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论文查重: 大雅 万方 维普 turnitin paperpass

从中西方选举制度差异探寻中国选举制度完善之路-学术

最后更新时间:2024-01-2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8163 浏览:25693
论文导读:
摘 要:中国的选举制度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相比,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既有优于西方选举制度的地方,也有许多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方面。通过比较中国和西方选举制度的差异,找出中国目前选举制度存在的明显缺陷,并通过借鉴西方经验为中国选举制度完善提出建议。
关键词:中西方选举制度;差异;完善
1673-291X(2012)22-0217-02
引言
当代社会,选举制度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显示其进步程度的标志,是一个国家政治文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选举制度源于西方,有学者认为,选举制度在西方就“像一部精致的决摘自:7彩论文网学术论文翻译www.7ctime.com
策机器” 。我们要在比较中西选举制度的基础上,发现并分析其中存在的差异性,努力为中国选举制度的完善探索出一条可行的路径。

一、中西方选举制度差异

(一)选民了解候选人方式上的差异

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广大选民是通过竞选了解候选人的。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想当总统或议员,必须展示自己,宣传自己,让选民充分地“了解”自己。为此,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实行竞选制度。在竞选期间,候选人会成为对立方抵毁、攻击的对象、媒体追踪的目标和众矢之的;竞选还可以训练和测验每个竞选者的智力、判断力、谦逊程度和精神状况等。因此,通过竞选,广大选民对候选人还是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在中国,广大选民是通过介绍了解候选人的。中国现行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向选民或者代表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推荐候选人的政党、团体和选民、代表可以在选民小组或者代表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候选人的情况,但是在选举日必须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介绍候选人制度在具体运行过程中并没有能够真正贯彻实施,尤其在基层选举中还存在着根本不做介绍或介绍的不全面、不客观的问题,致使广大选民只能在根本不了解候选人或没有充分了解候选人的情况下盲目。改进候选人的介绍方式,让选民充分了解候选人,是完善中国选举制度的重要一环。

(二)候选人提名方式上的差异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议员和总统候选人实行自愿申报制度,即个人提出申报,党内挑选确定,再以某选区候选人正式提出。候选人自愿申报制度也有一定的优点。首先,自愿申报制度可以避免候选人过多的问题。在资本主义国家,候选人必须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这是一种变相的财产资格。只有那些能付得起候选人保证金和付得起巨额竞选费用的人才敢申报候选人,这就决定了申报者只能是极少数有产者。其次,申报者往往是有政治野心或有一定能力的人。这些人有当议员或总统的愿望,也有当议员或总统的能力。因此,实行个人申报制度有利于保证议员素质和议会的工作质量。但个人申报也有弊端,即在议员或总统候选人产生的初始阶段,不能体现广大选民的意愿,而且由于候选人一般是以某党候选人身份提出的,因此能够成为候选人的大多是大党党员。
中国代表候选人有两种提名方式:一种是各政党和人民团体的提名,通称“组织提名“;另一种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候选人,通称“10人联名”。《选举法》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在选举日的15日前公布,并在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在选举日的7日以前公布。

(三)监督制度的差异

选举过程的监督,就是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措施监督选举过程中的每一环节,防微杜渐,力图减少舞弊现象,维护选举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伴随社会的发展,普选权的逐步扩大,选举制度的日趋完善,西方国家越来越重视选举过程的监督。具体做法有:首先,采用立法形式进行监督。这是西方国家最常采用的手段。通过法案有效地遏制选举中的舞弊、贿赂等不法行为,有效地保证了选民自由、公正地表达自己的选举意志。其次,设置监督选举的管理机构。选举是一个有机联系的系列活动,选举过程的合理、合法需要设立监督机构进行对口监督管理。
与西方多项立法监督选举过程相比,中国的立法监督没有那样复杂多样。其原因在于:其一,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此规定不但为选民普遍行使选举权提供了条件而且也使中国的选举活动摆脱了金钱的影响和束缚。其二,中国的选举活动是处于国家有组织、有纪律的管理阶段,候选人之间基本上不存在竞选。因此,中国对候选人的监督不如西方国家的突出。

二、中国选举制度存在的缺陷

(一)对代表候选人的提名还存在不足

候选人提名易于暗箱操作。候选人提名是选举一个重要环节,它不仅反映选举是否是真正选举标志,也是最易被暗箱操作的地方。第31条规定, “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并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由此可见,中国选举法对候选人提名资格没有规定,提名程序也没有明确规定,即使预选也不是必定程序,如何确定多数选民意见仍然是比较模糊的地方。

