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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判定“重要”和“一般”归档文件判定学位

最后更新时间:2024-01-2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9870 浏览:36180
论文导读:。在需要执行的前提下,文种完全可以作为代表重要程度的符号。一井水:我认为,对于一份归档文件,判定其“重要”和“一般”,应坚持“以我为主”原则,即“我”形成的归档文件相对重要。这里的“我”,主要包括三层意思:一是本机关,包括本机关各部门、直属机关等;二是本系统,指本机关同一系统或同一系统的上级机关,尤其指具有垂直
都梁档案:国家档案局8号令《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中,多次出现“重要”和“一般”作为确定单位文件材料保管期限的依据。但对“重要”与“一般”没有给出清晰的内容,在实际操作中,如何确认它们,是每个归档人必须面对的一个实际问题。我认为,第一,应结合8号令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进行理解;第二,根据本单位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理解;第三,根据档案记载的社会活动的影响力(或称“社会效应”)进行理解;第

四、根据本单位档案利用情况进行理解。

zhouya1117:对于一份归档文件,判定其“重要”和“一般”,应综合考虑三个因素:一是文件的责任者。一般说来,有本机关责任者的文件材料相对重要于无本机关责任者的文件材料;本系统责任者、本机关责任者形成的本专业文件材料重要于外系统、外机关形成的本专业文件材料;本级责任者形成的文件材料相对重要,上级形成的文件材料重要于下级的。二是文件的内容。一般说来,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基本历史面貌、经济关系以及涉及机关个人利益的文件相对重要。三是文件的文种。一般说来,命令、指示、决定等比通知、函等的价值大。但文种只是判定文件重要与否的一个依据,断不能作为主要依据。
都梁档案:文种不是确定“重要”和“一般”的因素,文种只是一个符号而已。决定、决议、意见、命令等对于其制作机关来说,定为“永久”或“重要”没有问题;但对于收文机关而言,全部归为“重要”值得商讨,应考虑因素是哪一个收文机关是该文件的主要贯彻执行者。例如,省人大制定的《档案管理条例》,按照现在行文的规则,下行一级,省直部门和地级人大,省直部门除省档案局和省政府法制办应当将其定为“重要”外,其他单位没有必要定为“重要”,地级人大也没有必要将其定为“重要”。
svy:文种是确定“重要”或“一般”的外在符号。尽管,作为收文单位会收到上级机关的各种文件,其中,以规范性文件(包括规章)摘自:学术论文格式模板www.7ctime.com
居多。但是,其中以“令”、“决定”发布的文件,其效力和重要程度要明显高于“通知”、“函”,这点毋庸置疑。相对于本单位而言,其是否为主要职能确实是一个衡量标准,关键是文件是否需要执行。在需要执行的前提下,文种完全可以作为代表重要程度的符号。
一井水:我认为,对于一份归档文件,判定其“重要”和“一般”,应坚持“以我为主”原则,即“我”形成的归档文件相对重要。这里的“我”,主要包括三层意思:一是本机关,包括本机关各部门、直属机关等;二是本系统,指本机关同一系统或同一系统的上级机关,尤其指具有垂直领导关系的机关;三是与本机关密切相关的机关。另外,要根据归档文件稿本和外形特点判定其“重要”和“一般”。一般说来,归档文件的正本比副本、草稿、草案重要;有重要领导、著名人物的题词、批注、签字的文件材料有权威性,具有纪念价值,比较重要;某些文件因载体古老、珍稀而具有文物价值,某些文件因书法或装帧优秀而具有艺术价值,都很重要,可作永久保存。
小刀:这个问题是普遍存在的广义问题。重要与一般都要看主体,主体不同都会导致不同的选择权,而且,从期限划分上,主观意识占据了主导作用,比较明确的当然不用过多纠结,大家都是对那些比较模糊的划分存在分歧。我觉得,划分的关键点在于,一看文件内容,是否具有重要性、针对性;再看责任者,是系统内还是系统外机构等。
不能不:以8号令的“9本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党、团、纪检、工会、保卫、信访工作文件材料”为例,如“××县委组织部门关于2008年全县副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的通知”,发文单位县委组织部应何保管期限?县卫生局、教育局、司法局等各部门以及各乡镇等收文单位应归什么保管期限?我们这儿所有单位把它定为“永久”。存永久的理由是8号令9类里,“人事考核、职称评审工作材料‘永久’”,涉及人事机构方面的大多存“永久”。我提出过,这样进馆后大量重件,可他们说是以人为本,合理重复,且考核涉及本单位领导。
周明明:一是从文件内容考虑,分析其反映的事情和问题是否重要;二是从责任者的地位来考虑,其地位高低,一般与其形成的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高低是一致的;三是从文件是否齐全考虑,一般比较齐全完整的文件比较重要,孤立、零散的文件相对次要。
飞熊:我个人理解,在档案管理活动的实际操作中,应基于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甄别文件材料所记录的或反映的事项是“重要”还是“一般”;二是论文导读:虑,在不违背归档文件整理原则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划定保管期限。以人民来信来访中形成的文件材料为例,有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可定为“永久”;其他有处理结果的,可定为“30年”;无处理结果暂不归档。除党和国家领导人所作的批示作为“重要批示”外,其他级别的领导所作批示是否重要,一般要根据领导批示的具体内容而定。如
鉴别文件材料所记录的或反映的人物级别是“重要”还是“一般”;三是识别文件材料签批(发)机构的级别是“重要”还是“一般”;四是考虑文件材料所记录的或反映的事项、人物对今后的深远影响是“重要”还是“一般”。
亓晓华:我认为,应该根据文件的内容、影响力、利用率等因素综合考虑,在不违背归档文件整理原则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划定保管期限。以人民来信来访中形成的文件材料为例,有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可定为“永久”;其他有处理结果的,可定为“30年”;无处理结果暂不归档。除党和国家领导人所作的批示作为“重要批示”外,其他级别的领导所作批示是否重要,一般要根据领导批示的具体内容而定。如,领导对某信访材料作出“此事××部门认真调查,如情况属实,要严肃追查相关人员的责任”批示,就属“重要”,如有结果,可定为“永久”;如果领导只是泛泛作出“请××单位协调处理”、“请××部门依据有关政策回复”等批示,就属“一般”,如有结果,可定为“30年”。
