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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问题探析-

最后更新时间:2024-02-2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8207 浏览:32198
论文导读:
摘要:目前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正朝着商业化、股份化、规模化及市场化的方向发展,本文针对农村信用社改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并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改制政策建议

一、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背景

常熟市、张家港市、江阴市农村商业银行是我国首批的三家农村商业银行,随后农信社改建的农村商业银行纷纷建立。其中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已经开始上市,表明我国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开始逐渐向现代金融机构转变。截止2011年底,中国已成立的农村商业银行已有212家。改制农村商业银行,机制再造是农信社未来发展之路,对于我国农信社来说是一个发展契机,将使农信社走的更远,走的更好,如何改制成功也将是现在我们所面临和探讨的问题。

二、现行农信社改制面临的主要问题

1、农信社的支农动力不足,缺乏激励

农信社进行商业化体质制改革,其经营的利润导向越来越明显,对贷款的质量和回报更加关注。虽然农信社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加大对“三农”和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完善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加快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但提高农信社的效率才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如果农信社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中能获得利润,农信社当然是积极的、有动力的,而如果是以亏损为代价的,对于“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和自担风险”的农信社来说,必然会缺乏支农的内在动力。随着城乡结合的步伐加快, “三农”的概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传统种养耕作为主的农业生产和劳动趋于消失,那么真正意义上支农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与企业所追求效益性很难统一。

2、县级农信社规模约束效应突出

目前,我国大部分农信社改革采取的模式实行的都是以县为单位的一级法人制。普遍存在经营规模小、核心竞争力差、风险防范能力弱、经营管理成本高的特性,为高端“三农”客户提供全面金融服务显得力不从心,导致一手扶持起来的客户在发展壮大后无奈地流失,使得在与其他商业银行的竞争中处于明显劣势。规模效应更是难以实现,由于自身规模小,在金融产品开发,员工教育培训,科技信息平台搭建,人才培养等诸多方面受到了明显制约, 尤其是科技技术成本投人与产出效益不成正比, 与其他商业银行的差距越来越大。

3、省联社管理体制不畅

农信社在前一轮体制改革中,在对省级管理机构实现方式上都选择了省联社的管理模式。但是,省联社行业管理体制是一个过渡体制,在制度设计上还存在一定的缺陷。首先省联社既是由各县级联社参股组建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又是代表省政府行使对全省农信社管理职能的机关单位,同时还是一个行业管理和服务的组织。角色的多重性,权责的不对等,缺乏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必要的条件和手段,使其难以有效发挥监管职能。由于县级联社产权约束乏力、股金稳定性差、外来干预不同程度存在等问题突出,更需要强有力的外部管制,但省联社对县级联社缺乏必要的管理手段。在当前行业管理体制下,县级联社对省联社的基本行业管理制度贯彻不到位,合意执行,不合意就不执行,省联社若采取相对严格的管理措施,就会涉及干预县级法人经营自主权的问题。

三、政策建议

1、争取惠农政策,重新市场定位

首先,要体现政府支农惠农的政策性,作为金融企业就要最大限度地争取政府财力和政策上的支持,如税收优惠政策、差别准备金政策、增加支农再贷款的利率优惠政策等等。这将更加有利于农信社化解历史包袱,轻装上阵,更好地发挥服务"三农"职能。其次,重新对农村商业银行进行市场定位,真正树立经营主体、竞争主体和金融主体的价值选择。农村商业银行只有树立了真正主体理念后,才能尽快找准位置,参与市场竞争,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2、探索区域化商业银行改制,打造零售银行

所谓区域化商业银行改制就是打破以市、以县或者以联社为单位进行商业银行的改制,是打造零售银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之一。既可以把一个联社下属的几个经营状况良好的信用社拿出来参与到农村商业银行改制中,也可以把不同地域县级联社的信用社组合起来组建一个农村商业银行。前者目前还没有成功的先例,后者已经有天津滨海银行先行先试的典范。但就目前农信社改制的情况来看,局面并不乐观。农信社历史遗留问题多、包袱重,多数地方政府和农信社不得不采取类似于兑付央行票据的“博弈行为”,通过技术处理来实现农村商业银行改制的目标。这样农信社非但不能转换机制、扭亏为盈,甚至给自身的发展带来更大风险和隐患。但区域化商业银行改制模式则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例如一个联社如果按照整体测算,不符合改制农村商业银行的条件,那么就拿出几个资产质量较好的信用社组建成农村商源于:7彩论文网论文格式模板下载www.7ctime.com
业银行。对剩余资产质量较差的信用社仍然由原联社管理,把其工作重点放在保支付、控风险上,限制其发展规模。待新组建的农村商业银行发展成熟后,逐步兼并这个联社。

3、改革省联社组织形式,组建省级农村商业银行

组建省级农村商业银行,对辖内县联社参股,强化省联社的出资人职能。即由省联社整合城郊农信社组建省级农村商业银行,保留其他各县市联社的法人地位不变,省级银行参股或控股县市法人,实行省、县(市)两级法人体制的模式,不参与县(市)联社的日常经营,主要行使出资人权利。使双方真正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组建省级农村商业行既可壮大农信社的资本实力、完善法人治理,彻底解决目前省联社履职过程中的各种法律和体制困扰,又能保持各县市联社经营管理的自主性,增强服务功能,更好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是对以往改革的总结,是新形势下农信社改革模式的探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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