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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安全网国际金融安全网加强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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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
摘要:现存的国际金融安全网包含四个层次:自我保险、双边协议、区域融资安排和全球融资安排。加强国际金融安全网的重点在于后两个层次,区域融资安排和全球融资安排还存在两方面缺陷:金融救助资源的数量不够充足和获取救助资金的途径不够灵活。加强国际金融安全网需要促进各层次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并进一步增强IMF的融资能力,后者要进IMF治理改革,以增加总份额和新兴经济体的份额比重。此外,还需要有一种机制来平衡危机救助机制的灵活性与有效控制道德风险这两个目标之间的矛盾关系。
关键词:金融安全网 区域融资安排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1005-4812(2013)01-0017-24
始于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对国别经济和全球经济带来的破坏效应,再次凸显了建立有效机制以帮助各国应对金融危机的必要性。此次金融危机起源于发达经济体的金融部门,但却通过国际金融和贸易联系而迅速传播到其它国家。国际社会对此的直接反应是通过银行之间的互换额度安排网络向受影响的国家输入流动资产;随后利用现有的救助机制为这些国家提供资金,最初是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贷款,随着危机在欧洲的蔓延而通过区域融资安排。继2009年二十国集团(G20)伦敦峰会之后,IMF引入了几个新的项目类型,特别是“灵活信贷额度”(FCL)和“预防性和流动性信贷额度”(PLL),同时还大幅扩充了其贷款资源。欧盟则建立了临时性的救助机制“欧洲金融稳定工具”(EF)和永久性的“欧洲稳定机制”(E)。然而,尽管出现这些改进,现有机制的融资能力能否应对下一次系统性危机,仍是令人怀疑的。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的深化及其向全球蔓延的威胁,更是迫切要求全球社会采取集体行动以加强国际金融安全网。

一、金融安全网理论的兴起及其在国际层面上的应用

金融安全网(Financial Safety Nets)理论兴起的历史背景是战后世界经济形势的变化和金融理论的相应变迁。
上世纪60年代,经济学家爱德华·肖和麦金农发现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金融压制现象,导致其经济发展不快。对此,他们提出了金融深化理论,主张政府放弃对金融的过分干预,使利率和汇率充分反映供求状况,并开放资本市场。该理论提出以后,许多发展中国家开始积极推进金融自由化,但其结果却令人失望,这些国家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纷纷出现债务危机。与此同时,东亚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则实现了经济高速发展。对此,斯蒂格里茨、赫尔曼等人又提出了金融约束的理论,提出适度的金融约束对经济发展是有好处的,主张政府应当发挥积极作用,采取一系列的金融政策为银行体系创造条件,鼓励其积极开拓新的市场。但是九十年代后期爆发东亚金融危机后,主流的观点认为东亚国家政府对经济的过度干预是这一危机的重要原因。于是金融约束的理论在这个基础上又进行反思。
