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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网络传播网络传播心理研究文化自觉小结

最后更新时间:2024-02-2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2151 浏览:48398
论文导读:让人觉得方便、舒服,网民如何编码与解码、如何检索等。也就是说,如何使这些技术的使用符合人的心理特点。二是个体层次的心理学研究,它关注的是自我、人格在网络中的变化,人的认知、情感、意志在网络活动中受到的影响,以及如何让这些影响趋利除弊对人的心理能有积极的作用。三是社会心理层次的心理学研究,它主要研究网络中的
摘要:互联网的产生和发展,除了纯技术的因素之外,还具有深刻的文化背景,表现出后现代社会的典型文化特征。当前,网络传播心理研究中存在着文化缺失的现象,以致不能对多向度的、非线性的、时空脱域的网络传播模式中的心理问题进行全面研究。网络传播心理是一种历史文化的存在,既有主观性又有客观性,既有科学性又有生活常识性,既有现实性又有符号性,应该把网络传播心理研究的文化品性找寻回来,把网络传播心理放在社会、历史、文化存在的大背景中去研究,在网络与社会的互动中、在实证与文化的互补中、在虚拟与现实的交互中、在科学与人文的交融中体现网络传播心理研究的文化自觉。
关键词:网络传播;网络传播心理;文化缺失;文化自觉
1000—5242(2013)04-0112—06
收稿日期:2012-12-20
作者简介:侯岩(1968-),女,河南开封人,河南教育报刊社副编审,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博士生。
众所周知,网络传播是新生事物,网络传播研究是新兴领域,心理学介入网络传播研究是全新方向,所以,这个方向的研究尚处于探索之中。目前,关于网络传播心理的研究可以归纳为三个层次:一是人机交流层次的心理学研究,它解决的是人和技术的矛盾。比如,网民是如何使用电脑的,网络如何才能让人觉得方便、舒服,网民如何编码与解码、如何检索等。也就是说,如何使这些技术的使用符合人的心理特点。二是个体层次的心理学研究,它关注的是自我、人格在网络中的变化,人的认知、情感、意志在网络活动中受到的影响,以及如何让这些影响趋利除弊对人的心理能有积极的作用。三是社会心理层次的心理学研究,它主要研究网络中的人际关系,网络对青少年社会化的影响,以及网络群体、网络事件、网络舆论等。从研究路径的选择看,目前的研究几乎是一边倒的把传统心理学的理论、方法应用到具体的网络研究中来,但这种依托传统心理学的理论、方法的研究,忽视了网络心理研究中的文化因素。有鉴于此,本文在分析当前网络传播心理研究不足的基础上,拟提出网络心理研究的文化自觉问题,以求教于方家同仁。

一、当前网络心理研究的不足

(一)缺失对多向度的网络传播模式中心理现象的全面研究

互联网的出现使过去媒体自上而下的、由少数资源控制者集中控制主导的传播体系,转变为自下而上的、由广大网民集体智能和力量主导的传播体系。过去的消费者是被动的,而网民是主动的;过去的拥护是可以预期的,停留在媒体机构指定他们停留的地方,而网民则是迁移性的,对各种媒体的忠诚度日益降低;过去的媒体消费者是彼此分开的个人,而网络用户具有了更多的社会交往关系;过去的用户是寂静和看不见的,而现在的网络用户却可以发出很多声音,网络虚拟空间成了公共舆论空间,呈现出人类传播史上最大限度的传播自由,每个人都可以发表对任何事情、任何现象的看法,他们既是传播者,又是信息的接受者,过去单向度的传播模式演变成了双向互动交流的沟通形式。网络传播的传受不分、两者合一的传播方式,颠覆了传统的传播认识模式,以语言的存在方式进入交流而建构起来的网络空间,其实就是互为主体的主体之间所进行的相互作用、相互对话、相互沟通、相互理解,并且由此而成为人的基本存在方式、生活方式。面对如此复杂的网络传播,用传统的实证方法无法全面展现心理现象的多姿多彩,更不用说合理解释网络事件发生的原因与构成因素了。

