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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行为在文学活动中地位-

最后更新时间:2024-04-1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3498 浏览:57460
论文导读:
摘要:书写行为不同于文学言语行为。书写行为更具有目的性,书面语言的出现和书写行为本身扮演了促使文学质变的重要角色,书写行为使文学回归到历史世界,我们须摆正创作、消费、接受、批评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书写行为;文学研究方法;转变

一、文学研究的现状与问题

文学活动作为一种指意实践,其内涵异常复杂,历来也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领域。美国当代文艺学家M·H·艾布拉姆斯在《镜与灯——浪漫主义文学及批评传统》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文学四要素观点,认为文学是由作品、作家、世界、读者组成的一个双向交流活动和反馈系统。受二十世纪西方文论的影响,中国学界文学研究方法的转型,都基本围绕四要素为核心展开,社会学批评、意识形态批评、心理批评、文本批评、读者反映批评等“你方唱罢我登场”,然而理论的繁荣并未带来创作的,一方面是我国的文学高等教育专家化日益明显,另一方面文学创造普遍乏力。这其中固然有多种外在因素影响,而理论自身也出现了一定问题。形而上的思辨式文学研究虽可加深对文学的理解,但其对“书写实践”研究的缺乏却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文学的艺术生产本质,对文学活动实践性的背离使文学研究者把精力浪费于口诛笔伐。

二、书写行为在文学活动中的价值

现代行为心理学认为,人的行动既是有机体对刺激的反映,又是人通过一连串的动作实现其预定目的的过程。因此,书写行为不同于文学言语行为。书写行为更具有目的性,而言语行为虽然也是后天习得,但与低级心理层面需求关系更加紧密,甚至可以说是人脑具有的本能,而书写行为却更多体现为社会现实层面。
大量的文学创作经验表明,我们不能把文学活动理解为一个从艺术构思到艺术传达的一个普通言语行为和心理事件。俄国文学家巴赫金指出:“(文学)话语是一种社会事件,它不满足于充当某个抽象的语言学的因素,也不可能是孤立地以说话者的主观意识中引出的心理因素。”尽管从文学发生论的角度来说,文学确实经历了口头文学的发展阶段,但文学真正进入历史世界更多依赖书写行为。书写使文学从观念(或主观)语言的偶然性中摆脱出来,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曾指出:“诗比历史更具有真理性。”这种真理性的获得是在文本物态化的过程中凭借着在一种现实的“书写行为”再创造中得以完成的,文本得以成为被包括构思者在内的所有文学参与者自由观照的“艺术形式”,使文学的历史化、社会化成为可能,甚至摆脱作者和特定历史语境,显现为具有超历史的真理性。
书写行为对言语行为的超越,在原始艺术的发展嬗变中也得到验证。众所周知,在原始艺术中,诗与歌本是一体的,但诗之所以分离出来获得独立发展,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因为诗排斥情绪的随意性。文学不同于音乐,它不满足于情绪的展现和不可逆的时间性,口头语言与音乐在一定程度上还有着巨大的相似性,但随着文学的发展,语言中的隐喻与象征功能发展起来,诗逐渐与情绪、记事分离,表现为一种“自为逻辑”,这种逻辑不是一般的逻辑推理,而是海德格尔所说的“思”。文学摆脱自我成为可以被反复咀嚼并展现其真理性的存在,“诗不只是一种短时的热情甚或和消遣,诗乃是对存在和万物本质的创造性命名”。文学的艺术逻辑在书面语言中被稳定下来并获得生发和再创造的可能,书写过程不单纯是人占有语言,有时甚至可能是相反。我们无意将语言和文字截然分开,但应该正视二者之间的固有矛盾,书面语言的出现和书写行为本身扮演了促使文学本质质变的重要角色,书写行为使文学回归到历史世界,而文本作为一种公共形式,其所有权不再属于作者,书写行为时而会破坏存留于作者意识中的内语言。在书写行为中,作家意识中的意象并不是百分之百地得到转换,正如刘勰所谓的“半折心始”,文学创作经验证明,源于:7彩论文网论文范文格式www.7ctime.com
这种不契合却可能是作品质量得到提高的一个重要契机。法国文论家罗兰·巴特曾把书写比作语言城市中的“特洛伊木马”,因为它从内部来攻击现存的语言体制。科林伍德也曾指出,艺术家对自己的情感究竟是什么并不明了,只有经过书写才恍然大悟。文学一边联系着个体情感的偶然性,一边联系着历史的可然性和必然性,其中正是“书写行为”扮演着文学话语活动的行动元和推动者。

三、文学研究方法的转变

在中国的传统文论中,很早就注意到文艺中心手不一的问题,郑板桥提到画竹时就谈到“眼中之竹、胸中之竹、手中之竹”之间的不一致性。这在文学中则表现为物象、意象、语象之间的矛盾,对于三者随时可能发生的异变,古人早有先见之明。但对于这种异变中何者是艺术的、可取的,何者是非艺术的、必需摒弃的,古今研究者都不甚了了,这无疑是一种缺憾。笔者认为,这种理论空洞的原因,是因为以书写行为为中心构筑文学研究范式确有困难:书写行为是一个流变的过程,它不像以作者或作品为中心那样可以经验的把握;另一个方面,其本身很难建构内在自足的普遍逻辑性。这是长期以来文学研究者难以将书写研究纳入日程的主要原因。
就这些问题,后现代方法论或许可以给我们一定的启示,以书写行为或书写实践作为文学活动的中心环节,就必然要求我们暂时悬置形而上学和体系哲学的思辨研究方法,而将研究焦点指向由书写行为所引发的问题研究,从“主义”研究转向“问题”研究,从“理论”转向“批评”,并最终实现二者的互动。“问题”研究将有利于激发研究者对文学书写实践中的现实问题的关注,例如,语用修辞如何通过书写实践、书写与艺术符号的关系、书写实践与互文性的关系、书写中“技”与“艺”的运用、书写与意识形态的联系等问题,这些现实问题较之“纯理论”具有同等的价值和重要性,而且对于繁荣创作、推动创作也极具现实意义。
对书写行为的重视要求文学研究者与创作者建立更紧密的联系,更紧密的与创作实践相结合,甚至要求研究者进行书写实践并进行“精神分析”,这无疑给文学研究带来新的挑战。然而这并不意味传统文学批评方法的失效,而是要求我们重新摆正创作、消费、接受、批评之间的关系,从理论的幻觉回归创作的实践。我们不能接受后现代文论的“理论之死”的观点,更不能陷入现代文论“理论至上”的尴尬境地,这都是与马克思关于艺术生产思想相悖的谬误,文学只有在历史化、社会化的现实土壤中生长才会获得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海德格尔.荷尔德林和诗的本质[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巴赫金.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
[3]亚里士多德.诗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
(杨海峰辽宁锦州渤海大学文理学院12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