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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浅谈浅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创新期刊

最后更新时间:2024-02-1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6384 浏览:18903
论文导读:形式,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中国有3.67亿青少年,他们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是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的重要保证。青少年犯罪问题不仅影响个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和谐,也危害社会的稳定安全,影响改革发展的大局。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防微杜渐,将误入歧途的青少年从暴力、违法
[摘 要]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日益突出,且违法犯罪年龄朝低龄化方向发展,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不仅威胁到当前的社会稳定,对我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亦是严重的障碍。因此,要不断创新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关键词]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形式
中国有3.67亿青少年,他们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是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的重要保证。青少年犯罪问题不仅影响个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和谐,也危害社会的稳定安全,影响改革发展的大局。
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防微杜渐,将误入歧途的青少年从暴力、违法犯罪的边缘解救出来,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应该成为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内容。

一、法制宣传教育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中的作用

(一)法制宣传教育是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提高不良诱惑的抵抗力的基础

违法犯罪的青少年,由于法制观念淡薄,又缺乏辨别是非能力,在受到外界不良环境的影响和刺激时,往往不能识别,不能自制,被人拉拢、引诱、威胁,逐渐向坏的方向发展。显然, 要减少和预防这类犯罪,必须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以提高他们法律意识和思想觉悟,培养他们对事物的辨别能力,增强对不良诱惑的抵抗力,这才是根本的办法。

(二)法制宣传教育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长远方针

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主管部门,从“二五”普法开始,便将青少年列为重点对象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多年来,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协调的职能作用,尤其是在“四五”普法期间,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意见》、《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的意见》和《关于深入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六五”普法期间,要进一步按照规划的要求,始终坚持把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六五”普法工作的重点。

(三)法制宣传教育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途径

由于青少年身心发育的超前,社会不良影响的扩大,致使一些青少年在错误的人生观、道德观、法纪观的支配下,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因此,建立起完善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体系,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系统化,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重要途径。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及特点分析

(一)社会风气的不良影响

由于思想工作的疏忽以及贪污贿赂等腐败现象的影响,部分青少年对社会产生怀疑和矛盾心理,失去了是非观念,甚至对正确的东西也持怀疑态度。在这种思想支配下,有的人藐视国法,大胆作案,以身试法,去盗去抢、去骗,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二)家庭教育缺乏正确引导

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课堂,父母是第一任教师,正确的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极其重要的。不正确的家教在青少年的心理形成人格障碍,形成不正确的人生观。父母的行为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因此父母要特别注意自己的不良行为,主要有:一是父母不和、闹离异,经常吵架,在家乱摔东西,给青少源于:毕业设计论文模板www.7ctime.com
年造成心理伤害;二是家庭经济条件不好,平时很少给孩子零花钱,造成青少年去偷、抢;三是父母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对子女的过错、学习成绩不理想,不是打就是骂,不尊重孩子的人格,在这种“高压”下,孩子的心理畸形;四是父母行为不检点、不务正业,经常酗酒、,严重影响孩子世界观的形成;五是溺爱孩子,视独生子女为掌上明珠,重视物质方面的满足,忽视了思想品德的教养,娇生惯养,随着时间的推移,助长了子女的自私和奢侈;六是父母没有履行好法定的监护义务,不关心子女,任其发展,不闻不问。青少年在这种不良的家庭环境耳濡目睹,久而久之,使他们孤独、自卑、怨恨、狂妄,极易被坏人所利用,走上犯罪道路。

(三)学校教育缺乏良好环境

一是素质教育已实行多年,但不少学校还热衷于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德育教育,对一些基本的社会常识、做人道理和社会公德规范的教育不够;二是部分学校法制教育缺乏,很少对学生上法制课、出法制黑板报等进行普法教育;三是部分学校在具体教育中联系实际缺乏,盲目超越阶段,忽视了青少年成长特点和接论文导读:(二)开展对青少年针对性的法制教育普法教育在内容和形式上必须针对青少年的不同年龄段,不同身份分不同层次进行分类指导。对在校青少年学
受能力,满堂灌,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甚至有的还逃学;四是有些教师岐视后进生,动不动就进行所谓的“批评”,甚至是人格侮辱,极大地伤害了学生幼小的心灵,影响了身心健康;五是市场经济的影响,有些学校周末补课的要交补课费,一些学生无法参与补课,自认为低人一等,产生悲观,形成畸形心理;六是有的学校缺乏与家长的联系、沟通,没有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情绪变化,无法及时对学生的不良“苗头”性问题进行解决;七是一些班主任缺乏对本班学生的了解和关心,对学生的情况缺乏全面掌握;八是部分教师的教育方法欠科学,有的采取变相体罚,致使一些学生弃学、辍学,甚至流浪社会。