(二)缺失对网络传播心理“时空脱域”性的有效研究

在网络的虚拟世界,空间和时间已经与传统意义不符,与具体的现实地域和时间剥离开来,已经成为超越物理世界的全新空间,具有“时空脱域”性。传统的“场所源于:毕业论文致谢www.7ctime.com
”意义出现缺失,消解了时间,这个问题甚至比自然科学研究领域还要突出。因为,自然世界运动的规律很大程度上可以穿越时间,是相对恒定的,而网络传播心理规律则很难具有同等的效力。随着网络人际交往的深入,面对面交际的减少,人们逐渐丧失了历史的深度和特殊的地域认同,漂浮在虚拟的数字化文化之中,网络空间的文化特征就成为了无时间的时间和无固定位置的空间。网络空间是虚拟社会交往所依托的“物质”存在,它极大地扩展了社会行为的时空跨度,人际交往跨越了“这里”和“那里”、“这时”和“那时”的区别,超越了传统的时空界限。而实证研究这种只能限定某论文导读:
一时刻、某一空间的模式,不可能控制超越时间性、空间性因素的变量,难以反映出网络空间的发展、变化规律。

(三)缺失对复杂的、不断建构与再建构的网络传播心理的整体研究

在网络空间里,并非只有被经验证实了的命题才有意义,即使很多网络传播现象能够被经验观察到,但产生这些现象的过程,特别是网民心理现象、行为表现,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可能观察到的,就像观察生化实验,而真正用来解释实验的分子、细胞作用过程是根本看不到的一样。因为,研究对象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不能只凭可观察、可操控的知识、经验来完成,它更需要能够超越经验的高级思维、推理、预测能力来实现。实证取向的研究,反映不了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多样性、互动性和复杂性。比如,在互动的背后,根本性的一个概念是人的自主,他们可以创造自己的表达,寻求自己需要的信息,可以和更多人结成多种松散的关系以从事更多活动。研究任何网络传播过程,都需要“基于理解”,理解各种复杂的网络关系,诸如网民个体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群体与组织之间等关系的连接与变化;理解相互交织、影响、建构、重构着的网络传播事实;理解各种因素间不是简单的因果论可以概括的。如果复杂的因果关系得不到合理整合,就难免被碎片化,不能形成完善的理论体系。例如,网络空间的人际互动具有符号性,网络媒介的特点就是多种代码汇合而形成特定的一个符号用于表达特定的文本内容,这种符号化的信息存储库本身就决定着网络人际互动是一种符号化互动。如一个名叫“阿凡达”的网民,并非现实社会的电影角色,它不过就是一个身份符号。网民之所以会为自己取一个特别的符号,是因为在虚拟的人际互动中,符号决定着互动的成功与否,社会特征已经不能体现出来了;一个相貌丑陋的男子,如果他为自己取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子的“昵称”,即一个符号,很可能会因此吸引不少网民与他互动,但是这种情况在现实空间几乎不可能发生。

(四)缺失对多元的、非线性网络传播心理研究范式的系统把握

从目前来看,互联网的影响已经深深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但作为“技术的网络”和作为“文化的网络”却显出更大的背离倾向。作为技术的网络,改写了时空观,“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就是这种状态;作为文化的网络,则是通过人肉搜索、游戏社区、视频分享等,重新塑造着虚拟空间自我与他者的行为。网络成为了一个实时的、复杂的、开放的、多媒体、双向互动的社会行为与社会生活的场域,人们在其中进行社会互动,而不仅仅只是交流信息,网络传播活动具有极其复杂性。网络作为影响社会发展的新兴媒体,表现出巨大的开放性。开放的系统,是无法控制的系统,系统内部、外部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都很复杂,任何一个因素变化,甚至一个偶然的事件,都可能带来“蝴蝶效应”。人是复杂的存在物,以人为主体的网络传播活动同样具有复杂性,网络的发展,传播活动的效果,取决于许多因素以及这些因素的复杂关系。对此难以精确地用线性的普遍的规律来把握,它必须要求使用整合研究的范式,打破二元的、精致的思维。
总之,网络的数字化、匿名化使现实中人的心理现象本身,在虚拟空间变得更加复杂、迷离,不同的网络应用产生的新的行为模式、心理模式与现实生活中对应的行为、心理有着巨大差异,网络所蕴含的文化特性与传统文化也有落差,在以上差异中所呈现出的新的道德、问题都必须从文化的角度加以正视和探讨。

