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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传统文化背景下“丑”理

最后更新时间:2024-01-2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810 浏览:19236
论文导读:统文化中“丑”除了表现“恶”之外,还能以其威猛表现崇高之意。三、“丑”与趣味的关系“丑”是人类心理上的一种情感,“丑”也是人类作为审美主体对客体的一种视觉反应。正因为“丑”是情感的体现,其必定与情感的趣味性相关联,表现人类审美的憎恶感。

(一)“丑”与滑稽陈望衡在谈论美学时提及“丑是构成滑稽

【内容摘要】作为人类情感的重要构成,美与丑既对立又互补。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丑”作为一种艺术形态始终存在。因此,文章从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的“丑”理出发,探究“丑”与道德,“丑”与恶、威,“丑”与趣味之间的关系,以架构中国古代社会“丑”的社会内涵,明晰“丑”艺术蕴含的深厚文化情感。
【关键词】中国 传统文化 “丑”的艺术涵蕴
美与丑都是人类情感审美的重要构成。和谐、平衡、秩序形成了美,冲突、动荡、无序形成丑。美与丑既对立又互补,丑打破了人类文化社会中司空见惯的和谐、完整的“美”的秩序,代之以激荡、残缺、分裂等“丑”形态。“丑”的形态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人类的情感阴暗面和艺术创作上的残缺美,并以一种超越美的升华感,给人以另类的美学体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从远古的龙凤图腾、青铜图案到后世的书法绘画、雕塑文学,“丑”作为一种艺术形态始终存在,从中我们也可以体会到中国传统文化下古人对“丑”的不同心态。

一、“丑”与道德的关系

早在先秦诸子时期,人们开始探讨“丑”与道德的关系。从道德的角度而言,“丑”之特性并非从外貌表现,即“丑”并非恶,而恶也不一定以丑陋的外表见人。所以,外表的丑陋并非代表内心的丑陋,一个人尽管外表丑陋,但其内心可能是美好的。孟子认为“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则可以祀上帝”,意思是这个人尽管外貌丑陋,但在经过斋戒和洗澡之后,一样可以祭祀神明,寻求庇护。
庄子是论述“丑”与道德关系最为经典的学者。他的至理之语“道在屎溺”中形象地表现出其不以“丑”为评判道德的标准。所以,在庄子的笔下出现了大量的丑陋人物,如断腿的申徒嘉、身体畸形的支离疏,以及外貌奇丑的哀骀它等,尤其是写到哀骀它时,庄子认为哀骀它外貌虽丑,但胸有千壑,是个人才,故男人和哀骀它交流“思而不能去也”;女子“与为,宁为夫子妾”。总之,庄子利用“丑”的人阐释了一种“无为”的“道”的精神,表现出一种“丑实为美”的感悟。
《列女传》中说到黄帝的妃子嫫姆“貌甚丑而最贤”。从“丑”和“贤”的并列可以看出,古人在树立女子楷模时并不以“丑”为标准,如果这个人内心具有贤德,就会遮盖外貌的丑陋。在《路史》中也提及嫫姆“貌恶而德充”,“德充”一词表明,作者认为嫫姆应该是天下女子学习的典范,而女性也不能以“丑”自贬,而以“德”服人。

