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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欧盟农业贸易保护制度及其影响

最后更新时间:2024-03-1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8969 浏览:83582
论文导读:
【摘要】欧盟农业贸易保护制度缘于欧盟共同的农业政策,其内容包括支持、出口补贴及市场准入等方面。从目前来看,欧盟的农业贸易保护制度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存在,贸易保护与自由贸易并存。但长期推行农业贸易保护制度,对欧盟财政是个巨大的负担,也违背了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损害了其他国家的利益。
【关键词】欧盟农业 贸易保护 利益集团 WTO规则
【】A
始于2001年的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WTO)农业多边谈判(多哈回合),按照原定计划,这一轮多边谈判应该在2005年1月之前结束。但是在谈判过程中,各国的分歧太大,农业贸易政策各异,涉及到的农业利益错综复杂,不但涉及到本国农民的利益,还可能会影响到粮食安全,所以未能按照原来的既定时间完成谈判。2008年开始的世界经济大衰退,又使得这场历时多年的谈判一拖再拖,2010年重启谈判,但是直到今天,依然没有结束。
在多哈农业谈判中,由于欧盟各国农业贸易政策及农业发展水平的差异,加之欧盟坚持农业贸易保护立场,设定了许多农业贸易自由化的障碍,使得农业贸易自由化谈判进展缓慢。本文拟通过对欧盟农产品贸易保护制度的政治经济学分析,通过考察其利益集团、政府及相关的国际贸易制度,来剖析欧盟农业贸易政策、立场的根源及影响。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与多哈农业谈判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是其农产品贸易保护制度的核心内容,即对欧盟区内的农业生产及贸易提供财政补贴及出口补贴,而且幅度较大,近年来这两种补贴占到了欧盟总预算的40%左右;对进口的农产品加大差价关税,从而限制农产品的进口。这种强大的政府政策来代替市场的调节功能,使得欧盟大量的农产品过剩而亟待出口,有出口补贴支持的出口,带有强烈的倾销嫌疑,损害了WTO第三方国家的利益,大量的出口补贴使欧盟背上了沉重的财政包袱,这些补贴虽然是欧盟支付,但还是来自于各国的财政,对一些农业经济占国内经济比例较少的国家来说是不太公平的。因此,欧盟内部要求改革共同农业政策的呼声也非常强烈,针对这些情形,欧盟委员会对其共同农业政策做了多次调整,尤其是2000年发布的《2000年议程》及2003年推行的农业“自由化改革”但是受制于关系各方错综复杂的利益,改革进程缓慢,10年来进展不大。
虽然欧盟强调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改革,但是在多哈谈判的表现与其提倡的贸易自由化政策是不一致的。在2001年开始的农业多边谈判中,欧盟从一开始就主张农业贸易的自由化,向WTO农业委员会提交的谈判倡议中,也表示其会履行《农业协议》中的有关承诺,愿意为推动农业自由贸易做出相应的努力,大力推动农业自由贸易进程。但在谈判过程中,涉及到农产品进出口地一些具体理由时,欧盟与其他国家分歧太大,未能完全履行其谈判之前的承诺。
在市场准入方面,欧盟原则上同意给予所有WTO成员国平等机会,但主张以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结果来维持进口比例分配,这种维持比例的原则实际上还不是完全的自由贸易,这导致了第三世界国家的强烈反对。在出口方面,欧盟主张农产品的自由竞争,也同意减少各种出口补贴,同时也要求第三方同样减少补贴,在减少补贴的比例上没能与其他国家达成一致。在国内支持方面,欧盟内部难以达成一致,欧盟各国农业政策差异较大,像法国主张扩大国内支持,荷兰主张减少国内支持,欧盟只好在两者之间权衡,强调对农民直接支持的重要,且继续推动“蓝箱”和“绿箱”措施。欧盟的这几个方面的立场,在多哈谈判中,与美国、G20及一些发展中国家发生严重冲突,欧盟坚持自己的立场,不肯轻易让步,致使谈判屡屡失败。欧盟农业贸易自由化改革进程缓慢,确实发人深省。
欧盟推行农业贸易保护制度的根源
欧盟之所以在多哈谈判中态度左右摇摆,与其政治体制机制有很大关系。欧盟的贸易政策涉及到多方利益,决策也来自于多个层面,包括欧盟机构、成员国政府及国家贸易制度。在这三个要素中,各种利益集团活跃,任何一次决策都必须兼顾到各方利益,各方在决策中进行充分政治、经济上的博弈,下文分述之。
欧盟机构。在政策动议及谈判方面,欧盟委员会是欧洲的统一代表者。虽然欧盟各国也是WTO的成员国,但是各国并不派代表参加谈判。而代表欧盟参加谈判与制定政策的是欧盟部长会议,并确定谈判目标,提出谈判倡议的是欧盟理事会的133委员会,在整个谈判中政策的执行都由该委员会负责,其是欧盟委员会的人。133委员会由各成员国的贸易官员组成,这些人代表的是本国的利益。在欧盟委员会进行贸易政策动议审议过程中,他们会向其所在国进行咨询,获知本国政府的立场。欧盟的贸易总司通过对133委员会意见的汇总,来评估各国对欧盟委员会政策动议的意愿强弱。但是,133委员会不能直接修改欧盟委员会的动议,如果不同意该动议,需要大多数成员国政府的支持,还需要欧洲议会的同意。
在理论上,欧盟各成员国在地位上是平等的,但是由于其经济、政治的影响差异,一些较大的成员国影响力更大。成员大国甚至要求133委员会密切监视欧盟委员会的动向,由此导致了欧盟委员会在谈判过程中不得不因受影响而随时转变立场。欧洲理事会是最高的决策机构,欧盟在WTO谈判中要随时接受理事会的指令。但是理事会各个成员国之间的利益存在一定冲突,只能采用内部协调的办法来解决理由,而各国的协商时间较长。在多哈谈判中,欧盟的立场就受到了法国、比利时、西班牙、希腊等农业发达国家的影响,时任法国总统的萨科奇甚至发出威胁,如欧盟没有顾及到法国的利益,其将拒绝签署协议。正是这样的政治机制,导致欧盟内部一时难以达成统

一、延缓了谈判的进程。

成员国。欧盟是主权国家的组织,其独特而复杂的决策机构及权力分配方式,导致了政治决策的漫长及程序的复杂,成员国之间的利益关系同样是复杂的,各国的政治制度及经济结构的不同,必定也会影响各国的态度。
政治体制的影响是存在的。欧盟各成员国的政治体制的不同,在政治结构及议事规则上存在差异,比如,国会与政府的关系,反对党与执政党的关系。这些均会影响政治决策的进度及效率,还会影响到决策的执行,不同利益集团之间存在着广泛的博弈。 全文地址:www.7ctime.com/gjmylw/lw40834.html上一论文:探讨中国运输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