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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资文化遗产保护与新农村建设关系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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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文件《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则系统地提出了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原则要求与基本途径。于是,一场声势浩大的新农村建设运动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轰轰烈烈地展开。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很少有学者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研究。本文拟就这一问题进行探
【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新农村建设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特定意义上讲,两者的地域空间相同,实施主体相同,目标一致。它们是互为依托、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关系。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新农村建设;关系;依托;促进
1008-0139(2012)02—0154—5
我国自2004年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其研究工作如火如茶。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2006年1号文件《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则系统地提出了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原则要求与基本途径。于是,一场声势浩大的新农村建设运动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轰轰烈烈地展开。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很少有学者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研究。本文拟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以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与保护要求

非物质文化遗产又称口述或无形遗产,是相对于有形遗产即物质遗产而言的。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它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表述为:“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五)传统体育和游艺;(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所以与物质文化遗产如建筑、文物、古迹遗址等一样成为人们集中有限精力努力抢救保护的对象,是因为它们具有深刻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文化价值或科学价值,因而具有历史性、艺术性和科学性等特征。当然,与物质文化相比,口头与无形文化遗产有其自身的特点,即独特性、活态性、传承性、流变性、综合性、民族性、地域性。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上述特点,国务院《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摘自:毕业论文格式模板www.7ctime.com
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和“通过全社会的努力,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使我国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的工作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更是明确指出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基于此,笔者以为,在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等工作原则的前提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还应遵循以下三个重要原则:一是以人为本原则。重视和保护那些承载传统文化并直接关涉其继承或消失的民间艺人;依赖并调动广大民众进行共同保护;保护工作要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众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二是整体性原则。保护工作要尽量涉及遗产的所有表现形式并对其实施保护;注重对遗产的文化空间及其整体生态环境进行保护;注意对相关遗产包括物质遗产的综合保护。三是长期性原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决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也不是通过一场运动或短期突击行为解决问题的,而是要通过几代人甚至世世代代的努力才能使它们在得到合理利用的基础上不断丰富、传承和发展。
在遵循上述原则的同时,要卓有成效地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明确规定:“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也就是说,要在全面调查、记录、建档的基础上,建立起国家、省、地、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性项目名录认定体系并加以重点保护;此外,要特别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环境保护,如建立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等。尤为重要的是,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全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任务与要求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第一次明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2006年1号文件《意见》进一步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文件还具体提出了新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任务与要求。其中,经济建设的任务与要求是发展现代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循环农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等;文化建设的任务与要求是“加强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发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基层服务点,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保护和发展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创建农村文化生活的载体和手段,引导文化工作者深入乡村,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扶持农村业余文化队伍,鼓励农民兴办文化产业。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抵制腐朽落后文化。”社会建设的任务与要求是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
从根本上讲,新农村建设就是要更好地实现农村现代化,把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统一到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去,实现农村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对应于物质文明建设,其首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主要表现为生产方式的有效转型以实现农民增产增收;“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对论文导读:原则,并指出“文化政策是内在的和可持续发展政策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故应与其他社会领域相协调,采取综合方法加以实施,任何发展政策都应非常关注文化本身。”还提出了“使文化政策成为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之一”的行动目标。新农村建设的最终目标是使广源于:标准论文格式范文www.7ctime.com大农村地区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得
应于精神文明建设,其首要任务是提高农民素质,主要表现为通过乡村文化建设形成健康文明风尚;“管理”对应于政治文明建设,其首要任务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主要表现为引导农民积极参政议政并探索管理的多种实现形式。也就是说,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永续发展。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新农村建设的内在联系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新农村建设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首先,二者的地域空间相同。农村地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战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是具有本原性的民族民间文化,它的创造、拥有者是广大农民,其承载与传衍地域在广大农村。因此,‘新农村’发展战略应把文化保护与农村文化建设有机结合,旨在引导广大农民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享有其传统文化成果一一它应是农村文化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将有利于唤起民众自然而快乐地参与文化保护,在此过程中形成文化保护工作的良性循环机制和优质基因的延续。”相同的地域空间,决定了两者工作的犬牙交错。其次,两者的实施主体相同。无论是新农村建设,还是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都需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并依靠他们发挥主观能动作用。没有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努力实践,不可能达成预期的目标。在新农村建设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伟大实践中,各级党委和政府只是领导者、主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最终的操作实践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努力。其三,两者的目标一致。非物质文化保护的工作目标是在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使我国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8年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的“文化政策促进发展”政府间会议提出的《文化政策促进发展行动计划》指出了“可持续发展和文化繁荣是相互依存的”的原则,并指出“文化政策是内在的和可持续发展政策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故应与其他社会领域相协调,采取综合方法加以实施,任何发展政策都应非常关注文化本身。”还提出了“使文化政策成为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之一”的行动目标。新农村建设的最终目标是使广源于:标准论文格式范文www.7ctime.com
大农村地区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得到极大的繁荣,以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不断丰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有效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正是在“繁荣文化”的终极层面上,新农村建设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着共同的目标。其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无论是农业的发展,农村的进步,农民的致富,都需要文化的哺育与支撑。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可以弘扬农村高雅文化,促进乡风文明,陶冶农民的情操,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素质和文明程度,为新农村文化建设增添新的内涵与意义。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

