考的写作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