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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与价值联系研究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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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
【摘 要】知识产权价值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与制约,其中知识产权制度是影响价值的一个关键因素。制度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技术进步推动经济增长依赖于资本积累和市场交易制度的逐步演变。知识产权制度通过对产权所有者创新成果的保护和创新激励,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知识产权价值。合理的制度安排能使企业有效获得长期超额经济收益,保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巩固并扩大企业的市场份额,解决外部性问题的同时提升知识产权的价值。
【关键词】知识产权;制度;价值
知识产权价值是知识产权稀缺的效用与客体需求之间的一种特定关系,由稀缺的效用和需求以及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来决定。这种特定的价值关系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和影响。知识产权价值除了受到知识产权自身的成本因素和效用因素的决定和制约外,还受到制度因素的影响与制约。
“制度是人类相互交往的规则。它抑制着可能出现的、机会主义的和乖僻的个人行为,使人们的行为更为可预见并由此促进着劳动分工和财富创造。”制度被定义为由人制定的规则,制度对人们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实现其经济上和其他方面的目标有着巨大影响,人们通常偏好能增进其选择自由和经济福利的制度。知识产权制度是对智力成果的所有者享有智力成果的所有权等相关权利作出规定与保护的一系列规则的总称。当知识产权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和企业发展的主导因素时,知识产权制度已成为经济体系中基础性的制度,它的建立和完善鼓励了企业的知识创新,使企业更有效地利用知识产权,对知识产权价值的提升提供了制度性的保障。

一、知识产权制度安排的必然性

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一种具体的产权制度,是对智力成果创造者的创新成果予以保护的基础性制度,决定并影响着企业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价值。创新是企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而对创新成果的保护能够鼓励企业的创新。知识产权就是在相应政策制度下智力成果创造者对其成果所享有的排他性权利。知识产权制度是企业运用创新成果获取收益的制度保障,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和调整能够鼓励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断创新,通过创新来获取市场优势从而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知识产权制度的关键特征是将新知识的相关权利赋予其创造者,创造者通常可以独享新知识带来的收益。这让企业更加愿意进行创新,加大研发投入,也更加愿意将知识与大家分享。如果没有知识产权制度来保证创新企业对知识产权收益的独享权,新知识的创造、传播和应用都会受到限制。从整个社会经济来看,知识产权制度的安排能够实现效率的改进,协调利益冲突。知识产权制度不仅通过保护企业的智力成果从而鼓励企业创新,还兼顾了知识产权保护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因为知识产权本身除了具有独占性的特点外,还具有一定的共享性。
企业或者个人研究开发的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性和专业性,并且在其领域内还具有一定的共享性。其本质上的排他性主要来源于知识产权的产生是由企业或者个人进行研究开发而获得,其共享性来源于知识产权本身就属于知识产品这一基本属性,众所周知,知识在人类社会是可以共享的。知识产权虽然具有本质上的排他性和知识与技术上的专业性,但其所包含的新技术和新知识却可以被人们所共享。因此,对知识产权的产权制度安排不能是纯粹的私有产权制度安排,而应是准私有产权制度安排。即知识产权的排他性独占,不是无限期的,而是有限期的。知识产权一旦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就不再被权利人所独占,而被社会所共享。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期限的确定,则要在保持对企业创新研发的推动与满足社会对新知识与技术的共享之间做出权衡。
如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的法律保护具有时间性,发明专利权的法律保护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法律保护期限均为十年。这一制度安排保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在法律保护期内能够获得专利的排他性独占权,由此获得专利研发投入而产生的经济效益。同时这一规定又兼顾了专利的共享性特点。如新技术的发明和改进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必然起着推动作用,新技术与新知识的普及对提高人类社会生产力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因此,专利权一旦过了法律保护期,专利权人便不再享有该专利的排他独占权,其他企业或者个人均可运用该专利所包含的新技术和新知识于生产过程、营销过程等等。此时,新技术和新知识将在整个生产和交换领域得到普及,这必然有益论文导读:
于提高整个社会的劳动生产率,有益于全人类社会的共同进步与发展。

