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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药企“入关”宏观命题求解-设计

最后更新时间:2024-01-1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8774 浏览:131594
论文导读:这样的投资。于是我们看到,近年跨国医药公司中国研发中心纷至沓来,在中国开展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MCT)也日益增多。虽然外企在中国的研发投资以市场为导向,但另一方面则推动了中国药品的研发,尤其是推动了中国药品的临床研究进展。目前外企在这方面亦认为,中国应该放宽MCT的审评权限,缩短外企在华新药上市时限。第
“您来中国的第一印象是什么?您给中国带来了什么?又想从中国带走什么?”一个中国学生曾经对美国总统奥巴马的提问,套用在外资企业身上再合适不过。
外资药企进入中国给我们带来了什么?又从中国带走了什么?对这一命题的求解显得很有必要和顺理成章。
外企来了
至2012年,跨国药企进入中国已有32年,世界排名前20位的制药公司均已在华设生产基地
1978年,中国启动改革开放。同年,国家医药管理总局成立。此时的中国,国民健康水平很低,医药工业亦非常落后,亟需引进外资给国民经济输血。
率先进入中国的国际资本来自日本。1978年10月22日,复出后的第一个出访国家就是日本,走访日本企业并鼓动投资中国是他此行的重要事项之一。
1979年1月,精通日语、英语的林栋被调到医药管理总局外事局工作,是年10月,他开始与日本大冢株式会社接触,与此同时,与瑞典的医药合资谈判也开始了。
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合资法》)还未出台,为了吸引外资,提出外方股份不低于25%,但对上限没有要求,后来在是年7月出台的《合资法》也沿袭了这种思路。
实际谈判时,外方总是要求提高股份比例,对企业绝对控股。林栋则坚持认为,各自50%的股权比例是谈判底线,因为这涉及到国家主权问题。此外,在中国建厂,应由中方出任董事长。
这可能是中国药业激荡30年中最令人震撼的历史画面:1980年8月2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成立合同签字仪式上,林栋和大冢明彦分别代表中日双方签署了《合资经营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合同书》、《技术合作合同》和《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章程》三份文件,由此开启了外资制药企业在中国的发展历程。
其后,在接下来的5年,中国大冢、上海施贵宝、无锡华瑞、西安杨森和苏州胶囊先后在中国顺利建厂投产,这5家最先在中国成立的医药合资企业被业内称为“老五家”。
1990年代初中期是外企进源于:毕业生论文www.7ctime.com
入中国医药领域的一个高峰,罗氏制药、阿斯利康等大公司相继入驻。至2010年,跨国药企进入中国已有30年,世界排名前20位的制药公司均已在华设生产基地。
总体而言,跨国制药公司在华投资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的演变。第一个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初期,跨国企业主要通过技术授权等手段,利用中国医药企业的低成本优势,在华设厂和分公司;第二个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初中期,主要通过在华建立独资或合资企业等直接参与市场竞争;第三个阶段则是中国加入WTO 后,跨国企业通过独资、加快并购中国本土医药企业等手段进行新一轮的产业整合,以提升其核心竞争力,并加大在华的技术研发力度。
现在,跨国药企已经从过去单纯以注重产业投资为主向产业投资与研发投资并重转变。金融危机也促使跨国企业对中国等新兴市场给予前所未有的关注并加大投入。
带来什么
在中国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和医药工业快速增长的进程中,外资药企给中国带来了多方面的改变,其在华发展的历程也融入了中国医药产业的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32年,中国GDP增长了近81倍,医药工业占GDP的比重从1978年的2.17%上升至2011年的3.14%;32年经济环境的变迁,同样对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带来影响。得益于国内GDP的增长,30多年来中国人均卫生费用增长了6

5.42倍,人均用药水平则增长了96.1倍。

同样,中国医药工业和药品出口也有了质的飞跃:2010年中国医药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25.7%。2011年增速有所放缓,但仍然有 21%左右的增长。中国药品出口额占全球药品出口额的2%,但是药品出口的年均增速已经达到20%以上,而国际平均水平是16%。
那么,在中国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和医药工业快速增长的进程中,外资药企做了什么?实际上,外资药企给中国带来了多方面的改变,其在华发展的历程也融入了中国医药产业的发展历程。
我们不妨试着归纳一下外资药企给中国带来的影响,可能有更多,但一想便知的就有这么几个:
第一,提高了中国的国民健康水平。外企进入中国,第一个带来的就是新药,满足患者的需要。比如,在中国现在销售最大的3个品类是抗感染类、心血管类和抗肿瘤类,其中大部分产品由外企提供,填补临床治疗空白性质的新药更是不胜枚举。
第二,促进了中国专利保护的相关法规建设。医药外企有一个共识便是,近年来中国在药品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1992年,中国第一次修改专利法,开放对药品和化学物质专利保护,并将发明专利保护期从15年延长到20年;2002年,中国实行对药品未公开数据保护(保护期6年),同时增加了专利联结的有关规定,在新药专利失效前不准仿制药上市,以保护新药市场和鼓励研发。
即便如此,外企仍认为中国在相关的专利保护法规方面要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建议增加专利期补偿机制、增加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等国际通行做法。
第三,推动了中国的新药研发。国际制药企业协会联合会原经济政策总监戴维·韦伯博士在21世纪初期完成了一项重要的案例研究工作。他的结论是:中国是最具潜力参与全球创新药品研发的发展中国家,无论是从市场规模、患者人数、科研人员的数量,还是从政策环境的持续改善上看,中国都将吸引这样的投资。
于是我们看到,近年跨国医药公司中国研发中心纷至沓来,在中国开展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MCT)也日益增多。虽然外企在中国的研发投资以市场为导向,但另一方面则推动了中国药品的研发,尤其是推动了中国药品的临床研究进展。目前外企在这方面亦认为,中国应该放宽MCT的审评权限,缩短外企在华新药上市时限。
第四,推动中国医药工业和药品监管与国际接轨。在改革开放之初,国内药厂工程设计、药品生产与发达国家有很大的差距,一个典型的例子可以说明这种差距——1982年在筹建无锡华瑞的时候,中方的想法是在新建的无锡第四制药厂的基础上改建,结果外方评估后却发现,改造现有工厂的成本远远大于新建一个符合国际现行标准的药厂,于是不得不重新建厂。源于:大专毕业论文范文www.7ctim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