(二)代表候选人的介绍方法不科学

主持选举的机构或推荐者对代表候选人情况介绍的内容简单,选民或代表只能从中了解到候选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务和经历等情况,而对候选人的政治阅历、文化水平、参政议政能力很难了解;对候选人的介绍是一种被动的,没有让候选人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表现自己的能力,从而失去了争取选民或代表支持的途径和机会;候选人的介绍缺乏竞争性,这不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选举特色。

(三)对被选举人监督机制不科学

按《宪法》第3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论文导读:,人民代表就应当具有一定的政治经验、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对此,中国可以借鉴西方国家候选人采用个人申报的办法,改进现行的候选人提名方式,在候选人提名过程中,既要有自荐也应有他人推荐,这样既兼顾了选民的意愿又尊重了候选人本人的意见,但要避免候选人过多的问题。另外,目前中国全国
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这表明人大对政府、法院等享有监督权。现行选举制度允许行政、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当选人大代表,造成行政、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各级人大代表中占据相当比例,并且实际上拥有比一般代表更多更大的发言权。如果允许公职人员当选人大代表,实际是鼓励自己监督自己,监督形同虚设。建议人大代表应该专职,人大代表不许在政府和司法机关工作。

三、中国选举制度的完善

(一)改进候选人的提名方法,提高代表素质

中国的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因而人民代表的素质直接关系到中国公民参政议政的真实性和质量。因此,人民代表就应当具有一定的政治经验、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对此,中国可以借鉴西方国家候选人采用个人申报的办法,改进现行的候选人提名方式,在候选人提名过程中,既要有自荐也应有他人推荐,这样既兼顾了选民的意愿又尊重了候选人本人的意见,但要避免候选人过多的问题。另外,目前中国全国、省市、区县、乡镇人民代表的名额相对较多,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例已接近3 000人,这在世界各国议会中居前列。有学者提议:应大幅度减少人大代表的名额,逐步实行人大代表职业化、精英化,这样会大大提高代表的积极性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二)强化选举监督力度,扩大直选范围

中国目前对候选人的监督机制不如西方国家完善,监督机构亦相对薄弱,媒体和选民对选举过程中的监督也缺乏积极性和热情。因此,应加强选举相关法规建设,使选举工作更加程序化、法制化,形成一套完整的选举法治机制。有学者认为:“经过改革开放近三十年的发展,中国人民的素质已经有了很大提高,利益多元化使得越来越摘自:7彩论文网毕业论文范文格式www.7ctime.com
多的阶层需要通过选举来产生自己利益的代表,已经具有了一些扩大直接选举的条件和基础。目前或近期至少可以做到以下两点:一是将直接选举的范围扩大到地级市或省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中;二是尽快推行县、乡行政首脑的直接选举。扩大直选范围可以减少间接选举的某些环节,从某种意义上讲,亦可抑制选举程序上的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增强人大代表选举的竞争性

为了切实保障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应当考虑将竞争机制引入选举程序。一是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担任社会公职、企业经营和财产收入及家庭成员财产收入情况,这有利于选民增强对候选人的了解和监督。二是取消“候选人提名”中的“讨论、协商”环节,这是因为“讨论、协商”总是在不公开的情况下进行的,很容易出现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的现象。三是增加“竞选”环节。可以允许候选人与选民之间互动,通过自我介绍、公开讲演、广告宣传等方式使选民充分了解候选人,辨别其是否具备作为人大代表的能力。在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对“竞选”环节要建立完善的制度,尤其是建立竞选经费的审计制度。此外,还应当考虑取消委托制度,这是因为受托人是否真正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法验证委托和意愿的真伪,否则便与选举的秘密原则相悖了。
结语
选举制度是政治制度和政治文明重要组成部分。西方国家选举制度是适应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制度的形式,是决定资产阶级哪个政党上台执政的主要方式。而中国的选举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制度的形式,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方式。虽然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在一些具体制度和技术手段上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但我们只能批判地借鉴、汲取一切积极、有用的成果,才能为发展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选举制度服务。
参考文献:
刘艳华,.浅析中美选举制度[J].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6).
严静峰.中国选举制度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其对策[J].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6).
[责任编辑 王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