东亚金融危机之后,金融界比较流行的是金融创新理论,尤其是在发达国家。金融创新理论更强调市场的作用,反对政府对金融衍生品进行监管。可是,自美国次贷危机蔓延成全球金融危机后,主流的观点对市场的作用又提出了质疑,认为是金融创新过度,政府监管缺位等原因导致了这场金融危机。综合反思的结果是,金融安全网的理论开始受到重视。主流的观点认为,无论是上世纪八十年代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债务危机,还是1997年东亚国家的金融危机,或者2008年以来的全球金融危机,不管根本原因是什么,金融安全网的不健全都是个重要问题。健全的金融安全网能为经济提供缓冲,帮助各国采取必要的调整和改革政策,以防范危机或解决危机。
关于金融安全网的概念,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界定。例如戴蒙德和迪布雅格以及凯恩都认为,金融安全网对金融机构来说是帮助它们应对危机和其他经济冲击的一套合约关系。纳特和赫因津哈认为金融安全网是保护金融体系安全的一项制度安排,是防止金融危机发生和蔓延的保护措施。怀特认为金融安全网意味着运用政策工具或手段来减轻金融体系问题所带来的损害。概而言之,可以这样理解,金融安全网指的是为了保持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防患于未然而建立的保护体系,当某个或某些金融机构发生一些问题时,这个保护体系能够动员各种力量,采取各种措施,防止危机向其它金融机构和整个金融体系扩散和蔓延。
对于金融源于:www.7ctime.com
安全网的构成要素也有多种不同见解。洪尼格认为,金融安全网包括存款保险、论文导读:,其外汇储备增长占全球外汇储备增长的80%。对于新兴经济体外汇储备额不断上升的原因,学界有着不同的认识。有些学者认为这主要来自因出口竞争力上升而导致的贸易顺差,也有不少学者认为这是新兴经济体出于自我保险动机而有意识累积的。后者认为,部分由于认识到以往危机解决机制的失败(尤其是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许多新兴市
央行的最后贷款者功能和银行间的货币结算体系。纳特和赫因津哈认为金融安全网包括存款保险制度和银行的最后贷款者功能。怀特则指出,政府用于减轻金融体系问题所带来的损害的工具有微观方面的(存款保险、政府担保、对机构的短期流动性支持、危机协调和退出政策)和宏观方面的(宽松的货币政策和来自IMF的支持)。席希(Schich)提出金融安全网应该包括四个基本要素:审慎监管、最后贷款者、存款保险制度和金融机构破产退出机制。综合这些观点,本文认为金融安全网的核心要素应包括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央行的最后贷款者功能和存款保险制度这三道主要防线。第一道防线是金融监管机构对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以维护信用秩序;第二道防线是银行的最后贷款者功能,其职责是解决金融机构的流动性不足问题。第三道防线是以存款保险为核心的对投资者的保护机制。
用金融安全网理论的分析框架观察目前的全球金融体系,可以看到,在国际层面上,金融安全网的第一道防线不存在,即没有一个世界性的综合监管机构。第三道防线也基本上不存在,虽然有一个国际存款保险协会,但它只是一个协调性的机构,协调的能力也十分有限。在国际层面上只存在第二道防线,即最后贷款者功能,目前主要由IMF履行。因此,国际金融安全网通常指的是最后贷款者功能的建立和健全。不过,鉴于IMF远未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国际银行,最后贷款者功能在国际层面上应当包括那些无法履行对外债务的国家可利用的一切形式的货币支持。从这个意义上说,国际金融安全网包含四个层次:1)自我保险,即各国积累国际储备以备困难时期所需;2)双边协议,即两国银行之间签署的互换额度协议;3)区域融资安排,目前主要有亚洲和欧洲分别组建的救助机制;4)全球融资安排,即以IMF为核心的多边贷款机制。上述融资安排同时存在,构成了目前的国际金融安全网体系。

