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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婚内保险该归谁?

最后更新时间:2024-01-2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7541 浏览:129192
论文导读:
案情介绍
和其他针对离婚事项提问的咨询者不同,夏女士在交谈过程中始终显得比较平静,她表示自己与丈夫之间并没有多少争议,但就是有点小理由始终想不通,希望从律师这里得到权威的说法。
2008年,夏女士与刘先生结婚登记,由于两人都是收入较高的年轻白领,因此有不少钱用于投资理财。其中为了今后的生活保障,夏女士坚持投保一款具有养老和分红性质的保险产品,受益人名字写的也是自己,从年满60岁时可以开始领取。累计几年下来,她在这款产品上的投入超过了10万元。
今年8月,夫妻双方由于感情不和开始探讨离婚的可能性。目前针对房产、存款等财产,双方基本上都已经达成了一致意见,但刘先生突然提出,要求分享夏女士长期投资的上述保险产品。而夏女士则认为,保险产品不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理由是现在远没有到可以领取收益的时候,也就不存在对于收益进行分配的理由。由于双方针对此事争执不下,导致协议离婚的进程不得不被暂时搁置。目前夏女士希望了解,如果对方在协议不成的情况向法院起诉离婚,到底能不能分享保险产品的收益呢?
来一点家法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保险理财产品,尚未到领取收益的时间,而且受益人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到底应该作为受益人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呢?
律师分析
《婚姻法》在概括夫妻共同财产的类型时,仅仅具体罗列了“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四项,此外还有一个第五项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由此可以看出,商业保险不属于前四项的范畴,但究竟能否算在第五项的范围内,目前法律上并没有非常详尽的规定,包括司法实践中也存在着不同的理解。正因为如此,才会在夏女士和刘先生之间产生认识上的分歧。
相比其它财产,保险产品具有需要持续投入、暂时无法马上提取收益等特殊性。那么,不妨参考一下与之具有类似特点的情况。根据2003年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其中将“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内容,均列入“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即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
借鉴以上规定,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具有理财性质的商业保险,应该更接近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毕竟当初投资这些商业保险的支出,往往就来源于夫妻共同的财产收入,而且产品本身除了具有保险性质之外,也具有理财的功能,与股票、债券、基金的情况较为类似。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仅仅因为受益主体的单一性和受益时间的延后性,就将其视为个人财产,恐怕会有失公平。
当然,与其它类型的夫妻共同财产相比,对于保险产品进行财产分割的难度比较大,毕竟其中还涉及到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所以从司法实践出发,通常会按照以下的思路进行处理:一方面,对于保险合同本身,仍然作为投保人个人的财产权益,即投保人有权选择是否继续履行该合同,其配偶无权单方面要求终止合同;但另一方面,对于保险合同所具有的价值,则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也就是说,无论投保人选择立即变现保单价值还是继续投保,其都应该按照保单价值的一半,作为在离婚时应当分割给另一方的财产折价。
有时还会出现一种更复杂的情况,那就是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并不一致,比如其中一方为配偶投保,那么等到双方离婚时,处理这部分财产的难度又会有所增加。比较可行的一种思路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于投保人进行变更,实现其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一致性。而在变更的基础上,被保险人应当向另一方支付保单价值的一半。
总之,虽然商业保险是一种较为特殊的财产形式,但在离婚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对其进行分割的法律依据和现实方案。在听到以上解释之后,夏女士表示自己基本清楚了其中的道理,回去之后会重新与刘先生进行协商,争取尽快针对财产分割理由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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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那时,没有风。
手电筒的光束仍然胡乱地扫来扫去。好像还能够听到有人呼喊着他的名字。男人想站起来,可是他似乎正在变得僵硬。现在男人唯一能做的,就是把那截蜡烛举得更高。
那几束光不见了。
男人挣扎着,将变软的烛头托到手心里。他再一次将蜡烛高高举起,任火焰烧到他的手掌。就在烛光熄灭前的刹那,远山再一次亮起手电筒的光芒,并且那光,在男人身上飞快晃了两下。
一家人终于得救。救护人员说,假如再迟一会儿,那么,三个人极有可能全部冻死。
男人笑着,幸福地看着躺在身边的妻子和儿子,不说话。他的右手缠着纱布。
护士问他,在当时,是求生的本能让你将蜡烛托在手掌而忘记了疼痛吗?
