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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廷杖廷杖制度与明朝衰亡

最后更新时间:2024-02-1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888 浏览:16066
论文导读:
明洪武八年,朱元璋杖死刑部主事茹太素,开了明朝廷杖朝臣的先例,以后明朝的各位皇帝纷纷效仿,甚至到南明小朝廷时依然存在。廷杖这种法外酷刑对明王朝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一、皇权膨胀、言路阻塞

皇帝利用廷杖为所欲为、滥施淫威,只要大臣所言不合自己心意,就可以当廷杖责大臣,轻重全凭皇帝个人好恶。廷杖直接用于宫廷甚至金銮殿上,这象征着皇权的极度膨胀。皇帝通过廷杖的方式,用无数朝臣的鲜血和生命铺就了皇权高度集中的道路。而士大夫们,在强大的皇权面前只能流露诚惶诚恐的神态和绝对服从的作风,士大夫阶层的地位急剧下降。
王阳明是明代著名的理学大师,其思想影响了明代的学风和士气。然而这样一个人物却也摆脱不了被廷杖的命运。武宗刚当政时,王阳明上奏营救南京科道戴铣、薄彦徽等,被廷杖四十,贬为贵州龙场驿驿丞。明朝东林党人顾宪成提倡经世致用,标榜气节,对于扭转明朝士源于:论文结论范文www.7ctime.com
风起了积极作用。他因言事忤旨受廷杖,被打得血肉模糊奄奄一息。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士大夫学会了规避朝政的敏感问题,或是选择缄默无语,或是选择投帝所好。他们处处迎合皇帝的心意,以此来赢得自身生命的安全和地位的稳固。于是柔媚谄谀之士日炽,正直敢言之士日稀,举国上下,政治热情低落,社会开始走下坡路。

二、大臣与皇帝间矛盾激化

在一次次惨烈的廷杖后,大臣与皇帝的对立情绪已非常严重,二者进行了一次次的直接较量。明代廷杖使用最频繁的当属正德和嘉靖两个时期。武宗和世宗大发脾气而廷杖众臣,虽出于不同的目的,但二人同样面临反抗。部分官僚,尤其是以内阁大学士为主导,两京科道员为主体的官僚们结成一个形式上较为松散的官僚集团,并且官僚集团集体上书,给皇帝造成很大的压力和恐慌。皇帝又老调重弹,用廷杖侮辱他们,然而那些士大夫们却桀骜不驯,廷杖越是残酷,他们越是不低头。万历五年的“夺情”之争和嘉靖时的“礼仪”之争,是士大夫与皇帝或权臣之间情绪上的对立,是对擅权专横行径积怨的累积,是对现实政治黑暗、世风日下的强烈不满。
经历了一次次廷杖之后,君臣之间丧失了起码的信任。朱元璋曾对一位大臣说:“金杯同汝饮,白刃不相饶。”武宗朱厚照更公开指斥大臣:“朝臣坏事者十常六七,先生辈亦自知之。”明朝君与臣的隔阂已到了如此严重的地步,由隔膜而疑忌,由疑忌而不信任,而鄙视、对立。

三、宦官、厂卫气焰嚣张

宦官专权是明朝灭亡的一大原因。汪直、刘瑾、魏忠贤等人为了铲除异己,通过矫诏污蔑等方式借用廷杖教训政敌,而宦官专权又加剧了明朝政局的黑暗和动乱。
明代的特务机构特别发达,锦衣卫、东厂、西厂等机构不仅主持廷杖的执行,甚至常常矫旨或给大臣栽赃,鼓动皇帝对大臣施以杖刑。明熹宗天启时,万燝、吴欲中因弹劾魏忠贤,被魏忠贤矫旨,杖打一百,死于杖下。可怜的朝臣们成为宦官刀下之俎。这一凌驾于正常法律体系之上的刑罚,成为宦官扫除异己的十分有力的武器。

四、法律制度遭破坏

廷杖是一种法外之刑,而在明朝却被用得如此泛滥,皇帝根本不受法律制度的约束。廷杖作为惩罚朝臣的方式,以敕令形式实行,是皇权对国家司法制度的破坏,是皇权对依律治罪、依律行刑的法治精神的压制和扭曲,廷杖削弱了法律的威严和帝王在朝臣心目中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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