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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刮痧电影《刮痧》中跨文化交际差别解读

最后更新时间:2024-02-2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2093 浏览:96892
论文导读:
[摘 要] 随着世界各国跨文化交往的日益频繁,中西方因在社会观念、道德规范和人文规范等方面的不同而引起的文化习俗等的差异,会在实际的交际中出现文化的冲突和碰撞现象。本文以影片《刮痧》为例,通过对中美文化差异的比较,分析了影片中造成各种文化冲突和后果的根源,提出了并存与包容的解决办法,揭示了全球文化大融合的时展趋势。
[关键词] 《刮痧》;跨文化;冲突;解读;大同
在中西跨文化交际中,文化冲突的事例屡见不鲜。而中美两国作为东西方文化的最典型代表,其差异和冲突更为显著。以下仅以影片《刮痧》(Gua Sha Treatment)为例,分析中西文化上的各种差异所导致的一系列的误会和冲突,通过对中美文化由矛盾、冲突,最后走向融合的过程的描述,揭示了中西文化冲突的现实性和全球文化大融合的时展趋势。

一、电影《刮痧》情节简介

故事的主人公许大同是移民到美国发展的华人知识分子,就职于美国密苏里州东部大城市圣路易斯一家电脑游戏软件设计公司。与妻子简宁经过八年的努力奋斗,事业有成,家庭幸福。儿子丹尼斯聪明可爱,一口流利的英语暗示着其俨然已成长为了一个地道的“美国孩子”。在业内的年度颁奖大会上,大同兴奋地向世人宣称自己的美国梦终于得以实现,沉浸在幸福和胜利的喜悦当中!然而,随后的一场意外却令他如梦初醒:一天,他5岁的儿子丹尼斯肚痛难忍,从北京来探亲的老父由于看不懂药罐子上的英文说明而只好对丹尼斯采取了东方中医疗法——刮痧,而正是刮痧在丹尼斯背上留下的紫红刮痕恰恰成为许大同孩子的铁证。在听证会上,一个个意想不到的证人及证词轮番轰炸,令大同有口难辩,东方传统的中医疗法在美国不被承认,又无法通过以解剖学为基础的西医理论来证明其合理性,作为父亲对孩子的爱甚至需要去靠寻找证据及法庭争辩这样的途径去证明,更令人无法理解的是自己最信任的朋友兼老板约翰·昆兰在法官面前竟然不为自己辩护(昆兰也无法理解大同打儿子与保全自己的面子有何关系,又为何要代替父亲顶罪谎称是自己为儿子刮痧等)……而控方律师一再地对中国传统文化中孙悟空的英雄形象进行诽谤和侮辱,导致许大同失去理智攻击了控方律师,导致法官无情的剥夺了大同对儿子丹尼斯的监护权,并予以禁足。最后,为了要回儿子,他们不得不夫妻分居;为了父亲回国前能再见一面孙子,无奈偷带走丹尼斯被通缉直至被抓……一个原本美满幸福的家庭被这接二连三的悲剧转眼间敲打得支离破碎,一场近乎“荒谬”的官司也将大同的美国梦彻底的粉碎。直到大同的父亲找到昆兰,描述了是自己为孙子做的刮痧。终于,约翰来到中国城,在详细地了解并亲身体验了一把中医刮痧的治疗过程及疗效之后才恍然大悟,在圣诞之夜说动儿童福利局的官员一起找到大法官为其正名,最终撤销了对大同的禁足令,一家人抱头痛哭,终得团聚。主人公许大同从片头在业界的佼佼者到后来沦落到被迫租住在贫民窟;从获奖后宣称自己已实现自己的美国梦并已完美的融入了这个国家,到后面的近乎妻离子散和被禁足;从荣誉的天堂坠入不幸的谷底……而这一切的根源都在于中西方文化的差异所致。

二、电影《刮痧》中体现出的中美文化差异

(一)在家庭教育方面的差异

中国的家庭式教育主要体现在孩子品德的教育上,遵从“长幼尊卑”和“仁爱、服从”的教育理念,父母在孩子面前享有对的权威,而在西方却恰恰相反。影片开始不久就有这样一个场景,许大同的儿子丹尼斯与其老板的儿子保罗无意间发生了肢体冲突,而作为家长的大同却不问缘由地要求丹尼斯像保罗道歉,这时候的大同完全体现出来的是一个中国式父亲。而在没有得到有效执行,甚至威严遭到挑衅的情况下便直截了当关闭了儿子的电玩,甚至当着众人的面猛击丹尼斯的后脑袋,这一系列的动作正是我们中国最常见的家庭教育方式,体现的是家长的至高权威。而这个场景却令他的老板兼朋友昆兰大为吃惊,疑惑不解。因为在美国的家庭教育上,重心趋向于个人本位的教育。注重个体的公正和自由,要将孩子视为家庭中重要的一分子,给孩子应有的尊重和理解,尤其要注重父母与孩子间平等自由地相处,孩子对家庭中的大小事务享有与父母亲同等的发言权等。因此,昆兰对于大同不问青红皂白就对儿子进行严厉的“当众打骂式教育”的不理解自然也是情理之中了。

(二)在思维模式上的差异

思维模式是指人们在不同的情况下论文导读:
看待、观察各种外部事物的思考方式。人们通过这种方式感知、认知世界,从而获得推理出基本的经验和文化知识,它也是形成一切文化特别是交际文化的最根本源泉。俗话说得好,有什么样的文化就会有什么样的思维模式。而不同的思维模式必将导致人们在态度、信仰及情感取向等方面的巨大差异,从而形成不同的生活方式、道德、行为规范乃至社会风俗。西方文化的思维模式注重推理实证,讲究理性与论证。而代表东方文化的中国则强调直觉与感悟,多依赖传统经验及形象的思维方式。
影片中对于刮痧究竟是“治病救人”还是“儿童”的争论,就是中西两种不同思维模式冲突下的具体体现。刮痧属于中医传统自然疗法之一,具有鲜明的汉民族文化与地域特征,是基于汉民族文化和科学传统世代积累流传下来的经验总结。传统中医的独特之处便在于“天人合一”和“阴阳调和”,认为人体是“精、气、神、脉”的统一体。刮痧以中医皮肤理论为基础,讲究通过用牛角、玉石等工具在表皮经络穴位上进行刮拭,造成局部毛细血管扩张,达到疏通脉络、调节精气、活血化瘀,从而重建人体的自然生理循环之目的。由于刮痧需要刮到皮下组织出血并凝结成米粒般大小的红点为止(通过发汗使汗腺扩张,从而将痧毒(即病毒)排出体外,治愈疾病),这在美国儿童福利局的眼里却恰恰成为大同“”儿童的铁证,因为这在美国的传统思维模式中是根本讲不通的。在美国以解剖学为基础的西医理论中,医生或代夫通常都是首先要借助先进的医疗仪器设备和实验对患者准确地诊断,继而对症下药的,却从来没有哪一种治疗方式是要依赖传统经验将病人搞得“伤痕累累”的,更没有所谓的“精、气、神、脉”之说。因此,虽然大同在法庭上极力为刮痧做辩护,但是他所引用的“气”“神”“丹田”和“七经八脉”等中医传统术语却难以让美国儿童福利局和大法官所接受。由于思维模式的不同导致了中西医学理论及诊疗方法的极大差异,再加上长期以来东西方文化交流的不足,使得刮痧成为大同在法庭举证中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 源于:免费论文查重站www.7ctime.com