二、国际金融安全网的现状

本节分析国际金融安全网的四个层次在近年来的运行情况。
1 自我保险
进入新世纪以来,国际经济领域一个非常引人关注的现象就是外汇储备的大幅累积。从2000年到2012年9月,全球外汇储备总量从1.6万亿增长到了10.5万亿。新兴经济体是外汇储备积累的主力军,其外汇储备增长占全球外汇储备增长的80%。对于新兴经济体外汇储备额不断上升的原因,学界有着不同的认识。有些学者认为这主要来自因出口竞争力上升而导致的贸易顺差,也有不少学者认为这是新兴经济体出于自我保险动机而有意识累积的。后者认为,部分由于认识到以往危机解决机制的失败(尤其是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许多新兴市场经济体以建立高额国家外汇储备作为防范未来危机的自我保险手段。这是因为外汇储备越多,面临金融市场波动时,该国的缓冲余地就越大。
但是,以累积高额外汇储备作为防范金融危机的自我保险手段,不仅要承受高昂的代价,还包含着很大的风险。维持高额外汇储备的主要代价是国内通货膨胀的压力。银行通过印刷本币来购买本国出口商创造的外汇收入,向国内注入了巨额“基础货币”,容易推动信贷飙升和资产泡沫。同时,外汇储备占GDP的比重过高,还会导致本国货币升值的压力和相应的贸易竞争力下降。维持高额外汇储备的风险则源自储备货币本身的不稳定性。当金融危机发生在成熟的金融市场并迅速蔓延到全球金融市场后,随着储备货币的大幅度贬值,国家外汇储备资产必然蒙受损失,其缓冲作用和自我保险作用就会大大减弱。
2 双边协议
在2008年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和最近的欧债危机中,美联储和欧洲央行为各国央行提供的货币互换额度为稳定市场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08年5月,美联储提高了与欧洲央行和瑞士国家银行之间的临时性货币互换协议的额度,分别从原先的300亿和60亿分别增至500亿和120亿美元。随着金融危机的恶化和蔓延,2008年9月,美联储、加拿大银行、欧洲央行、英格兰银行、瑞士国民银行和日本银行宣布联手救市,美联储把向五大央行提供的美元货币互换额度从总额670亿提高到1800亿。同时,美联储还分别与论文导读:最佳时机。3地区融资安排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许多东亚国家认识到,加强地区金融合作是保持金融市场稳定、防止金融危机再度发生的有效途径。2000年5月,东盟与中日韩“10+3”财长在泰国清迈共同签署了建立区域性货币互换网络的协议,即《清迈倡议》(CMI)。CMI主要包括两部分:扩大东盟内部互换协议的数量与金额;建立中日
新西兰、澳大利亚、丹麦、挪威、瑞典、巴西、韩国、墨西哥、新加坡等国银行之间达成货币互换额度安排。2008年10月,美联储宣布取消与英国央行、欧洲央行、瑞士央行和日本央行之间的美元互换额度上限。到2009年4月,美联储与英国央行、欧洲央行、瑞士央行和日本央行之间的互换额度总计达2950亿美元。在欧债危机的高峰期,欧洲央行也以互换额度形式为有关国家提供了2500亿欧元的救助资金。
不过,各国央行之间就货币互换额度达成的双边协议都是临时性的,这取决于美联储和欧洲央行是否愿意以此种方式使用其资产负债表的大量余额。一般而言,各国银行更偏好于维持货币操作的自主性。因此,在危机高峰期引入的双边货币互换额度,随着金融市场状况的改善,通常又会下降到原来的水平。2010年1月,随着金融市场情况的改善,全球主要央行联合发表声明,将停止进行在金融危机期间推出的临时性货币互换安排。不久,由于欧债危机的爆发和蔓延,全球各大央行才又纷纷重启与美联储之间的双边互换协议。
此外,双边协议具有明显的局限性。首先,根据双边协议的特点,当一个国家需要援助时,是由援助国来决定受援国是否符合提供援助的先决条件。这样就存在一定的风险,例如援助国以各种理由不愿意提供援助等。其次,国与国之间进行一对一双边谈判的成本较高。如果一国需要大规模的货币援助,在双边协议的框架下意味着该国需要进行许多轮的双边谈判,而一系列的谈判过程可能导致该国丧失预防危机的最佳时机。
