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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房地产金融加入WTO对我国房地产金融进展影响学报

最后更新时间:2024-02-0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0434 浏览:135499
论文导读:
WTO(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即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于1995年1月1日。其宗旨是促进经济和贸易发展,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障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增长;根据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合理利用世界资源、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达成互惠互利的协议,大幅削减和取消关税及其他贸易壁垒并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我国于2001年12月11日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其第143个成员。
“入世”十几年来,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是全方位的,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入WTO以后的发展不仅会受到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而且将日益与国际经济发展产生密切联系。金融业对外开放以后,房地产金融的发展将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客观审视加入WTO对我国房地产业及房地产金融的影响,将有利于促进我国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和进一步推动房地产金融改革。
房地产金融作为经济学的一个分科,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主要研究房地产经济领域内资金融通的运动及其规律性,有别于一般工商企业资金的融通。在我国,房地产金融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内容丰富,主要包括:吸收房地产业存款,开办住房储蓄,房地产贷款尤其是房地产抵押贷款和房地产按揭贷款,从事房地产投资、信托、保险、典当和货币结算、发行房地产股票与债券,房地产信托投资,房地产保险,房地产金融风险,房地产担保机制,房地产金融税制,房地产金融市场等。
1、“入世”对房地产金融领域的影响。由于房地产业是地域性非常强的行业,加入WTO对房地产业的影响将主要通过对宏观经济及房地产行业的整体作用而产生。对房地产市场、房地产企业及政府管理房地产业会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针对房地产业的发展,房地产金融在金融品种和体系上逐步得到培育和完善,商业性的房地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同时发展,以及金融机构的竞争机构的形成,都为房地产金融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加入WTO,房地产金融作为房地产业和金融业结合的产物,收到两个产业对外开放的影响,既存在进一步发展的机遇,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受摘自:硕士论文答辩技巧www.7ctime.com
到冲击。客观评判“入世”给房地产金融带来的机遇和调整,制定前瞻性的发展战略,将有助于推进房地产金融的改革、创新及房地产金融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加入WTO,房地产业和金融业逐渐全方位对外开放,将推动房地产金融业出现全面的金融创新,拓展金融机构金融业务,并促进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繁荣和发展,从而为房地产金融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1)入世将全面推进房地产金融创新。房地产金融创新是房地产金融系统为有效融通资金、降低金融交易成本、分散金融风险、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发生的变革,具体包括房地产金融制度和金融工具的创新。加入WTO以后,房地产金融面临的经济环境和制度环境的改变将推动我国房地产金融机构的创新。这一方面表现在房地产保险、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大力发展和对房地产金融的参与;另一方面表现在,“入世”将推动现有的银行金融机构向国际化方向发展。“入世”以后的对外开放有利于引进先进的监管理念和监管技术,同时金融业金融管制的放松和利率市场化改革将推动房地产金融监管制度的变革。在微观层次上,房地产金融监管和金融机构的改革将大大促进房地产金融工具的创新。国外成熟的房地产金融工具和金融技术将由外资房地产金融机构带入国内,中资房地产金融机构竞争意识的提高和出于规避风险的需要,也会加大金融创新力度。由此可见,“入世”将加快我国房地产金融创新的步伐。(2)拓展房地产金融机构的金融业务。如前所述,“入世”以后将刺激房地产市场有效需求和供给的增加,从而有利拓展银行金融机构的房地产金融业务。除此以外,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对非银行金融业务的需求也将增加。从最近几年国外房地产金融发展的实践来看,非银行房地产金融业务在金融品种上已经超过了银行金融业务。加入WTO以后,保险公司、信托机构及投资基金参与房地产业务的制度环境会更加宽松,业务量也必然呈现较大的增长趋势。同时,由于金融工具的创新以及金融机构消费者意识的增强,消费者会逐渐增加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反过来促进金融机构扩大金融业务范围、提升金融业务量。(3)入世以后,房地产业及房地产金融业的发展将催生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繁荣和发展。首先,论文导读:格及交易行为都将更加规范,良好的市场秩序将促进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持续繁荣和健康发展。2、“入世”对房地产金融带来的挑战。由于与发达国家相比,无论我国的房地产业还是金融业都仍然处在较低的发展阶段,因此,加入WTO以后,房地产金融与上述房地产业和金融业一样都将面临严峻的挑战。房地产金融风险是在房地产金融市场运行
大量外资房地产金融机构的进入,将繁荣房地产市场主体,扩大房地产金融市场的资金来源渠道。房地产金融市场将形成中、外房地产金融机构同时并存、相互竞争的开放式格局;其次,入世以后住房制度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有利于推动房地产金融市场体系的完善和金融市场结构的调整。具体而言,有利于推动房地产证券化的进程,促进抵押贷款二级市场的建立;有利于改变房地产业的融资结构,促进房地产资本市场的建设,改变房地产金融市场结构失衡的状态,推动房地产直接融资的发展;有利于规范房地产金融市场的运行秩序。伴随大量房地产金融法律、法规的出台,房地产金融市场法制化趋势会更加明显。交易主体资格及交易行为都将更加规范,良好的市场秩序将促进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持续繁荣和健康发展。
