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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义谛”之探寻:陈寅恪对洪迈两点批评及其诗学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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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此诗作于元和十一二年间之说,殆即依此立论。[1]6364洪迈判定元稹此诗作于“元和十一二年间”,显然非经详密考证推断而来。这从其将原诗末句“努力庙谟休用兵”理解为“乞庙谟休用兵”可明白看出。这种借助一定的知识修养,“以意逆志”,解读一个诗学文本涵义的做法,在中国传统解诗者中原是很普遍的现象。陈寅恪批评洪迈不
关键词:陈寅恪;诗歌考据;洪迈;元白诗;诗学
摘要:《元白诗笺证稿》有两处对洪迈解读元白诗之意见予以直接的批评,颇可注意。两处批评恰关涉其对古典诗歌文本是否可解,以及如何获得一种“真解”,亦称“第一义谛”的基本看法。而这一看法中,实又隐含陈寅恪本人独特的诗学研究方法,以及值得现代诗学研究者注意的学术思路。
10012435(2012)04047709
陈寅恪学术著作中论及宋人洪迈《容斋随笔》颇多,《元白诗笺证稿》一书尤然。其中除有关杨玉环进宫时间,白居易《琵琶引》“移船相近邀相见”一节是否有违世俗常轨等问题已世所习知外[1]82、5154,另有两处对洪迈解读元白诗的批评,值得注意。一是认为洪迈对元稹《连昌宫词》的解释属“普通读者印象”;二是认为其将白乐天《琵琶引》与苏轼《定慧院海棠诗》①相并提,认识“肤浅”。两处批评,看似一般文艺欣赏中常见的“理解”分歧,然其用语却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法国批评家蒂博代所说的那种“自发的批评”②。即在陈寅恪看来,洪迈所述不过一种缺源于:职称论文www.7ctime.com
乏专业水准的读者意见。洪迈长于文史考据,《宋史》本传称其“考阅典故,渔猎经史,极鬼神事物之变”[2],清儒亦称之为“一代博洽之士”[3]411;所撰《容斋随笔》更被《四库提要》尊为宋人说部之代表作[3]10181019,其中有关元白等人诗作的评述至今可谓宋人研究唐代文学的重要成果;且《元白诗笺证稿》也曾说过洪迈乃“博学通识之君子”,“其人读乐天诗至熟”。[1]51那么,即便双方存在“理解”分歧,何以陈寅恪对“博学通识”之洪迈留下如此“酷评”?
收稿日期: 20120510;修回日期: 20120622
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2CZW021);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09YJC751003);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基金(2010sk112)
作者简介: 项念东(1976),男,安徽巢湖人,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中国文化诗学与近现代学术思想史研究。
引用格式: 项念东.“第一义谛”之探寻:陈寅恪对洪迈的两点批评及其诗学意义[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4):477-485.