二、网络传播心理研究的文化自觉

如果把网络空间仅仅看作现实世界延伸的话,那么,网络上的许多行为都可以用现有的知识来解释,网络上的各种心理现象也可以用现有的心理学理论加以说明,可以利用现有的心理学研究成果来解释网络传播中的心理行为,还有大量研究成果可以借鉴。但是,网络传播具有特殊性,网络环境中特有的一些心理现象单纯依靠心理学不能得到深入研究。
网络传播活动中的网民具有主观能动性,既是社会文化的产物,又是社会文化的创造者;既是社会主体,又是社会客体;论文导读:
既是研究者,又是被研究者,而网络传播活动处于极其宏大、复杂的网络系统中,包含的要素、参数、变量很多,其本身还具有很强的偶然性、随机性、交互性、隐匿性等,不可能进行公理化、操作化的研究,加之背后的价值观念、社会意识形态等看不见的因素的作用,若专注于可观测的行为,像测量速度和距离那样来诠释心理,太过机械。高度发达的互联网让人们得到了优裕的工具和满足感,但严格科学推理、推导出的一个个结论却很难与社会现实步调一致,这样的研究完全有悖于网络传播的基本特征。事实上,网络传播心理行为是不可能通过实证方法在有限的数据和统计分析中发现的,应该放在网络与社会、文化、时代背景关联中来把握、理解、解释。

(一)网络传播心理是一种历史文化存在

网络空间的形成固然是以技术为基础的,但其深刻意义却远远超出了技术层面。作为“技术的互联网”和作为“文化的互联网”之间源于:大学生毕业论文范文www.7ctime.com
已经显示出了巨大的背离倾向。技术的互联网将全球亿万节点链接为无数个有效的空间,并在复杂的意义网络中伸延组合,构成具有场所性的意义空间,网民借助超文本进行互动交流,赋予虚拟空间以文化的蕴涵,使网络超出了技术的范围,凸显着更深刻的文化意义。历史学家利莎·吉特尔曼提供了一个视角,认为媒体在两个层面上工作:一是它意味着一种沟通成为可能的技术,一是它有一套相关的协议或者说围绕着技术而成长起来的社会和文化实践。媒体技术是一种文化技术,媒体系统也是一种文化系统。
互联网作为新媒介,它的出现其实质是一种社会变迁。事实上,并非只有外族入侵的腥风血雨、政治革命的改朝换代才是社会变迁,互联网的力量在某种程度上反映社会变迁的力量更大。不同的社会就是不同的人际交往和人群组合方式,无论从政治组织还是经济生产方式人手来解析社会,最终都落实到人与人的交往及其关系组合上。互联网的出现,表面上看只是提供了新型人际交往的渠道,加快了交往的频率和速度,但更深层次上,它带来了文化的演变和社会的变革。文化不仅仅是思想观念的改变,语言文字的变化,不仅仅是物质,更包括人际交往方式。由于人际交往方式改变而带来的器物、文字、观念会留存下来,构成一代代关于文化的概念和研究的对象,而文化中最鲜活的是人,人的交往活动,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往往更为巨大。且不说它在私人情感交流中的作用,即便在社会重大事件、重大问题的决策中,作用也难以估量。比如,当前频繁发生的网络事件,往往都是一些网民和借机发挥,引起大量网民共同关注,在人际交往互动中推波助澜、恶意炒作、盲目跟帖引发网络舆论的。目前,在中国这样公共领域并不发达的国家,互联网成为了普通民众抵制信息垄断、发出声音的有限出口之一。作为普通人要想进行表达,很难在传统媒介如电视、报纸、广播上自由实现,而公众发现了网络这个新的表达空间和传播平台,就将其当作利益诉求的有效渠道,以及发泄对立情绪和不同意见的介质,所以,网络上充斥了很多不合常规常理的自由言论,它对现实产生了很大影响。现实中沉默的大多数,却在网络上异常活跃,传统的传播活动是在主流媒体的强势与压力下的“螺旋式沉默”,如今,在网络传播中,在网民自由、双向的互动中其传播活动走向了“螺旋式上升”。
网络主体是网络传播诸要素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是网络传播的核心。网络高度普及之后,主体的存在状态发生改变,网络导致主体破碎、关系重构,“独立存在的个体”走向“多个版本存在的个体”,即碎片化;传统意义上的主体对象在网络空间消失了,转换成多重形态,并在虚拟空间自如、真实地生活。如何重新认识主体、客体、他者、自我及其之间的关系,是网络传播心理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议题。通过分析网络传播主、客体的社会文化属性,可以清晰地看到网络传播心理研究对象的历史文化存在。
网络主体是各种网络活动的推动者,是网络世界之所以成为网络世界的主体依据,网络世界正是因为有了网络主体而成为一个真实的世界。当然,网络主体同时来自于现实的社会,到了网上他们都具有虚拟性和现实性这双重属性。当网络主体出现于网络世界之中时,他们都是作为“虚拟人”存在的,他们或者表现为一个ID,或者表现为一个昵称,或者表现为一个电子邮箱地址,或者表现为一串数字,或者表现为一个,或者表现为一个IP,从根本上说就是表现为1和0的不同排列组合……这是他们虚拟性的表现。同时,网络主论文导读:
体即使处于网络世界之中的时候也具有现实性,因为他们来自于现实世界,他们在网络世界中活动也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各种现实需要,他们在网络世界中的言行受到现实世界的种种制约,他们在网络世界中活动的方式、方法、时间、地点、内容等因素都与现实世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现实性必然决定了他们自身的历史文化性。

