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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述现代性以《雨巷》看《公墓》现代性小结

最后更新时间:2024-03-2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7209 浏览:23633
论文导读:死人之间的关系,也都是有机12下一页
摘 要:本文旨在论述《公墓》的现代性:首先,公墓位于城市的郊外,在现代性的语法结构中被编码成了城市生活的一部分;公墓里的居民构成是无机的,他们大抵没有血缘、地缘关系,一起组构成了一个“陌生人的社会”。其次,借助《雨巷》可以看出《公墓》中的邂逅是典型现代性的体验,它具有短暂性、瞬间性和偶然性,即“一别钟情”。
关键词:《公墓》 《雨巷》 现代性 “一别钟情”
公墓,这是一个多么奇怪的地方啊!
《公墓》是这样开头的:“四月,愉快的季节。郊外,南方来的风,吹着暮春的气息。”这是一个典型的田园风光,与感觉不到春的气息的人工化城市不相关联,或者说,公墓是一个被城市人驱逐、狐疑的异己的地方,我们一定要把它远远地驱逐到郊外,我们的日常生活才能安妥。小说紧接着又说:“这儿没有爵源于:论文格式要求www.7ctime.com
士音乐,没有立体的建筑,跟经理调情的女书记。田野是广阔的,路是长的,空气是静的,广告牌上的绅士是不会说话,只会抽烟的。”郊外哪里来的爵士音乐、立体建筑和女书记?这段否定性的描述看起来纯属冗余,但是,否定性的描述之下包含着一种极其强烈的肯定性企图:我就是要用一种城市的、现代性的生活体验去重新想象和编码被驱逐到郊外的公墓,从而使得异己、陌生、阴邪的所在变得熟悉起来。这样一来,郊外的公墓就在现代性的语法结构中被编码成了城市生活的一部分,它就是现代性体验本身。于是,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公墓既在又不在城市生活之中。
关于公墓在空间上的奇异性,福柯也有论述:“与普通的文化空间相比,公墓确实是一个不同的地方,这是一个同所有城市或者是乡村的地方集合接触的地方,因为每个人,每个家庭都碰巧有亲属在公墓中。公墓迁移到郊区,当时墓地不仅构成了城市神圣的和永久的风尚,也构成了另一种城市,在这里,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住所。”{1}这段话挑明公墓既置身郊外又从属于城市的特殊性,更指出公墓“构成了另一种城市”。那么,公墓为什么也是城市,它究竟在什么样的意义上与城市同构?
让我们先看城市。城市是现代性产物,来自四面八方的人们被从土地里抛出,汇聚进城市,汇聚进城市的人们没有血缘甚至地缘的有机关联,只是按照法规和准则,井然有序又偶发冲突地生活在一起,这样的社会形态,按照费孝通的说法,就是无机社会。无机社会的典型意象就是公寓。公寓里,上下、左右的人家都是陌生、无关联、老死不相往来的。当然,公寓里的人们不会完全没有互动,但是,用吉登斯的话来说,他们的互动方式是一种“转瞬即逝的交往形式”,或者叫作“无焦点的互动”{2},“无焦点的互动”所展现出来的不是冷漠,也不是敌意,而是一种礼貌的疏远和刻意的控制。公墓即如公寓,与城市完全合拍。比如,小说中的“我”来自北平,暂居上海,“我”的母亲则葬在上海郊外的一家公墓。“我”天天去看母亲,便邂逅了来自香港的玲子,玲子母亲的墓在“我”母亲墓的“斜对面,往右手那边儿数去第四,有花放在那儿的”。由此可见,公墓里的居民构成也完全是无机的,他们大抵没有血缘、地缘关系,一起组构成了一个“陌生人的社会”。对于公墓的无机性以及由此展露出来的现代性,管墓人也有体会,他称公墓为“死人的市府”。