3 地区融资安排
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许多东亚国家认识到,加强地区金融合作是保持金融市场稳定、防止金融危机再度发生的有效途径。2000年5月,东盟与中日韩“10+3”财长在泰国清迈共同签署了建立区域性货币互换网络的协议,即《清迈倡议》(CMI)。CMI主要包括两部分:扩大东盟内部互换协议的数量与金额;建立中日韩与东盟国家的双边互换协议。CMI是亚洲货币金融合作所取得的重要的制度性成果。截至2008源于:论文的基本格式www.7ctime.com
年底,在该协议下,“10+3”各国共签署了16份双边货币互换协议,总规模为840亿美元。但是,CMI下的货币合作采用的仍是一种双边的决策机制。为克服双边货币互换机制结构松散的缺陷,温家宝总理于2003年10月在“10+3”领导人会议上首次提出“推动清迈倡议多边化”的倡议,建议将CMI的双边货币互换机制整合为多边资金救助机制。2009年5月,“10+3”财长就清迈倡议多边化的具体形式——区域外汇储备库的要素达成共识。2009年12月,“10+3'’财长和央行行长正式签署清迈倡议多边化协议。协议规定,若10+3某成员经济体出现危机,该成员有权在其出资份额与事先设定的借款乘数相乘所得的额度内,用其本币与美元实施互换,以补充流动性。也就是说,陷入金融危机的成员国将能迅速从这个外汇储备库中获得融资。2010年3月,清迈倡议多边化协议正式生效。该协议的初始资金规模为1200亿美元,在2011年又被提高一倍至2400亿美元。
在希腊发生主权债务危机后,欧盟于2010年5月建立了一个专门用于欧元区国家的临时性救助机制“欧洲金融稳定工具”(EF),其规模为2500亿欧元,有效期到2013年6月。EF建立后,立即与IMF共同向希腊发放了总额为1100亿欧元的第一轮救助贷款(其中IMF出资300亿欧元)。2010年12月,EF为爱尔兰提供了850亿欧元的救助资金。2011年7月,欧元区领导人达成协议将EF的规模扩充至4400亿欧元,并为希腊提供了1090亿欧元的第二轮救助贷款。另外,欧盟在2011年1月成立了总额为600亿欧元的紧急救助基金“欧洲金融稳定机制”(EF),它以欧盟预算为担保,帮助陷入经济困难的成员国在金融市场筹资。2011年3月,欧盟峰会通过了“欧洲稳定机制”(E)方案,计划建立总规模为7000亿欧元的欧元区永久性救助机制E。2012年10月8日E正式生效。E的建立填补了欧元区正式救助机制上的缺口,是欧债危机爆发以来欧元区各国在艰难历程中的重要成就。论文导读:两个方面的缺陷。1金融救助资源的数量不够充足通过IMF、欧洲的几个救助机制和亚洲的清迈倡议可利用的多边金融急救能力的总额仅仅是与全球GDP的增长(大约2-3%)保持同步增长而已,远远落后于全球贸易和金融流动的增长速度。在欧洲,EF与EE的许多资金已经被指定用于针对希腊、爱尔兰和葡萄牙这几个国家的项目。随着
4 全球融资安排
全球层次上的多边融资安排主要依托IMF展开。IMF的核心职责是向面临实际或潜在国际收支困难的成员国提供贷款,以帮助成员国重新建立国际储备,稳定本国货币,恢复强劲经济增长所需的条件。IMF针对各成员国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各种贷款工具。低收入成员国可以通过中期信贷(ECF)、备用信贷(SCF)和快速信贷(RCF)获得优惠贷款,其利率都为零。非优惠贷款主要通过备用安排(SBA)和中期贷款(EFF)提供。SBA的目的是帮助各国解决短期国际收支问题,其拨付以成员国是否实现某些方面的政策调整作为条件(即所谓的“贷款条件”)。EFF主要用于解决中长期需要。
作为在2008年金融危机中支持各国行动的一部分,2009年3月,IMF在借鉴亚洲危机的经验基础上对贷款框架进行重大改革。内容主要包括:把非优惠贷款的资金限额增加一倍;增加SBA的灵活性;简化IMF针对所有借款人的贷款条件;设立一个新的贷款工具“灵活信贷额度”(FCL)。FCL是针对那些经济基本面、政策及政策实施记录十分强健的国家,其批准要求有关国家达到事先确定的资格标准。与SBA不同,FCL的贷款拨付不以实施具体的政策调整为条件,基于相信有资格获得FCL的国家能够实施适当的宏观经济政策。成员国可以选择在批准之时提用额度,也可以将其作为预防性额度。2010年,IMF又设立了一个新的贷源于:论文书写格式www.7ctime.com