①苏诗原题《寓居定惠院之东,杂花满山,有海棠一株,士人不知贵也》。此处采用陈寅恪所述诗题,详见本文第二节所引。
②蒂博代将“文学批评”分为三种——自发的批评、职业的批评和大师的批评。第一种即具有一定文化修养的读者的批评,强调阅读的当下感受而不追求引经据典的专业分析;第二种又称“教授之批评”,即学院化的专业批评,注重“规则和体裁”,强调理性、专业的实证研究,但缺少“趣味”(即文学感受力);第三种是一种既具专业水准又有充分艺术感受的批评,注重创造,强调对艺术之美的把握。辨析陈寅恪相关考论可以发现,两处批评恰关涉其对古典诗歌文本是否可解,以及如何获得一种“真解”(亦称“第一义谛”)的基本看法。而此一看法中,实又隐含陈寅恪从事诗歌考据之学两个不同方向的思考:一方面运用以精密考证为表征的分析方法赋予其诗学研究以专业化的现代品格,从而与传统诗学中肤廓、笼统的印象式批评区隔开;另一方面指出精细的艺术感发力在注重专业化、技术化的现代诗学研究中的不可或缺,确立现代解诗学中“诗性”观照的根基。

一、从时地考证解诂诗义

洪迈《容斋随笔》卷十五《连昌宫词》条提出:
元微之、白乐天,在唐元和、长庆间齐名。其赋咏天宝时事,《连昌宫词》、《长恨歌》皆脍炙人口……然《长恨歌》不过述明皇追怆贵妃始末,无他激扬,不若《连昌词》有监戒规讽之意……其末章及官军讨淮西,乞庙谟休用兵之语,盖元和十

一、二年间所作,殊得风人之旨,非《长恨》比云。[4]111112

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连昌宫词》则指出:
凡论连昌宫词者,有一先决问题,即此诗为作者经过行宫感时抚事之作,抑但为作者闭门伏案依题悬拟之作。若属前者,则微之一生可以作此诗之年月,共计有

五、悉条列于下,论其可否。……

寅恪案:容斋以连昌宫词作于元和十一二年间,未知是否仅依诗中词旨论断,或更别有典据。若仅依词旨论断,则为读者普通印象,无论何人,皆具同感。匪特容斋一人如是也。元氏长庆集二连昌宫词(全唐诗第一五函元稹二四。)云:
今皇神圣丞相明。诏书才下吴蜀平。官军又取淮西贼。此贼亦除天下宁。
诗中所言,皆宪宗时事。今皇明指宪宗,故此诗之作必在宪宗之世。据读者普通印象论,此四句似谓,“宪宗既平蜀之刘辟,吴之李锜。今又讨淮西之吴元济,若复除之,则天下宁矣。”后二句为希望语气。故此诗之作应在方讨淮蔡,而尚未竟功之时。洪氏此诗作于元和十一二年间之说,殆即依此立论。[1]6364
洪迈判定元稹此诗作于“元和十一二年间”,显然非经详密考证推断而来。这从其将原诗末句“努力庙谟休用兵”理解为“乞庙谟休用兵”可明白看出。这种借助一定的知识修养,“以意逆志”,解读一个诗学文本涵义的做法,在中国传统解诗者中原是很普遍的现象。陈寅恪批评洪迈不脱“普通读者印象”,实即认为其未经考据遽尔判定“诗人之意”,可以称之曰一种文学“欣赏”,但还不足以成为现代专业诗学研究。现代学术的一个重要特征即理性化的知识研讨意识,故“谨严的分析与逻辑的归纳”适为专业诗学研究者的基本功夫。[5]因而,陈寅恪对洪迈的这一批评恰隐含有现代专业诗学与传统解诗之学的分别。
