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技巧
最后更新时间: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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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约定为:“执行政府有关部门在施工同期发布的材料信息”或者“若任一种建材政府指导价上涨或下跌幅度超过5%(具体比例双方可协商),则甲乙双方应在该指导价公布后十天内,按公布后的该建材指导价对原合同金额进行相应的追加或调减。”④合同中明确约定进度款的支付条件和竣工结算程序。一般情况下,工程进度款按月付款或按工
【摘要】结合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特点,提出了建筑项目管理在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管理、质量、安全等几个方面的管理要点及管理方法。
【关键词】建筑施工特点招投标合同签订专业分包管理施工管理质量 安全
在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中,高层建筑建设越来越多,项目管理中的施工技术难度越来越大,工序繁多、工种之间的配合复杂,切实可行的项目管理方法对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施工成本、缩短工期都至关重要。
现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特点是:①施工场地作业面狭小②交叉频繁、平行流水多③专业工种多④层数多高度大,安全防护要求严格⑤预埋、预留工程作业量大⑥高处作业多,材料、设备吊运量大⑦吊顶、管井内工程量较大⑧施工周期长、工期紧⑨功能复杂,子系统多,安装工程量大,要求精度高⑩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大量采用,对施工管理和工种工序的协调要求较高。
施工企业从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到项目管理、工程竣工的项目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招投标过程中暴露的误区主要体现在:有的投标单位只以中标为目的,对投标报价书没有全面评估、综合考虑, “靠低价中标,靠索赔盈利” 间接导致了项目招投标的盲目压价。而有些招标单位有时仅从自身利益出发,不顾国家政策、法规和规律,拼命压低标价,迫使投标单位让利垫资,任意取消国家给施工企业的合法利益,将不合理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等强加给施工单位,严重扭曲招投标的真正意义。
那么作为施工企业面对低价中标的大趋势,在投标报价过程中,要坚决防止饥不择食、饮鸠止渴的恶性循环,避免仅为提高中标率而造成未中标已亏损。投标中要坚持科学分析,慎重决策,建立科学的投标制度。一般来说,仅从工程量清单预算报价,恐怕难以中标,必须让利才行。具体让利幅度,则应以保本盈利为限度。要确定一个工程报多少价才能保本,或者有多少盈利,这就要靠准确的成本计算和市场分析、调整来决定。企业要根据工程量清单报价和估算的工程成本,结合收集到的业主和其它竞争对手的各种信息,研究使用投标技巧,进行综合比较分析,才能做出既能盈利,又能中标的报价决策。
约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往往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疏漏,因此最好使用国家示范文本施工合同文本。②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及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以引导如何签订“专用条款”,应根据工程及双方具体情况,据实约定并填写“专用条款”的内容。③合同中约定的计价方式主要有三种,分别是总价包干、单价包干、成本加酬金。三种计价方式其实是有各自的适用特点的,不能不加考虑地随便选用,体现在:总价包干方式,适用于技术不是很复杂、图纸已经很稳定、工期也不是很长的工程,也就是合同风险已经基本明了的工程。但是,多数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会有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材料差价的发生,所以明智地选择一般不约定“一次包死,不作调整”,但这仅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一般发包方都希望总价包干,而承包人都希望签可调价合同,到底签什么计价方式的合同,涉及到双方力量的平衡。如果选择可调价的合同,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的签发、确认作出明确规定。关于材料涨跌价差可约定为:“执行政府有关部门在施工同期发布的材料信息”或者“若任一种建材政府指导价上涨或下跌幅度超过5%(具体比例双方可协商),则甲乙双方应在该指导价公布后十天内,按公布后的该建材指导价对原合同金额进行相应的追加或调减。”④合同中明确约定进度款的支付条件和竣工结算程序。一般情况下,工程进度款按月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拨付,但如何申请拨款,需报何种文件,如何审核确认拨款数额以及双方对进度款额认识不一致时如何处理,往往缺少详细的合同约定,引起争议,影响工程施工,应当约定清楚。⑤约定工期顺延和停工损失的计算方法。合同一般约定发生以下情形,经发包方或者监理单位确认,工期可以相应顺延:(1)发包方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施工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同时,合同还应明确具体地约定非施工方原因发生停工时,施工方损失的计算方法,利于出现停工并发生损失争议时顺利向发包方索赔。⑥明确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参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较多,往往因相关人员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对方所知,造成双方不必要的纠纷。合同中应明确列出各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名单,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特别应将具有变更、签证、确认等签认权的人员、签认范围、程序、生效条件等约定清楚,防止无权人员的无效签字。⑦详细约定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工程施工合同就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法律,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一旦违约,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在实践中,很多工程承包合同无违约责任,或违约责任订得不全面、不具体,无法操作。没有违约责任的承包合同对双方缺乏约束力,失去了论文导读:雨季施工措施、地下管线(沟)保护措施、施工进度网络计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等。②为了确保总工期目标,必然实行分段控制、动态控制。在实施过程中,依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总进度计划的前提下,对进度计划及时进行修正、调整。材料供应和支付工程进度款方面要及时,以确保工期。③严把材料质量关。材料要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含环
订立合同的意义。因此,必须将承担或减免违约责任的条件、方式、时间等写明,以便日后履行。
合同签订中内容要严密,条款详尽、责任明确、奖罚分明,签订后,必须到有关部门备案。
【摘要】结合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特点,提出了建筑项目管理在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管理、质量、安全等几个方面的管理要点及管理方法。