款工具“预防性信贷额度”(PCL),其服务对象是需要FCL,但面临轻度脆弱性,不完全符合FCL资格的国家。作为前提,要求这些国家执行某些有限的贷款条件。2011年11月,IMF又以预防性和流动性额度(PLL)取代了PCL。PLL既利用了PCL的优势,又增强了灵活性,使之能用于更广泛的情况,包括作为对未来冲击的保险。与此同时,IMF还引入了新的快速融资工具(RFI),可向所有面临紧急国际收支需要的国家提供紧急援助。
IMF的资金主要来自成员国缴纳的份额。份额以特别提款权(SDR)计值。每个成员国的份额决定了其向IMF缴款的最高限额、从IMF获得贷款的限额和在IMF决策中的权。随着全球经济对IMF贷款需求的不断增加,IMF的份额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各国的融资需求。于是,自2011年3月生效的2008年IMF治理改革方案增加了54个国家的份额,使IMF总份额达到2384亿特别提款权。2010年12月,IMF通过了治理改革的第二步方案,将在正式生效后把IMF总份额增加一倍到约4768亿特别提款权(按目前汇率约合7200亿美元)。由于增加份额与权变动相联系,程序比较复杂,为了从份额以外获得补充资源,满足成员国的贷款需求或抑制金融危机,IMF还设有“借款总安排”(GAB)和“新借款安排”(NAB)这两项常备多边借款安排,它们都是IMF向部分成员国筹措的备用信贷额度,其中后者在条件和程序方面更为灵活。2009年4月,为了应对全球金融危机,G20伦敦峰会决定为NAB筹措5000亿美元的资金。截至2012年6月,NAB共获得了来自26个成员和机构的总计达4560亿美元的出资承诺。

三、加强国际金融安全网的必要性

如前所述,从国际金融安全网的前两个层次来看,第一,各国以累积巨额外汇储备作为预防危机的自我保险手段,需要承受高昂的代价且包含很大的风险。第二,就货币互换额度达成的双边协议都是临时性的,且具有执行不力和谈判成本较高等局限性。因此,加强国际金融安全网的重点应在于加强后两个层次,即区域融资安排和全球融资安排。然而,到目前为止,这两个层次都存在着以下两个方面的缺陷。
1 金融救助资源的数量不够充足
通过IMF、欧洲的几个救助机制和亚洲的清迈倡议可利用的多边金融急救能力的总额仅仅是与全球GDP的增长(大约2-3%)保持同步增长而已,远远落后于全球贸易和金融流动的增长速度。在欧洲,EF与EE的许多资金已经被指定用于针对希腊、爱尔兰和葡萄牙这几个国家的项目。随着危机的蔓延,更多的国家面临着市场压力和严重的融资困难。IMF的贷款资源虽然在今年已增加到危机前的三倍左右,但其数量与全论文导读:恶化已经占据了越来越多的可利用资源。在这种情况下,全球社会对加强国际最后贷款者能力的呼吁仍在增强。2获取救助资金的途径不够灵活相对于全球融资安排而言,区域融资安排的贷款灵活性比较容易得到提高。在欧洲,EF根据成立时的法律规定,只能向成员国政府提供借贷。2011年7月,欧元区领导人峰会达成协议,决定提高E
球GDP之比仍低于IMF成立之初的水平,与全球资本流量之比则低得更多。尤其是发达的欧洲国家需要救助时,IMF的资金明显捉襟见肘。目前可用来支援各国的资金数额被认为远不足以应对另一次类似2008年金融危机规模的事件,更何况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的恶化已经占据了越来越多的可利用资源。在这种情况下,全球社会对加强国际最后贷款者能力的呼吁仍在增强。
2 获取救助资金的途径不够灵活
相对于全球融资安排而言,区域融资安排的贷款灵活性比较容易得到提高。在欧洲,EF根据成立时的法律规定,只能向成员国政府提供借贷。2011年7月,欧元区领导人峰会达成协议,决定提高EF和未来的永久性救助机制E的灵活性。根据协议,EF和E可介入二级市场回购部分困难国家的政府债券以释放流动性,并为那些可能出现债务危机的国家或金融机构提供预防性的紧急贷款。不过,从覆盖范围来看,区域融资安排毕竟只是针对本地区的救助机制。