(二)网络传播心理既有主观性又有客观性

网络传播过程的心理行为,其根源仍存在于现实世界,不应该把研究、关注的目光仅停留在心理自然属性的层面。人是社会化的产物,社会化的过程,就不可能造就具有完全相同个性的个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遗传因素,每个人都有自己特殊的社会生活环境和生活经历,每个人在社会化过程中都具有能动作用,虽然个人在社会化过程中会有某种身不由己的力量制约自己的活动,但面对社会,个人并非是消极被动的,在一定范围内拥有选择余地。所以,人类心理既是一种自然存在——遗传决定,属于自然属性;同时更是一种文化存在——文化决定着网民对网络的适应性,具有文化属性。
在网络传播中,研究对象更多的是无法感知的世界,例如,网络言语交际。互联网人际交流的实践颠覆了传统观念里“语言是交流的工具”的说法,在网络传播中,很多年轻人热衷的“火星文”,已经充分说明那种传统的“语言交流说”对理解语言丰富内涵的贫乏了。交流只是一种表面现象,从日益增多的网络语言,如“调侃”、“自嘲”、“机敏”中可以看出网民挣脱捉襟见肘的语言束缚的倾向,他们已不再通过语言而是通过“会意”来彼此接近,“会意”的文字完全不理会语法、词法、句法,完全漠视既定的表意逻辑,它恣意肢解词语,拼贴画面。语言有它自身的维度,表面上是交流,但在网络里,其实更是“沉默的身体之间的交融”,那些网络聊天室里,陌生人令人兴奋的交往,抛开表面的新奇之外,其实背后暗含着“身体交融”的原始。通过连线,沿用线性语言文本的交流,其实是网络交流的最原始状态。依据超文本进行的对话,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的对话,更是两个身体的对话,不仅仅是文字的交流,更是感觉的交流。与传统面对面交往相比,网络交往已经超越了太多传统的形式与内容,完全不同于现实的人际传播,它既有客观性一面,而那些非语言的、生动的部分,更有主观性的一面,不可能通过传统实证手段来研究。
网络空间是一个平等自由的交往空间,是一个由交往主体进行自主选择、自主控制的交往空间,是一个能够促进主体不断自我更新的交往空间,是一个主体与主体互相发现、形成社群探索新知的交往空间。在网络主体交往中,人的主体性,即人的主体能动性、自主性和自为性,以及主体与主体之间交往的主体间性得到了充分实现。个人作为网络交往的主体,交往对象的选择,沟通内容的把握,以及交往的方式,都由自己支配。尽管心灵畅游于无边的网络,甚至同时拥有多重的身份与面目,但个人离不开他的身体,他的身体一直嵌入进网络传播的全部过程,所以,主体仍然具有人的现实主观性。这种现实主观性表现在人的心理的主动建构过程中,即与社会、文化的相互建构相关。不同价值观念、成长环境、文化背景、社会形态的个体心理差异就巨大。任何一种心理,都应该由生活于其中的文化来解释。网络主体的心理也必然发生、建构于特定的网络社会、文化之中。
学者金萍华通过对网恋和网婚的研究认为,网络婚恋不可能因为交往者肉身退隐的符号交往特征而成为“超凡”的理想婚恋模式,网络婚恋同危害现实社会婚恋价值观之间无必然因果关系。互联网虚拟技术特征确能导致网络婚恋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一定程度上也确实导致了一些不良的现实后果,但至少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这种技术特征产生的不确定性并不能形成普遍的、不同于现实文化的虚拟社会特有的婚恋价值观,一味地强调这种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对现实婚恋道德观的戕害,只能是一种忽略了现实文论文导读:

(四)网络传播心理既有现实性

化的纯粹技术话语。从某种角度说,这类技术话语都将网络婚恋视为“超凡”之举,而事实是,网络婚恋既成不了追求内在终极价值的理想婚恋的模式,也成不了脱离甚至威慑现实婚恋价值观的行为,网络婚恋依然可以看作是“入俗”的外在价值行为。

(三)网络传播心理既有常识性又有科学性

网络空间不仅仅是一个信息流动的空间,更是一个新的社会交往环境和社会生活空间,虽然称之为虚拟的空间,但是虚拟并非虚幻、虚构,它是以数字化为基础的达到摸拟现实效果的虚拟实在。由于它本质上是人们自己根据算法制造出来的,这一空间一定与现实物理空间拥有同样的动力学特征和几何结构,就知性而言,它是物理空间的一个颇为成功的模仿;就感性而言,虚拟空间可能会带给人们震惊的新体验,但那不是因为虚拟空间有更复杂的超过物理空间的结构,而是因为人们自己的想象力以及各种感知觉想象的交互感应,让他们生出了一种身临其境的在场感。这种虚拟的真实感,并不是由计算机创造出与真实环境相似的实境,而是在人类内在的心理反应认同之下所产生的一种真实的感觉。
在今天的网络世界里,游戏设计师肆意地创作,纵情地颠覆现实世界里的既定常规,一切更加反常的东西都可以被制造出来,以至于沉浸其中的玩家有时会真的以为基础物理的定律都发生了变化,一个人瞬间可以抵抗地球引力,起死回生,拥有超能量。其实并非这么回事。表面上看,虚拟空间通过恣意妄为的编码营造了某种超越了物理学基本定律的“情境”,令人沉浸其间时,仿佛脱离了物理学原理的羁绊,享受从未有过的身体解放,在人可接受的范围内,过去受时空限制的人的身体以及自我意识,在虚拟空间得到释放,新的感知环境让玩家获得了极大满足。但是,虚拟空间并非真正超越物理空间,一旦回到现实世界,那里发生的一切都灰飞烟灭,只是因为虚拟的体验“太真实了”、“太逼真了”,以至于从感觉经验上讲,竟然难以分辨。
在虚拟空间高度发达的今天,通过改写物理定律获得的前所未有的感官刺激,并非虚拟化的最大功用,通过想象力在虚拟空间实现的体验,能够将碎片化的个体相互嵌入、交融的其实是心理定势。虚拟世界与真实世界的差异,与其说是“物质性的”,不如说是“心理性的”。从这个角度分析,网络传播心理的研究对象本身既具有科学性,又具有不容忽视的常识性。
网络传播中,传播主体的感官体验、知觉系统、自我意识、认知结构、情绪、情感等,都不可避免地发生了一定程度的改变,表现出不同于物理空间的特殊的常识性心理,这是在特定的网络环境和网络文化中表现出来的,不能用网络文化之外的文化加以解源于:论文的标准格式www.7ctime.com
释,常识性心理的产生取决于不同的文化背景,一旦离开特定网络与文化语境,它就会失去存在的根基和意义。