在陈寅恪看来,讲论元稹此诗之前,必须解决写作之时地这“一先决问题”。《元白诗笺证稿》系陈寅恪在其早年所发表的诸篇元白诗论文的基础上修订而成。对照1933年6月发表于《清华学报》八卷二期的《读〈连昌宫词〉质疑》一文,则可发现,原有一大段文字直接提到其最初的思路及主旨:
元微之《连昌宫词》与白香山《长恨歌》为同咏一事之诗。又同为一代之绝作。天下后世读此二诗之人各具欣赏之兴趣及批评之意见。其是非同异于此姑置不论。所欲论者,仅作诗之时、地,及其与当日政治关系数端而已。《长恨歌》有陈鸿所撰之传。作诗之时与地可藉以考定。其诗与当日政治无何关系,意旨易明,不待笺论文导读:具有某种特殊关联。陈寅恪从前一问题入手,先假定此诗系元稹途经连昌宫“感时抚事之作”。通过考证元稹自元和十年至十四年间每年暮春之行历,将“其著作之时日,用地理行程以相参校”,从而排除此一假定的可能,“则《连昌宫词》非作者经过其地之作,而为依题悬拟之作,据此可以断定也”。至于此诗具体写作时地,陈寅恪又据韩愈
注。至《连昌宫词》则其著作之年月尚为一重未了之公案。非俟参究以后,其它更无从悬决。兹略仿金仁山阎百诗诂经之方法,以校释唐人之诗。即据地理以推年月,依年月以论人事。大旨在阐发此诗与当日政治关系,并略及文字疏谬之处,以求教于治“元和体”诗者。可见,考证《连昌宫词》创作时地以及“与当日政治关系”原系此文之初衷。其出发点,即因为“天下后世读此二诗之人各具欣赏之兴趣及批评之意见”多有“是非同异”。缘此,陈寅恪强调,要跳出后世依据“读者普通印象”立论所导致的理解歧异,关键在确定此诗具体创作时地,以此探寻诗人原初可能的创作意向。
现代以来,援引解释学、“读者-反应”文论抑或接受美学以解诗者,多强调文本阐释与理解的无限性,以及文本意义在理解中的“生成性”。就像伽达默尔所宣称的:“对一个本文或一部艺术作品里的真正意义的汲舀是永无止境的,它实际上是一种无限的过程。”[6]385无论理解和解释活动具有怎样的开放性,“作者意图”或曰“诗人之意”终究是一切理解和解释的基础与前提[7]。那么,如何最大程度地接近这种“原初之意”,自然是诗学研究不能回避的问题。而陈寅恪批评洪迈,实际着眼点正在于强调考证诗歌创作“时地”对探查“诗义”的重要性,将研究目光直指“追寻诗人之意”,亦即其所谓解诗学的“第一义谛”[1]135这一文艺学的难题。
陈寅恪全文之考证,实际围绕两个问题展开:
其一,此诗写作时地。从“官军又取淮西贼”句可知,此诗应写于宪宗朝兵讨淮西以后。据《资治通鉴》卷二三九《唐纪·宪宗纪》,用兵淮蔡始于元和九年冬十月甲子,由“风动落花红蔌蔌”句,知此诗作于暮春时节。由此,此诗应写于元和九年之后的某年暮春。据《旧唐书·元稹传》,素甚礼遇元稹的荆南监军崔潭峻于长庆(唐穆宗年号)初归朝,曾献《连昌宫词》等百余篇于穆宗,由此打开元稹此后特蒙穆宗“恩顾”的仕途。复据《新唐书·元稹摘自:硕士论文格式www.7ctime.com
传》及《李训传》,崔潭峻为“元和逆党”成员,曾参与元和十五年正月二十七日篡弑宪宗一案,故实际回朝时间应在十五年闰正月穆宗即位之前。[1]76因此,《连昌宫词》只可能作于元和十年至十四年间的某年暮春。那么,到底作于何年,显然是一个有待考证的问题。