IMF分别从2009年起分别创建FCL、PCL和PLL时,其目的就是为它的贷款工具引入更大程度的灵活性。这些贷款工具主要是为了帮助那些本身表现良好却受到外部冲击的经济体,即所谓的“无辜旁观者”(Innocent Bystanders)。这些国家在通过最初的资格预审以后,就可以在需要时利用这些工具获得融资,不再需要经过IMF执董会的进一步批准来激活贷款。但是迄今为止FCL和PCL的极其有限的使用,表明他们仍然无法履行作为应对危机蔓延和流动性压力的重要途径的期望角色。到目前为止只有三个国家(墨西哥、波兰、哥伦比亚)申请了FCL资格,一个国家(马其顿)申请了PCL资格。

四、加强国际金融安全网面临的主要问题

本文认为,为了大幅扩充金融救助资源的规模,同时增强危机救助机制的灵活性,至少需要解决以下三大问题。1 如何加强国际金融安全网各个层次之间的协调与合作
近几年来,IMF已经在努力探索如何与区域融资安排加强合作,特别是在欧债危机爆发以来与欧洲有关机制进行的有效合作。到目前为止,EF和EF所有的支持性操作都是与IMF共同实行的。显然,加强此种协调关系是符合欧洲的利益的。第一,与IMF的更好合作可以为欧洲引进额外的资源。第二,在设计调整性计划方面,IMF有着丰富的专业技术知识,并且可以带来更强的可信度,而欧盟内部项目的设计往往被看作受到欧元区内部政治妥协的影响。IMF根据最近与欧洲合作伙伴共同提供贷款的经验,正在探索与其他区域融资安排进行类似合作的可能性。在亚洲,CMI已经与IMF之间建立了一些协调机制:使用CMI的大部分金融资源必须以和IMF项目合作为前提条件,即签约国若要提取CMI下超过20%的资金,必须至少签约参加一个IMF项目。
除了改善IMF与区域融资安排之间的合作以外,还可以通过IMF敦促各国央行之间建立互换额度安排的多边系统。IMF可以通过《全球金融稳定报告》、《世界经济展望》、《地区经济展望》和国别磋商报告等文件提出建议,推动各国银行间的货币互换机制制度化建设,例如预先规划运作方式,事先确定涉及的金额、覆盖的国家范围,以及这些安排被激活的条件使之成为应对未来危机的有效工具。
2 如何进一步增强IMF的融资能力
尽管目前的国际金融安全网包含四个层次,但是从覆盖范围和融资能力来看,IMF所提供的是最重要的防线。如何进一步增强IMF作为全球最后贷款者的实力,是加强国际金融安全网的关键。
2009年以来,尽管IMF通过“新借款安排”大规模扩充了其信贷额度,但此种安排毕竟是临时性的,同时其筹措资金的结果取决于各国的自主承诺,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只能成为辅助性的融资手段。而且,在最近的筹资回合以后,想要很快达成新的向成员国借款的协议已不论文导读:2012年6月召开的G20峰会上,金砖五国承诺为IMF的“新借款安排”出资700多亿美元,显示了新兴经济体参与国际金融合作的雄厚实力。金砖五国的慷慨出资,既是出于服务全球经济大局的考虑,也是希望推动2010年IMF治理改革方案的尽快落实,金砖五国在《共同声明》中明确表达了这一愿望。可见,新兴经济体虽然具备向IMF大规模贷款的能力
是易事,几乎所有曾通过借款安排向IMF提供信贷的经济体在目前都面临严重财政约束。更重要的是,IMF毕竟是以份额为基础的机构,扩大后的“新借款安排”并不能替代增加份额。为确保可靠性,必须通过进一步增加份额而使IMF的资源得到永久性的增长。
始于2006年的IMF治理改革,涉及到的主要就是份额和权的改革,旨在扩大IMF的份额并大幅度提高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新兴经济体的份额比重,以反映新的国际经济格局和成员国相对经济实力的变化。推行改革以来,新兴经济体在IMF的份额和权有了明显的上升,但其比例仍然与它们在全球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很不相称。份额改革的难度,一方面是由于程序比较复杂,需要修改IMF协议和占权85%的成员国批准;另一方面是由于政治上的困难。发达工业国并不急于增加新兴经济体的份额从而改变IMF中的权力结构和丧失它们的主导权。于是,扩大IMF的借款安排就成了它们的最佳选择,因为新兴经济体出资再多,也不会对现有的权和决策格局产生影响。这是IMF治理改革难以推进的一个内在原因。