二、“丑”与恶、威的关系

中国古代社会,人们提倡“惩恶扬善”,并以“恶”为“丑”,对丑恶的现象进行批判。所以,春秋战国时期,孔子评价《诗经》为“兴观群怨”,认为诗歌的创作是揭露和批判社会的不良现象,体现出人们的疾苦以及对不公社会的不满。及至后世,学者对丑恶的社会现象冠之以“丑”,并对此进行批判,如柳宗元在《乞巧文》中,对唐代一些豪门巧取豪夺的罪恶“丑”态口诛笔伐;而晚清小说《官场现形记》,则对那个时代官场的腐败黑幕进行了嘲讽。
需要注意的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丑”也并非一定与“恶”为伴,“丑”同样是一种力量的展现,所以“丑”也会与威猛、威严、崇高等词汇联系,尤其是中华民族刚刚形成时期的神话传说中,揭示英雄神仙最为威猛、崇高的方式就是给其扣一个“丑陋”的帽子。从《山海经》中,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丑陋形象,如女娲和伏羲的形象就是“人首蛇身”,这种外表无疑很“丑”,但这并不是妖魔化女娲和伏羲,反倒是人们对这些神仙英雄威猛精神的崇仰。此后,“丑”的威猛化发展也逐渐传至后世,我们在戏剧舞台上看到的忠义关羽变成了“红脸关公”,威猛将军张飞则“豹头环眼,燕颔虎须,声若剧雷”,以形象之“丑”雕刻人物之“威”;而刚正不阿的开封府包青天则变成了“黑脸”。
其实,正如西方学者柯汉琳阐释的,丑和威猛关系密切,当丑的东西显得恐怖、可怕时,就会形成崇高的元素。从这点来看,中国传统文化中“丑”除了表现“恶”之外,还能以其威猛表现崇高之意。

三、“丑”与趣味的关系

“丑”是人类心理上的一种情感,“丑”也是人类作为审美主体对客体的一种视觉反应。正因为“丑”是情感的体现,其必定与情感的趣味性相关联,表现人类审美的憎恶感。

(一)“丑”与滑稽

陈望衡在谈论美学时提及“丑是构成滑稽的主要元素”。滑稽在中西方的文化历史中都有出现。作为中国艺术精粹的戏剧,其舞台上就有表现滑稽的丑角。这些丑角或牵针引线,或插科打诨,其付出的比其他角色多,在舞台上受到观众审视目光的时候也多。而且,丑角由于语言、动作、表情的滑稽性,给人以诙谐、幽默的趣味表现。在一部戏中,如果丑角表演到位,这部戏剧可能会收获更多的观众。而在一些文学作品中,丑角也可以为故事增添一些滑稽感,如《西游记》中贪吃丑态百出的猪八戒、《红楼梦》中观大观园的刘姥姥……可见,在特定的条件或环境下,“丑”可以与滑稽关联,表现一种情感审美的趣味性。

(二)“丑”与情致

在艺术创作中,“丑”也可以和主体审美关联,给人以抒情的美感。在中国传统的书画艺术中不乏“丑”的情致感。宋代著名书法家苏轼的字被当时人称“病处成妍”;南宋时李嵩的绘画作品《骷髅幻戏图》则以制约傀儡的骷髅为绘画主体,表现了李嵩对人世生与死的沉思。而在一些画论中,很多画论者也表示“以丑为美”,丑到极致就是一种情致。清代学者刘熙载就曾明言:“怪石以丑为美,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可见,“丑”作为主体审美的一种,与人的情感相关,在一定条件下,“丑”代表着主体雅致的趣味。
结语
“丑”作为“美”的对立体,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广泛存在。“丑”从生活中生发,又逐渐高于生活,成为艺术审美的一种。到后来,“丑”作为人类情感的一种,与社会、道德关联,形成了中国古代人对审美的广泛认知。当我们对蕴含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丑”艺术进行深入剖析时发现,“丑”早已超越了一般的审美概念,蕴含着深厚的文化情感。
参考文献:
[1]刘熙载.艺概[M].上海古籍出版杜,1978.
[2]李泽厚.美的历程[M].安徽文艺出版杜,1994.
[3]史芳.美学·审美·生活[M].云南大学出版社,2004.
[4]朱良志.中国艺术的生命精神[M].安徽教育出版杜,1995.
作者单位:魏毅,哈尔滨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王巍,哈尔滨理工大学
(责任编辑:贺秀梅) 全文地址:www.7ctime.com/jwhlw/lw43789.html上一论文:谈高校班级文化建设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