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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释浅析浅析政府审计风险制约策略学士

最后更新时间:2024-03-0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1747 浏览:145415
论文导读:风险,更加的有说服力。采取有效的审计方法。审计人员要学会运用科学和规范的审计方法,以有限的审计资源担当起社会人民所赋予审计的历史使命,认真及时地加以防范风险,从而预防和减少审计风险尽可能少的发生,最大限度地提高审计效率。

二、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建立良好的内部运行机制,完善内部质量的控制制度

摘要:政府审计风险是无法避免的,审计机关应针对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进行控制政府审计风险。笔者认为,应加强以下工作,抓好政府审计风险的控制工作。
关键词:政府审计风险;控制
1001-828X(2013)11-0-01

一、强化风险管理观念

树立风险意识。当前,无论是从选择审计项目,还是在具体的审计过程中,政府审计风险意识仍然淡薄。即使有的审计机关开始意识到了审计过程中的风险,但是也没有形成比较完善的一系列措施来进行风险的评估,没能运用一些审计程序比如分析程序、实质性测试等来进行风险的控制。注重风险意识的加强,凡事只有思想观念上面重视了,行动方面才会比较积极的寻找方法来解决问题。
建立健全相应的审计风险准则。目前,我国已颁布了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等法规,但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内部控制制度评审,审计抽样、风险评估等重要方法和程序没有详细的规定。审计风险准则的树立,正是给了一个公认的标准,在具体审计过程中,使审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对有关事项均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减少工作中的无序与盲目,以明确责任,控制风险,更加的有说服力。
采取有效的审计方法。审计人员要学会运用科学和规范的审计方法,以有限的审计资源担当起社会人民所赋予审计的历史使命,认真及时地加以防范风险,从而预防和减少审计风险尽可能少的发生,最大限度地提高审计效率。

二、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建立良好的内部运行机制,完善内部质量的控制制度,是减少舞弊、防范控制审计风险的有力保障。
抓好审前调查了解。审计人员开展审前调查了解,是确定重要审计事项,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加强审计质量控制、防范审计风险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措施之一。
抓好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实施方案是审计质量控制的灵魂,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体系中起着“龙头”作用,实施方案编制质量的高低对于能否顺利完成审计任务、实现预期的审计目标至关重要。
抓好审计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对审计人员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底稿、确认审计结果阶段的质量控制是这个阶段质量控制核心和重点。

三、完善审计公告制度

推行全面的审计公告制。目前,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可以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这就留给了审计机关执行的弹性空间: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但是,在目前我国财经领域违法违纪问题比较普遍的社会环境下,地方政府和地方审计机关普遍对推行公告制有顾虑。因此,必须修改法律条款,变“可以执行”为“必须执行摘自:毕业论文的格式www.7ctime.com
”。
提高审计公告的覆盖面和透明度。在加大公告透明度的过程中,势必会遭到各个利益集团的干预和阻拦。在目前表态不会干预审计工作的情况下,这就取决于审计署的政治决心。随着我国进程的推进和一大批严重违法犯罪事件的披露,社会公众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并已接受这种社会现实,审计公告力度的加大不会造成社会动荡。

四、强化被审计单位的配合责任

被审计单位对待审计的态度是最重要的,关系到审计人员从被审计单位获取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从而直接关系到审计判断和审计结论的准确性。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措施,强化被审计单位的配合责任。
增加被审计单位的追责条款。在现实审计过程中,被审计单位不配合审计的现象非常普遍:有的阳奉阴违,表面上非常配合,暗地里能拖就拖;有的对资料人为进行修改,提供的资料半真半假,使审计人员难于判断;有的只提供部分资料却声称资料是完整的;有的干脆就不提供资料。因此,加入对被审计单位不配合审计的追责条款是非常紧迫的需要,这个条款可以让被审计单位有恃无恐制造审计障碍的做法得到极大遏制。
提高审计的全民参与程度。审计机关应大力加强对审计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平时多关注身边的各种违法违纪现象,为审计机关谏言献策。

五、完善审计问责制度

审计问责制有利于增强官员的责任意识,强化受托责任的执行效果。完善政府审计问责制涉及到三个层面:
1.“问”的问题。一是包括“谁问”即问责的实施者问题——问责主体,针对情节,移交不同的问责主体,不太严重的,交主管部门处理;严重的,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涉及犯罪的,交司法部门处理。在执行过程中,涉嫌犯罪的一般都能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二是“问谁”即责任的担负者的问题。政府审计的对象论文导读:
是单位不是个人,但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一般分两类:单位违法违规问题;单位领导和经办人的个人违法犯罪问题。
2.“责”的问题。即什么情况下担责,担什么责,也即责任认定的依据问题。如果由于行政负责人的失职或者过失,导致行政管理对象经济损失严重的,应该追究其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如果涉嫌犯罪应该追究刑事责任。而且,不同的责任人(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任人和连带责任人)所承担的责任种类和大小也应该不同。对于责任大小,可以借鉴相关法律责任的分类,划分为三大类:行政责任,包括诫勉、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开除党籍、停职反省、劝其辞职、引咎辞职等;民事责任,包括罚款、民事赔偿等;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定夺。
3.“怎么问”的问题。即一定要通过规范化的制度将问责制强化并固定下来,并有详细明确的操作规程保证执行,而不仅仅是停留于制度层面。第一步,根据审计报告等材料出具责任鉴定书,明确责任内容、责任大小以及相关责任人;第二步,听取问责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使责任鉴定书准确无误;第三步,根据相关责任大小,分别移交上级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司法部门处理,属于审计机关处理权限内的事项可直接下达审计决定书;第四步,处理结果对外公告。

六、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审计人员自身素质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审计风险的高低。可以通过教育和培训等方式来改善目前的政府审计人员知识构成,更好的管理信息化环境下的政府审计风险。选拔一些审计业务精湛的审计人员,通过强化以审代培、计算机审计等培训,使审计人员迅速掌握审计必备的技能,重点培养懂会计业务、懂经营管理、懂法律常识,具备全面知识结构的复合型人才,提高审计人员的整体水平。特别是,要加强政府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道德素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