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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集团化我国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深思

最后更新时间:2024-02-2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4247 浏览:157577
论文导读:
凌喜春简历:
凌喜春,男,汉族,1960年出生,安徽枞阳人,研究生学历,现任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兼任陕西省财政学会常务理事。长期从事党务工作,有丰富的党政领导工作经验。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教育摆在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之首,要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对新时期职业教育工作做出了战略部署。鲁听部长“职业教育,兴国之道”专题采访中,对未来职业教育的机遇、任务、规律、创新等问题进行了权威解读,指出了当前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六大摘自:毕业论文 格式www.7ctime.com
主要任务,其中包括深度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核心是以集团化办学为重点,整合多方力量,多种资源,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本文围绕鲁昕部长的“职业教育,兴国之道”,对新时期如何开展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进行了一些思考:
我国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现状
集团化办学是我国职业教育在特定的历史发展阶段,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解决职业教育自身发展障碍,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出来的一种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具有中国特色的办学模式。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可以实现职业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提高职业教育的运行质量和办学效益,实现职业教育跨越式发展。各地区、各行业和一些企业积极开展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形成了一批有特色、成规模、效果明显、影响广泛的职教集团。据统计,全国已建职教集团约700个,覆盖100多个行业部门、近2万家企业、700多个科研机构和50%以上的中职校、90%以上的高职校。
近年来,虽然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已取得很大进展,但总体上还处于探索阶段,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这些问题,制约了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整体推进,使得一些职教集团,没有取得实质性效果,没有充分发挥出职教集团化办学的作用。
制约我国高职教育集团化发展的因素
国家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中政策不到位。到目前为止,国家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上提出了许多要求,但都是零散地体现在不同的相关文件上,还没有一个专门针对职业教育集团和办学的政策性文件。教育部2009年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若干意见》,许多省的教育主管部门也都下发了相应的文件,但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还是缺乏政策力度。这些文件在职业教育集团组建初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当职业教育集团发展到一定阶段时,这些文件不能解决集团内部产生的许多新问题,如各行业、企业与职业学校的权利、义务与利益问题,集团内部组织、管理制度、运行机制问题等。这些虽然是职业教育集团自身发展的问题,但是如果没有国家的政策支持,单纯依靠集团内部力量,难以得到有效的解决。
各级政府部门在职业教育集团办学中的定位不清。随着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深入发展,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未能清晰地定位自己的角色。在职教集团组建过程中,有些教育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虽然提出自愿参加的原则,但实际上却利用行政力量牵强撮合,而不是靠市场力量自发推动。有的甚至用行政命令强制执行,“拉郎配”的现象比较普遍,造成集团内部关系松散,缺乏凝聚力。有的教育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则为了赶潮流,盲目鼓励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导致集团内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落后,办学质量不高,甚至出现有名无实的现象。
教育部门对集团化办学缺乏合理的评价体系。教育部门对职业教育集团办学还没有建立一个公正、合理的评价体系,对各个地区职业教育集团的发展水平难以做出统一的评价与认定。职业教育集团地区差异明显,沿海地区发展趋向成熟,中部地区相对缓慢,而西部地区发展不足,这些欠发达地区需要在借鉴发展地区的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出适应当地实际情况的职业教育集团办学模式,没有公正、合理的评价体系就不能提供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供欠发展地区借鉴。
企业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中缺乏积极性。在目前的职业教育集团办学运作中,大多数职业教育集团都是职业院校在唱主角,理事长由核心职业院校领导担任,加之职业教育集团没有充分考虑共赢因素,致使行业、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不高。特别是在一些职业教育集团中,作为院校一方过多的考虑到了行业、企业应当在人在培养模式建立、实训基地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学生顶岗实习、学生就业等方面发挥作用,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论文导读:是将行业、企业、职业院校以利益为纽带紧密地结合起来,这种结合的关键是平等自愿。这种结合不仅仅是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在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成行业、企业和学校共同参与的集团。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各方能够实现共赢、各方能够履行职责、各方积极自愿参加的校企合作模式和中高职合作模式。三是建立高效运
