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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和谐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社会和谐进展

最后更新时间:2024-03-0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2611 浏览:97513
论文导读:
摘 要:目前我国的入口老龄化正迅速、大规模、高龄化的到来,而我国现有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很难适应这种人口老龄化的形势。针对这人口变迁趋势,我国应当借鉴其它国家经验,大力发展经济,改革现行体制,逐步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老年照料服务体系,促进健康老龄化。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特征;养老保障;和谐发展

一、什么是人口老龄化

人口老龄化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两个含义:一是指老年人口相对增多,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的过程;二是指社会人口结构呈现老年状态,进入老龄化社会。国际上通常看法是,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

二、老龄化产生的根源与主要解决办法

产生老龄化的原因有二个:寿命延长、非均衡生育(包括生育高峰和少生孩子)。
解决老龄化的措施,依据产生的原因不同而有所区别:
1、由于人们的“寿命延长”而产生老龄化。这是人们生活水平和保健水平提高的必然结果,是民富国强的标志。要解决的问题,不是如何防止老龄化,而是如何应对由此造成老龄化后所带来的养老金不足和养老服务不足的问题。
源于:大学生论文www.7ctime.com
由于“寿命延长”而产生老龄化是不可避免的,由此造成老龄化后所带来的养老金不足和养老服务不足的问题,只能通过“延迟退休和加强养老服务”来解决。

2、由于人们“非均衡生育(包括生育高峰和少生孩子)”而产生的老龄化。

由于“非均衡生育(生育高峰和少生孩子)”而产生的老龄化,只能通过“均衡生育”来解决,其中实现“代际均衡政策”是最为可行也最为公平的选择;在发达国家实现代际均衡的生育率为2.17胎,在发展中国家实现代际均衡的生育率为2.3胎,中国是发展中国家,理想的生育率是2.3胎(10%无胎、10%一胎、40%二胎、30%三胎、10%四胎及以上)。
2010年人口普查长表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总和生育率为1.18110,其中“城市”为0.88210,“镇”为1.15340,“乡村”为1.43755。要将中国的生育率调控到2.3胎,实行“鼓励二胎、充许一胎、征税多胎和无胎”的生育政策是最理想的选择(俄罗斯已经对无胎征税),这有利于实现人口调控的“费改税”,并从根本上减少中国政府的非税收入,改善政府形象。同时,还有利于形成“普通二胎、中产三胎、少数多胎和少胎”的理想人口结构,有利于增加中产阶层的比重,尽快使中国形成橄榄型社会结构。
由于进入到严重少子化社会之后(0~1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在15%以下,为超少子化;15%~18%,为严重少子化;18%~20%,为少子化;20%~23%,为正常;23%~30%,为多子化;30%~40%,为严重多子化;40%以上,为超多子化。)会造成严重的社会灾难,并且难以恢复到人口的代际均衡的水平;中国在2000年前后就进入了超少子化社会(14.03%),就算现在放开生育,也已经难于恢复到世代交替的正常水平了;鼓励生育势在必行,否则,人口快速衰退不可避免
目前,全世界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总数已达6亿,有60多个国家的老年人口达到或超过人口总数的10%,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行列。我国许多城市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

三、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基本特征

我国人口基数大,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医疗卫生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人口预期寿命日益延长,老年人口逐年增加。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呈现出“未富先老”的特征

人口老龄化是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人口发展达到一定阶段后的产物。在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伴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而生.呈渐进步伐,当发达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GNP一般在l万美元以上。而我国成为老龄化国家时.人均GNP仅为800美元。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用于老年人口的养老支出,与收入水平的变动、老年人口规模及比重有密切关系,未富先老的人口老龄化和大规模高速度的老龄化发展对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而言是一次论文导读:制度;对于遵守国家生育政策而形成的独子(女)户、双女户,继续推行计划生育养老保险。还可以因地制宜推广绿色养老保险,在乡村利用资源优势,开辟养老田、养老山、养老林、养老塘的形式,为农村老龄化人口自我养老提供一个平台。在经济发达地区,也可以自愿实行农民退休金制度,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老年农民或按年度或按月份领取
挑战,经济压力不言而喻。

(二)我国老年人口在区域分布上呈不均衡性

在上海,老年人口2000年已达238万,占总人口的l8.5%.到2025年将达到最高峰468.8万,占总人口的32.7%;北京2000年老年人口为188万,占总人口的14.6%,到2025年将会猛增到416万,老年人口的比例接近30%,大大超过现在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的程度。整体而论.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人口已经进入老龄化阶段。而在中西部地区,人口老龄化的程度明显低于东部。

(三)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愈益突出

我国城乡差别与人口流动使农村人口老龄化更加突出。就静态而言.由于农村婴儿出生率高于城市,因此老龄化程度城市高于农村;就动态而言,由于农村越来越多的青壮年携带子女流入城镇,城乡老龄化的程度正在接近.因此导致农村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愈益突出。

