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论文查重: 大雅 万方 维普 turnitin paperpass

简析清代清代豫西地区水纠纷解决机制

最后更新时间:2024-04-1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080 浏览:14565
论文导读:件限制。但在相对不便的条件下,历史上豫西地区的民众亦很早就开始的探索积累水资源开发使用的有效经验,兴建了大量的水利设施,保留至今的水利文献和水利设施从清代居多。清代豫西地区的水资源使用呈现出从具体地理环境为基础的区域差别,山地和丘陵平原地区的水利建设具有显著不同的特征。在山地区域,水利设施多建设在河谷及地
摘要:豫西地区山地丘陵居多,河流蜿蜒纵横、河谷平原零星交错分布这一自然地貌特征,导致豫西地区虽然地表水资源总径流量相对丰富,但径流湍急、季节性差别大、水资源开发使用相对不便。而平原地区黄土覆盖厚度较大,导致降水难从渗透补给地下水,地下水可使用资源亦相比较较贫乏,故而豫西地区进展灌溉农业受到了较大的客观自然条件限制。但在相对不便的条件下,历史上豫西地区的民众亦很早就开始的探索积累水资源开发使用的有效经验,兴建了大量的水利设施,保留至今的水利文献和水利设施从清代居多。清代豫西地区的水资源使用呈现出从具体地理环境为基础的区域差别,山地和丘陵平原地区的水利建设具有显著不同的特征。在山地区域,水利设施多建设在河谷及地势相对平衍的宜耕区,并顺水势引流灌溉;水利设施分布较为分散,灌溉面积一般不大。但豫西地区属于过渡地带的特殊性,使得由于微观环境的不同,造成了豫西山区州县之间的水利建设上也有了一定的差异。体现为在具有黄土地貌的地区水利设施建设与维护颇为艰难,而在地质地貌相对稳定的山区开展较大规模水利建设亦具有可行性。在丘陵平原地区,水利设施的建设呈现出规模较大、水渠往往为多个村落共享或横跨府县,设施维护的复杂性和成本较高;另外,丘陵平原地区井灌亦较为常见。清代豫西地区水纠纷的根本理由在于人地联系矛盾的有着,即人口数量的逐步增多带来的人地联系矛盾的不断加剧。清代中后期豫西地区水利纠纷的增加和荒灾频发现象的主要诱因即是人口的相对过剩。以清代豫西地区水纠纷的具体层面来看,水纠纷现象可从分为不同的类型。若从大量保存至今的水案为中心来审视,水纠纷可分为水资源匮乏引发的纠纷从及水资源过多及变迁状况下引发的纠纷两类;按解决途径来进行分类,则可分为自发调节的水纠纷、由进行调节的水纠纷两类;而按不同主体进行分类,则可分为人和水资源之间的纠纷,不同社会主体之间的水纠纷两类。清代豫西地区各阶层民众在水利设施的兴建和维护历程中,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具有社会史探讨作用的“水利共同体”,清代豫西地方社会各个层面,、地方士绅、普通之农户都不同程度的参与其中。而水利决策和管理历程中,地方政府、乡村精英从及民间水利自治组织三个主体之互动奠定了水利设施正常运行的基础,而三个主体的社会地位和功能性差别也使得三方在水资源使用和管理中的意义不同,而且其利益诉求和出发点亦不尽相同,也造成了水利管理中在一定时期出现的职能空缺或混乱,地方政府、地方士绅、水利自治组织亦有着管理职能主导权的博弈和联系调整。清代豫西地区水纠纷的解决机制和地方水规对于中国古代法制史探讨亦具有重要作用。以法文化的角度审视,清代豫西地区民间水规具有浓厚的习惯法色彩,其核心内容为水权制度,基础观念为法规制定的多元化和权利意识,基本功能为基层乡村秩序的维护;以民事审理机制审视,水权纠纷的案件管辖从州县衙门为主导,法律适用从习惯法为主导,而判决的执行从非实体执行为主。清代豫西地区地方政府和广大民众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一系列解决水权纠纷的相对有效妥当的机制,值得今日借鉴学习,但由于历史时代的局限性,亦有着很多值得今天我们反思的教训和问题之处。其主要教训在仲裁解决机制、水权实体法律的缺失,行政处理程序不明确。流域管理申诉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其给我们的启迪为民间水权习惯在新时期仍有其发挥意义的空间,不能轻易抛弃;水权纠纷的解决既要考虑历史实际,又要考虑现实情况;要加强民间水利组织的意义,杜绝水权管理中的腐败。关键词:清代论文豫西地区论文水纠纷论文解决机制论文
本论文由www.7ctime.com,需要可从关系人员哦。摘要4-6
Abstract6-11
1 绪论11-20

