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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建筑工程监理中存在理由及强化策略

最后更新时间:2024-03-2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4374 浏览:158567
论文导读:产生欺骗行为的、借机向施工单位领取索赔的不规范行为,必须依据相关法律严惩不贷。加大力度杜绝监理市场中存在的一切不良行为,避开其对建筑行业监理单位带来更加严重的负面影响。2、完善人员配置,全面提高监理水平在我国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常存在着监理人员紧缺的现象,甚至在整个建筑行业监理市场中,出现对监理人员
摘要:建筑工程作为承担城市建设发展的主要职能,作为工程监理,主要负责建筑工程的质量把关、科学决策以及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具体理由进行协调处理,在整个建筑工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启动的比较晚,在整个建筑行业中的管理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还有很多不足,笔者通过对以下建筑工程监理中存在的理由进行分析,从而找出相应的应策略略。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项目;理由

一、当前建筑工程在监理工作中存在的理由

1、监理人队伍素质过低,空挂公职现象普遍存在

由于建筑行业一时间以飞快的速度得到迅猛发展,加上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引进的较晚,因此对建筑工程监理方面的人才培养相对不足,无法满足当今建筑工程在监理方面对人才的市场需求。此外,我国现有的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水平还远远落后于世界发达国家对建筑监理人的标准,其自身的素质根本无法满足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导致一些建筑单位在实际的操作中,由于监理人员的数量不足及自身素质差等弱点,在其自身众多的建筑项目中,上报的往往都是同一批的监理人员。这样就会导致建筑单位在以后的实际建设中,由于人员不足产生多个项目同时挂着一个监理人的名字,却时时不见其监理人的出现,这样空挂公职的现象目前在我国的建筑行业监理工作中普遍存在,致使整个建筑行业的监理工作得不到有效落实,也就对建筑监理工作失去了充分的保障。更有一些企业,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需求,把项目直接转让给缺乏资质的企业或个人,收取应有的管理费用,而对其不再实行直接管理。这就使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缺乏企业的安全监理,导致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得不到有效的保障。监理人自身的素质过低并对自身的工作认识不强,没有充分履行自身的工作职责,这就使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对监理人员的指令不顺从,同时导致建筑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得不到良好的保障。

2、监理人自身对工作的认识不强,阻碍全过程监理的实施

在人们眼中,监理工作无非是对建筑工程进行质量的检验监督以及整个建筑过程的监管,但远远不止这些,人们所看到的只是凭自己的理解而产生的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表面认识。事实证明,监理工作是一项极其严谨、同时对专业技能和自身的全面综合素质要求非常高的工作,但在我国,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多数人员主要分为以下三种,一是对工程设计及施工管理方面有过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二是进行过短期的建筑工程监理相关培训而没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以及没有经过建筑工程监理相关培训而直接上岗的负责工程监理工作的技术人员,三是从事多年的建筑工程相关工作,临近退休的技术人员。这些人员构成了我国建筑工程的监理人员队伍,没有相关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掌握,对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没有充分的认识,只是片面的理解为自己只要对技术知识有所掌握就可以完成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和技术监管,从思想上直接错误的认识了这项严肃、认真、责任重大的监管工作,给整个建筑工程全过程的监管工作带来阻碍。

3、建设单位对工程监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强

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主要可以概括为:一协调、两管理、三制约。即协调本单位的建设项目在工程施工、项目设计到工程验收整个过程可能存在或发生的各种理由;进行信息管理以及合同管理;对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成本、进度进行制约。但是在当今多样的建筑行业中,仍然有许多施工单位以及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甚至在一些中小型建筑工程中,不设工程监理这一岗位职责,也并没有相应的监理人员,或者请了工程监理,但只见其名未见其人,存在着严重的违规操作,并没有重视起工程监理的工作,也就从根本上没有发挥工程监理的真正作用。

二、加强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相应策略

1、通过法律手段,全面提高监理意识

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兴起,我国的建筑工程在监理工作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利润空间,致使建筑工程的监理市场出现鱼龙混杂的局面,不少企业及监理单位资质能力不足却依然存在于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市场中,不能对建筑工程的质量提供良好的科学监督及保障。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建筑监理行业的法律法规体制建设,完善建筑行业监理市场的秩序性,无论是企业还是监理单位在进入及退出监理市场时应遵循一定的行业机制。对于当前存在于建筑行业监理市场不规范的监理单位,责令其立即整改或彻底清除,通过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集体配合,运用法律的手段,净化建筑行业监理市场的环境。针对不配合监理工作的实施以及故意抵制净化监理市场的企业及单位,相关部门应出台严格的处罚细则及规章制度,对存在侥幸心理、执意抵抗的单位及企业,进行严肃的处罚,以此提高企业及施工、建设单位对建筑行业监理工作的重新认识,并积极配合。针对在建筑工程施工的全过程没有尽到自身职责的监理单位,并对建设单位产生欺骗行为的、借机向施工单位领取索赔的不规范行为,必须依据相关法律严惩不贷。加大力度杜绝监理市场中存在的一切不良行为,避开其对建筑行业监理单位带来更加严重的负面影响。

2、完善人员配置,全面提高监理水平

在我国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常存在着监理人员紧缺的现象,甚至在整个建筑行业监理市场中,出现对监理人员供不应求的现象,而在监理行业的总部却存在着总部人员无所事事、人浮于事的不良现象。真正的业绩以及良好的建筑行业监理市场不是每天坐在办公室无所事事就能成就的,而是要真真切切的下基层,来到施工现场,真正发挥自身对监理工作的价值。把最优秀的人放到最需要他到的地方,增加施工前线的力量,推动监理工作的有效形成、有的放矢。因此,笔者倡议监理单位在进行人员配置时,综合整个监理人员队伍的实际情况,平衡监理工作的客观需求,加大对一线施工现场监理人员的配置,增加一线对监理人员的需求,避开监理总部及驻地办人浮于事的不良现象。并且,针对一线施工现场工作环境较为艰苦的情况,适当权衡监理人员在薪资发放上向一线监理人员倾斜,通过薪资绩效方面的推动作用,促使更多的优秀监理人员投身一线,将自身对监理工作的价值充分显现出来,带动建筑行业监理工作的良好发展。

3、将监理工作的重心前移,做到事前监理

论文导读:
由于我国现行的建筑行业监理人员在对监理工作的认识方面仍然存在着较大的不足,只是对建筑工程的过程进行监督或者简单的事后监察,对监理工作起不到一定的实际成效。要想真正的发挥建筑工程中监管的实际价值,充分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就应该要求将监理工作的重心前移,做到事前监理,避开亡羊补牢,使监理工作在建筑工程的过程中始终起主导作用,受控于建筑工程的质量。对此,就需要监理人员对监理工程事先做好充分的了解,在此项工程的施工之前就应对其做好充分的监理规划,在施工的过程中,做到严把现场质量关,对施工的材料以及建筑的质量做到随时监控,充分达到监理的最大化作用,提高建设质量和建设水平。
三、结束语
总的来说,在建筑行业快速发展的当前,我国建筑行业的监理机制仍然不健全,存在着很多不足。在未来的工作开展中,必须要不断加强改善我国建筑行业监理人员队伍的建设,规划监理市场的有效秩序,这样以来才能够更好的发挥监理工作在建筑行业中的作用,为建筑工程的质量提供更多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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