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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述电大“讨论式教学”在电大法学课堂中实践

最后更新时间:2024-03-0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7572 浏览:24725
论文导读:
【摘要】电大实行开放式教学,所谓开放,一方面是指在普及面上的广泛,学生众多,号称中国最大的大学;另一方面,也意味着教育观念的开放,教育对象的开放,教育过程和教育资源的开放。本文结合电大法学教学的实际,总结了法律知识体系的构建与案例讨论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对其意义、内涵、本质等问题进行了阐述,并简要介绍了实施心得。
【关键词】案例讨论 教学方法 教学体会
笔者在电大担任法学教学工作六年,对学生性质、法学课程的特征以及考试形式有一定的了解。在不断的摸索和反复实践的基础上创新了“讨论式教学”模式,现初步加以总结,以达抛砖引玉之目的。

一、采用“讨论式教学”的意义

电大有其自身的独特性,与普通高校相比,传统的灌输式法学教学方法是不适合广播电视大学教育模式的。首先二者的法学教育目标不同,因而对教学方法有不同的要求。普通高校在法学教学方法上是以讲授法律基本原理、基本知识、演化特征甚至规则间的联系为主,讲究理论的完备与系统化。而广播电视大学则是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实施远程开放教育,面向地方、农村、基层、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为广大求学者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和条件。因此,在法学教学方法上,应在帮助学生掌握相应法学理论的基础上,着重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次,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的性质不同于普通高校。普通高校学生通过高考入学,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充分的学习时间,全日制教学能提供系统的理论知识,使其较为全面的掌握书本知识。电大学生法学基础知识参差不齐,受家庭和工作的影响,学习时间和效率均不理想,如何在短时间内掌握更多的知识点,“讨论式教学”是一个比较快速的捷径。

二、“讨论式教学”的本质

“讨论式教学”,顾名思义,以案例讨论为主,启发学生思想,引导学生多思考,多讨论,在法学教学中通过分析、讨论和研究教者所提供的案例,解释成文法的内容,解决知识体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增强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讨论式教学”并不是要摒弃法律知识体系的构建,而是在有限的时间内,向学生讲清楚学科的知识,让学生全面了解这一学科全貌、理论框架,以便使他们在自学过程中,能有针对性地主动摄取知识,不断地充实这一知识体系,从而达到学用结合,理论指导实践的目的。
采用精讲答疑式案例讨论教学法,注重学员对课程内容的事先了解和预习以及师生互动交流。因此,这种教学法对学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它要求学员要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各种教材、媒体资料充分地自学(自主学习+小组协同学习),以充实理论知识,发现实际问题。它同时注重学员对现代远程教育手段的掌握和利用,学员要能主动充分地利用学校提供的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和网络环境,开展BBS讨论、采用E mail交流,通过直播课堂实时答疑,利用校园网掌握教学信息,校园网提供的简便链接直接进入各类法律网站,浏览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学者观念和最新案例分析,以达到充分掌握理论知识全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目的。
在电大法学教学中,要处理好法律知识体系的构建与案例讨论相结合的教学方法的关系。由于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成文法产生的历史悠久,理论基础深厚,法律规范体系编排严谨,这在客观上要求法学教育应以学生全面系统地掌握法学基本理论为目的。如果法学教学不讲授理论,就不可能真正理解成文法。如果全部或基本上运用案例分析教学法,摘自:学年论文范文www.7ctime.com
就会妨碍学生全面系统地掌握有关法学的基本原理,使得学生所学到的知识支离破碎,缺乏应有的系统性、全面性。我们的做法是,以为学生构建学科的知识体系框架为基础,在此基础上,精选案例,通过分析讨论案例解释成文法的内容,答疑释难,精讲多练,学以致用。

三、关于“讨论式教学法”的几点体会

笔者于2007年开始在法学教学中采用讨论法,学生学习兴趣明显高涨,师生互动相得益彰。这一教学方法至少有几个方面的优点:一是学生能真正成为学习主体。使用这一教学方法,老师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是辅助性的,即从整体上为学生勾勒出学科知识体系框架,挑选和编写案例,提供一般性指导,评价学生的表现等。而学生则处于主要位置,成为学习的主体。学生必须主动地去学,去充实、掌握学科知识体系中的具体内容,从而在学习效果上也就会有根本不同。二是学习知识与培养实践能力论文导读:中遇到的难题。在案例讨论过程中,教师注重培养学生把握案件关键点、区分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及综合运用法律的各项规则的能力,这将进一步增强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三是符合广播电视大学的教育目的,也符合在职成人学习的实际。这种教学方法的着力点就在于注重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教学活动中大多数人带
并重。在初学时,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构建学科的知识体系,进而通过自学,不断充实这一知识体系,再通过案例讨论,解决自学中遇到的难题。在案例讨论过程中,教师注重培养学生把握案件关键点、区分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及综合运用法律的各项规则的能力,这将进一步增强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三是符合广播电视大学的教育目的,也符合在职成人学习的实际。这种教学方法的着力点就在于注重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教学活动中大多数人带着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通过解决这些问题和分析讨论相关案例,不仅能激发学生自学的积极性,使学习知识变得生动活泼,具有启发性和探讨性,而且也有利于学生尽快掌握抽象的法学原理,并且灵活运用,举一反三。
(作者单位:621000四川省绵阳广播电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