其二,此诗与当日政治的关系。据《旧唐书·元稹传》,元稹获穆宗恩宠的重要原因,即缘于“《连昌宫词》等百余篇”作品。那么,既然崔潭峻所献元稹之诗“百余篇”,何以《旧唐书》单单提及《连昌宫词》,而未提及其此前所作更有影响的《会真诗》、新题或古题乐府?《旧唐书》有关文宗以前的部分皆据实录而修[8],何以如此特别提及穆宗对《连昌宫词》的关注,这显然在提示此诗与当日政局具有某种特殊关联。
陈寅恪从前一问题入手,先假定此诗系元稹途经连昌宫“感时抚事之作”。通过考证元稹自元和十年至十四年间每年暮春之行历,将“其著作之时日,用地理行程以相参校”,从而排除此一假定的可能,“则《连昌宫词》非作者经过其地之作,而为依题悬拟之作,据此可以断定也”。至于此诗具体写作时地,陈寅恪又据韩愈于元和十二年冬淮蔡平定之后所作《和李司勋过连昌宫》,指出韩诗(或李司勋原诗)“远道流传,至次年即十三年春间遂为微之所见,因依题悬拟,亦赋一篇”。
那么,这就存在两个疑问:第一,何以断定此诗系元稹见韩(或李)诗所作?第二,何以元和十、十

一、十二或十四年暮春不可能“依题悬拟”?对于前者,陈寅恪考证,元和十三年暮春:

其时微之尚在通州司马任内,未出山南西道之境。观其托诸宫边遗老问对之言,以抒开元元和今昔盛衰之感,与退之绝句用意遣词尤相符会。否则微之既在通州司马任内,其居距连昌宫绝远,若非见他人作品,有所暗示,绝无无端忽以连昌宫为题,而赋此长诗之理也。
当然,此处考证不免推论色彩。故当《读〈连昌宫词〉质疑》一文整理修订为《元白诗笺证稿》“第三章”时,陈寅恪又补充了一条重要论据——元稹《见人咏韩舍人新律诗因有戏赠》诗。该诗恰提到“喜闻韩古调,兼爱近诗篇。……好去老通川”[1]74。从元稹这首作于元和十年初任通州司马时的诗句,来考见其素来对韩愈诗的喜爱程度,以此作为创作《连昌宫词》受韩愈诗提示的证据。对于后一个更为困难的问题,陈寅恪指出:
综合此诗末章前后文意言之,“官军又取淮西贼,此贼亦除天下宁”二句“为已然语气,而非希望语气。故“年年耕种宫前道,今年不遣子孙耕”二句,意谓今年不依往年之例,耕种宫前御道,以待天子临幸。“今年”为淮西始平,天下遂宁之年,文意甚明。[1]7475
也就是说,此诗系淮蔡平定(元和十二年冬)后所作,故元和十年以及洪迈所说之十一、十二年均不可能。至于十四年暮春,陈寅恪又据《资治通鉴》卷二三九《唐纪·宪宗纪》指出,元和十四年二月,平卢(淄青)平定,此亦宪宗朝一大事——代宗广德以来数十年北方藩镇割据至此暂告段落。元稹自虢州长史征还途中自会得知这个消息,而《连昌宫词》“亦不能仅叙至淮西平定而止,绝不道及淄青一字。于此转得一强有力反证。此《连昌宫词》不能作于十四年暮春之证也”[1]7374。由此,论定此诗系元稹于元和十三年暮春“依题悬拟”之作。
应该说,陈寅恪上述时地考证整体上较为严密,他断定《连昌宫词》作于元和十三年暮春,还在于对原诗“词旨”(诗人之意)的理解。洪迈认为此诗系“讽谏”之作,所谓“乞庙谟休用兵”为希望语气,故曰“得风人之旨”;陈寅恪则认为,此诗系“其托诸宫边遗老问对之言,以抒开元元和今昔盛衰之感”,末句为已然语气。正因为有此不同理解,洪迈判断此诗作于淮蔡平定之前,而陈寅恪断定此诗作于淮蔡收复之后。就此而言,陈寅恪上述考证其实仍不足成为否定洪迈之说的充分证据,甚至也难免有他自己所说“据词旨推断”的嫌疑。那么,此诗意指究竟是什么,到底创作于淮蔡平定之前还是之后?其实,陈寅恪还有两条证据:
一是“内证”,即《连昌宫词》“与退之绝句用意遣词尤相符会”,这是从二者诗歌艺术比较的角度来说的,以此论定其“依题悬拟”之说。而韩诗创作时间(元和十二年冬淮蔡平定之后[9])已知,故可作元稹此诗只能作于元和论文导读:
十三年(暮春)的辅证。二是“外证”,也是更为有力的证据,即此诗“与政治之关系”。元稹之所以能以此诗获得穆宗“恩顾有加”,很大程度上就在于全诗末句“努力庙谋休用兵”的所指,合乎淮蔡平定后朝廷“消兵”的主张,“宜其特承穆宗知赏,而为裴晋公所甚不能堪”[1]7677,由此,陈寅恪才断定元稹此诗作于淮蔡平定之后,其意指与韩愈诗有内在的“继承”性。关于《连昌宫词》与当日政治之关系,此处还可就相关史实略作铺陈。一方面,据《旧唐书》本传等史料,元稹于元和十年自江陵府士曹参军诏还授官通州司马后,十三年冬任虢州长史,十四年授膳部员外郎,十五年除祠部郎中、知制诰、赐绯鱼袋[10],可谓仕途顺利。另一方面,自元和十年春至十二年平定淮蔡之前,朝野上下虽时有“消兵”之议,但宪宗以及当政之李吉甫、裴度等人主战态度明确,至有多人因言消兵而被贬参见《旧唐书》卷一五《宪宗本记》卷一七六《令狐楚传》等。。元稹素为巧宦之人[1]99,倘值此朝廷正谋大肆用兵平淮期间,作乞求“撤兵”之诗,岂不自阻其仕进之门?甚而更可能会被视为讥刺朝廷“穷兵黩武”,则“风人之旨”岂不明为“讥讽当朝”?如何可能仕途通顺。由此可反证,此诗只能作于淮蔡平定之后。
因此,就陈寅恪对《连昌宫词》创作时地及与当时政治关系之考论而言,其目的显然在为解读此诗提供一个尽可能精确的时空坐标系:“先确定‘时’与‘地’,然后核以人事。合则是,否则非。‘时’与‘地’的交叉点,犹如解析几何的直角坐标。”[11]即此诗诗义所指不能据读者之理解来逆推,而应从考察诗人何时、何地、何种情形之下写作此诗来考求。从而,将一个在历史中创造出来的“文本”重新置于(至少是接近)其原生环境中,通过对有关其创作活动之“史实”作多层面、多角度,“还原”其产生时的各种可能条件、背景、诱导因素等。所以,《读〈连昌宫词〉质疑》文首先强调,要悬置那些纯粹主观化的、多元论的感性评点的“是非同异”,转而以金履祥、阎若璩等经学考证派大师的诂经方法来“校释唐人之诗”,从而赋予解诗之学以更多的“客观性依据”。就此而言,尽管说这种客观还原的考据方法只是解读诗歌的一个前提,但却是避免言人人殊的“普通读者印象”不可或缺的前提。而此种研究方法所提示的祛疑止妄的学术思路,恰亦正是现代专业研究者所必须的工夫。

二、历史考据中的诗情诗心

如果说《读〈连昌宫词〉质疑》对洪迈的批评,尚属一种职业批评与自发批评、抑或现代诗学研究与传统解诗之学间的分歧,那么陈寅恪对洪迈评析《琵琶引》“同是天涯沦落人”一句词旨的批评及考证,就不仅仅只是这一分歧的再现,而更带有蒂博代所说的那种“大师的批评”的意味——在知识化的历史考据中抉发诗情诗心之所在。
《容斋五笔》卷七《琵琶行 海棠诗》提出:
白乐天《琵琶行》一篇,读者……遂以谓真为长安故娼所作。予窃疑之。……乐天之意,直欲抒写天涯沦落之恨尔。东坡谪黄州,赋《定惠院海棠》诗,有“陋邦何处得此花,无乃好事移西蜀”、“天涯流落俱可念,为饮一尊歌此曲”之句,其意亦尔也。或谓殊无一话一言与之相似,是不然。此真能用乐天之意者,何必效常人章摹句写而后已哉?[4]117