,使得企业在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中感觉有一定的压力,影响了企业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中缺乏积极性。
职业院校在集团化办学中没有很好地履行职责。目前在集团化办学中,职业院校服务功能严重不足,院校为企业产品的开发、技术的支持、职工培训、管理咨询等方面的服务,没有很好地履行职业院校在集团化办学的责任和义务。究其原因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我国的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的技术和技能、教学设备的先进程度、教学模式等还不能优于企业水平,有些甚至还远远的落后于企业水平,因此没有能力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各个同类院校之间由于自身利益的存在,在教学设施、师资队伍等资源方面还没有达到共建共享,大多仅仅停留在示范阶段,院校的办学合作力度不够。
推进我国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思路
今年3月18日召开的全国职成教工作视频会议上,鲁昕部长讲话中谈到,我国今年职教工作有两大任务,一是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二是促进中高职衔接工作。今后一定时期,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将成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我认为,今后我国发展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建立集团化办学国家制度,加强宏观调控。一是建立集团化办学方面的相关法律制度。全国人大应当在《职业教育法》的相关条款中,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提出明确规定,明确集团化办学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功能定位、法律地位,明确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在集团化办学中的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国务院各部门应当制定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政策制度,明确建立教育集团产权制度,规范集团化办学中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明确集团化办学的认定、评价标准,对集团化办学的组织体系提出要求,对行业企业限定准入标准,对职教集团的办学绩效进行考核,对集团化办学的权限、管理运行机制等予以规定。二是出台有关对行业、企业参与集团化办学的优惠政策。国家财政部门应当制定政策,对行业、企业参与集团化办学的在财政资金上给予支持,同时,对行业、企业参与集团化办学在税收政策上予以优惠,以鼓励支持行业、企业参与集团化办学,调动其参与集团化办学的积极性。三是建立集团化办学的资金保障机制。各级地方政府应加大对集团化办学的经费支持力度,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其他投入为辅的办学经费筹集制度。各级财政应给予集团化办学以专项经费支持,保障职教集团的日常运行,并在职教集团的共享型基础设施建设、专业建设、教师建设、教师企业实践、学生顶岗实习、公益性培训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四是建立集团化办学的环境保障机制。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宏观控制,逐步实现教育部门的书与劳动部门的职业资格证书相互融通转换,教育体系和培训体系相互衔接沟通,学校教育资源和企业、社会培训机构资源相互整合,为集团化办学的有效运行提供环境保障。
第二,完善集团化办学的运行机制,提高运行效率。一是建立各方共赢的利益机制。利益是职教集团能否健康运行和持续发展的核心所在,特别是以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行业、企业,更需要在实施集团化办学中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职教集团只有建立资源共建、利益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运行机制,使成员各方实现目前和长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才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职业教育集团才有可能良好运行、持续发展。二是建立平等自愿的合作机制。合作办学是集团化办学的根本所在。相对于单一的职业院校办学来讲,集团化办学的核心是将行业、企业、职业院校以利益为纽带紧密地结合起来,这种结合的关键是平等自愿。这种结合不仅仅是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在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成行业、企业和学校共同参与的集团。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各方能够实现共赢、各方能够履行职责、各方积极自愿参加的校企合作模式和中高职合作模式。三是建立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健全并完善职业教育集团的工作机制,是确保集团高效运行的组织条件。要进一步明确集团内部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建设紧密型职教集团,合理设置内部组织机构,完善组织章程、工作程序和各项管理制度,形成决策、机构精简、监督有力、运行高效、调解及时的工作机制,确保职教集团的高效运行。
职业院校在职教集团化办学中任重道远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各级政府对集团化办学的政策制度支持和行业、企业对集团化办学的积极参与,还需要做一定的工作。尽管各级教育部都制定了相关的文件,但是在实际运行中还有许多实际问论文导读:题不能得到解决。二是职业院校自身更需要加强内涵建设,提高自身服务行业、企业、社会的能力。当我们呼吁国家、政府的法律政策支持,行业、企业的积极参与的同时,我们职业院校自身还需要增强吸引力,增强院校之间的凝聚力,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高效运行和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上一页123
题不能得到解决。
二是职业院校自身更需要加强内涵建设,提高自身服务行业、企业、社会的能力。当我们呼吁国家、政府的法律政策支持,行业、企业的积极参与的同时,我们职业院校自身还需要增强吸引力,增强院校之间的凝聚力,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高效运行和持续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