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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明史史学中探史义、明史法、挈史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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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
主持人语(段渝)
《推十书》是四川学者刘成炘(1896-1932)先生纵论文、史、哲及目録、方志、文艺批评、金石书画等的学术著述总集,都231种,合475卷,计600余万言,鸿篇巨制,博大精深,深受梁漱溟、蒙文通、萧萐父等名家的极力推崇。萧莛父先生称“其学术遗产之丰厚,识见之高远,堪称20世纪中国卓立不苟的国学大师”。本期刊发的三篇文章,分别从史学和文学角度对《推十书》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研究,期望引起学术界更加广泛深入的研究。
【摘要】刘成炘是民国时期一位卓有成就的川籍史学家。《太史公书知意》是其巨著《推十书·论世》的首篇,也是“前四史”研究的重要成果之一。该篇第一句话就开门见山地提出“史法不明久矣”,并针对传统史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探史义是史学研究的核心、明史法是探史义的关键、是史学研究的基础,挈史旨是史学研究的归宿等一系列观点,在民国时期的新史学领域颇具特色,对当代历史研究也具者启迪作用。
【关键词】刘成炘;太史公书知意;史义;史法;史旨
1008-0139(2012)04-0090-5
四川近代著名史学大家——刘咸炘(1896~1932),字鉴泉,别号宥斋,是中国近世学术史上的一位罕见天才,亦是长期湮没的国学大师。其著述主要收集于《推十书》中,遍及经、史、子、集各个方面。但因种种原因,后世学者对其了解甚少,其学术成果因而未得到流传与推广。尽管如此,由于其著作本身的学术价值,近年来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学者关注、研究。刘咸炘先生的学术活动虽涉及的领域众多,但以史学为重点。他秉承家学,私淑章学诚浙东史学,把“史学”扩大为“论世”“观变”的“人事学”,开辟了“大史学”的新天地,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史学思想。《太史公书知意》是其巨著《推十书·论世》的首篇,是“前四史”研究的重要成果。该篇第一句话就开门见山地提出“史法不明久矣”,并针对传统史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探史义是史学研究的核心、明史法是探史义的关键、是史学研究的基础,挈史旨是史学研究的归宿等一系列的史学观点,在民国时期的新史学领域颇具特色,对当代历史研究也具有启迪作用。故本文以刘咸炘的《太史公书知意》研究为重点,以探讨其史学思想。

一、探史义是史学研究的核心

史义,即史意。史意是史家通过著述所表达出来的思想内涵和宗旨,是史学宗旨的核心。观念决定方法,方法亦影响观念。刘咸炘的学术渊源—方面承传家学,另—方面学宗章实斋,即章实诚。他对章实斋的学术思想推崇备至,在《治史绪论》中,他明确表示:“吾于史学宗章实斋”,在《宥斋自述》中也说自己“私淑章实斋先生”,将自己当作章氏的学生。众所周知,章实斋乃清中期著名的史学家,生在考据学盛行的乾嘉时期,但他却独辟蹊径,力探史义。他认为史学主要包括史事、史文、摘自:毕业论文范文www.7ctime.com
史义三部分,其中史义最为重要,是史学研究的灵魂。因此他在《文史通义·申郑》篇中说:“孔子做《春秋》,盖日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其义则孔子自谓有取乎尔。”据此表明章实斋希望通过对史书和史文的研究达到通晓史义的目的。同时,章学诚还认为前世学者缺乏对史义的研究,他在《和州志·志隅自叙》—文中说:“郑樵有史识而未有史学,曾巩具史学而不具史法,刘知几得史法而不得史意。此予《文史通义》所为做也。”由此可见,章学诚撰写《文史通义》一书,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阐发史意或史义。此外,他还在《文史通义》的许多篇章中谈到了阐发史意的重要性。例如他在《文史通义·言公》篇中说:“做史贵知其意,非同于掌故,仅求事文之末。”在《文史通义·史德》篇中说:“史所贵者义也。”在《中郑》篇中说:“史家著述之道,岂可不求义意所归乎?”等等,都体现出了章学诚在史学研究中对史意(义)的重视。
刘咸炘在承袭章实斋史义观的同时,还对其观点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明确提出了史义与史法的关系,认为明史法是探史义的基础。《太史公书知意》开篇即说:“史之质有三,其事、其文、其义,而后之治史者止二法,日考证,日评论。考其事、考其文者为校注,论其事、论其文者为评点,独说其义者阙焉,盖史法不明久矣。”在他看来,校注、评点只是针对史事和行文,属于一些浅层次的研究,而对史义的探讨才最为重要,是史学研究的核心;而后世缺少对史义的研究,归根结底,还是由于史法不明使然。因此他认为,要彰显史义,必先明史法。同时他还认为前人的考证和评论,都是为了彰明史义,《太史公书知意》说:“偶涉考证,论事、论文,必与义例有关。是书(指《史记》)前人议论甚多,故辩驳加详,非不知恣为击难,坐长繁芜,欲明本义,不得不然耳。”
对史义的研究,刘咸炘在《太史公书知意》绪论中提出了,凡治《史记》者,必先明辨真伪、明体例、挈宗旨、较班范四义。近代著名历史学家班书阁对此进行了高度评价,“谓咸忻此书‘于此四义反覆阐述,极中肯要’”。表明其对他史学研究中以探史义为核心观点的欣赏与赞同。另外,刘咸炘对史义研究的重视,还体现在具体篇章中对史家之意的揣摩,如他在《史记·项羽本纪》的“彼可取而代也”下写道:“特书此语,著匹夫狂起之初机,此三代与秦、汉以下之一大关键也。《高纪》书‘大丈夫当如是矣’,《陈涉世家》书‘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皆此义。”这些皆反映出他对中国历史在先秦与秦汉之际所发生的历史性巨变,即政治、经济、用人、文化等相关制度皆发生重大变化的敏锐视觉,所谓“古今之变,盖莫大于周、汉之际”,从而也体会出司马迁撰写这些篇章的意图所在。可见,刘咸炘正是要以立足于对史意的探讨为核心来重新审视、评论《太史公书》的史学精神。

二、明史法是史学研究的基础

刘咸炘认为探史义是史学研究的核心,明史法则是探史义的关键,是史学研究的基础。而要明史法,就须读真史书;而读真史书必须要有明确的史体。因此明确了史体,方能求真史书,亦才能明史法。而要明史法即必须辨史书之真伪,以读真史书;读真史书就必先明体例。辨真伪、明体例就成了掌握史法的要领。摘自:毕业论文工作总结www.7ctim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