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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房子那些税

最后更新时间:2024-02-1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776 浏览:8855
论文导读:
如何承继房产最经济?
楼市上涨十几年,房产成为普通家庭最重要的财产。经久不衰的调解类电视节目告诉你,处理不好房产理由会给家庭带来多少麻烦。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慢慢步入成家立业的年龄,在房产继承理由上,比起上一代多子女家庭少了很多纷争。但这一代人的烦恼也是前人不曾遇到过的——呼之欲出的遗产税成为横在有产者心头的达摩克里斯之剑。
中国至今为止没有开征遗产税,但早在2004年9月,财政部就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草案出台十年,一直没施行,靴子十年尚未落地,真是名符其实的悬念。
《暂行条例》在2010年进行了修订。在2012年底深圳期间,就曾有“深圳试点征收遗产税”建言,经社会发酵一度“成真”。此后,深圳市地税局、深圳市市长许勤相继辟谣。2013年9月,国务院参事、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透露,征收遗产税被写入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草稿。这是业内专家首次透露遗产税进程。
是不是意味着遗产税开征就在眼前?
“目前遗产继承环节只涉及规费,中国不会马上开征遗产税。”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税务教研组组长、《百姓不缴糊涂税》一书作者汪蔚青认为,短时间内中国出台遗产税的条件还不具备。
她分析道,开征遗产税之前,国家一定会先开征赠予税。因为如果没有赠予税,父母若在生前把房产馈赠予子女,就能完全避开遗产税,会成为遗产税设置上的一个非常大的漏洞,而目前中国还未有开征赠予税的计划。
“赠予税和遗产税都是财产行为税。与财产有关的税种,开征的前提条件是设立严格的公民财产登记制度,目前物权实名登记、财产实名申报还不完整,没有开征遗产税的制度准备。”
就比如,各地房产信息不联网,老百姓在A地买的房子,B地就查不到。被继承人名下有多少财产还搞不清楚,遗产税如何征收?呼吁多年的公务员财产登记制度尚未出台,全体公民的财产又岂是一时半会儿算得清的?
遗产税还很远,但老百姓在继承房产时是不是什么税都不用缴?房产转让双方主要涉及到的税种是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和契税。按照现行税法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的房屋产权暂免征收营业税。个税免征情形中有一类:房屋产权人去世后,依法继承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受赠房产,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通过继承遗产获得的房产,基本不涉及个人所得税。另外,遗产继承房产和土地,暂不征收契税。
虽然继承房产没什么税负成本,但考虑到遗产可能带来的家庭纠纷及公证手续的繁琐和费用,越来越多老人选择在生前处理房产,以馈赠或买卖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提前了却一件心事。以这两种方式转让房产是不是更经济?
首先来看馈赠。我国税法对于个人将房产无偿赠予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或有偿赠予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都暂免征收营业税。而对于无偿受赠房屋规定了三种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除上述继承情形以外,一种是房屋产权人将其名下房产无偿赠予其太太、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另一种,房屋产权人将其名下房产无偿赠予对他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也就是说,亲属之间赠予房产基本不用缴个人所得税,涉及的只有契税。按照税法对契税的规定,以出让、转让、买卖、赠予、交换发生权属转移的土地、房屋为征税对象,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税率各地不同,一般为房产总值的3%-5%。
“父母以赠予方式向子女转让房产,在房产证上加子女的名字,涉及到变更产权持有人,除赠予方和被赠予方是夫妻关系外,其他关系都要缴纳契税。”汪蔚青说。
如果以买卖方式转让房产呢?税法规定,购买不足五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5%的营业税;若持有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可以免征营业税。即便持有超过5年(含5年),但属于非普通住房,在对外销售时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征收5%的营业税。
其次是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们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出售自有住房,按其收入额减去原值和合理费用后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按照现行的政策,买卖房产征收个税都是按照简易征收办法。上海市的核定征收率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2%。
如果老人想转给子女的房子“满五唯一”,免征个税和营业税,也只涉及契税部分。也就是说,如果是“满五唯一”住宅,老人选择百年之后由子女继承,基本是零税负;在生前通过赠予或买卖转给子女,也只涉及契税。
表面上来看,三种处理方式涉及的税负成本相近,但汪蔚青表示,实质上差别可不小。“老百姓在处理老人房产这个理由时,不仅要考虑眼前的房产受让环节,还要考虑以后房产处置的理由。”
子女获得老人的房产后,未必会持有一辈子,很可能会在几年后出手,这时差别就体现出来了。如果当初子女的房产是通过继承和赠予获得,将受赠房产出售,就会因为取得房产没有成本,面对全额缴纳相关税金的情况。
买卖房产时个税和营业税都有差额征收的规定,所谓差额征收,就是以卖房获得收益扣除取得房产付出的成本,作为税基。
“我们现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是采取简易办法,征收房产全额的1%-2%。但这是一种税收优惠,并不是常态,如果哪一天取消简易办法,恢复按照差额20%征收,那么你如果继承一套价值300万元的房子,以300万元的卖掉了,因为获得成本为零,那就要缴60万元的个税。”汪蔚青说。在营业税部分,对于非普通住房也是按照差额征收。 全文地址:www.7ctime.com/gzyjlw/lw24165.html上一论文:浅析香港内地个税税制的差异及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