【关键词】建筑施工特点招投标合同签订专业分包管理施工管理质量 安全
在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中,高层建筑建设越来越多,项目管理中的施工技术难度越来越大,工序繁多、工种之间的配合复杂,切实可行的项目管理方法对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施工成本、缩短工期都至关重要。
现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特点是:①施工场地作业面狭小②交叉频繁、平行流水多③专业工种多④层数多高度大,安全防护要求严格⑤预埋、预留工程作业量大⑥高处作业多,材料、设备吊运量大⑦吊顶、管井内工程量较大⑧施工周期长、工期紧⑨功能复杂,子系统多,安装工程量大,要求精度高⑩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大量采用,对施工管理和工种工序的协调要求较高。
施工企业从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到项目管理、工程竣工的项目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程招投标及施工单位的选择
工程招投标是为了选择一个合理的,以达到招标单位、投标单位双赢的目的,进而确定施工单位,而施工单位的管理素质及技术实力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好坏。项目工程建设立项批准后,必须经过招投标或议标来选择施工单位,但在此前招标单位会对施工单位进行考察,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考察施工单位的设备、技术力量、资质等级、资金情况②考察其正在施工和已经竣工项目的施工质量和现场管理③走访建设单位,征求他们对施工单位的评价,以便了解其信誉。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业综合实力、工程价款合理、工期合理、质量承诺、信誉较高的原则,综合比较来选择施工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暴露的误区主要体现在:有的投标单位只以中标为目的,对投标报价书没有全面评估、综合考虑, “靠低价中标,靠索赔盈利” 间接导致了项目招投标的盲目压价。而有些招标单位有时仅从自身利益出发,不顾国家政策、法规和规律,拼命压低标价,迫使投标单位让利垫资,任意取消国家给施工企业的合法利益,将不合理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等强加给施工单位,严重扭曲招投标的真正意义。
那么作为施工企业面对低价中标的大趋势,在投标报价过程中,要坚决防止饥不择食、饮鸠止渴的恶性循环,避免仅为提高中标率而造成未中标已亏损。投标中要坚持科学分析,慎重决策,建立科学的投标制度。一般来说,仅从工程量清单预算报价,恐怕难以中标,必须让利才行。具体让利幅度,则应以保本盈利为限度。要确定一个工程报多少价才能保本,或者有多少盈利,这就要靠准确的成本计算和市场分析、调整来决定。企业要根据工程量清单报价和估算的工程成本,结合收集到的业主和其它竞争对手的各种信息,研究使用投标技巧,进行综合比较分析,才能做出既能盈利,又能中标的报价决策。
二、施工合同签订
签订过程中要注意的几个事项: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面广,自拟合同文本难以全面源于:7彩论文网论文集www.7ctime.com约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往往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疏漏,因此最好使用国家示范文本施工合同文本。②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及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以引导如何签订“专用条款”,应根据工程及双方具体情况,据实约定并填写“专用条款”的内容。③合同中约定的计价方式主要有三种,分别是总价包干、单价包干、成本加酬金。三种计价方式其实是有各自的适用特点的,不能不加考虑地随便选用,体现在:总价包干方式,适用于技术不是很复杂、图纸已经很稳定、工期也不是很长的工程,也就是合同风险已经基本明了的工程。但是,多数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会有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材料差价的发生,所以明智地选择一般不约定“一次包死,不作调整”,但这仅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一般发包方都希望总价包干,而承包人都希望签可调价合同,到底签什么计价方式的合同,涉及到双方力量的平衡。如果选择可调价的合同,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的签发、确认作出明确规定。关于材料涨跌价差可约定为:“执行政府有关部门在施工同期发布的材料信息”或者“若任一种建材政府指导价上涨或下跌幅度超过5%(具体比例双方可协商),则甲乙双方应在该指导价公布后十天内,按公布后的该建材指导价对原合同金额进行相应的追加或调减。”④合同中明确约定进度款的支付条件和竣工结算程序。一般情况下,工程进度款按月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拨付,但如何申请拨款,需报何种文件,如何审核确认拨款数额以及双方对进度款额认识不一致时如何处理,往往缺少详细的合同约定,引起争议,影响工程施工,应当约定清楚。⑤约定工期顺延和停工损失的计算方法。合同一般约定发生以下情形,经发包方或者监理单位确认,工期可以相应顺延:(1)发包方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施工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同时,合同还应明确具体地约定非施工方原因发生停工时,施工方损失的计算方法,利于出现停工并发生损失争议时顺利向发包方索赔。⑥明确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参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较多,往往因相关人员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对方所知,造成双方不必要的纠纷。合同中应明确列出各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名单,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特别应将具有变更、签证、确认等签认权的人员、签认范围、程序、生效条件等约定清楚,防止无权人员的无效签字。⑦详细约定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工程施工合同就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法律,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一旦违约,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在实践中,很多工程承包合同无违约责任,或违约责任订得不全面、不具体,无法操作。没有违约责任的承包合同对双方缺乏约束力,失去了论文导读:雨季施工措施、地下管线(沟)保护措施、施工进度网络计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等。②为了确保总工期目标,必然实行分段控制、动态控制。在实施过程中,依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总进度计划的前提下,对进度计划及时进行修正、调整。材料供应和支付工程进度款方面要及时,以确保工期。③严把材料质量关。材料要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含环
订立合同的意义。因此,必须将承担或减免违约责任的条件、方式、时间等写明,以便日后履行。
合同签订中内容要严密,条款详尽、责任明确、奖罚分明,签订后,必须到有关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