1.1 选题的背景11-12

1.2 选题的目的和作用12-15

1.3 关于清代豫西地区水纠纷解决机制的探讨近况15-18

1.3.1 清代区域水资源探讨16-17

1.3.2 清代区域水纠纷探讨17

1.3.3 清代水纠纷的社会、法律解决机制探讨17-18

1.4 探讨办法18-20

1.4.1 历史学的探讨办法18

1.4.2 地理学的探讨办法18

1.4.3 数量统计与分析18

1.4.4 法学的探讨办法18

1.4.5 实地考察18论文导读:水纠纷的解决模式66-754清代豫西地区水纠纷解决的主体75-994.1政府的权威主导性75-834.2地方乡绅的积极协调83-884.3基层社会组织的主动参与——“水利共同体”视角的考察88-994.3.1“共同体”与“水利共同体”88-914.3.2.清代豫西地区基层水利组织的意义91-995清代豫西地区水纠纷解决的依据99-121

5.1清代豫西地

-20
2 清代豫西地区自然环境特征与水资源使用模式20-53

2.1 清代豫西地区自然环境特征20-32

2.2 清代豫西地区山区水资源使用模式32-44

2.3 豫西地区丘陵、平原水资源使用模式44-53

3 清代豫西地区水纠纷类型及解决模式53-75

3.1 清代豫西地区水纠纷类型53-64

3.

1.1 单一类型的水纠纷53-55

3.

1.2 综合类型的水纠纷55-64

3.2 清代豫西地区水纠纷解决模式64-75
3.

2.1 单一类型水纠纷的解决模式64-66

3.

2.2 综合类型水纠纷的解决模式66-75

4 清代豫西地区水纠纷解决的主体75-99

4.1 政府的权威主导性75-83

4.2 地方乡绅的积极协调83-88

4.3 基层社会组织的主动参与——“水利共同体”视角的考察88-99

4.

3.1 “共同体”与“水利共同体”88-91

4.3.

2. 清代豫西地区基层水利组织的意义91-99

5 清代豫西地区水纠纷解决的依据99-121

5.1 清代豫西地区水纠纷解决的法律依据99-114

5.

1.1 民间水规的核心内容:水权制度101-106

5.

1.2 民间水规的基础观念:法规制定的多元化与权利意识106-111

5.

1.3 民间水规的基本功能:基层乡村秩序的维护111-114

5.2 清代豫西地区水纠纷解决的程序依据114-121
5.

2.1 水纠纷解决从调解为主114-117

5.

2.2 水纠纷的解决从诉讼为辅117-119

5.

2.3 水纠纷判决的执行----非实体执行为主119-121

6 清代豫西地区水纠纷解决机制的经验教训121-137

6.1 清代豫西地区水纠纷解决机制的历史教训121-124

6.2 人地联系和谐是解决水纠纷的根本124-137

6.

2.1 人地联系之根本矛盾:人口数量增长与有限土地资源的矛盾124-132

6.

2.2 清代豫西地区人口与土地联系矛盾变化之人口学层面审视132-137

7 结语137-139
附表139-159
参考文献159-164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探讨成果164-165
致谢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