据《旧唐书》本传,白居易于元和九年冬除官太子左赞善大夫。次年七月,宰相武元衡被刺身亡,御史中丞裴度亦受伤,居易上疏“急请捕贼,以雪国耻”,却被宰相“以宫官非谏职,不当先谏官言事”为由,“奏贬为江表刺史”,中书舍人王涯旋又上疏“言居易所犯状迹,不宜治郡”,遂“追诏授江州司马”。[12]43444345《元白诗笺证稿·琵琶引·校补记》引白乐天文集编纂之自述(《苏州南禅院白氏文集记》),及清人朱彝尊之讨论(《曝书亭集》卷三十六《重刊白香山诗集序》)指出,“唐代文人自珍惜其作品,莫甚于白乐天”,既如此,则白氏所上“急请捕贼”的奏疏“乃关系乐天出处之重要文字”,何以不见载于“今流传之白氏文集”?而且,《旧唐书》本传所述白乐天被贬缘由本于其《与杨虞卿书》,按常理亦应附录此疏,为何也删去不存?而且就有唐一代国史观之,“宫官何以不能先谏官言事,唐代似尚未发现此例。”由此数端疑问,陈寅恪考证曰:
然则乐天此疏,必为宰相所憎恶,及与当时政府主要政策,即用兵淮蔡一端有关,可以推知。若所揣测不误,此疏当是乐天故意删去,不使流传于世耳。……又《琵琶引》述琵琶女之不得已而嫁作贾人妇,实由“弟走从军阿姨死”。此弟之从军应是与用兵淮蔡有关。据是而言,两人之流落天涯皆是用兵淮蔡之结果。约略计此琵琶女嫁作贾人妇之时间,与乐天贬谪江州之时间相合,或相距甚近也。若此解释不误,则“同是天涯沦落人”一句,其所感恨甚深,其心情之痛苦,犹可想见。洪容斋取琵琶引与苏东坡《定惠院海棠诗》为同类,谓不过寻常抒写天涯沦落之恨者,则不仅不符事实,而所见尤肤浅矣。[1]362364
批评洪迈“肤浅”,实即认为其并未了解乐天此一诗句背后所隐含的特殊人生遭遇以及由此透显的内心悲慨。如陈寅恪所考,既然唐代本无“宫官不能先谏官言事”之律条,则乐天被贬之表面理由自难成立,故其中应另有隐情。依陈寅恪对摘自:本科毕业论文www.7ctime.com
唐史之熟稔,此处所谓乐天此疏“必为宰相所恶”、且与当日宪宗用兵淮蔡有关的“揣测”,其实乃是一种笔墨的简省。据《旧唐书》卷一五《宪宗本纪》:
(元和九年六月)壬寅,制河中晋绛慈隰等州节度使张弘靖守刑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十二月)戊辰,制以中大夫、守尚书右丞、上骑都尉、赐紫金鱼袋韦贯之本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元和十年六月)乙丑,制以朝议郎、守御史丞、兼刑部侍郎、飞骑尉、赐紫金鱼袋裴度为朝请大夫、守刑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12]450、451、455
可见乐天上疏之时,宰相之任不仅有原已在任之张弘靖、韦贯之,亦有本年新任之裴度。另据《旧唐书》卷一五八《韦贯之传》:
(元和九年)以本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淮西之役,镇州盗窃发辇下,杀宰相武元衡,伤御史中丞裴度。及度为相,二寇并征,议者以物力不可。贯之请释镇以养威,攻蔡以专力。上方急于太平,未可其奏。[12]4论文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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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乐天所上之疏“急请捕贼”,恰与韦贯之“释镇以养威,攻蔡以专力”的策略相违背。当元和十年武元衡被刺案发生时,成德王承宗与淮西吴元济这两大军事割据势力同时对政权构成威胁,“分土之仪,专则有辟”(《旧唐书》卷一五《宪宗本纪》所载宪宗元和四年与王承宗诏)。韦贯之主张专力攻蔡,裴度等主张“二寇并征”,而宪宗之态度则摇摆未定。摘自:毕业论文翻译www.7ctime.com
质疑探寻诗歌文本之“第一义谛”者,很大程度上未必在于关注此种方法能否解得诗人之意,而可能更在于担心这种考探某种固定的“诗人之意”对文学理解之“多元性”的冲击和否定。在他们看来,对一个文本的理解永远是一个生成的过程、对话的过程,其中只会有不同,而不存在“是非”:“艺术的真理和意义永远是无法穷尽的,而只存在于过去和现在之间的无限过程中。”[6]6然而这背后,恰难免如列奥·施特劳斯所描绘的那种当“是”与“应该”割裂之后难以摆脱的相对主义含混[15],即没有任何一种“理解”可谓“真解”抑或“正解”,存在的只是诸种歧义的含混存在。就此来说,追求一种“正解”抑或某种“价值的决断”,对于修复被多元思路所冲决的价值观,以及弥补其对人类心灵所造成的侵蚀显然是必要的。王瑶在回忆朱自清时曾讲到:
从来有两种人是诗歌的劲敌,一种人把诗只看成考据校勘或笺证的对象,而忘记了它还是一首整体的诗;另外一种人又仅凭直觉的印象,把一首诗讲得连篇累牍,其实和原诗毫不相干。前者目无全牛,像一个解剖的医生,结果把美人变成了骷髅;后者不求甚解,主张诗无达诂,结果也只是隔靴搔痒,借酒浇愁。 [16]
朱自清所批评的第二种情形,正是洪迈这样的例子。其实,从一般文学欣赏的角度来看,洪迈的意见若不深究的话亦可说得通,所谓“作者用一致之思,读者各以其情而自得”(王夫之《姜斋诗话》卷上)。但是,这类就感官印象和一般知识储备立论,不仅往往会误读作品,甚至会就此陷入“诗无达诂”的泥淖而不能自拔,由强调理解的多元、阐释的无限,而排斥任何一种“求甚解”的文学研究。因此,陈寅恪对诗意理解“第一义谛”的充满困难和危险的考辨,其意义首先即在于化解相对主义的多元理解之含混。而这一点,显然也是朱自清乃至20世纪诸多诗学研究者同样关注的问题。

(二)提供了解读诗人心灵秘密的一把钥匙

“不要玩弄另一个人内心深处的东西。”[17]倘从维特根斯坦这句话来看诗学,则任何研究者都没有理由无视“诗”作为一种心灵艺术的神圣和高贵。然而,解读诗人的心灵恰是极为困难的。
就陈寅恪对诗意的探寻来说,往往会遭遇两种困难。一种是诗歌作者在创作之际有意造成的意义的深幽难解,即《文心雕龙·隐秀》所说“夫立意之士,务欲造奇,每驰心于玄默之表;工辞之人,务欲臻美,恒匿思于佳丽之乡”[18]。亦即是说,诗人遣词造句、设意命体之际,往往会有意赋以文本本身以多重复杂的意涵,那么“诗意”如何解?还有一种困难就是,诗人之意本身就是含混多向的,或者说心中所想清晰而落实到文本又发生变异的,那么,陈寅恪所说的“第一义谛”又该如何通过考据来获得?
