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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释信息披露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质量联系研究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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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王斌和梁欣欣(2008)。(二)董事会与信息披露质量胡奕明和唐松莲(2008),韩海文(2010)分别从独立董事的专业背景、在董事会的占比方面检验了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盈余信息质量的影响。研究发现,董事会中具有财务或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较高,上市公司的盈余信息质量较好。得出类似结论的还有Xiao
【摘要】本文以2007—2011年的深市主板A股上市公司为基础,分析了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质量之间的关系。实证结果表明,产权性质、股权集中度、高管薪酬均与董事长两职合一与信息披露质量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这一结论说明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安排能够对信息披露质量起到促进作用。
【关键词】公司治理;信息披露;信息披露质量
通过公司治理结构的安排,可以有效的制衡股东、董事和经理层的利益和权利,降低内部人和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信息不对称程度。现有的对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质量的研究得出的结论并不一致。本文以深交所公布的信息披露考评结果为基础探讨了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质量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公司治理结构的合理安排对信息披露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

一、文献回顾

学者们对公司治理的研究较早,从20世纪90年始兴起研究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质量的关系。目前这方面的研究主要是把公司治理分成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和高管激励三个维度,分别研究这三个维度与信息披露质量之间的关系,其中相对研究较多的是董事会特征和信息披露质量的关系。

(一)股权结构与信息披露质量

L.L.Eng和Y.T.Mark(2003)研究发现股权结构会影响信息披露,较低的管理层持股和较高的政府持股会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但是大股东所有权与信息披露质量不显著相关。伊志宏等(2010)通过研究发现,在控制其他因素的前提下,国有产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通常好于非国有产权公司;对于非国有产权的样本公司,大股东持股的增加显著有益于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而对于国有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增加并没有显著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类似的研究还有马忠和吴翔宇(2007),王斌和梁欣欣(2008)。

(二)董事会与信息披露质量

胡奕明和唐松莲(2008),韩海文(2010)分别从独立董事的专业背景、在董事会的占比方面检验了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盈余信息质量的影响。研究发现,董事会中具有财务或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较高,上市公司的盈余信息质量较好。得出类似结论的还有Xiao Huafang 和Yuan Jianguo(2007)另外,多数研究都发现董事长兼任CEO(或总经理)对信息披露质量有消极影响。

(三)高管激励与信息披露质量

对高管进行有效的激励可以缓解冲突,降低信息不对称,从而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实证研究发现高管薪酬与信息披露质量显著正相关,如伊志宏等(2010)和韩海文(2010)说明有效的高管激励可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但是对于高管持股比例对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并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
上述文献表明,信息披露质量是可以量化的,公司治理对信息披露质量具有显著的影响。

二、研究假设

(一)股权结构与信息披露质量

如前所述,关于股权结构与信息披露质量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由于我国的上市公司根据其产权性质可以分为国有上市公司和非国有上市公司,即民营上市公司,二者的产权性质不同,来自资本市场的关注会有所不同,而这必然会影响到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为此我们提出假设1:
假设1(a):公司的产权性质与信息披露质量正相关;
假设1(b):股权集中度与信息披露质量正相关。

(二)董事会特征与信息披露质量

董事会是上市公司日常事务的执行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起着重要乃至决定性的作用。董事会的规模较大以及董事会比较活跃时,可以更多的参与公司的日常事务,有利于促进信息披露的质量;独立董事则可以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而董事长与总裁(或总经理)两职合一时则不利于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根据上述分析,我们提出假设2:
假设2(a):董事会规模较大时可以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
假设2(b):董事会比较活跃时可以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
假设2(c):独立董事的比例与信息披露质量正相关;
假设2(d):董事长与CEO(或总经理)两职合一会降低信息披露的质量。

(三)高管激励与信息披露质量

现代企业两权分离导致了股东和管理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为了缓解由此产生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股东会对管理层实施一定的激励,常见的激励方式是管理层持股和薪酬契约。有效的激励可以加强投资者和公司之间的沟通,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管理层操纵信息披露的可能性,从而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为此,我们提出假设3:
假设3(a):管理层持股比例越高,其信息披露水平越高;
假设3(b):管理层薪酬越高,其信息披露水平越高。

三、研究设计

(一)变量定义

1、因变量——信息披露质量

已有文献对信息披露质量的度量通常采用两种方法。一种是权威机构发布的结果,一种是源于:论文参考文献www.7ctime.com
学者自己的评价。由于权威机构发布的结果更客观,本文参考伊志宏等(2010)的做法,采用我国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信息披露考评结果作为信息披露质量的替代变量。当考评结果为优秀和良好时,信息披露质量较高,赋值为1,否则为0。

