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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论我国行政体制改革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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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政治制度,政府行政系统,行政体系的完善都离不开法律对其的约束。没有法律的约束,不以法律为基础,势必影响国家的健康发展。而行政体制的完善与否,是国家建设,政府职能实现的重要保障。从而使得对行政体制进行法律层面的界定更有作用和说服力。其次,探讨行政体制应该从行政职能,行政权力,行政制度的运转规则,行政活动的法
摘 要 要保证行政体制的合理运作,就必须有一套科学化、规范化的法律制度体系,对这套体系实际应用的规范程度又直接影响到其作用的显现程度。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在法律制度建设方面有一定的缺陷,必须转变传统模式,把改革的重点集中在法律制度的建设上,确立以法律保障行政体制改革的思想,循序渐进以达到建立一个法治作用上的行政体制的目标。
关键词 行政体制 行政体制改革 行政法治 法律保障
作者简介:李佳芮,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
1009-0592(2014)1-137-02
早在2008年,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就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2013年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又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改革突出的核心思想是政府职能的转变。而政府职能转变,正是行政体制改革中的重要方面之一。尽管如此,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依然存在缺陷和不完善,本文将在分析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存在的理由及其理由的基础上,揭示法律保障对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性。

一、学界的主要观点

首先,就行政体制而言,有的学者将行政体制划分为广义上的行政体制与狭义上的行政体制;有的学者认为,行政体制应该包括相互关联的双重含义;有的学者认为,行政体制是以一定的行政思想和观念作指导;还有的学者认为,行政体制是制度化的行政关系及其相关的政治关系。
以上学者对行政体制概念的界定并没有从法学的角度出发,而是从政治视角或者行政管理视角出发,将行政体制定义为更政治化的概念。这样定义行政体制就强化了行政体制在权利领域的作用,然而也忽视了行政体制在法律关系中所扮演的角色。笔者认为,将行政体制的概念从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的角度去分析是比较合理的。在我国法制建设不断向前推进的今天,任何一种国家行为,政治制度,政府行政系统,行政体系的完善都离不开法律对其的约束。没有法律的约束,不以法律为基础,势必影响国家的健康发展。而行政体制的完善与否,是国家建设,政府职能实现的重要保障。从而使得对行政体制进行法律层面的界定更有作用和说服力。
其次,探讨行政体制应该从行政职能,行政权力,行政制度的运转规则,行政活动的法律保障四个方面来进行分析和研究。行政职能又包括政府对社会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管理和指引。行政权力又包括各级政府之间和各级政府的各个部门之间的配置与合作。行政制度的运转和行政活动的法律保障则贯穿于整个行政活动之中,体现在行政活动的每个环节。
最后,行政体制是一个宽泛但又有具体履行要素的概念,不仅是关于行政学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关于政府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国家行政管理的运作离不开国家行政机关的具体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对政策的具体实施又离不开合理并且具有法律作用的行政体制。研究行政体制所涉及的方方面面也就有着重大且深远的作用,推进行政体制随着社会发展,国家建设的需要而不断改革也必定成为一项重要的课题。

二、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

行政体制改革涉及政府机构改革、政府权力分配、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创新几个理由。在这里不得不强调创新的作用和必要性,不论是政府机构的改革,还是政府权力的划分,创新都是具有突破性的选择。每一次行政体制的改革都会影响到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与人民的联系,只有处理好行政改革与依法行政的关系,才能确保国家目的的实现。
预测和指引地论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法律保障论文资料由论文网www.7ctime.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地址.方行政体制改革,探讨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方向;简政放权,简化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手续中的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严格制约新增审批项目;对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进行多元化的创新,在服务过程中与时代先进传播方式相结合,与时俱进。通过法律手段加强行政改革的规范化要求,使行政改革具有刚性约束力,任何人不得超越和违背法律的规定,进而推动行政改革的顺利实施。行政体制的改革离不开法律的保障,法律也是行政体制改革所要具备的重要手段。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现代化传媒的不断发展,公众的参与在行政体制的改革中也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主义事业的进步与发展离不开公众的参与,通过制度的建设,配合现代化的通信交流平台,丰富行政信息的传播途径,使公众合法、快捷地参与到行政活动中,不但可以有效提高政府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沟通,更可以使行政行为得到有效监督。以此为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社会关系创造有利的条件。
当然,只是一味立足于当下也是不建全面和不客观的。必须在紧追时展的同时,尊重历史,展望未来。在行政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必须继承以往的经验,例如爱岗敬业,勤政为民,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等。把这些优良的观念和思想植根于更长远的未来。而对于要进行行政改革的各个事项,也要对未来一定时间内的操作性进行必要的预测,避开行政改革的成果只是停留在短时期内,而造成一些不稳定的因素。
关于行政体制改革,最后还不能忽略对其他国家的经验的分析和参考。在形成对比的同时,将有利于我过行政体制改革的部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转化为适应我国具体情况的策略,使我国行政体制改革更全面、更科学。即使我过的实际国情与其他国家有所不同,只要遵循发展的眼光,从实际出发,也可以从中筛选出可以被掌握和实际应用的基本原理。