总体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新农村建设是互为依托、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关系。
其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新农村建设互为依托。一方面,新农村建设是有效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前提和基础。实践证明,新农村建设,有力推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千百年来,受封建策的影响,许许多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民间处于一种自生自灭的状态,甚至受到统治者的封杀、禁止,一些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被无情的历史所吞没。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与此同时,西方文化象潮水般进入我国,肆无忌惮地冲击和破坏着我国传统的文化,人们的观念、行为发生变化,传统文化被视为“落伍”而遭冷落。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本身来看,无论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的落实,还是以人为本、整体性保护和长期性保护等原则的实施,都必须紧紧依托于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因为,只有以新农村建设为基础并融入新农村建设,才能避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落入为保护而保护、为抢救而抢救的怪圈,从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合理利用和传承发展;同样,要坚持以人为本、整体性保护和长期性保护等原则,充分调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习者乃至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整体保护和长期保护,也必须依赖于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开展。只有新农村建设得到顺利开展,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不断提高,才会把精力和热情投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去。
此外,无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习者生活条件的改善,各类传承、传习活动或展演活动的开展,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区的建设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或雄厚的物质基础。这些都必须以新农村建设尤其是新农村经济建设取得的成就为前提和基础。
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新农村建设如果离开了文化建设,就会象大跃进时期那样严重破坏文化生态。农村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农民群众历经千百年创造的传统文化,凝聚着各民族农民的精神养分。新农村建设必须有传统文化之根的延续。“如果—刀切式的割掉传统,势必造成传统社会价值观念和传统社会和谐关系的分崩离析。”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承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族情感纽带作用及其对于农村整体的维系力,体现农民自我意愿,并在此基础上自觉投入新农村建设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最佳选择。实践证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能够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精神面貌和社会风尚,有利于提高农民素质,并为新农村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提供丰富的资源。如果没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不仅新农论文导读:产保护和新农村建设工作呈现出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局面,也才能有效避免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两张皮”现象。上一页123
村文化建设难以有效展开,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等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其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新农村建设相互促进。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新农村建设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农村建设文化产业、发展农村生态观光旅游、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及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核心价值体系的根脉和关键之所在,对新农村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其开发和利用,可以为乡村旅游提供丰富的资源,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众所周知,我国自本世纪初开始兴起的乡村旅游,一方面得益于对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的利用,更重要的是民族民间文化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开发和利用。乡村旅游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建设的发展;其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其开发和利用,可以推进农村地区民族文化演艺业、民族文化旅游业等多种文化产业的发展,进而对新农村经济建设、文化建设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2007年开始启动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他们以整合和利用优秀的民族文化资源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为核心,通过文化项目带动型、民族生态文化型、文化知识致富型、休闲文化旅游型、农业生态文化型等五种模式,扎实推进农村经济、社会、文化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又如,湖北长阳县充分利用“长阳文化三件宝”山歌、南曲、巴山舞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紧紧围绕建设“文化长阳”的目标,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性保护与增强民众文化自觉意识相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性弘扬与民族文化演艺业和民族文化旅游业等文化产业的发展相结合,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与县域经济发展相结合,走出了一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长阳模式”。该县不仅成为全国文化先进县,还一举改变了过去“老、少、边、穷、库”的面貌,全县包括广大的农村地区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的崭新局面。其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其开发和利用,可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巨大的精神动力,加速推进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步伐。“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界各民族传统文化的珍贵记忆,是人类滋养心灵世界、值得倍加珍惜的精神家园,它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具有独特的价值。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突出强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具有的价值:第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界文化多多样性的生动体现;第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创造力的表征,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现了对人类创造力的尊重;第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第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密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之间进行交流和相互了解的重要渠道。”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习活动以及展演活动等多方面保护工作的开展,既可以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发农民群众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传统美德,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又可以深入开展农村形势和政策教育,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选择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文明向上的农村社会风貌。此外,还可以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乡镇创建活动,推进和谐农村的建设步伐。
另一方面,新农村建设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一是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证。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而言,无论是传承人的保护及其传承活动的开展,还是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文化空间的维护,都需要大量的资金做后盾。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正是为了大力促进农村社会的生产发展和经济繁荣。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新农村建设是广大农村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坚实后盾;二是提供良好的生态空间。新农村建设是新时期我国农村社会的一场综合而深刻的变革,它既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高度统一,又要按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要求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从一定意义上讲,新农村建设就是要全面改善和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实现农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此过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存活、传承和发展的生态环境必将得到修复、改善或营造。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新农村建设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的历史任务。要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新农村建设,必须全面、正确地认识和理解它们之间互为依托、相互促进的关系,否则,就可能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新农村建设工作呈现出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局面,也才能有效避免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两张皮”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