(四)网络传播心理既有现实性又有符号性

德国哲学家恩斯特·卡西尔把人定义为符号的动物来取代把人定义为理性的动物。因为“符号化的思维和符号化的行为是人类生活中最富有代表性的特征”,而人类社会的所有文化形式都是“符号形式”。在卡西尔那里,符号世界是相对于物理世界而言的,符号所依据的媒介形态可以忽略不计,符号和媒介形态之间不分彼此,浑然一体。应当说,在电子媒介出现之前,人们很少考虑媒介的存在方式,而电子媒介的兴起,使人们意识到,我们不仅被符号所包围,同时也被各种不同的媒介所包围,一些学者宁愿相信是各种媒介形态和相应符号方式在共同建构着今天的社会、文化、生活。今天的媒介社会,使传统意义上的大众文化发生了质变,原本的大众文化是相对于精英文化而言的,前者是下里巴人,后者是阳春白雪。而今天,媒介文化才是真正的大众文化,网络在组织大众方面的特殊感召力超过了以往,决论文导读:图片、声音和影像等进行共时传输,还可以在网上调用丰富的信息数据库,这些海量信息都以数字、符号形式存贮在光、磁等介质上,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数字化的符号运作,以及聊天室、网上论坛、博客、微博等虚拟空间符号的使用,让人类进入了前所未有的数字化“虚拟世界”中,身处这样的网络符号语境的网络主体,其心理行为必将得到改
定了媒介文化的影响广度和深度。传播媒介依靠大量符号,为受众营造了一个媒介世界,其中的媒介文化与客观现实存在不小差距,分属于不同文化的人们,在网络世界里可以共同分享一样的内容,共同讨论同一个话题。媒介就是通过这样的符号世界影响着广大的受众。
虚拟网络空间的出现,打破了旧有的传统,实现的是以虚拟空间为媒介的身体缺场的传播。网络以超文本语言为其主要存在的符号系统,链接是主要特征。网络传播作为全新的传播模式,可以同时将文字、图片、声音和影像等进行共时传输,还可以在网上调用丰富的信息数据库,这些海量信息都以数字、符号形式存贮在光、磁等介质上,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数字化的符号运作,以及聊天室、网上论坛、博客、微博等虚拟空间符号的使用,让人类进入了前所未有的数字化“虚拟世界”中,身处这样的网络符号语境的网络主体,其心理行为必将得到改变。在表达的过程中,意义已经被符号化,人们根据社会感知、文化经验、实践历练等不断地创造、完善、使用各种符号,逐步延伸意义的范畴,一旦意义被符号化,它又将通过人类信息传播反作用于人,为人类社会发展、生存需要提供条件。
网络的虚拟空间是将物理世界存在的任意可度量的信息转换成0与1字符串所表达的符号化信息,每个有意义的符号都被编码,通过系统处理,将文字、表格、图像甚至视频等,都以某种特定意义的存在而充满符号空间,并随时在加速符号化的范围和深度,这个世界已经不可逆转地进入将物理世界符号化的网络世界,这种比特化的虚拟符号世界,在某种意义上,是“有形与无形的同构”:无形,是因为比特化的符号本身与原子不同,它无色、无味、无重;有形,是因为虚拟空间能够调动受众的各个感、知觉系统并产生互动,依靠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激发想象力,带来身临其境的在场感,这种虚拟的真实感,是人类内在感知系统认同之下所产生的一种真实感觉。传统媒介所能调度的感知功能非常有限,多数情况是单一的视觉、听觉的感知,这些感知功能的发挥也往往依赖于媒介技术水平的高低;而在互联网虚拟空间,由于数字化符号的作用,主体的感知系统被全方位地调动起来:遨游网络空间,海量信息可以随心所欲地选择、重组、传播;身处天涯海角,可以随时随地与亲朋问候致意、视频聊天;沉醉网络游戏,可以身临其境地感受战争、杀戮的真实感;虚拟的符号化、数字化技术甚至已经再造了人类思维,把现实世界不可能实现的体验与愿景都逼真地创造出来进行切身体验……这正是网络传播研究对象现实性与符号性的体现。
结语
把网络传播心理视为一种文化取向,至少具有两层含义。第一,文化是网络传播心理的根基,只有从文化角度才能得到对特定心理学传统的全面理解。第二,文化是网络传播与心理学创新的途径,只有借助文化视角才能获得研究视野的突破。网络传播心理研究,既应该包括网络在影响现实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存在方式的同时给人类心理、行为带来的影响,也应该包括对于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两者差异性的基础上,给分别处于网络世界和现实世界中的人类心理的不同影响,还应该不仅仅在虚拟的层面上研究网络传播心理,更要在虚拟与现实相互作用的互动过程中研究网络传播心理,不仅仅就网络而论网络,而应该把网络传播心理放在社会、历史、文化存在的大背景中去研究,在网络与社会的互动中、在实证与文化的互补中、在虚拟与现实的交互中、在科学与人文的交融中去研究。
(责任编辑 姬建敏)源于:论文例文www.7ctim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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