三、行政体制改革与行政法治

首先,行政法治是针对政府,政府职权,行政自由裁量权而言的。也就是说,在各级政府行政部门的组织,各个行政行为的做出,行政权力的约束上,都必须依法进行,正是所谓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行政是所有行政活动的基础和原则,任何行政行为都不能脱离法律的约束。由此可见,行政法治是我国行政体制建设的必要条件,在2006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也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旅行职责”,“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总书记也在其发表的讲话论文导读:
中也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重要性。其次,行政体制改革所涉及的具体理由,譬如行政决策体制,行政管理方式,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等都是行政法治所要研究的。以行政执法为例,目前我国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冲突和不和谐现象,应该成为行政法治研究的重点。行政执法活动一般主要是针对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是双方在整个行政执法活动中的互动,这种互动从开始实施到结束,整个过程都需要有法律的依据,使得这种互动在双方的立场上都能具有最高而且唯一的约束力,整个互动要因为有法可依而变得严谨切具有准确的法律根据和作用。把这个部分细化并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实施,也是行政法治得以落实的重要体现。
最后,行政体制改革与行政法治是一个紧密相连,相互作用的共赢体。行政体制改革离不开法律规范,离不开宪法的基本领导与指引,行政法治又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要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切实贯彻到行政体制改革中,将依法改革树立为行政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使法律成为改革的有效保障。优化权力配置,让权力服务于权利,把行政体制改革的最终作用转化为解决社会基本理由的最终作用。

四、行政体制改革的法律保障

行政体制改革要从行政体制改革程序,行政体制改革的实体内容,行政体制改革的立法等几个方面来进行探讨。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程序需要有法律的保障,行政体制改革的实体内也必须围绕法律的基本原则展开,行政体制改革的立法和行政体制改革的模式又要以立法法为基础,完善整个改革中的各个环节。
第一,行政体制改革程序的模式要吸取以往的经验,避开在程序上的固步论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法律保障论文资料由论文网www.7ctime.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地址.自封,将法律的手延伸其中,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加强行政体制改革的科学性、性、法治性。首先要从行政机制改革的法律保障出发,优化行政机关内部的机构,在机构配置、人事安排、工作安排、责任分配上,进行规范化引导。也就是说,法律从立法上,就要细化这些要素,规定在行政体制改革的同时,各机关,各部门的详细分工,各自任务,双方人与法有效结合,提高改革效率,提升改革成果。做到每一步改革都有完善的法律作为根据,每一个改革成果都有法律作为最终保障。明确了改革的依据与作用,让改革最终与法律治理相互渗透,相互关联。
第二,行政体制改革的实体内容要将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权力结构,行政管理方式几个方面赋予法律保障。政府职能转变是一直以来都在探究的理由,这个转变同样离不开立法上的规定。法律应该把政府职能进行严格的责任立法,调控政府职能对市场经济,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加强市场行为规制方面的立法,简政放权,降低对管制方面的刚性立法,使整个市场活动在一个相对轻松的环境下健康发展。当然,对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要相应完善和人性化。如美国克林顿政府在1996年进行的“终结福利”的福利政策改革,以及《美国个人责任与工作机会协调法》,都对社会劳动保障产生了积极深远的影响。关于行政权力结构的设置,主要是要从政府的设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联系,政府与各行各业的联系几个理由进行法律上的规划。在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环节中,对涉及这一方面的法律进行有作用的调整,可以加强的管理,统一规范,个别引导,把分散的权力集中发挥更大的力量。而行政管理方式的法律保障,则要从职能配置,行政组织结构,例如节约开支,精简机构等方面给予法律上的定位。采用一些刚柔并进的管理手段。
第三,行政体制改革的立法要注重体现、科学与实际作用。要符合当下我国的实际国情,注重各方利益,听取各方声音,建立有效的冲突解决机制。在立法的程序,手段,内容上,要规范化,灵活化,强化法律的权威性。并且要有目的性的进行立法,在不同的条件,不同的具体情况下,分别立法,而不是笼统规划。妥善处理好实体立法与程序立法的关系,分清二者的研究内容,研究对象,注意二者的联系和区别,加大行政体制改革的力度。
目前我国的行政体制仍然存在一些理由和瑕疵,对行政体制进行改革具有现实的必要性作用。而这种改革又不能脱离法律的规制,由此,法律对行政体制改革的保障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现在所面对的行政体制改革上的理由还有诸如改革政府机构,健全行政程序,提高公众参与和监督等等。但是相比行政法治理论研究的迫切性,这些理由必须有法律的依据,加强这方面的研究,有利于加强法治建设对行政体制的保障。法律不但要对社会生活进行约束和保护,还要对行政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引,才能使改革更具有现实作用和法律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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