要想更清晰地指认公墓的现代性,我们不妨拿它和坟做一个简单的比较。坟是一个典型的传统意象。南北朝的庾信有诗云:“霜随柳白,月逐坟圆。”坟与霜、柳、月等中国文学的典范意象一起,勾描出了一幅带点凄凉又有些明澈、有些缠绵的农业文明画卷。而士大夫气极重的周作人也喜欢坟,他小时候最喜欢清明节,因为上坟船上可以“看娇娇”。坟更是深谙佛、老的废名最钟爱的意象,比如《桥》中说道:“以下坝进庄的大路为标准,未尽的坝直绕到屋后,在路左,坟地正面是路,走在路上,坟,颇多的,才不为树所遮掩。”坟原来栖居在村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就是乡村生活的一部分,乡间的孩童甚至以坟为嬉戏场,就像小林等一群孩子会在课后爬上“家家坟”里最高的坟头,他们“最喜欢上到坟头,比背着母亲登城还觉得好玩”。把死亡以及承载死亡的坟纳入日常生活,与把死亡以及承载死亡的公墓驱逐出日常生活,两者之间的差异,以一当十地表征出乡村与城市、传统与现代之间不容混淆的区别。因为村人们之间源自血缘和地缘的有机性,坟与坟之间、坟与人之间、活人与死人之间的关系,也都是有机论文导读:的公墓中邂逅一位恬静、忧郁的古典女郎,她是有丁香一样的颜色、丁香一样的芬芳、丁香一样的忧愁,“她叫我想起山中透明的小溪,黄昏的薄雾,戴望舒先生的‘雨巷’”。她整个世界甚至都皴染上了丁香的淡紫色:“那淡紫的旗袍儿,亭亭地站在那儿,在树根的旁边,在黑绸的高跟儿鞋上面,一双精致的脚!紫色的丁香沉默地躺在白大理石上面
的,就像小林姓“程”,他会在“家家坟”里寻找每一个姓“程”的死人,找到了,觉得如此熟稔,恨不得就是他的祖父。公墓里杂陈着的逝者以及来看望逝者的活人之间哪有这样一种浑然的有机性?
从“家家坟”或祖坟发展到公墓,中国社会的肌理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不过,在《公墓》写作的1932年,公墓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还是绝对崭新、陌生、奇异和现代的地方,只有穆时英这样“绝对的现代”的作家才会选择它作为故事的发生地点。那么,在这样新奇的地方,会发生一场什么样的新奇的邂逅呢?出人意料的是,“我”竟会在现代的公墓中邂逅一位恬静、忧郁的古典女郎,她是有丁香一样的颜色、丁香一样的芬芳、丁香一样的忧愁,“她叫我想起山中透明的小溪,黄昏的薄雾,戴望舒先生的‘雨巷’”。她整个世界甚至都皴染上了丁香的淡紫色:“那淡紫的旗袍儿,亭亭地站在那儿,在树根的旁边,在黑绸的高跟儿鞋上面,一双精致的脚!紫色的丁香沉默地躺在白大理石上面,紫色的玲姑娘,沉默地垂倒了脑袋,在微风里边。”玲子与丁香相互表征的关系,“我”自然心领神会,所以,在她生日那天,我送给她的礼物就是“一册戴望舒先生的诗集,一束紫丁香,和一颗痛苦着的心”。穆时英一再说丁香,一来是《现代》杂志作家群的惺惺相惜,二来是他极其迷恋《雨巷》中那位与“我”擦身而过的丁香一般的女郎,他要用“我”与玲子的邂逅再一次缱绻入《雨巷》的情调,并且去丰满抒情诗囿于体裁的局限所不能详写的“我”与丁香女郎的邂逅史。所以,喜欢看“细雨里蛇似地蜿蜒着维多利亚市的道路”,深爱这种“淡淡的哀愁”的玲子与丁香女郎是对应的,而成天躺在公墓的草地上吹口琴、读诗、怀想辽远的孤寂的母亲的“我”,自然也与徜徉于寂寥雨巷的“我”对应。如此一来,我们要想看清楚公墓里的邂逅,可能先要弄清楚雨巷里的相逢和错过。 源于:毕业www.7ctim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