二、知识产权制度与企业经济效益、知识产权价值

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人们就其智力创造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能够在有效期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发挥作用,使企业获得超额收益。企业通过对知识产权的运用可以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销售,扩大企业的市场份额,最终获得超额收益。在现代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越来越依赖于专利等无形资产以创造经济效益,保持竞争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可见,知识产权对于企业的价值在于其能够为企业创造超额收益,保持核心竞争力。
知识产权制度能激励智力成果创造者的发明创造,使得发明创造不断涌现,从而增加企业的投资机会,提高资金的产出效率,使边际收益呈现出递增的趋势,经济活动得以打破短期增长的格局,实现长期持续增长。因此,知识产权制度使得企业创新投入的边际收益产生递增的效应。在许多建立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国家,企业是创新活动的主体,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是获取市场优势的核心竞争力所在。知识产权制度的经济合理性给企业带来了直接效应,知识产权制度安排的合理性在鼓励企业进行智力成果创造的同时,是企业在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期内获得超额收益的制度保障,这必然对企业经济效益的获取起着制度性保障作用,成为企业实现知识产权价值的基础保障。因此,知识产权制度的合理安排通过对企业经济效益的保障而影响知识产权的效用价值。
同时,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知识产权制度在全球范围内的广泛建立和运用进一步增加了企业由于知识产权运用所能获取的收益。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下,关税壁垒的逐步降低使产品能够在全球范围内更为自由地流动,企业更容易从世界各地获取生产要素,也将更容易将新产品推向全球市场,从对全球市场的垄断中获利。知识产权制度在全球范围的建立和推广赋予了企业这种垄断优势,从而进一步激励了企业的创新,鼓励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寻找技术方案设计者和研发合作伙伴。企业在全球市场规模的扩大使企业能够在全球范围内发挥知识产权的效用以摘自:本科毕业论文致谢词www.7ctime.com
获取知识产权收益,导致知识产权的价值进一步增加。

三、溢出效应与知识产权价值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知识产权制度能鼓励企业进行创新,对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提供制度性保障,从而获得市场优势和长期超额收益。同时,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还能从通过对市场失灵的纠正来解决知识产权的外部性问题,以减少知识产权的溢出效应,使企业较大程度地独享知识产权研发所带来的收益。如果知识产权制度不能够充分地保障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权利,必然导致知识产权收益产生外溢,从而影响企业超额收益的获取,抑制了知识产权对企业的效用和价值。
知识领域存在着普遍的外部性问题。知识产品的创造者不能享有知识产品带来的全部收益时,将导致知识产品外部性问题的产生。知识产权也属于知识产品,因此也存在一定的外部性问题。由于知识产权制度的不完善性以及知识产品本身的共享性,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可能不能完全享有由于知识产权的运用所带来的全部收益,即知识产权收益可能产生溢出效应。
知识产权外部性的存在和严重的溢出效应将会导致知识产权的供应不足,即企业将不愿意进行知识产权的研发。根据理性经济人假设,企业是否从事知识产权的研发完全取决于该项研发活动所带来的收益是否能弥补研发的成本(包括劳动成本和机会成本),企业研发的积极性受到知识产权能为企业所带来的超额收益的影响。当知识产权制度不能阻止外部性的存在和严重的溢出效应时,将导致企业的收益远远小于知识产权的社会收益,这将严重挫伤企业研发的积极性。如果企业不进行研发,知识产权也不会产生,不论是其对企业的效用价值还是对社会的价值都无从谈起。因此,从社会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需要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以解决市场失灵的外部性问题,使企业从知识产权的研发中获得应有的收益,尽论文导读:
量控制知识产权的溢出效应,提升知识产权对企业的价值。
知识产权制度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化,可以减少知识产权收益的外溢,使企业具有创新的积极性,促使更多知识产权的产生。但是,知识产权制度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并非越强越好。因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化,在减少正外部性的同时,可能会导致负外部性的增加。这里的正外部性指知识产权被全社会享有的收益超过企业个体所享有的收益,负外部性则是指知识产权的社会成本如技术垄断所引起的福利损失超过企业个体所承担的成本。如专利法对专利保护的期限越长,给企业带来的收益就越多,对企业的效用价值就越大,社会收益与企业个体收益之间的差距越小;但是,保护期限越长将导致垄断带来的社会成本增加,社会福利损失越大,社会成本与企业私人成本之间的差距也就越大。赫普曼(Helpman,1993)的理论模型揭示,过强的专利保护也可能抑制创新,甚至损害发达国家的利益。赫普曼在研究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强化对全球福利的影响时得出结论,认为强化专利保护有降低全球福利的可能性。因此,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与完善需要平衡这两方面的因素,将社会福利与企业收益加以综合考虑,力求解决市场失灵的外部性同时兼顾社会效益的增加,提升知识产权价值的同时兼顾社会价值的增加。
综上所述,合理且有效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经济增长的基础和关键。产权制度是持续经济增长不可或缺的要素。作为一种具体的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起着基础性的保障作用,进而影响知识产权的效用价值。合理的制度安排能够使企业有效获得长期超额经济收益,保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巩固并扩大企业的市场份额,提升知识产权的价值。同时,合理的制度安排也有利于社会对新技术和新知识的共享,解决知识产权外部性问题的同时提升知识产权的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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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周江燕(1980—),女,贵州遵义人,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会计理论、无形资产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