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论文查重: 大雅 万方 维普 turnitin paperpass

简论个人所得税浅谈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目前状况和革新倡议设计

最后更新时间:2024-02-2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3832 浏览:100458
论文导读:
1009-4202(2013)08-000-02
摘 要 个人所得税作为直接税,对调节收入和公平分配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个人所得税收入不断增长,个人所得税对人们的自身经济利益影响也越来越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经历了1999年、2006年、2008年几次微调,主要是对减除费用标准的调整。2011年6月,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了较大修改,但是此次修订并未在税制模式上实现实质性突破,费用扣除也仍采取“一刀切”的标准。本文分析了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税率结构、费用扣除标准、征收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改善税收征管制度,提高征管水平,建立健全纳税人信息库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 制度 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具有筹集财政收入、调节个人收入和维持宏观经济稳定等多重功能。其中,个人所得税的调节收入分配职能主要体现在征收后能够缩小居民的收入差距,其是调节贫富差距的有力工具。而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却是公认的税收流失严重的税种之一,这与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着直接关系。因此,分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如何改善税收征管制度,提高征管水平,对防止税收流失和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的职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现状

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所得税制,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对所有所得进行合并,征管简便,可以通过源泉扣缴的办法,征纳成本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分为11项,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等。
税率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式。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及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采用比例税率,其中对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对稿酬等其他所得采用比例税率。
费用扣除采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两种方法。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月定额扣除3500元;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扣除20%的费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不进行费用扣除。
申报方式主要实行源泉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两种征税方式。源泉扣缴是指当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时,支付单位负有代扣代缴义务,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是由达到税法要求的纳税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取得的应税所得项目和数额的一种方法。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形势的多元化,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弊端和问题逐渐显露出来,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单一的分类所得税制产生的不公平问题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自1980年开始施行,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当时大多数人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劳动所得,收入方式比较单一 而且收入程度较低,采用分类所得税制模式,征收简便,征管成本也低。随着个人收入来源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居民的收入方式除了有劳动收入,还有股份收入、资本收入、房屋出租收入等,在此情形下分类税制已经难以掌握纳税人总体收入水平和负担能力,而且不能体现“量能负担”原则,容易造成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不纳税或少纳税;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的人却多交税,使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差距的职能不能得以发挥。源于:标准论文格式范例www.7ctime.com
此外,在分类税制下,容易引发纳税人分解收入,合理避税,导致税源流失,从而给税收征管增加难度。

2.费用扣除标准缺乏弹性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中费用扣除方法采取的是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都规定了一个统一的数额或比率,没有充分考虑纳税人的家庭情况,比如纳税人的婚姻状况、子女的抚养问题、老人的赡养问题以及纳税人住房、医疗、养老、教育等因素对支出的影响。另外,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的免征额可能几年不变,忽略了物价指数和通货膨胀指数变化对论文导读:
纳税人实际收入的影响。费用扣除是个人所得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定的合理性极大影响了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的公平性原则。

3.稽查信息的处理机制不完善,成为税务稽查工作的难点,并制约制度的改革

我国目前有着比较强大的税收征管网络体系,但在个人收入监控方面相当乏力,其原因在于税务机关与其他经济部门之间没有完全联网,无法及时准确地获取和处理纳税人各项交易信息,无法有效地对纳税过程进行监控。征管信息落后,征收手段跟不上,制约了向以家庭为单位的征税方式的转变。
4.征收方式单

一、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申报留于形式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包括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方式。代扣代缴的征收方式便于税务机关对工薪、薪金所得的监管,但对一些可能采取交易方式支付的财产租赁或转让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如果扣缴义务人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税务机关很难对纳税人的收入进行监控。自行申报的纳税制度自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但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自行申报中纳税项目占较大比例的是工资、薪金所得,这主要是因为代扣企业实行了全员全额申报,税务机关对这部分所得容易监管。而对于如律师、医生、教师等人员在工作以外取得的收入以及纳税人的境外所得、证劵交易所得等,税务部门很难予以监控。近几年随着自行申报工作的推进,尽管税务机关已经掌握了纳税人的一些涉税信息,但是由于相关公共管理部门、支付单位与税务机关的信息传递、共享机制尚未形成,加之交易的存在,使得税务机关无法掌握纳税人完备的收入信息,后续的稽核工作很难有效的进行,自行申报的纳税方式在执行中留于形式,缺乏严肃性。 源于:毕业设计论文格式www.7ctim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