2、“入世”对房地产金融带来的挑战。由于与发达国家相比,无论我国的房地产业还是金融业都仍然处在较低的发展阶段,因此,加入WTO以后,房地产金融与上述房地产业和金融业一样都将面临严峻的挑战。房地产金融风险是在房地产金融市场运行中可能导致市场主体蒙受损失的不确定性。随着房地产业和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及房地产市场竞争的加剧,房地产金融的系统风险有放大的趋势。这一方面源于入世以后国际经济形势对房地产业和金融业的影响和大规模国际资本流动对现行房地产金融体系和金融安全的冲击;另一方面则源于激烈的市场竞争使房地产企业经营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导致开发企业的经营风险向金融市场的转移。在目前我国房地产金融体系不健全、金融风险转移工具欠缺、金融监管能力低下的情况下,金融风险就可能转化为金融危机,危害房地产业和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房地产金融业务历来是外资金融机构金融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入世后,外资金融机构必将大规模金融房地产金融市场。中外金融机构将在金融业务、市场占有率、技术、金融服务、人才等方面展开激烈竞争。由于外资金融机构大多历史悠久,已经形成了成熟的经营管理制度,完善的竞争策略、竞争手段和丰富的市场竞争经验,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技术实力,不仅金融技术手段先进,服务品种多样,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高,而且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非常强。中资房地产金融机构如果不迅速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内部管理、开展切实有效的金融创新,充分发掘自身的经营优势,就会在与外资的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逐渐丧失优质客户和市场份额,最终在竞争中失败。 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一个完整的包括政策性房地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房地产金融机构、贷款的创造和投资机构、担保或保证机构在内的房地产金融机构体系。在房地产金融监管上,房地产业务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意见分歧,往往影响金融监管的效率,房地产金融业务的法治不健全、可操作性不强,对诸如房地产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房地产金融业务的运作缺乏全国统一的规定。入世以后,随着房地产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外资房地产金融机构的进入将使上述问题暴露得更加突出,从而增加金融监管的难度。
3、“入世”后房地产金融发展的对策。加入WTO以后,要抓住房地产业和金融业发展的有利时机,全面发挥房地产金融在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推动住房制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必须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建立完善的房地产金融体系。入世以后金融业务和金融市场繁荣以及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加大,迫切要求建立完善的房地产金融体系,以满足房地产市场主体投融资的需要和分散风险的需要。针对目前我国脆弱的房地产金融体系,我们应该首先健全房地产金融机构,规范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的行为。从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角度出发,应该着手建立全国统一的非盈利性的住宅金融机构,为中低收入家庭购房提供贷款和担保;着手建立抵押贷款二级市场,规范住房抵押贷款一级市场,有效化解金融机构房地产信贷风险;大力发展房地产资本市场,通过房地产公司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的形式进行直接源于:免费论文网{论文导读:过程中,至少需要抵押住房的财产保险、贷款者的定期信用人寿保险、抵押贷款购房履约保证保险三类风险保障,然而目前国内住房按揭保险市场上却只有抵押房屋财产保险一个险种。由此可见,房地产保险业务在我国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入世以后,金融机构应该利用房地产业大力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拓展房地产保险业务。除此之外,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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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减轻房地产业对金融机构间接融资的依赖,拓展融资渠道。从长期来看,房地产金融市场还应该引进期货、期权等先进的金融技术,以化解房地产资本市场的投资风险。(2)积极推进金融机构改革、强化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国有商业银行是目前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主要金融机构。由于历史原因,国有商业银行产权结构单一,行政色彩浓厚,目前仍背负较多的社会负担,并形成了大量不良债权。为此,必须大力推进以产权改革为核心的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实现产权的多元化和分散化。通过剥离商业银行的政策性职能和社会负担,实现“银政分开”,把国有商业银行彻底推向市场,将其塑造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在推进产权改革的同时,强化商业银行内部管理,要在银行内部建立起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内控建设,强化贷款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内部稽核审计机构,充分发挥内部稽核在内控机制中的再监督作用,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3)大力发展非银行房地产金融业务。如前所述,世界房地产金融业在最近几年发展的历程表明,非银行房地产金融业务是房地产金融业发展的亮点。而从目前我国房地产金融业发展的现状来看,非银行金融业务相比银行金融业务更加落后和缺乏竞争力,因此,必须充分利用过渡期,大力发展非银行金融业务。具体而言,首先要大力发展房地产保险业务。在发达国家的房地产保险市场上,保险机构一般会提供包括房地产财产保险、房地产人身保险、房地产责任保险、房地产抵押贷款保险在内的多个保险品种。但在我国房地产保险市场上,保险品种单一。如在抵押贷款过程中,至少需要抵押住房的财产保险、贷款者的定期信用人寿保险、抵押贷款购房履约保证保险三类风险保障,然而目前国内住房按揭保险市场上却只有抵押房屋财产保险一个险种。由此可见,房地产保险业务在我国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入世以后,金融机构应该利用房地产业大力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拓展房地产保险业务。除此之外,房地产信托业务也是需要大力拓展的非银行金融业务。目前,我国已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信托法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条例。入世以后,要大力发展独立的房地产信托机构,拓展包括融资信托、保管、咨询服务在内的房地产信托业务,充分发挥房地产信托“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功能,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综上所述,加入WTO为我国房地产金融的发展带来机遇与挑战,我们应该全面综合考虑房地产金融领域出现的种种问题,充分认识和发挥房地产业的金融属性,站在金融的高度,发挥房地产自身优势,深化房地产金融领域的改革,充分利用各种创新金融工具,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从而促进房地产业和金融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作者简介:宋欣艳(1980-),女,天津人,南开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房地产金融领域的发展与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