(四)法制道德教育滞后

近几年来,虽然相关部门在中小学设立了法律知识和品德教育课,在社会上开展“送法上门”、“法律进家”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但在力度上还有欠缺,在面上还有死角。部分青少年自身更是不重视此方面的学习。因而,致使一些青少年缺乏是非、荣辱、善恶观念,分不清是与非。这些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较易走上人生的歧途。

三、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形式,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

(一)普及对青少年基础性的法制教育

按照国家的“六五”普法规划要求,把加强青少年法律教育当作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新世纪的建设者。需要从“人之初”开始,把法制教育纳入课堂教育,适时地帮助和指导青少年了解和掌握一些与青少年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基础知识,懂得一些现行的与他们有着较为密切关系的基本法、专业法,如《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旗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以更好地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的意识。

(二)开展对青少年针对性的法制教育

普法教育在内容和形式上必须针对青少年的不同年龄段,不同身份分不同层次进行分类指导。对在校青少年学生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以学校为阵地,课堂教育为主渠道,通过聘请法制副校长、普法辅导员、司法干部和政教老师讲授法制课,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寓教于乐教育活动。社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紧密融入社区文化阵地、文化活动之中,由社区组织不定期的集中学法,建立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等。农村青少年以村属地管理为主,以农村“四个一”载体和创建特色文化村为依托,本着“农闲多学、农忙少学”的原则,围绕农村工作组织学法和法制教育。同时,采取送法到家、送法到户、送法到人的办法,把有关法律知识送到青少年手中。未升学未就业的、刚毕业初高中青少年因他们刚走出校门走上社会,则以县、镇两级统一组织分批举办就业技能法制教育培训班,在提高就业技术知识和法律素质的基础上,引导、协助他们寻找就业门路,以防走上邪道。

(三)创新对青少年趣味性的法制教育

对青少年开展普法教育,应实施渗透工程,采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以案示法,寓教于乐,调动其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内容也应当浅显易懂,深入浅出。学校组织播放法制教育电视片、电影或者专题广播,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有奖征文,组织模拟法庭演练,开办法制宣传园地,制作图文并茂的黑板报、墙报和宣传栏,举办法制图片巡回展等。这些方式容易引起青少年学法的兴趣,使普法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

(四)拓展对青少年灵活性的法制教育

对内,突出在校学生在法制教育中的主体地位,积极组织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青少年学生学法、守法、用法活动。对外,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整体联动”的法制教育工作格局。一是拓展法制教育向家庭延伸。各司法所依托村民法制学校和老年学校,通过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农村、送法进企业等活动,提高学生家长的法律意识,引导家长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以良好的品质当论文导读:法律知识主题班会、有奖征文、演讲比赛等交流互动的学法方式;举办模拟法庭、参加公审大会等司法实践式的学法方式。通过丰富的学法方式,增强了法制教育的实效性,提高青少的学法热情。总之,要根据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不断创新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形式,采用各种生动、形象、直观的教育方式,运用各种宣传手段,
好子女的第一位教师,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二是营造法制氛围向社会延伸。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与宣传部、团委、教育局、广电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参与各类法制教育基地的建设工作,着力抓好法制课教师的培训工作,灵活运用各类社会资源开展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营造全社会形成关心、重视、支持青少年学法的浓厚氛围。

(五)增强对青少年实效性的法制教育

一是突出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司法行政机关要指导各中小学校把法制教育作为依法治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始终坚持以课堂教学为主,确保“计划、教材、教师、课时”的四落实,不断创新课堂法制教育模式。二是丰富第二课堂的实践性作用。指导各级中小学校将法制教育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推行四招并举的课外学法方式,即:开办法制园地、观看法制电影等生动直观的学法方式;举办专题讲座、专题辅导等集中辅导的学法方式;组织法律知识主题班会、有奖征文、演讲比赛等交流互动的学法方式;举办模拟法庭、参加公审大会等司法实践式的学法方式。通过丰富的学法方式,增强了法制教育的实效性,提高青少的学法热情。
总之,要根据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不断创新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形式,采用各种生动、形象、直观的教育方式,运用各种宣传手段,运用典型案例制作专题法制教育片、法制宣传图片,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法制警示教育,从而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摘自:学士论文www.7ctime.com
[作者简介]马斌毅(1978—),男,海北州委党校教务科科长,高级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