2、自变量——公司治理

如本文第二部分所述,对公司治理的度量分别从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和高管激励三个方面进行。鉴于我国资本市场的特殊背景,股权结构重点考虑了产权性质和股权集中度两个方面,当样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政府及事业单位时定义为国有上市公司,产权性质赋值为1,否则为0,股权集中度则用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替代;董事会特征主要考虑了董事会规模(用董事会总人数替代)、独立董事所占比例、董事会活跃程度(用董事会年度会议次数替代)和董事长与总裁(或总经理等)是否两职合一四个方面;高管激励则主要考虑了高管持股比例和高管薪酬两个方面。

3、控制变量

公司治理是影响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除公司治理外,公司本身的特征也会影响到信息披露的质量。 因此,本文选取了公司规模、负债水平、盈利能力和审计事务所四个方面,分别用总资产的自然对数、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和是否由四大事务所审计作为四个控制变量的替代变量。

(二)检验模型

由于因变量是二类分类变量,所以本文采用了Logistic二元回归模型进行分析。模型的基本表达式如式(1):
其中,P表示事件发生的概率,本文中是指信息披露质量为1源于:论文格式怎么写www.7ctime.com
时的概率,即P=P(kpjg=1)。α为常数项,βi为待估系数,xi为解释变量,本文中包括自变量和控制变量两大类,εi为残差。

(三)样本选取

本文以2007—2011年深交所发布信息披露考评的深市主板A股上市公司为基础,依次剔除了B股公司、金融行业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异常的公司以及数据不全的公司,最后得到2141个观测值。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论文导读:(或总经理)是否两职合一变量外,其他变量在在系数的方向与显著性方面完全一致,说明本文的回归结果是稳健的。五、本文小结本文以2007—2011年的深市主板A股上市公司为基础,分析了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质量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产权性质、股权集中度、高管薪酬均与信息披露质量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董事长两职合一
)描述性分析
通过分析样本公司2007—2011年间的信息披露考评结果可以发现:信息披露质量较高的公司,即信息披露考评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公司占当年全部样本公司的比重在2007—2011年分别为56.15%,62.56%,76.29%,78.10%和78.51%,说明样本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是逐年提高的。特别是样本区间的最后两年,信息披露质量较高的比例接近80%,说明样本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总体较高。

(二)回归结果分析

由于本文的因变量是二类分类变量,所以采用SPSS软件中的二元逻辑回归进行分析,结果见表1。
由上述结果可以看出,单一变量回归结果显示,在控制其他因素的条件下,产权性质和信息披露质量显著正相关,说明样本中国有企业的信息披露质量要高于非国有企业,与假设1(a)相符;股权集中度和信息披露质量显著正相关,与假设1(b)相符,说明股权适度的集中确实可以加强股东对高管的监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董事会规模和信息披露质量的系数为正,但不显著,说明仅有岗位的设置是不够的;独董比例和信息披露质量没有显著的相关关系,与假设不相符,说明样本公司中独立董事制度没有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董事会活跃度与信息披露质量显著负相关,这不符合预期假设,可能的原因是当公司问题较多时,董事会组织会议的次数也会随之增加,而公司问题较多会对信息披露质量产生负面影响;董事长两职合一与信息披露质量显著负相关,说明当董事长兼任CEO(或总经理)时,信息披露质量会下降,验证了假设2(d);高管持股比例与信息披露质量显著负相关,这与假设3(a)相反,可能的原因是高管持股之后和大股东联合,通过操纵报表等手段侵害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从而对信息披露质量产生负面影响;高管薪酬与信息披露质量显著正相关,与假设3(b)相符。表1的最后一列引入了所有的公司治理变量,回归结果与前面的单一变量回归结果在系数方向和显著性方面一致。

(三)稳健性检验

为了保证结论的稳健性,本文以深交所的原始考评结果为基础,采用有序回归进行稳健性检验。结果表明,公司的产权性质、股权集中度和高管薪酬均与信息披露质量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正相关,董事会会议次数、高管持股比例均与信息披露质量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负相关,除董事长与总裁(或总经理)是否两职合一变量外,其他变量在在系数的方向与显著性方面完全一致,说明本文的回归结果是稳健的。

五、本文小结

本文以2007—2011年的深市主板A股上市公司为基础,分析了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质量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产权性质、股权集中度、高管薪酬均与信息披露质量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董事长两职合一与信息披露质量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而董事会规模和独立董事的比例与信息披露质量没有显著的相关关系。这一结论说明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安排能够对信息披露质量起到促进作用。在未来要完善证券市场发展,保护投资者利益,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则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必要之举。
参考文献
马忠,吴翔宇.金字塔结构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程度的影响:来自家族控股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会计研究》,2007.1
王斌,梁欣欣.公司治理、财务状况与信息披露质量—来自深交所的经验数据.《会计研究》,2008.3
[3]伊志宏,姜付秀,秦义虎,产品市场竞争、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质量,《管理世界》,2010.1
[4]张学勇,廖理.股权分置改革、自愿性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经济研究》,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