(四)女性老年人负荷沉重

由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历史、文化、社会等原因.老年妇女容易受到性别和年龄的双重歧视,老年妇女比低龄妇女以及男性老人在生活上面临更多的困难,并往往会受到不公正的待遇。

四、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社会养老保障提出改革要求

社会养老保障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人口老龄化对其的影响是多方面和多层次的。首先,养老保险居于社会养老保障中最根本的一环.以资金缺口直接衡量的话,人口老龄化使养老金和老年人的医疗费用支出大量增加。其次,人口老龄化使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受到削弱,急需社会养老保障向更高层次迈进。我国人口寿命的延长,使高龄老人不断增多,家庭内的代际数将相应增加;伴随父母年龄的提高,子女的年龄也在相应提高,导致低龄老人供养高龄老人的局面产生,家庭供养能力会有所下降。而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发展,带病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比重日益增加,所以老龄化发展只解决经济供养是不够的,还要解决好社会照料和医疗护理问题。因此,大力培育社会化服务功能,发展以社区为中心的各项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事业,以弥补家庭养老功能的缺失,满足日益增强的社会养老需求,是人口老龄化提出的一个现实要求。

五、积极应对老龄化问题应采取的措施

社会养老的发展同样面临较多的制约因素,如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低、缺乏系统的老年服务体系、养老设施严重不足、老年人口的收入水平偏低等,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形成多支柱体系

我国原来实行的现收现付的以公共养老金为基础的老年保障体系已不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国家独立支撑的养老保险体系转化为由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共同承担已成为政府必然的选择。因此,我国应增加企业和个人的义务,在国家基本保险之外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支柱和个人自愿参加的其他补充保险,形成新的三元模式。
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基本养老金+强制性储蓄积累”的二元养老保险模式,从功能定位和保障目标上看两者应该有所区别,资金筹集、管理运作以及养老金发放方面,应该逐步分离,按照不同的管理方式分别实施。随着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到来,基本养老金的比重应该逐步缩小,更多地发挥补充养老保险的作用。
目前我国农村地区正在推行的是完全积累式的养老保险,仍处于探索阶段,覆盖面很小,保障水平较低。从我国人口变动的趋势来看,随着生育率的进一步下降,以及农村青年人口的大量外流,未来的我国养老问题,难点在农村,重点也在农村。由于农村老人数量极大,农民本身又有土地使用权,因此从主体来说,农村养老应以家庭为主,社会为辅,提倡老人自养,树立自我养老意识。对于农村“三无”老人继续实行“五保”制度;对于遵守国家生育政策而形成的独子(女)户、双女户,继续推行计划生育养老保险。还可以因地制宜推广绿色养老保险,在乡村利用资源优势,开辟养老田、养老山、养老林、养老塘的形式,为农村老龄化人口自我养老提供一个平台。在经济发达地区,也可以自愿实行农民退休金制度,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老年农民或按年度或按月份领取一定数额的退休金。

(二)建立基金管理公司,加强商业养老保险公司的建设

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是依据法律来经营管理全国养老保险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单位,它利摘自:毕业论文摘要www.7ctime.com
用社会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依法进论文导读:
行投资经营活动,以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的增殖。目前,在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只能投资于政府公债、存人国家银行获取利息,受到通货膨胀等的威胁。特别是这几年,国家为了扩大国内需求,政府公债、银行存款利率在不断下调,养老保险基金实际收益率并不高。建立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能够将养老金的投资收益状况直接与公司的生存、公司的利益相联系,调动公司管理人员管理养老金的积极性。商业养老保险必将在养老保险体系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养老金缴纳的时间长,有定期性,储蓄的时间也很长,比较适合作长期投资,而长期投资的收益则是很高的。

(三)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引导监督多支柱体系

政府对社会养老保险应行使宏观调控职能,制定政策起引导、宣传和监督的作用,不直接管理基金。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基本养老金+强制性储蓄积累”的二元养老保险模式,从功能定位和保障目标上看两者应该有所区别,政府在此间的职能应该逐步分离,行使宏观调控职能。
在农村提倡自我养老,并不等于说国家不投入。国家应该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承担更多的义务。如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制定有利于农村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承担农村养老保险的事业经费等。其次,进一步扩大农村社会养老的覆盖面,不应仅限于发达地区,在养老能力更弱、且具有更大风险性的经济落后地区也应该尽快展开。第三,农村养老保险应该采取一定的强制性,在保险模式逐渐成熟之后,养老保险应该逐步转为强制性,保费可以以税收的方式、按年纯收入的一定比例交纳。
此外,拓展建立多元化养老保险基金筹资渠道,广辟渠道,建立稳定的多元化的社会保障资金增量供给机制,走多层次、多渠道筹集资金的路子,增强供给能力,同时建立资金的保值增值机制,严格规范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才是解决社会保障资金供求矛盾的根本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