男人说也许是吧!不过,假如身边没有我的家人,我想,或许我根本不可能托起蜡烛。因为,在那点微弱的烛光里,我好像没有发现自己,却清晰地看到我深深爱着的妻子和儿子……

;f? ? f m ???;color:black'>32周岁生日前夕,我打开电脑,无意间在施杨的购物车里看到了两样东西:400多元的高跟鞋和5000多元的微单相机。生日当天,我收到的是那双鞋。他终究放弃了相对昂贵的备选方案,对一个即将成为他新娘的人。我心里冷冷的,又不争气地想到谈风对我如父如兄的宠爱。
最终我微笑着接受了这份礼物,并告诉施杨我会穿着这双鞋与他走上红毯。我本想恶心他一下,却说得真挚无比,我心里真的有点怜悯施杨,也怜悯自己。他无论对我厚道还是凉薄,都无法转变我心已落在他处的事实。纵是举案齐眉,终究意难平。我第一次辨出了这句话的意味。
一个混乱的时代终究结束
在约定与施杨领证的前一周,我很无耻地做了落跑新娘。当我已基本认命时,法国某4A公司香港分公司突然寄来一份邀请信,力邀我担任该公司的首席中文文案,工作地点在香港,薪水是优厚的。一年多前该公司某高管来沪洽谈业务时,我曾受邀为其撰写过本地宣传文稿,那个吹毛求疵的香港女人并没给我留下什么好印象。未料到,那次论文导读:
短暂的合作竟成了我生命中的一次转机。
我突然像抓救命稻草一样抓住这次机遇,我相信是上天看到了我的彷徨,指引我一条崭新出路。与施杨的婚约自然是要取消了。我以最大诚意做了善后,施杨最终还是理解了我,我将无名指上的钻戒完璧归赵,一戴一脱的两次决定,让我变得强大了。很多人都觉得我的选择根本不值得,我却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并从心底庆幸天上掉下来的这个理由。否则我是没有勇气放弃施杨这条还算不错退路的。
谈风,这个我努力不再去触碰的名字、这个我心之所系的感情阀门、这段我将封存起来的甘苦记忆,至少还是可以完完整整地带走的。
走前一夜,谈风与我去我们常去的酒吧喝酒。他注视着我光秃秃的无名指,试探着问:“能不走吗?再给我点时间。你实在太单纯,爱有时并不简单。”
“最后一夜,在一起的时间以小时计算,还谈什么爱不爱。好好喝酒。”我说。
那一刻的凄凉和解脱还在唇边,未曾想过两个多月后的今天,谈风又坐在了我的面前。原本捆绑我的枷锁悉数消失,未来变得触手可及,我本应是快乐的,却只感到一阵阵的空茫。我问谈风为何久攻不下的难题在这两个月就能解决,他说:“她一直恨着我,我们分居两三年了,还要跟我屏时间,非得等着你结婚怀孕让我完全落空后才肯松手。然而你走了,离开了上海,这比嫁人气格更高,她也清醒了,想想硬拖着我还有什么味道呢,对彼此都是煎熬。何况我答应她的离婚条件优厚,她想办了也就办了吧。生活总得继续下去的。”
“跟我回去吧,我们现在可以名正言顺在一起了,明天结婚都行。”谈风看着我。我深深地看着谈风,感到一些东西正在飞快地逝去。那一夜,玻璃之城,我们再次坦陈了自己,澎湃,我却隐隐觉得:这是最后一次。
第二天清晨,在太平山顶俯瞰港岛时我告诉谈风:“有句歌词写得真好,‘想起你爱恨早已不再萦绕,那情份还有些味道。’以我现在的心境,能和你这样见一面,知道你的心,一起吹吹风,已经很好了。香港公司的第一年合同还有近十个月结束,我必须做个有始有终的人。一切来得突然,我要好好消化,重新考虑我们的未来。”
在将他送进机场安检通道前,我们拥抱了。这个拥抱有种与过去告别的意味。我不再是八年前那个不谙世事的女孩。一个混乱的时代终究结束。隔着玻璃,我们对望了许久。谁也看不清对方眼神里写了什么,但可以肯定,当中一定有许多彼此从未了解的心情。
编后语:
一个让你生理排斥的异性一定不会是你的归宿,如果不幸进入婚姻,那必定对彼此是另一种痛苦的蹉跎。当纠结不存,障碍消失,他便已不再是他,你也不再是你,感情将重新被定义。镣铐未必是贬义词,对纯爱而言。佛家极具灵性的四句话对此刻的你会有启发:无论遇见谁,他都是你生命中该出现的人;无论遇到什么事,那都是唯一会发生的事;不管事情开始于哪个时刻,都是对的时刻;已经结束的,已经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