小鱼儿:以县档案局为例,根据近几年的探索,本人在指导、培训基层档案员时,从以下几方面来把握“重要”和“一般”。一是上级来文。具体分为两种:一种是、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等领导上级机关的文件,如果牵涉该县档案局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的编制、任免、表彰以及检查、视察等,均为“重要的”,应放入永久保管;如果与该县档案局无关,应不归档。另一种是国家档案局(馆)、省档案局(馆)、市档案局(馆)等业务上级机关的文件,也分为两类,一类是表彰、任免的文件,如果牵涉该县档案局或者该县档案局的人员,那就是“重要的”,应归入永久保存,否则,不归档;另一类是这些业务上级制定的一些方针政策性的且属于该县档案局贯彻执行的文件,就是“一般的”,应归入定期10年保存。二是自身发文。分为两种:一种是“红头”文,如,临时性的会议通知等,这些“一般的”文件应归入定期10年保存;其他的“红头”文均是“重要的”,应归入永久保存。另一种是“白头”文,如,会议记录、各种汇报性材料、各种年统计报表、各种合同协议(特别是近年来牵涉土地、房屋租赁的合同、协议),这些文件都是“重要的”,应归入永久保存。一些临时性的三五年的合同、协议是“一般的”,应归入定期10年保存。三是联合发文。如果以本单位为主的文件,本单位在归档时,这些文件就是“重要的”,应归入永久保存;如果不以本单位为主的文件,本单位只是协助的,这些文件就是“一般的”,应归入定期10年保存。
巩磊:我认为,对归档文件划分保管期限时,“重要的”和“一般的”界定,可以国家档案局8号令新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问题解答》中,对什么是“重要的”和“一般的”文件材料的阐述与解释为尺度。在国家档案局8号令《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中,有11处什么是“重要的”和“一般的”文件材料。《〈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问题解答》的解释,可以归纳为八个方面:一是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检查、视察本地区、本机关工作时形成的文件材料。其“重要的”、“一般的”判断标准,通常以上级机关领导的行政级别和检查、视察事由的重要程度来划分。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省部级以上领导检查、视察本地区、本机关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一般可定为“永久”,一些不太重要的也可定为“30年”甚至“10年”;上级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到下级机关检查、指导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重要的文件材料可定为“10年”,其他文件材料就不必归档。二是重要业务问题与一般业务问题文件材料。一般而言,涉及法规政策性和重大业务建设内容,属于比较重要的问题;涉及基础性、技术性内容,属于一般业务问题。三是行政处罚、处分、复议、国家赔偿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行政处罚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原则上,对“警告”类,应视为“一般的”文件材料;对受到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处罚形成的文件材料,应视为“重要的”文件材料;行政复议形成的文件材料,应遵循行政处罚有关的“重要的”与“一般源于:论文库www.7ctime.com
的”的区分原则;行政处分形成的文件材料,对受到“警告”处分的,应视为“一般的”,对受到“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形成的文件材料,应视为“重要的”;国家赔偿论文导读:合事由重要程度,合同、协定、协议等的有效时限,或涉及资金的多少来具体区分其档案的“重要性”和“一般性”,合理界定保管期限。六是接待工作的计划、方案。区分关键在于接待对象的级别,重要接待对象如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部级官员以及人大代表团组、政协代表团组等,形成的接待计划、方案,可定为30年;而兄弟单位对口接待过程形
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一般来说,都属“重要的”,归档时应永久保存。四是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中形成的综合性报告、调查材料。主要看案件最终处理结果。违规违纪程度只达到受警告处分条件的,形成的相关综合性报告、调查材料就属“一般的”,其可定为10年;违规违纪程度达到受警告以上处分条件的,形成的相关综合性报告、调查材料就属“重要的”,可定为永久。机关有年度纪检、监察工作综合性工作报告,可定为永久,年度以下的可定为10年。五是本机关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定、协议、议定书等文件材料。应从文件材料法律价值出发,结合事由重要程度,合同、协定、协议等的有效时限,或涉及资金的多少来具体区分其档案的“重要性”和“一般性”,合理界定保管期限。六是接待工作的计划、方案。区分关键在于接待对象的级别,重要接待对象如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部级官员以及人大代表团组、政协代表团组等,形成的接待计划、方案,可定为30年;而兄弟单位对口接待过程形成的接待计划、方案等应属一般性的,可定为10年。七是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文件材料。区分的原则是国有资产的规模、数量及价值大小。八是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文件材料。具有政策性、法规性、方针性的,可定为30年;其他的可定为10年。
(摘自《档案界》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