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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博弈独立与交易合作性博弈

最后更新时间:2024-03-2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6255 浏览:22095
论文导读:现象非常严重,他们普遍同时掌握有治理和管理权限,在实际上既是委托者又是被审计对象。这样,注册会计师生存来源——审计费用来自同时具有被审计对象身份的委托者,他们纵使再有距离也不能确保其根本上的独立性。三、交易性对社会审计质量的影响国家审计和企业内部审计的运行资金一般来源于特定单位的预算,而社会审计项
摘要:与国家审计、企业内部审计不同,社会审计带有明显的交易性质,双向独立”的姿态使其在独立性方面更有优势。本文在叙述社会审计质量控制的现状与困境的基础上,详细分析独立性与交易性对审计质量的多重影响,最后从经济学等方面探讨困境的思路。
关键词:社会审计 质量控制 博弈

一、社会审计质量控制的现状与困境

社会审计又称独立审计、外部审计,与国家审计和企业内部审计一道构成形成三足并存的格局。自社会审计产生以来,其审计质量一直不容乐观,从90年代初的“老三大”案件,到世纪之初东方电子、麦科特、蓝天股份等第一批上市公司集体现象,再到最近的万福生科事件,可以说会计丑闻始终始终未断。为此,年年受惩戒的会计事务所比例非常高,2006年高达2

7.08%,几乎可以说被检查事务所的三分之一均存在严重问题。

在这种情况背隐含的原因很多,其中的关键因素是推进社会审计工作需要成本,会计事务所还需要适当盈利,社会审计质量必须以适当的收入做保证,因而涉及到定价、收费和服务营销等方面的事务,这些事务与社会审计的本质有所相违,从根本上制约了社会审计的高质量开展。其实,在本质上说是独立与交易的博弈造成的均衡难度困境。

二、独立性对社会审计质量的影响

独立性是现代审计领域的关键术语,是现代审计得以开展推进的基本前提,甚至可以说是审计工作的灵魂。对于社会审计而言,1992年9月30日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试行)》中明确把独立性定位四个基本原则之首。
与国家审计和企业内部审计相比,社会审计既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又独立于委托人,“双向独立”的姿态使其在独立性方面更有优势。不过,这种优势是有限的甚至是虚假的,因为社会审计的独立性存在两方面缺陷。首先客观独立而非精神独立,社会审计独立性的关键要求在于形式上独立和利益上不牵涉,但缺少精神意义上独立性要求,存在着注册会计师能否保持独立的精神和意志、能否形成公正判断和客观思考等问题;其次形式上的相对独立不等于实质意义上的绝对独立。目前,大股东掏空现象非常严重,他们普遍同时掌握有治理和管理权限,在实际上既是委托者又是被审计对象。这样,注册会计师生存来源——审计费用来自同时具有被审计对象身份的委托者,他们纵使再有距离也不能确保其根本上的独立性。

三、交易性对社会审计质量的影响

国家审计和企业内部审计的运行资金一般来源于特定单位的预算,而社会审计项目推进的资金支持是本身产生的服务费,即委托人“购买”审计服务而支付的费用,是买卖交易的产物。这种特殊的资金来源,可从如下两个方面保证推进审计质量。
一方面。主动“购买”的态度决定了委托方对质量要求的重视程度。企业组织的董事会等相关委托方主动购买审计服务,这背后隐含着自愿接受审计的内在需求,他们自身更重视对质量的要求,客观上更能确保审计质量。
另一方面,灵活“出售”的方式可以更充分的新血液确保审计质量。事务所在市场化运作中往往能获得更多更充裕的资金,更能确保审计工作的充分开展,进而确保审计质量。
不过,交易服务在为确保起码的审计质量提供有利前提的同时,也在另外的消极方面为审计质量的提升设置了内在障碍。
首先,这种交易本质可以通过挑战独立性态势制约审计质量。对此,值得关注的有两个问题,一是审计质量的高低是否以委托方的意志为标准,二是委托方是否会通过自己的方式干扰审计工作的规律性活动。
其次,交易本质可以诱惑独立性精神毁灭审计质量,委托方可以通过提升或降低服务费用的手段控制、诱惑、引导审计人员实现自身的某种特定的目标,被审计对象也可以动用经济杠杆影响审计组织的意见。

四、社会审计质量问题的经济学思考

应该说,影响社会审计质量的因素很多,不过从根本上看,最终极的原因在于“买卖”交易的本质及其独立性的影响。换句话说,交易与独立的合作性博弈状况是制约社会审计质量的最跟本因素。所以,问题解决的关键思路应该重点从这两方面思考。
首先,对于企业组织而言,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降低国有股或强势法人股在治理结构中的绝对地位,形成相对均衡的股权结构,籍此避免委托方和被审计方一体化的现象,减少通过经济手段干扰社会审计的机会。对于国有企业来说,要根据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改革,解决好“一股独大”和“内部人控制”问题,保护好论文导读:
非国有中小股东及资本的利益。对于非国有企业来说,要适度保持大股东持股比例,提高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地位,形成大股东之间相互监督以及中小股东对大股东监督的股权制衡机制。另外,还要注意构建完善独立董事人才库,提高独立董事的专业化水平,推动其更能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功能。
其次,对于事务所而言,力行问责,推行有限责任合伙制,加大对违法事务所的处罚力度,以提升违规成本摘自:学年论文范文www.7ctime.com
制约单纯而盲目的盈利欲求,为审计质量的确保和提升加上经济锁。对此,主要有四个主要方式,一是资金处罚,二是法律处罚,后者是按照违法的性质、情节和所应承担的责任程度不同,让注册会计师承担斟量承担一定程度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另外两种是执业准入及声誉评价方面的处罚,前者关系着事务所能否营业的问题,后者关系着公众信任缺失导致的事务所存在的必要性。相对而言,后面两种方式的作用效果在于“杀鸡给猴看”的警示作用,让事务所杜绝最多赔偿三十万就万事大吉的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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