这就不得不指出,陈寅恪强调对诗人创作之原始依据(人、事、时、地等因素)予以考证的重要意义。对于所有过往诗人曾经的“心中所想”,旁人永远无法得知。但是,诗人在其所创造的诗歌文本中所说的——他遭遇了什么、看到了什么、回忆着什么、希望什么等等,又是可以通过“研究”来获知的。即透过诗人在诗歌文本中所正面表达的“心灵活动内容”,来研究其所思所想、所触所感。正如本杰明·史华慈所说:
我所研究的主要对象,不一定是他们所想的,因为这“想”带有心理学、社会学等等种种背景在内。我要研究的不一定是他们所想为何,而是至少白纸黑字上,他们说他们所想的为何,或是他们写下来他们说的是什么,这是我先要研究清楚的。[19]
从陈寅恪对《连昌宫词》的考证来看,其研究思路与史华慈所说正相符会。元稹此诗到底是“讽谏”当朝,还是一种“历史感慨”,无法问其本人,只能考察其在何种历史境遇下创作此诗。同时,既然此诗源于:论文网站www.7ctime.com
对其人生命运曾发生影响,那么追考这种影响的发生对理解此诗是有益的。因此,陈寅恪正是从考察诗人曾经遭遇的、曾经思考的问题入手,研究其试图要表达的内容。再如其对“天涯沦落”的考辨。《琵琶引》诗的文本字面含义并无多少难解之处,然素来一般读者正因未能深究“诗中所叙”,故看似“深浅自得”,但往往不脱一种“读者普通意见”。如洪迈考论苏轼之诗“真能用”乐天此诗诗意,看似有得,但却未能真正剔发诗心诗情之内蕴。因此,惟有考辨清楚《琵琶引》创作背后复杂的人生坎坷和实际所表露的苦痛与沉思,才能明白诗人深蕴于内的感恨悲忧,发现一个诗歌文本背后裹挟着作者怎样独特的思绪断片和情感内核。

(三)提示现代诗学研究者对诗之美质的贴心体味

诗歌是想象的艺术,而陈寅恪以考证入诗学,恰有一种以破为立、以反为正的艺术性,即只有弄清楚了是不是真的还是虚构的,亦即通过证实与证虚两相结合,才能更好地理解诗意,发现隐含的诗美。如其考论《连昌宫词》,正因为考证出此诗系元稹“依题悬拟”之作,而非身经其地感时抚事的结果,故而全诗最后一段与宫旁野老问对之言,相较韩愈原诗之托诸“宫前遗老”一联,显更具艺术性:“微之此篇波澜壮阔,决非昌黎短句所可并论,又不待言也。”[1]75比较韩愈、元稹此二诗可见,如果说前者近于一帧“宫前遗老问客”场景的速写,后者则更像是一部蒙太奇手法的历史电影:由“宫边老翁”与客对答为基本场景,穿插进开元盛世明皇杨妃之宫廷欢娱、天宝安史之乱、代德顺宪四朝五十年来之兵戎连年,以及吴蜀淮蔡初平之后之世态人心等多段历史故事。尽管这些故事均极尽想象虚构之能而非确定不移的史实,如“贺老琵琶定场屋”、“力士传呼觅念奴”、“二十五郎吹管逐”、“李谟擫笛傍宫墙”,甚至如“太真梳洗楼上头”等根本不可能系诗人耳闻目见,但很显然这些均具备一种“开元以下盛衰之变”的“通性真实”。由此,元稹此诗开阔的艺术想象力以及审美品题内涵之丰富,鲜明论文导读:对应点上,从而揭示出此诗内在的历史感和时空转换之美。特别是他批评洪迈“肤浅”所揭出的心灵理解的“同命共运”问题,实际正指向诗学研究所追究的“真”,即除文本以及与诗人、诗歌创作等基本史实相关的“真”之外,更在于因客观史实之“真”与解诗者内在生命之“真”相联系,激发出一种强烈的“主体的真”,从而将考据求“
可见。再如其对“消兵”问题的考证,更将这一首诗与一个时代紧紧绾合起来,将原诗所抒今昔之慨真正落实到一个具体的历史对应点上,从而揭示出此诗内在的历史感和时空转换之美。
特别是他批评洪迈“肤浅”所揭出的心灵理解的“同命共运”问题,实际正指向诗学研究所追究的“真”,即除文本以及与诗人、诗歌创作等基本史实相关的“真”之外,更在于因客观史实之“真”与解诗者内在生命之“真”相联系,激发出一种强烈的“主体的真”,从而将考据求“真”的逻辑穿透力与诗学求“美”的艺术精神融成一体,达致解诗之学中无我无物、情贯意融之境。源于:论文参考文献www.7ctim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