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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探讨-书写

最后更新时间:2024-02-0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6721 浏览:21934
论文导读:营或走村串户等形式进行销售活动,而市场管理人手不足、农民防范意识不足,给不法商贩造成了可乘之机。部分农民贪图便宜,在购买农资时关心的是,忽视对质量的要求,对出现的新品种,也不辨别真伪优劣,只要有人购买,就盲目跟进,加大了管理部门对农资市场监管、整顿的难度。

(三)政出多门、合力不足目前,对农资市场具有

如何发挥职能作用,整顿和规范流通领域农资市场秩序,构建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保障农民利益。是新时期工商部门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和重要职责,也是工商部门创新监管模式、实现和谐监管、提升社会形象的重要课题。有必要建立健全以行政执法体系为基础的农资市场监管网络,规范机制,强化效能,保障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为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近几年来,山东省龙口市工商局坚持“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相统一的原则,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勇于创新,以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不断规范经营主体,创新监管模式,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效能,建立了较完善的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农资经营主体行为明显规范,经营者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农资商品投诉率明显下降,农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一、当前农资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资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网点零散化、经营品种多样化的格局造成监管难度大

经营方式打破了行业垄断的格局,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多种流通渠道并存的经营格局。以“承包”、“挂靠”的名义,有的无照经营、有的一照两店、有的一店两照或超范围经营,导致农资市场主体混乱。经营网点零散化的问题,导致工商部门对农资市场的日常巡查执法很难达到“横到边、纵到底”的要求,存在一定的消费安全隐患。随着市场流通的加快,经营品种多样化的问题日益凸显,农资产品种类之多、生产厂家之多、批次之多,给市场监管带来了难度。

(二)部分农资经营者素质低下,逃避检查的手段和方式由公开转向隐蔽

一些不法商贩采取流动经营或走村串户等形式进行销售活动,而市场管理人手不足、农民防范意识不足,给不法商贩造成了可乘之机。部分农民贪图便宜,在购买农资时关心的是,忽视对质量的要求,对出现的新品种,也不辨别真伪优劣,只要有人购买,就盲目跟进,加大了管理部门对农资市场监管、整顿的难度。

(三)政出多门、合力不足

目前,对农资市场具有监管执法权的部门除工商外,还有农业、质监、农机等部门。有的部门出于利益,协调不畅,往往会出现“撞车”和“背驰”现象,导致市场出现“无人监管地带”,或出现行政强制措施执行不力,很难有效地制止违法行为。

(四)内部机制尚不完善

一是执法保障不足,表现为行政强制措施无力、农资市场的专业技术人才少、农资定向检测缺乏快速便捷的手段和设备、送检时间较长,贻误了监管时效等。二是对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有的仅停留在一般的工作部署和常规的检查上,很多监管工作制度流于形式,农资市场监管的信息化建设滞后,等等。

二、构建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

发挥职能作用,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构建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我们认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得以实现。

(一)各司其职,把好关口,保证农资经营主体合法

一是严把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关。结合企业年检和验照工作,对辖区农资经营主体资格进行普查,检查主体资格是否有效。同时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依据《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严格审查农资生产、经营申请人的各种资质条件,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或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坚决杜绝不具备农资生产经营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农资经营活动,从源头上治理和规范农资经营行为,保证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合法规范。二是严把农资商品质量关。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的监测,建立科学的质量监管体系。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农资商品的特点,拟定抽检计划,加大抽检力度。要将农民群众投诉突出的、新闻媒体披露的、进货渠道不明的农资商品作为监测重点,特别是加大各种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饲料等的抽检力度。同时,要强化农资经营者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督促其自觉与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签订检测协议,主动送检或委托检验,逐步形成执法部门监督抽检、经营者主动送检的农资商品质量监督体系。充分利用相关检测信息,加强检测结果的分析和运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不合格农资流入市场,构筑农资商品质量安全防线,有效保护农民的利益不受侵害。

(二)健全机制,落实制度。保障经营主体行为规范

一是推行农资经营者“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商品留样”制度。要100%建立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完善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准入报备、农资商品质量监测等制度以及具体措施,依法规范农资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二是推行农资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实行农资经营户信用等级评度,建立诚信管理机制和市场主体诚信档案。一方面要引导和帮助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经营档案,做好品种登记工作,严把进货关、质量关和销售关;另一方面,执法部门要跟踪农资经营者市场行为,建立市场主体监管台账,记录其行为结果、监督抽检结果,作为等级评定依据,逐步促进主体诚信体系的建设,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三是推行商品质量责任承诺制度,细化农资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责任,引导其建章立制,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效能,与经营者签订《商品质量责任承诺书》;经营者向消费者发放《农资质量消费信用卡》,以保证农资产品质量。同时,加大农资商品示范店创建和推广力度,积极开展文明诚信、经营守法单位评选活动,通过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其他农资经营企业规范经营,通过诚信合法经营,增强自身效益。四是推行和支持完善连锁经营模式。构建以连锁配送为主导的农资销售网络,积极引导和支持农资流通龙头企业建立连锁经营、区域、物流配送等营销方式,形成“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质量、统一服务”的地域化整体优势,促进农资商品流通现代化,尽可能地使全部农资经营者与生产企业、连锁企业、批发企业和农民消费者有机地连接起来,形成连锁经营网络,同时推行农资格式化买卖合同,明确产品质量标准及违约责任等,促进农资市场健康发展。

(三)明确责任,通力协作,促进农资市场规范有序

一是建立政府牵头的农源于:7彩论文网论文格式标准www.7ctime.com
资市场监管领导组织,实行工商、农业、质检、农机等部门联席议事制度,条件成熟的合并组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论文导读:
。健全监管动态信息共享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定期组织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二是严格落实农资市场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及时掌握农资市场动态,把握市场主体脉搏,完善巡查内容,增加巡查次数,扩大巡查层面,将市场巡查与经济户口管理、信用分类监管结合起来,重点加强对失信、严重失信农产品经营者的监管。三是落实农资监管工作责任制,积极推行《辖区监管责任书》,明确并规范监管职责。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和评议考核制度。不断促进农资监管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健康轨道。四是把依法监管作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治本措施,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加大农资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等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资市场规范有序。

(四)加强宣传,提高意识,营造农资维权良好环境

一是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及其他有效形式,加大对法律法规和农资商品知识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农业科普知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定期对农资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农资商品知识的培训。一方面引导教育农资经营者增强农资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一方面帮助农民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解决农民的实际问题。二是要畅通农资案件的投诉渠道,建立问题发现机制和解决机制。发挥“一会两站”和12315投诉网络渠道作用,结合开展消费维权进乡村、进农家等活动,将维权触角向农村延伸。完善农资案件处理机制,认真受理农资消费咨询、投诉案件,特别是要尽快建立跨地区案件的处理机制,形成案件处理制度,保证农民投诉维权渠道畅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