2010年11月,G20在首尔峰会上达成了关于继续推进IMF治理改革的两步骤方案:第一步是在2012年10月中旬前修订IMF协议,减少欧洲国家在执董会的席位,并由欧洲发达国家向新兴市场经济体、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转让不少于6%的份额;第二步是在2013年1月前修订份额计算公式,并根据新的公式在2014年1月前实施份额的调整。然而到目前为止,仅有不到50%的国家批准了第一步方案,其落实的最后期限也被推迟到2014年1月。
在2012年6月召开的G20峰会上,金砖五国承诺为IMF的“新借款安排”出资700多亿美元,显示了新兴经济体参与国际金融合作的雄厚实力。金砖五国的慷慨出资,既是出于服务全球经济大局的考虑,也是希望推动2010年IMF治理改革方案的尽快落实,金砖五国在《共同声明》中明确表达了这一愿望。可见,新兴经济体虽然具备向IMF大规模贷款的能力,它们更偏好的是进一步的份额增长。只有尽快推进IMF治理改革,增加新兴经济体的份额和权,扩大新兴经济体对IMF资源的贡献,才能够显著增强IMF的融资能力。否则,IMF不仅无法得到实力日益上升的新兴经济体的全力支持,也难以应对严重的金融危机。
3 如何在加强危机救助机制灵活性的同时,有效地控制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指在具备灵活可靠的安全网的情况下,存在着政策有可能变得不那么谨慎的倾向,导致贷款发放人的资产面临更大的风险。如何找到一种解决办法,既能迅速、灵活地为有关国家提供所需的支持,又不会引发道德风险,是国际金融治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那些反对增强危机救助力量的人们通常引证道德风险的威胁:现成可用的金融救助机制可能会鼓励政府和私人投资者去冒过度的投资风险。私人投资者基于他们将会被援助的预期而进行的过度冒险,无疑是一个潜在的问题。过于危险的贷款和投资行为确实是2008年危机前期阶段的实际特征。道德风险的另一潜在来源是,国家如果容易获得融资,且几乎不会被附加贷款条件,也可能会采取不明智的经济政策。IMF之所以设计了专门针对那些具有强健经济和良好政策的国家的贷款机制,只有针对这些国家的贷款工具才不附加或仅仅附带非常有限的贷款条件,这正是IMF努力控制道德风险的重要手段。而IMF面向其它成员的贷款,仍然继续施加比较严格的限制条件。IMF首席经济学家奥利弗·布兰查德认为,只有所有国家都承诺遵守贷款条件,预先支付的援助资金才不会由该国任意支配,这将是防范道德风险的关键。可是,宽松的贷款条件可能引发道德风险,而严格的限制条件又必然损害危机救助机制的灵活性。因此,危机救助机制的灵活性与有效控制道德风险这两个目标之间存在着难以平衡的矛盾关系。对此,也有人提出,应当主要依靠更紧密的金融监管和更有效的国际监督,来预先防止风险过高的私人投资行为和国家政策。
在控制道德风险方面,地区融资安排有着一定的优势,这是因为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有比较紧密的经济联系和其他联系。因此加强IMF与区域性机制之间的相互合作,可能有助于控制道德风险。
结语
现存的国际金融安全网远不够健全,不仅在资金规模上不能满足另一次系统性危机的潜在融资需求,而且贷款支付机制的灵活性也存在问题。加强国际金融安全网需要促进各个层次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并进一步增强论文导读:上一页1234567
IMF作为全球最后贷款者的融资能力,后者要进IMF治理改革,以增加总份额和新兴经济体的份额比重。此外,还需要有一种机制来平衡危机救助机制的灵活性与有效控制道德风险这两个目标之间的矛盾关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